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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来源 :景洪市民政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0-10-09 16:01

监督索引号53280114031401000

景洪市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洪市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研究拟定全市民政工作的具体政策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市民政事业发展战略,编制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老年人、孤儿、特困户等特殊困难群众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敬老院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城乡困难户定期救济、临时救济等;负责60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特殊救济对象的救济工作。

3)指导全市建立健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临时救助制度;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和监督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经费的使用;申报、审批、拨发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经费。

4)编制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福利事业的工作;负责社区服务工作,指导建立和发展社会化服务体系;指导老年人和残疾人权益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社会福利生产的扶持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对城乡社会福利生产进行宏观管理;组织中国竞彩网社会福利奖募捐工作。

5)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居民委员会建设及城乡社区建设工作。

6)研究拟定全市行政区域发展规划;承办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更名和界线变更的审核、申报;负责全市行政区域边界勘界工作,承办乡镇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务,指导各乡镇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调处工作。

7)负责全市有关地名命名、更名的申报审核,推广标准地名,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指导乡镇的地名工作。

8)负责全市社团的登记、管理和年度检查,监督社团活动,依法查处非法社团组织及社团违法行为,负责社团行政复议工作。

9)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和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民办非企业单位有关财务、收费管理办法;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10)负责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推行殡葬改革、指导殡葬管理工作;负责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

11)指导、监督、审计民政事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指导全市民政干部业务培训;研究制定全市民政系统教育发展规划;负责民政干部表彰奖励工作。

12)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救助标准显著提升。

1)农村低保、特困、临时救助及兜底保障基本情况。2019年11月景洪市农村低保保障2263户6637人,其中建档立卡已脱贫贫困户2481人,未脱贫贫困户1319人;11月发放农村低保保障金162.9万元,其中发放建档立卡已脱贫贫困户58.8万元,未脱贫贫困户31.5万元;11月农村低保保障人数6637人中,重点保障户(A类)建档立卡贫困户有230人,基本保障户(B类)建档立卡贫困户有795人,一般保障户(C类)建档立卡贫困户有2775人。截止10月,累计发放农村低保兜底保障36926人795.10万元。农村特困:截止10月,农村特困累计兜底保障415人,发放供养救助金27.6万元。临时救助:截止10月,农村临时救助共救助662户411人,累计发放救助金186.96万元;其中救助建档立卡贫困户73户296人40.38万元。

2)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两不愁三保障”工作。一是正确认识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的关系。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目标不同、认定标准不同、资格条件不同、收入核算不同、动态管理不同。低保是一项长期性的制度安排,主要针对收入低于低保标准的家庭,兜底保障这部分群体的基本生活,是社会保障的最后一道“安全网”。扶贫开发是为了解决区域性绝对贫困的一项阶段性政策。市民政局坚持低保标准、条件和程序,聚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把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并按月足额发放低保金,确保其家庭人均收入稳定达到保障标准,实现“两不愁”。对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按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重病患者根据家庭情况提高保障类别,并根据实际困难综合临时救助政策实施科学合理的救助。二是正确认识贫困发生率和低保覆盖面的关系。景洪市农业户籍人口218424人,11月享受农村低保6637人,农村低保覆盖率为3.03%。只要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不管其是否脱贫,都要继续保障。对于通过发展产业、实现就业且家庭收入超过低保标准一定范围的建档立卡对象,可在过渡保障期内(一般是3至6个月,最长可达6至12个月)继续享受低保政策,帮助其稳定脱贫。

3)充分发挥核对中心的职能作用。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作为准确认定社会救助的关键环节,是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基础性工程,是社会救助工作规范操作的重要前提,也是各项社会救助制度公平、公正实施的重要保障。一是截止2019年11月,核对业务办理共出具核对报告666条,其中农村低保522条,城市低保114条,特困供养30条。以核对报告作为参考依据,实现动态管理,做好“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二是异常数据处理22条。三是逐月比对全市3529户14347人建档立卡户兜底保障对象数据,截止2019年10底农村低保保障人数6657人,建档立卡享受低保人数3825人(其中已脱贫人数2800人,未脱贫人数1025人)。

市民政局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对各乡镇进行了市级30%的抽查入户工作,截止10月12日已完成入户调查613户2126人,未完成787户。未完成入户调查景讷乡,嘎洒镇,勐养镇,基诺乡,预计12月完成入户核查。做到低保对象及特困对象户户清、户户准,切实完成错保、漏保、平均保、一兜了之等问题整改。

4)加强基层政策业务培训工作。一是加强基层业务能力培训工作。今年以来,市民政局社会救助股工作人员分批次到各乡镇进行社会救助政策培训,培训针对村委会基层干部,加强了村委会、村小组的干部进一步掌握熟悉社会救助政策,提高基层经办能力。二是2019年5月9-10日,市民政局组织召开全市民政助理及村级118名民政协理员政策业务培训会。通过进一步加强基层培训工作,使各村委会村干部对社会救助政策的理解进一步加深,对社会救助业务操作流程进一步加强,有效提高履职尽责能力、基层经办能力,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效率意识,为全市开展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夯实基础。

5)加强部门协作,落实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协调机制。一是为切实加强对全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配合,统筹做好各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9月27日、10月25日、11月1日市民政局组织召开了全市困难群众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联席会议,由民政牵头,市扶贫办、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残联等部门共同参会。各部门共同统筹各类保障措施,定期对低保核查中发现的困难群众、特殊对象进行讨论,并分类处理,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门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贫困人口提供兜底保障。二是积极协助住建部门做好四类重点人员危房改造工作。根据部门职能职责,4类重点危房改造人员中,市民政负责提供2类人员情况,一是农村低保人员,二是农村特困分散供养人员。市民政局在规定时间内积极提供民政2类重点对象名单(农村低保和农村特困分散供养),每月与市住建局、市扶贫办、市残联进行现场联合办公会议,固定每月向住建部门提供民政2类人员动态名单,协商在危房改造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积极协助调查核实,做好信息反馈、补录、采集工作。

(二)社会事务管理不断规范,服务能力持续改善。

1)稳步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实施。按时启动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为保障残疾人生存发展权益,做好残疾人福利保障工作,解决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2019年审核了享受第一季度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218名,补助资金18.27万元;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931名,补助资金40.55万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186名,补助资金26.23万元。二季度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223名,补助资金18.31万元;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932名,补助资金40.57万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197名,补助资金26.35万元,三季度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264名,补助资金18.61万元;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932名,补助资金40.57万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197名,补助资金26.35万元。

2)认真做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感染艾滋病病毒儿童)基本生活补助发放工作。2019年1至11月中国竞彩网有34名在册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4名、感染艾滋病病毒儿童4名),共发放生活补助金327239.46元(截至2019年7月份标准:每人每月1274元)。同时,根据《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孤弃儿童养育情况大排查的通知》要求,认真整理中国竞彩网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感染艾滋病病毒儿童)申请审核材料,完善乡镇一级家庭状况探访巡查工作。

3)做好留守儿童信息台账的动态更新工作。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6〕10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6﹞52号)和《西双版纳州加强困境儿童工作实施方案》(西政发〔2018〕17号)、《西双版纳州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西政发﹝2018﹞16号)精神,结合中国竞彩网实际,我们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困境儿童信息采集工作和系统录入工作,中国竞彩网困境儿童数量1736名。做好留守儿童信息台账的动态更新工作,现中国竞彩网系统内留守儿童有152名。2019年为乡镇、农场43名困境儿童发放春节慰问金12900元(每个乡镇3名,每个农场2名,每名300元)。

4)加大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力度。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民政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积极开展经常化的主动救助服务,及时对流浪乞讨人员、流浪困难群众提供临时救助服务。2019年为进一步提升景洪市城乡环境,维护整洁优美市容环境和文明有序的城市形象,根据《景洪市提升城乡环境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整治工作方案》,景洪市流浪乞讨人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先后多次组织,对中国竞彩网需要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实施救助整治,主要对游客密集的告庄西双景、集贸市场、江边夜市、傣江南及车站等流浪乞讨人员经常出入的地方进行整治。对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残疾人、行动不便人员重点救助,白天劝导、引导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入站接受救助,晚上对露宿街头的流浪乞讨人员搜救和劝导、引导,一方面积极劝导、引导街头流浪人员到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同时对患病的流浪乞讨人员及时送定点医院接受救治,对不愿进站接受救助的外地人员进行劝离,有效保障了景洪市街头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生存权益,明显减少了流浪乞讨现象。与公安、残联、城管联动,告知、引导流浪乞讨人员到州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对其中的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引导护送至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对危重病人和流浪精神病人直接送医院或通知急救中心救治,2019年截至11月份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52人。同时,做好外地籍流浪乞讨人员送返工作和本地人员返乡工作,1至10月送返4名,亲属接回2名。

5)殡葬管理服务体系。在西双版纳州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摸排工作视频会议后,民政局等11部门召开动员部署会,结合实际制定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摸排工作方案,现处于摸底排查阶段。

根据《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6〕65号)等精神,按照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采取调查研究、听证、评估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中国竞彩网拟调整划定全市10个乡镇(街道)7个农场、景洪工业园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85个村(居、生产队)委会,852个村(居)民小组为火葬区,覆盖国土面积1544.36平方公里,覆盖人口31.3万人;划定288村民小组为少数民族生态安葬区,覆盖国土面积1725.15平方公里,覆盖人口7.95万人。火葬区调整划定范围覆盖国土面积占全市国土总面积6959平方公里(扣除少数民族生态安葬区覆盖国土面积1725.15平方公里、自然保护区覆盖国土面积1741平方公里、国有林覆盖国土面积1846.8平方公里后)的93%;火葬区调整划定范围覆盖人口占全市户籍总人口42.1万人(扣除少数民族生态安葬区覆盖人口后)的91%。在火葬区无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等问题。

2019年安排省级福彩公益金支持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项目,现因土地得不到保障,各乡镇正在协调建设公益性公墓用地。景洪市在集中安葬设施之外埋葬骨灰(遗体)以及建造大墓情况主要集中在各个农场管委会,经统计有全市有1625座。

景洪市在集中排查非法私建墓地工作中,共查出大墓6870个,豪华墓37个,活人墓98个。其中:经营性公墓大墓数量5245个,乡镇、街道、农场大墓1625个,豪华墓37个,活人墓98个。农村公益性墓地、骨灰堂等殡葬设施规划,多数乡镇用地得不到保障。

6)区划地名工作规范细致。一是协助州民政局,与勐海县民政局共同完成了“景海线”第四轮联检工作方案制定。边界地区没有发生因行政区域界线实地位置或者资源管理、开发、使用问题引发的边界纠纷事件。中国竞彩网边界地区社会稳定,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秩序正常有序。二是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扫尾工作进一步推进,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利用按上级要求开展。三是国家地名地址库试点示范建设稳步推进。紧密结合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和智慧城市建设实际,落实《西双版纳州加快推进“互联网+”行动方案(2016-2020年)》,积极推进地名地址库建设,加强地名地址管理,充分发挥标准地名地址在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升社会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目前,一期门牌地址信息数据采集已完成,数据库建设同步完成。四是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下半年完成小区命名、更名83件,房地产的楼门牌搭建75件等工作。五是协助相关部门完成了土地确权、全国第三次土地调查、行政区划代码、行政区划图和门牌地址信息提供相关工作。

7)确保婚姻登记便民利民。截止2019年11月12日,办理婚姻登记工作总量6712对(其中结婚登记3126对,补发结婚登记证1746对;办理离婚登记1740对,补发离婚登记证98对)。

(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稳步推进。

1)核实农村原大队一级离职半脱产干部和原村公所(办事处)干部定期生活补助工作。截止2019年11月12日,全市每月定期生活补助的人共有73人,其中:定期补助农村原大队一级离职半脱产干部有42人;定期补助原村公所(办事处)干部有31人。全年生活补助共计246166.94元。

2)村(社区)干部任职资格联审工作。配合组织部门,对村(社区)“三委”干部换届选举中产生的遗留问题进行排查,对换届选举以来的上访问题再研究、再讨论,确保每一个问题过关,对危害基层政权、影响稳定的事情绝不姑息、绝不放过。完成全市773个村(居)民小组、(其中村753,居20)2433人的背景审查工作,经认真审查,不符合条件的村(社区)干部11人,涉及4个乡镇,9个村委会;村(居)民小组干部98人,涉及11个乡镇(街道),86个村小组。目前已清理村(社区)干部11人、村(居)民小组干部40人。

3)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继续完善和变更全市11个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和旅游度假区86个村委会,20个社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

4)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及清理规范工作。今年6月,我局草拟了《景洪市关于实行社区工作准入制度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征求相关乡镇(街道)的意见,《实施意见》中对社区工作准入事项、权责和程序均作了明确说明。2019年8月29日,经市六届人民政府第二十六次常务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景洪市关于实行社区准入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中国竞彩网会议纪要2019年第69期);10月18日,六届市委常委会第79次会议审议通过《景洪市关于实行社区工作准入制度的实施意见(实行)(送审稿)》。

9月以来,对各职能部门在社区设立的工作机构和加挂的各种牌子进行清理,根据社区工作实际和群众需求对各职能部门在社区设立的工作机构和加挂的各种牌子进行规范清理,确保社区办公场所对外只悬挂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自治组织牌子、社区联合党工委牌子以及“中国社区”标识。

5)探索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根据中国竞彩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区域特点,以勐罕镇曼听村、嘎洒镇曼达村2个基础较好的村为示范,形成“以点带面”的农村社区建设模式。第一,以建设够规模的社区服务中心为起点。为加大社区公共福利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村民的生活质量,建设社区服务中心,内设办公室、便民服务室、党员活动室、村级卫生室、图书阅览室、司法调解室、农村淘宝网店。第二,以努力建设社区优美的人居环境为推进。为了让社区村民同样享受城里的环境,2个村的道路硬化项目达到了全覆盖、整修田间路、改圈改厕、裁植各种绿树花草,使2个村社区内的美化、绿化达到一个新的高度。第三,发展特色产业增加农民收入。成立专业合作社发展村级经济,依托农家乐、小型企业和特色产业增加农民收入。目前,两个农村社区试点已累计投入资金75万元。

(四)社会组织工作有序开展。

审批完成社会组织登记8家(其中社会团体4家,民办非企业4家);社会组织年检工作,民非应检52家、实检41家,社会团体应检102家,实检30家。现全市共登记158个社会组织(其中社会团体102个,民办非企业55个,公募基金会1个),共注销社会团体6个,变更民办非企业名称、地址各1个,建有党组织55 个,覆盖率 36% 。

1)依法依规开展登记管理工作。按照新出台的相关《条例》《办法》,结合本地实际,积极稳妥地开展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工作。一是统一审批表格。按照现行政策,梳理完善双重登记和直接登记审批表格,将领导干部兼职备案审批工作和党建工作与社会组织审批工作同步进行;二是把好登记入口关。在社会组织初审阶段严格把关,审发起人和负责人情况、审会员一致性情况、审章程业务内容情况等。做到凡是不符合登记要求的一律不予登记,不受外部因素左右,今年共有3个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完成了登记工作;三是扎实开展年检工作。针对社会组织分布零散、年检任务重的情况,于3月初下发《关于开展社会组织检查工作的通知》,对年检的对象、时间、内容、程序和要求进行详细规定,并通过电话、邮箱等多种方式将通知下发需要参检社会组织,截止年检结束时间还未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已通过电话告知,QQ、微信工作群公告等方式进行了提醒,下一步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逾期不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做出处理。

2)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工作有成效。目前,全市共登记注册行业协会商会7家。我们将脱钩工作列入市深改办深化改革事项,按期进行督查报告,确保工作推进有力。一是做好摸底调查工作。联合市委组织部对全市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进行摸底排查和清理规范。二是制定脱钩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将方案印发给7家行业协会商会,要求他们贯彻落实方案内容,积极配合做好脱钩工作。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分管领导、相关业务股室人员及脱钩试点单位再次明确脱钩工作任务,明确各业务主管单位作为脱钩工作的责任主体,做好脱钩后的变更备案工作,确保如期完成脱钩试点任务,截止目前已完成脱钩工作的行业协会商会5个,完成率71.4%。

3)党建工作贯穿社会组织工作全过程。结合省文件精神,根据民政部《关于社会组织成立登记时同步开展党建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体制,将党建工作贯穿到社会组织工作全过程中,确保在全市社会组织中党建工作全覆盖。一是积极与市委组织部进行沟通联系,重新整理了社会组织审批表,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诺书”和“社会组织党员情况调查表”作为新成立社会组织必交材料,做到成立登记与党建工作同步开展,有3人以上的社会组织,必须在社会组织党委的指导下,完成党组织组建工作,并正常开展党务工作。二是依托“登记申报、年检年报”制度,实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登记、同年检、同评估”,推动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三是深入开展社会组织统战工作试点,加强社会组织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重点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同时,依托非公经济党工委覆盖支部会员单位,形成党建与行业协会商会共同发展的工作格局,加强服务、教育和管理,增强社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洪市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景洪市民政局机关设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社会救助股、社会事务股、基层政权和社会组织管理股、行政审批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民政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38人,主要是局机关公益性岗位人员4人、编外人员5人,敬老院编外人员15人、聘用人员14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民政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59,652,834.7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260,014.78元,占总收入的99.3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92,819.99元,占总收入的0.66%。与上年对比减少70,633,496.64元,下降54.21%,主要原因分析:1、抚恤收入比上年减少14,414,398.20元,减少98.13%。2、退役安置收入较上年减少7,139,611.00元,减少97.15%,3、最低生活保障比上年减少20,005,317.52元,减少48.62%,4、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较上年减少30,040,000.00元,减少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民政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97,560,560.40元。其中:基本支出7,667,591.66元,占总支出的7.86%;项目支出89,892,968.74元,占总支出的92.1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9,716,972.62元,增长11.06 %,主要原因分析:1、社会福利支出比上年增加1,805,755.27元,增长42.80%,2、最低生活保障支出比上年增加4,609,916.37元,增长16.03%。3、临时救助支出比上年增加3,010,629.00元,增长36.91%。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667,591.6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67,915.39元,增长3.62%,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调资增资以及下乡差旅费、精准扶贫支出较大。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3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6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民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9,892,968.7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449,057.23元,增长11.75%,主要原因分析: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较上年增加26,357,980.00元,增长67,325.62%,主要是2019年2月发放2018年沿边居民生活补助26,371,000.00元。2、因机构改革优抚安置职能划转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故抚恤支出较上年减少14,971,883.20元,下降97.32%。3、因机构改革救灾救济职能划转至市应急管理局,故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较上年减少1,795,590.00元,下降68.97%。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772,486.16元,主要用于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工作、低保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费、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城乡低保工作经费、社会救助购买服务等其他民政管理事务的支出。2、抚恤支出412,300.00元,主要用于在乡复员和退伍军人生活补助、义务兵优待金等。3、退役安置支出1,384,473.40元,主要用于退伍军人及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安置支出。4、社会福利支出3,160,030.70元,主要用于孤儿、老年福利等社会福利支出。5、残疾人事业1,702,570.00元,主要用于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6、最低生活保障33,366,935.37元,主要用于发放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7、临时救助11,168,157.59元,主要用于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8、特困人员救助供养3,640,182.55元,主要用于城市、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支出。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397,130.00元,主要用于发放2018年沿边居民生活补助及救灾物资代储管理经费。10、优抚对象医疗117,728.48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支出。11、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672,952.50元,主要用于景洪市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12、物资事务700,000.00元,主要用于景洪市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13、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808,000.00元,主要用于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支出。14、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4,590,021.99元,主要用于嘎洒敬老院建设项目、敬老院消防设施改造、勐罕敬老院体质改造工程、景洪市流浪乞讨救助管理站建设、勐龙烈士陵园改扩建项目、孤残儿童手术康复明天计划、社区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发放困难群众火化补助、“救急难”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民政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266,683.0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7.92%。与上年对比减少14,715,667.71元,下降18.17%,主要原因分析:因机构改革优抚安置职能划转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抚恤支出较上年减少14,971,883.20元,下降97.3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3,135,310.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27%。主要用于民政管理事务、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其他生活救助、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635,907.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金支出、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672,952.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2%。主要用于景洪市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14,51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7%。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7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6%。主要用于景洪市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808,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2%。主要用于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支出。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民政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59,796.58元,完成预算的39.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6,511.58元,完成预算的51.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285.00元,完成预算的8.21%。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一是严格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厉行节约,控制公务用车;二是严控公务接待标准及次数,确保支出逐年下降。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53,084.92元,下降47.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3,077.92元,下降43.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007.00元,下降75.2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一是严格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厉行节约,控制公务用车;二是严控公务接待标准及次数,确保支出逐年下降。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6,511.58元,占94.51%;公务接待费支出3,285.00元,占5.4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6,511.58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6,511.58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285.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28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业务指导、工作检查、专项工作调研,基层业务工作交流汇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民政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8,371.40元(其中:行政单位428,371.40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6,821.85元,下降9.85%,主要原因分析: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控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业务委托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工作开销及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景洪市民政局资产总额35,572,711.63元,其中,流动资产16,475,234.18元,固定资产14,410,303.5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4,687,173.93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2,063,122.37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52,702,560.59元,固定资产增加722,238.2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减少82,80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61项,账面原值73,401.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5572711.63

16475234.18

14410303.52

13763829.45

173968.98

0

472505.09

0

4687173.93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按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开展了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为优秀,项目支出自评15个,评价金额5926.67万元,其中:评价结果为优14个、良1个。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根据《中共景洪市委办公室 中国竞彩网关于调整市民政局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景办字〔2019〕35号),2019年景洪市民政局划出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股职责,由景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承担;划出组织实施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等职责,由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承担;划出救灾职责,由景洪市应急管理局承担;划出医疗救助医疗救助职责,由景洪市医疗保障局承担。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我单位决算公开情况说明中不涉及专用名词,故无此项内容。

监督索引号53280114031401111

景洪市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01013112809155.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