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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城市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来源 :景洪市城市管理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0-06-23 15:59

监督索引号53280105048000000


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城市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三)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6-1. 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6-2.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6-3.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6-4. 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6-5.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6-6. 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6-7. 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表

6-8. 部门项目支出情况表

6-9. 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6-10. 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6-11. 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6-12. 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6-13. 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6-14.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6-15. 部门基本支出政府采购情况表

6-16. 部门项目支出政府采购情况表

6-17. 部门基本支出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6-18. 部门项目支出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6-19. 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一

6-20. 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二

6-21. 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三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根据《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的通知》(西财预发2016214号)、《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西政办函20195号)景洪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景财预〔2020144号)相关要求,现将景洪市城市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景洪市城市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拟订景洪市城市管理的措施、标准和发展政策。

(二)负责拟订景洪市城市管理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制定景洪市城市管理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承担对全市城市管理进行指导、业务培训、协调服务、监督检查和考核评比的相关工作。 

(四)负责相对集中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规划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负责相对集中行使市场监督管理、公安交通管理、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省、市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城市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的行政处罚权。

(五)负责景洪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的统一监督指挥、统筹协调、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工作。

(六)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七)景洪市城市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主管部门,原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不变。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将下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主管部门。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机关内设3个股室,分别是办公室、审批股、法规股。下设4行政执法大队,分别是景洪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一大队、景洪市城市综合行政执法二大队、景洪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三大队、景洪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四大队;4个事业单位,分别是景洪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景洪市园林绿化管理处、景洪市环境卫生管理站、景洪市城区路灯管理所1个企业:景洪市环卫清洁有限责任公司。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抓好党的建设。做好党风廉政和意识形态工作,落实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严格按照两不愁、三保障扶贫标准,坚持消除贫困与防范返贫两手抓,打赢脱贫攻坚战。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行业排摸,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向纵深发展。落实好河长制、街长制工作,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打赢蓝天保卫战。加强对系统内部的督察考核,加大责任查找和追究,提高工作效率。

(二)抓好市容市貌提升工作。着力解决物业小区管理问题,加快小区停车治安、环境卫生管理积极推进厕所革命、建筑垃圾处理场建设、主题街区打造,绿化、路灯、环卫作业水平及维护管理,实现品质化转变。推进门前三包,加强与街道社区的联动,督促商户落实到位,广泛发动群众维护良好市容环境。加大城市管理执法力度,针对脏乱差现象,开展占道经营、小广告治理、乱停乱放等专项整治,加大违法建筑查处力度,加强建筑工地、渣土运输车辆监管,巩固现有成果。

(三)做好城市综合管理智能优化工作。推进智慧停车场建设。提高道路停车位的使用率,缓解绝对紧缺相对过剩的静态交通难题;加快智慧城市建设,加强智慧城管系统平台建设,完善城管大数据平台和各业务条线应用系统建设,依托数字化大数据,逐步扩大监控摄像范围,及时发现处理问题,切实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成效。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景洪市城市管理局编制2020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州委八届五次全会州第九次党代会、市委六届六次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按照编制要细、结构要优、执行要快、绩效要好、信息要明、改革要实的要求。以全口径预算管理改革为主线,强化资金整合盘活,增强预算统筹能力;以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为导向,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确保财政交角和在刀刃上;以编细编实预算为抓手,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以创新财政投入方式为杠杆,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发挥财政资金乘数效应;以预算公开透明为落脚点,硬化预算约束,促进依法依规理财,保进全市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基本原则:一、实事求是,积极稳妥。收入预算的编制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充分考虑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影响,更加注重收入质量导向。二、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切实做好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全力支持国家、省、州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发展战略与重点领域改革,着力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三、注重绩效,科学配置。注重提高财政支出绩效,坚持精打细算、勤俭节约、效益优先,努力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加强资金统筹,强化项目审核,全面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四、量力而行,强化平衡。增强财政可持续性,按照量力而行的原则合理确定财政支出标准,严格控制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五、防范风险、规范举债。防范化解财政风险、积极稳妥化解累积的地方债务风险,有效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坚决遏制隐形债务增量

根据《景洪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景财预﹝2020144号)文件精神,结合本机关的发展实际在编制部门预算工作中按照部门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坚持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努力降低行政成本。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提高部门预算的完整性,提升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化、规范性、和透明度。

总体思路:继续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管理制度,围绕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预算制度的目标,坚持推改革、强基础、提效益的工作总基调,着力推进零基预算改革,集中财力办大事;继续实施财政规划管理,严格预算执行;完善定额标准体系,实施支出经济分类改革,细化预算编制;创新预算管理机制,增强预算统筹能力;优化预算编审程序,改革预算编制方法;健全监督制衡机制,推进全过程绩效管理;深化专项转移支付制度改革,理顺事权与支出责任关系;夯实预算管理基础,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完整性、科学性和规范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5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5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4个。截止2019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在职人员编制203,其中:行政编制 10,事业编制193(含参公)。在职实有167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167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19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90人。

车辆编制47辆,实有车辆47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收入 6688.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88.2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0万元。

单位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2019年无部门预算,无历史数据可供对比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6688.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4688.2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单位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2019年无部门预算,无历史数据可供对比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688.2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688.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88.26万元,项目支出2000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20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688.26万元,单位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2019年无部门预算,无历史数据可供对比

1.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景洪市城市管理局机关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0.18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开支

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1259.9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工资发放,单位工作运行经费等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6.2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编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

2)景洪市环境卫生管理站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68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开支

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城乡社区环境卫生1891.6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工资发放,单位工作运行经费等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2.2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编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

3)景洪市园林绿化管理处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8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开支

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1.5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遗属生活补助

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城乡社区环境卫生1128.7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工资发放,单位工作运行经费等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3.2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编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

4)景洪市城区路灯管理所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0.08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开支

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172.2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工资发放,单位工作运行经费等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7.0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编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

5)景洪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74.9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工资发放,单位工作运行经费等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5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编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

2.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514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90.48万元,项目支出754万元)

基本工资574.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4.4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津贴补贴451.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1.8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奖金150.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6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绩效工资695.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5.7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住房公积金154.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3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117.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63.44万元,项目支出754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510.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4.63万元,项目支出1236万元)

办公费113.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34万元,项目支出80万元)

水费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电费36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万元,项目支出360万元)

邮电费1.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差旅费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培训费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0万元)

公务接待费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专用材料费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万元,项目支出50万元)

劳务费1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会经费37.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2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福利费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1.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7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交通费78.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86万元,项目支出40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02.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59万元,项目支出686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生活补助3.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资本性支出29.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80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

办公设备购置14.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0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

大型修缮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

本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为2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000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本单位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为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本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为0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本单位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10万元,单位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2019年无部门预算,无历史数据可供对比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688.26万元单位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2019年无部门预算,无历史数据可供对比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6688.26万元。单位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2019年无部门预算,无历史数据可供对比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0年用于保障景洪市城市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688.26万元。其中:

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65%单位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2019年无部门预算,无历史数据可供对比

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88%单位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2019年无部门预算,无历史数据可供对比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07%单位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2019年无部门预算,无历史数据可供对比

4.资本性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4%单位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2019年无部门预算,无历史数据可供对比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0年用于保障景洪市城市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00万元,如城市路灯电费专项项目经费、城市基础配套费等开支单位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2019年无部门预算,无历史数据可供对比

(三)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18.3万元,较上年增加9万元,增长8.2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0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2019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13万元,较2019年增加8万元,增长7.6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19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3万元,较2019年增加8万元,增长7.62%

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单位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2019年局机关无部门预算,2020年新增局机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其余下属事业单位较2019年无增减变化。

    3.公务接待费

2020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3万元,较2019年增加1万元,增长23.26%

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单位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2019年局机关无部门预算,2020年新增局机关公务接待费1万元,其余下属事业单位较2019年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0,本单位共申报项目2个,编制了2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财政拨款预算项目2个,财政预算安排2000元,其中:重点项目0个,财政预算安排02020本单位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预算绩效管理】  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代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财政资金。具体包括:一是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的资金,如每年的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的超收收入,年终调整列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预算周转金。二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尚未列支的资金。三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已经列支的资金。不包括当年季节性收支差额形成的资金。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县级基本财力的保障范围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民生支出以及其他必要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国家和省统一出台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工资性附加支出,地方津补贴等项目。各地自定政策或参照省级确定的政策及提高标准部分不纳入;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基本民生支出主要包括中央和省统一制定政策,涉及农业、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科学技术、计划生育、环境保护、保障性住房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等直接针对公民或政策权益人应保障的项目支出。各级政府应按照先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再保其他方面支出的顺序安排预算,足额保障基本支出责任。

三公经费】是指政府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201610月,财政部印发了《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试行方案》,明确从2018年起将在试行改革的基础上正式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改革试行方案提出通过分设两套经济分类(政府预算经济分类和部门预算经济分类),清晰反映政府对行政(参公)单位、事业单位、企业、个人补助规模和政府资本性支出规模,加强对政府资产、债务、涉企资金的管理。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洪市城市管理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84.5万元,单位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2019年无部门预算,无历史数据可供对比。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三)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洪市城市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2020年日常公用经费190.12万元。因为机构改革,主管局为新成立单位,2019年无部门预算,无历史数据可供对比事业单位公用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监督索引号53280105048000111

附件1:景洪市城市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00807065843072.xlsx

附件2:景洪市城市管理局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