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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作者 :佚名
  • 来源 :景洪市文化和旅游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0-06-23 17:26

监督索引号53280106035700000


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三)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6-1. 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6-2.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6-3.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6-4. 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6-5.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6-6. 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6-7. 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表

6-8. 部门项目支出情况表

6-9. 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6-10. 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6-11. 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6-12. 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6-13. 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6-14. 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6-15. 部门基本支出政府采购情况表

6-16. 部门项目支出政府采购情况表

6-17. 部门基本支出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6-18. 部门项目支出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6-19. 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一

6-20. 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二

6-21. 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三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根据《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的通知》(西财预发〔2016〕214号)、《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西政办函〔2019〕5号)、《景洪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景财预〔2020〕144号)相关要求,现将景洪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景洪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和旅游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旅游产业转型升级、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协助推进民族文化名州和世界旅游名城建设。

(三)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市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文化和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和乡村文化振兴。

(四)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市智慧旅游建设。

(七)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九)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十)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十一)开展全市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文物、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完成督查督办的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二)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参与有关驻外及驻港澳台文化和旅游机构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

(十三)负责全市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院团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和文艺评论工作。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将下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主管部门。原事业单位机构维持不变。

二、机构设置情况

景洪市文化和旅游局设6个内设机构及3个下属事业单位,分别是:(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人事管理、财务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党风廉政、党建、意识形态、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等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和下属单位党建、意识形态和业务,督促体制机制改革等重大事项的落实。拟订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承担文电、会务、档案、信息、新闻宣传、政务信息公开、机要保密、综合考评、离退休干部管理等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部门预决算、国有资产管理、基本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内部审计工作和各类专项资金监管。指导、监督下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工作。协调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负责图书类、文博类、群文类、艺术类专业技术职称初级评审。(二)艺术和非遗文博股。拟订音乐、舞蹈、戏曲、戏剧、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和文艺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及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创作和生产。指导国有文艺院团和群众文艺业务建设。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负责全市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的管理和指导。负责艺术科研项目的申报和管理。指导、协调全市性艺术展演、展览、旅游演艺及重大文艺活动。传承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全市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及保护,指导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修缮并进行核查和监督管理。承担博物馆业务指导和管理。指导民间珍贵文物的抢救、征集。(三)公共服务股。拟订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及公共文化事业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文化公共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协调推进文化和旅游公共设施建设。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指导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古籍文献的保护以及项目申报工作。(四)产业发展和资源开发股。拟订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文化产业、旅游产业政策和发展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文化产业有关门类和旅游产业及新型业态发展。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促进文化、旅游与有关产业融合发展。承担景洪市“旅游革命”的具体工作。负责景洪建设“民族文化名州”和“世界旅游名城”工作。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重点项目建设。承担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开展旅游扶贫工作。(五)行政审批股。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负责监督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拟订文化和旅游制度措施并监督实施。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承担重大行政事项的听证工作,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审查和法制审核工作。承担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贯彻实施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指导文化和旅游行业社会组织体系建设,推动行业协会开展自律管理。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承担假日旅游市场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管理出境旅游和边境旅游。负责全市节庆审核和报批工作。负责文化和旅游行业内的安全生产、综治维稳、节能减排、扫黑除恶、反恐等工作。承办文化市场行政审批事项、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事项。统筹协调“放管服”改革工作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六)对外交流合作与宣传推广股。拟订智慧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旅游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综合管理平台和“一部手机游云南”建设。拟订文化、旅游科技创新发展和艺术科研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文化、旅游的科研成果推广和交流合作。负责全市文化文物和旅游系统统计及经济运行分析、信息发布工作。拟订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交流合作规划,宣传推广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政府、民间及国际组织在文化和旅游领域交流合作有关事务。负责跨境旅游合作区和边境旅游试验区及金四角旅游圈建设。统筹景洪文化和旅游形象宣传推广工作。开展文化和旅游交流推广、区域合作、市场开发等工作。

下属3个事业单位分别是:景洪市图书馆、景洪市文化馆、景洪市民族文化工作队。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重点工作

(一)机关建设工作方面。

1. 突出学习宣传贯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导工作。一是按照市委统一部署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二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学习党章党规,教育党员加强党性锻炼,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干部队伍,全面推进基层党组织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加强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完善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度;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廉政文化活动,营造风清气正的文化环境。

(二)扎实推动文旅深度融合发展

坚持“宜融则融、能融尽融”原则,推动文化和旅游工作各领域、多方位、全链条深度融合,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并进,为文化建设和旅游发展提供新引擎新动力,形成发展新优势。在职能融合上,整合好文化、旅游职能,提前准备、及早谋划,制定体现融合发展、有前瞻性的发展规划和针对性政策。在产业融合上,积极寻找文化和旅游产业链条各环节的对接点,大力促进活动、业态、产品融合,积极培育夜间曲艺演出、影视娱乐、文化休闲等服务新业态,推动更多文化资源转化为旅游产品,持续释放大众文化和旅游需求。在市场融合上,以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为契机,不断更新监管理念,实施各类专项整治、专项保障活动,推动文化和旅游市场培育和监管工作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在服务融合上,协同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为居民服务和为游客服务,统筹做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公共服务机构功能设置和公共服务资源配置。

(三)文化工作方面

一是稳定推进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申报一批乡镇综合文化站、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等项目建设资金,配齐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硬件设施设备,加大对建成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管”和“用”力度,争取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最大力度的发挥作用;二是认真完成免费开放及群众文化工作,举办免费开放培训班、公益性展览、讲座,积极推进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工作;三是做好文艺创作及演出工作,完成年内70场次公益惠民演出,重点完成景洪市基诺族大型音乐舞蹈诗《跟着阿舅走》剧目选段创作;四是保护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及文物,健全景洪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体制, 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体系,积极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开展非遗传承人培训班,引导传承人发展非遗项目,做强做大全市各非遗项目;五是继续开展戏曲艺术进校园活动,引导督促各级各类学校经常性开展校园、校际戏曲表演活动;六是落实文物安全、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安全检查,加强文物市场管理等工作。

(四)旅游工作方面

一是着力抓好世界旅游名城创建工作。按照2018年5月阮成发省长在西双版纳州调研时提出的把西双版纳建设成为世界旅游名城的定位要求,牢固树立“云南只有一个景区,这个景区叫云南”的理念,紧紧围绕“国际化、高端化、特色化、智慧化”的发展目标和“云南只有一个景区,这个景区叫云南”的发展理念,积极推进世界旅游名城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相关工作;二是全面推进旅游革命,有序实施“六个十工程”,规划建设旅游服务中心,推进曼贯医养融合健康养生小镇等康养文旅项目建设,启动自驾车线路、自驾车营地建设,提升改造6个传统景区,培育3个乡村旅游示范村,建成4座旅游公厕,全面开启景洪幸福游、康养游、智慧游新体验,实现接待国内外旅游者人数、旅游总收入分别增长20%、25%。三是着力做好旅游市场宣传营销工作,充分维护利用微博、微信、“一部手机云南”等新兴网络平台营销,以及节庆假日、南博会、边交会、旅交会等开展促销宣传活动。积极运用大数据分析,了解游客消费需求,结合跨境区域旅游线路的开发整合与策划营销,拓宽入境游客倍增的渠道。

(五)文化旅游市场监管方面

一是着力加强文化旅游行业监管力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目标任务,加强对文化旅游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治理排查,重点对文化旅游接待单位存在的风险安全、重大危险源监控、综治维稳、应急保障、旅游安全、旅游服务质量等做好综合检查,扎实开展文化旅游行业贯标工作,提高文化旅游服务质量;二是做好星级酒店复核及旅行社申报、变更、服务网点备案,黄金周节假日旅游安全专项检查,督促旅游企业认真开展“四城”联创、行业党建、扫黑除恶、安全生产等工作;三是以“1+3+N+1”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模式,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和执法检查,对查处的违法违规典型案件,及时发布查处和结案情况,并围绕“联合执法、分头办案、案件移送、信息互换”的工作方式,分片区网格化,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全面推广使用电子合同、电子行程单和视频监控,不断规范经营行为;四是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契机,严厉打击和从严从重顶格处置文化旅游企业涉黑涉恶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法律新法规的宣传贯彻力度,促进形成依法治旅、自觉守法的好风气。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景洪市文化和旅游局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编制方法、总体思路等内容:根据景洪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总结分析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找出影响本预算的各种因素,客观分析本年度国家有关政策对预算的影响。在编制部门预算工作中:一是认真做好部门预算编制的各项工作;二是不断增强预算的计划性、前瞻性和完整性,使部门预算能够保证局机关的的正常运转,年度预算与年度任务相结合,进一步增强预算约束力;三是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细化部门预算编制,逐步建立一套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预算管理体制,从源头上为预算执行的有效性提供保证。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4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4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3个。截止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7名,其中:行政编制16名(含工勤),事业编制61名(含参公)。在职实有77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77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 46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46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收入 1749.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49.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522.75万元,下降23%。主要原因是:2019年因机构改革原景洪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下属景洪市广播电视事业发展中心、景洪市农村电影发行放映管理站、景洪市体育辅导中心、景洪市电视台划入其他机关部门,所以预算比上年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749.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1745.0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4.8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522.75万元,下降23%。主要原因是:2019年因机构改革原景洪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下属景洪市广播电视事业发展中心、景洪市农村电影发行放映管理站、景洪市体育辅导中心、景洪市电视台划入其他机关部门,所以预算比上年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749.8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749.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3.06万元,项目支出546.80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49.86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522.75万元,下降23%。主要原因是:2019年因机构改革原景洪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下属景洪市广播电视事业发展中心、景洪市农村电影发行放映管理站、景洪市体育辅导中心、景洪市电视台划入其他机关部门,所以预算比上年减少。

1.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70101行政运行”支出481.5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

(2)“2070104图书馆”支出122.32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图书馆人员工资和津补贴、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及编外人员工资及五险、图书购置费。

(3)“2070107艺术表演团体”支出331.16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民族文化工作队人员工资和津补贴、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及编外人员工资及五险。

(4)“2070109群众文化”支出137.16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文化馆人员工资和津补贴、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及编外人员工资及五险。

(5)“2070112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支出63.22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执法大队日常执法经费。

(6)“2070113旅游宣传”支出30.00万元,主要用于旅游行业业务的支出及旅游宣传促销活动的支出。

(7)“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支出504.80万元,主要用于2020年非税编外人员工资及五险及乡村旅游示范村创建经费。

(8)“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0.40万元,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工作经费的支出。

(9)“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0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工作经费的支出。

(10)“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78.2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1107.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2.59万元,项目支出4.80万元)

基本工资267.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7.3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津贴补贴263.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3.6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奖金108.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4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绩效工资237.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7.0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住房公积金78.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2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46.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22万元,项目支出4.8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336.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37万元,项目支出241.44万元)

办公费16.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80万元,项目支出2.00万元)

印刷费1.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1万元)

咨询费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手续费0.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水费0.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7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电费4.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邮电费2.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物业管理费3.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差旅费26.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万元,项目支出16.10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0.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培训费2.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10万元)

公务接待费0.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专用材料费0.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74万元)

劳务费0.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委托业务费7.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7.20万元)

工会经费17.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福利费0.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40.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21万元,项目支出6.99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9.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1万元,项目支出205.3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生活补助3.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万元,项目支出1.50万元)

(4)资本性支出300.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00.56万元)

办公设备购置0.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56万元)

基础设施建设30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00.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本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本单位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本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为0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本单位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406.57万元,比2019年增加406.30万元,增长99.93%,增加主要原因是2020年年初预算项目预算增加乡村旅游示范村创建经费50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749.86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522.75万元,下降23%,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19年因机构改革原景洪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下属景洪市广播电视事业发展中心、景洪市农村电影发行放映管理站、景洪市体育辅导中心、景洪市电视台划入其他机关部门,所以预算比上年减少。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1749.86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522.75万元,下降23%,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19年因机构改革原景洪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下属景洪市广播电视事业发展中心、景洪市农村电影发行放映管理站、景洪市体育辅导中心、景洪市电视台划入其他机关部门,所以预算比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0年用于保障景洪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03.06万元。其中:

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65%,比2019年预算减少694.01万元,下降38.62%,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19年因机构改革原景洪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下属景洪市广播电视事业发展中心、景洪市农村电影发行放映管理站、景洪市体育辅导中心、景洪市电视台划入其他机关部门,所以预算比上年减少。

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93%,比2019年预算减少44.09万元,下降31.61%,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19年因机构改革原景洪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下属景洪市广播电视事业发展中心、景洪市农村电影发行放映管理站、景洪市体育辅导中心、景洪市电视台划入其他机关部门,所以预算比上年减少。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42%,比2019年预算减少182.38万元,下降97.28%,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19年因机构改革原景洪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下属景洪市广播电视事业发展中心、景洪市农村电影发行放映管理站、景洪市体育辅导中心、景洪市电视台划入其他机关部门,所以预算比上年减少。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0年用于保障景洪市文化和旅游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46.80万元,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 旅游宣传、乡村旅游示范村创建等开支。比2019年预算增加398.8万元,增长269.46%,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0年新增乡村旅游示范村创建经费500万元、非税编外人员工资4.80万元。

(三)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4.89万元,较上年减少35.61万元,下降70.5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0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1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8万元,较2019年减少21.31万元,下降72.7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较2019年减少21.31万元,下降72.71%。

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19年因机构改革原景洪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下属景洪市广播电视事业发展中心、景洪市农村电影发行放映管理站、景洪市体育辅导中心、景洪市电视台划入其他机关部门,所以预算比上年减少。

3.公务接待费

2020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89万元,较2019年减少14.30万元,下降70.83%。

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19年因机构改革原景洪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下属景洪市广播电视事业发展中心、景洪市农村电影发行放映管理站、景洪市体育辅导中心、景洪市电视台划入其他机关部门,所以预算比上年减少。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本单位共申报项目3个,编制了3个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财政拨款预算项目3个,财政预算安排546.80万元,其中:重点项目1个,财政预算安排500万元。2020年本单位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预算绩效管理】  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财政资金。具体包括:一是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的资金,如每年的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的超收收入,年终调整列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预算周转金。二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尚未列支的资金。三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已经列支的资金。不包括当年季节性收支差额形成的资金。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县级基本财力的保障范围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民生支出以及其他必要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国家和省统一出台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工资性附加支出,地方津补贴等项目。各地自定政策或参照省级确定的政策及提高标准部分不纳入;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基本民生支出主要包括中央和省统一制定政策,涉及农业、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科学技术、计划生育、环境保护、保障性住房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等直接针对公民或政策权益人应保障的项目支出。各级政府应按照“先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再保其他方面支出”的顺序安排预算,足额保障基本支出责任。

【“三公”经费】是指政府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2016年10月,财政部印发了《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试行方案》,明确从2018年起将在试行改革的基础上正式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改革试行方案提出通过分设两套经济分类(政府预算经济分类和部门预算经济分类),清晰反映政府对行政(参公)单位、事业单位、企业、个人补助规模和政府资本性支出规模,加强对政府资产、债务、涉企资金的管理。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洪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64.77万元,比上年减少25.50万元,下降28.2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因机构改革原景洪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下属景洪市广播电视事业发展中心、景洪市农村电影发行放映管理站、景洪市体育辅导中心、景洪市电视台划入其他机关部门,所以预算比上年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三)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洪市图书馆、景洪市文化馆、景洪市民族文化工作队2020年日常公用经费30.59万元,比上年减少19.68万元,下降39.1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因机构改革原景洪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下属景洪市广播电视事业发展中心、景洪市农村电影发行放映管理站、景洪市体育辅导中心、景洪市电视台划入其他机关部门,所以预算比上年减少。日常公用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监督索引号53280106035700111


附件:景洪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预算公开表20200817034753604.xlsx
          景洪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