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财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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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0-06-24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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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景洪市财政局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三)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6-1. 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6-2.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6-3.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6-4. 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6-5.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6-6. 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6-7. 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表
6-8. 部门项目支出情况表
6-9. 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6-10. 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6-11. 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6-12. 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6-13. 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6-14. 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6-15. 部门基本支出政府采购情况表
6-16. 部门项目支出政府采购情况表
6-17. 部门基本支出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6-18. 部门项目支出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6-19. 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一
6-20. 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二
6-21. 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三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根据《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的通知》(西财预发〔2016〕214号)、《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西政办函〔2019〕5号)、《景洪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景财预〔2020〕144号)相关要求,现将景洪市财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景洪市财政局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和市有关财政、税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综合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加强财源建设和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全市财政体制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为全市人才工作提供财政政策保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景洪市财政局设14个内设机构。1、办公室2、预算股3、国库股4、综合研究与政府采购管理股5、税政股6、经济建设股7、教科文化股8、社会保障股9、农业农村股10、行政政法股11、会计监督评价股12、金融股13、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一股14、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二股。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和市有关财政、税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综合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加强财源建设和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全市财政体制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为全市人才工作提供财政政策保障。
(二)对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范文件、代政府拟订政策性文件及各项实施细则的合法性审核。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
(三)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职责。编制全市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全市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审核批复全市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组织预决算公开工作。组织实施和考核预算绩效管理。拟订地方财政体制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四)承担地方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有关管理职责。负责地方税收政策管理。拟订涉及财政改革政策措施,提出地方税收政策调整及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建议。负责研究拟订非税收入具体实施办法,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本市彩票管理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照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负责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承担国库资金管理职责。组织编制政府财务报告。负责拟订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并监督政府采购程序合法。
(六)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办法。承担地方政府性债务日常管理职责。提出全市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和债务结构调整建议。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债务专项预算调整方案。指导和监督全市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
(七)按规定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编制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集中履行全市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拟订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
(八)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规定和办法。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菅预决算草案。监缴全市国有资本收益。
(九)制定政府性基金管理制度。监督管理政府性基金收支活动。汇总编制全市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提出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的建议。
(十)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年度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财政监管工作。
(十一)参与拟订全市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
(十二)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开展财政领域的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按照规定管理多边开发机构、外国政府贷(赠)款。
(十三)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会计工作。负责监督实施国家统一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规范,监督管理代理记账工作;承担会计从业人员的管理工作。
(十四)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所出资企业的国有资产。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全面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负责对所监管企业及有关企业党的建设的组织协调及督促指导。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按照法定程序和干部管理权限对所监管企业管理者进行建议任免、考核奖惩,建立完善选人用人和管理者激励约束机制。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建立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十五)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和市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分析金融运行情况。负责根据授权监督管理地方金融市场主体,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等机构的监督管理。建立金融系统信息互联互通的合作交流机制。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服务景洪市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和“三农”的金融服务。协调推进企业直接融资、企业上市有关工作,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协调推进地方金融机构组织体系建设,协调推进金融招商、对外交流合作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整顿规范地方金融秩序。组织研究提出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和维护地方金融稳定的政策建议。承担景洪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统筹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依授权组织、协调、指导地方金融机构重大风险和案件的调查处理。
(十六)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
1. 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提升财政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2.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乡镇财政体制改革。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
3. 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指导思想: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加大预算编制改革的力度,严格预算管理,进一步完善和细化预算编制,建立管理规范、结构合理、公开透明、约束有力和讲求效益的预算管理机制。
(二)基本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科学预测的原则;坚持量入为出、增收节支、收支平衡;坚持量力而行、统筹兼顾,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
(三)编制方法:将本单位的各项收入全面、完整地纳入部门预算,实事求是填报和审定各项基础数据。按照市财政局相关文件精神,准确填报部门基础数据、科学合理编制收入预算、编实基本支出预算。
(四)总体思路:紧紧围绕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目标,合理安排各项支出,做到量入为出,量力而行,收支平衡,坚持全面统筹、优化结构,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厉行节约,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严肃财经纪律,硬化预算约束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2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5名,其中:行政编制40名,事业编制35名(含参公)。在职实有71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71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 29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29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375.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75.7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29.51万元,下降8.6%。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减少24.7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减少81.89万元,农林水支出56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33.17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75.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1375.7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29.51万元,下降8.6%。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减少24.7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减少81.89万元,农林水支出56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33.17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75.7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375.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6.83万元,项目支出128.96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75.79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129.51万元,下降8.6%。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减少24.7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减少81.89万元,农林水支出56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33.17万元。
1.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06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行政运行978.3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行政人员工资及日常工作开支。
(2)201060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信息化建设88.96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所有行政事业单位的网络及软件服务。
(3)201060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财政委托业务支出40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局委托绩效管理支出。
(4)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0.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退休公用经费。
(5)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79.79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6)201065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事业运行187.87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及日常工作开支。
(7)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0.15万元,主要用于票据中心退休公用经费。
2.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1121.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1.5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基本工资282.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2.3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津贴补贴345.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5.8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奖金167.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7.5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绩效工资74.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7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住房公积金79.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7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62.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3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245.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43万元,项目支出128.96万元)
办公费23.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7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差旅费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维修(护)费88.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88.96万元)
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委托业务费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0万元)
工会经费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福利费0.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53.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5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本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本单位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本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为0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75.79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29.5万元,下降8.6%。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减少24.7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减少81.89万元,农林水支出56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33.17万元。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1375.79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29.51万元,下降8.6%。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减少24.7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减少81.89万元,农林水支出56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33.17万元。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0年用于保障景洪市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46.83万元。其中:
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95%,比2019年预算减少108.51万元,下降8.0%,减少的原因主要是退休费没有在局机关预算,减少81.96万元;住房公积金因基数调减,所以减少24.79万元。
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4%,比2019年预算增加11.45万元,增长10.91%,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19年安排了16.5万元用于房屋修缮,2020年则没有这笔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71%,比2019年预算减少83.76万元,下降90.44%,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19年退休费在局机关预算81.96万元;而2020年退休费则没有在局机关预算。
4.资本性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比2019年预算减少21.5万元,下降100%,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19年需要对房屋进行维修。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0年用于保障景洪市财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8.96万元,如信息化支出及委托业务等开支。比2019年预算减少21万元,下降14%,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机构改革,科室合并,项目减少,资金就减少了。
(三)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9万元,较上年减少3万元,下降2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0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1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3.公务接待费
2020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万元,较2019年减少3万元,下降60%。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根据以前年度使用情况进行预算调整。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本单位共申报项目2个,编制了2个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财政拨款预算项目2个,财政预算安排128.96万元,其中:重点项目1个,财政预算安排88.96万元。2020年本单位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预算绩效管理】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财政资金。具体包括:一是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的资金,如每年的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的超收收入,年终调整列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预算周转金。二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尚未列支的资金。三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已经列支的资金。不包括当年季节性收支差额形成的资金。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县级基本财力的保障范围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民生支出以及其他必要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国家和省统一出台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工资性附加支出,地方津补贴等项目。各地自定政策或参照省级确定的政策及提高标准部分不纳入;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基本民生支出主要包括中央和省统一制定政策,涉及农业、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科学技术、计划生育、环境保护、保障性住房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等直接针对公民或政策权益人应保障的项目支出。各级政府应按照“先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再保其他方面支出”的顺序安排预算,足额保障基本支出责任。
【“三公”经费】是指政府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2016年10月,财政部印发了《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试行方案》,明确从2018年起将在试行改革的基础上正式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改革试行方案提出通过分设两套经济分类(政府预算经济分类和部门预算经济分类),清晰反映政府对行政(参公)单位、事业单位、企业、个人补助规模和政府资本性支出规模,加强对政府资产、债务、涉企资金的管理。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洪市财政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116.43 万元,比上年增加11.45万元,增长10.9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用公务经费安排了16万元做房屋维修,相应的就减少了机关运行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三)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事项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监督索引号532801180318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