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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来源 :景洪市医疗保障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0-06-23 15:29

监督索引号53280114076300000

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三)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6-1. 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6-2.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6-3.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6-4. 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6-5.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6-6. 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6-7. 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表

6-8. 部门项目支出情况表

6-9. 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6-10. 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6-11. 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6-12. 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6-13. 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6-14. 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6-15. 部门基本支出政府采购情况表

6-16. 部门项目支出政府采购情况表

6-17. 部门基本支出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6-18. 部门项目支出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6-19. 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一

6-20. 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二

6-21. 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三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根据《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的通知》(西财预发〔2016〕214号)、《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西政办函〔2019〕5号)、《景洪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景财预〔2020〕144号)相关要求,现将景洪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景洪市医疗保障局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景洪市医疗保障局是中国竞彩网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

2、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协助上级部门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及探索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执行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协助上级业务部门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协助做好医保目录准入相关工作。

5、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执行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协助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执行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按规定要求,承担对所属事业单位业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责任。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景洪市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2、有关职责分工。

与景洪市卫生健康局有关职责分工。景洪市卫生健康局、景洪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与景洪市民政局有关职责分工。景洪市民政局、景洪市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商机制。景洪市民政局负责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即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分类认定,定期将认定信息提供景洪市医疗保障局,景洪市医疗保障局及时组织开展医疗救助工作。

与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景洪市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药品信息共享机制,共同打击涉及药品安全方面的问题,确保群众用药安全和医保基金安全。

13、将下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主管部门。原事业单位机构维持不变。

二、机构设置情况

1、景洪市医疗保障局设 2 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医药服务和基金监管股。

2、局直属事业单位1个,为景洪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景洪市医疗保障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医疗保障工作会议和云南省医疗保障工作会的部署要求,分析面临的新形势,在新的起点上开启景洪市医疗保障局事业改革发展新征程。2020年医保局工作重点是:

1、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

2、精准打赢医保扶贫攻坚战;

3、稳步保障待遇水平;

4、健全基金监管制度;

5、深入开展专项治理;

6、稳步推进目录管理改革;

7、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8、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9、攻坚药品耗材招采制度改革;

10、加快推进医保标准化信息建设;

11、健全经办服务体系;

12、继续提升医保服务质量水平。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根据《景洪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20-20212年中期财政规划和20120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景财预[2019]376号)的文件通知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总结分析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在编制部门预算工作中:一是认真做好部门预算编制的各项工作;二是不断增强预算的计划性、前瞻性和完整性,使部门预算能够保证驻昆办的的正常运转,年度预算与年度任务相结合,进一步增强预算约束力;三是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细化部门预算编制,逐步建立一套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预算管理体制,从源头上为预算执行的有效性提供保证。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2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7名,其中:行政编制 7名,事业编制30名(含参公)。在职实有34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34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5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收入781.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81.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80.14万元,下降9.30%。主要原因是:2020年相比2019年减少了扶贫兜底补助项目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81.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781.16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80.14万元,下降9.30%。主要原因是2020年相比2019年减少了扶贫兜底补助项目资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81.1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81.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4.66万元,项目支出276.50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81.16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80.14万元,下降9.30%。主要原因是:2020年相比2019年减少了扶贫兜底补助项目资金。

1.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0.20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2)2101501行政运行449.6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及福利支出以及公用经费支出。

(3)2101504信息化建设3.6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医疗系统维护费。

(4)2101506医疗保障经办事务10.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个人权益告知单制作费。

(5)2101599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81.56万元,主要用于编外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8.66万元;代缴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助项目资金259.90万元;健康扶贫工作经费支出3.00万元。

(6)2210201住房公积金36.1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449.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9.3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基本工资120.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9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津贴补贴175.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5.5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奖金91.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4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住房公积金36.19万元(其中:基本支36.1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8.66万元(其中:基本支18.6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69.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77万元,项目支出16.60万元)

办公费19.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1万元,项目支出14.60万元)

印刷费0.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50万元)

水费0.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电费0.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9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邮电费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差旅费5.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0万元,项目支出1.50万元)

公务接待费1.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劳务费0.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工会经费8.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福利费0.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30.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4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1.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万元,项目支出259.90万元)

生活补助1.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医疗费补助259.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259.90万元)

(4)资本性支出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办公设备购置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本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为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本单位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为0.0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本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为0.00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81.16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80.14万元,下降9.30%,下降的原因主要是:2020年相比2019年减少了扶贫兜底补助项目资金。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781.16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80.14万元,下降9.30%,下降原因主要是2020年相比2019年减少了扶贫兜底补助项目资金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0年用于保障医保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04.66万元。其中:

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05%,比2019年预算增加68.25万元,增长15.19%,增长的原因主要是机构改革,新组建景洪市医疗保障局,人员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0.46%,比2019年预算增加11.52万元,增长27.93%,增长的原因主要是机构改革,新组建景洪市医疗保障局,人员增加,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30%,比2019年预算减少9.98万元,下降86.93%,下降的原因主要是2020年离退休人员工资统一由养老中心预算支出。

4.资本性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19%,比2019年预算减少3.56万元,下降78.07%,下降的原因主要是2020年采购资金比2019年减少。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0年用于保障医保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6.50万元,如个人权益告知单制作费、健康扶贫工作经费、城乡医疗系统维护费、代缴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等开支。比2019年预算减少146.37万元,下降52.94%,下降的原因主要为:一是2020年代缴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费项目资金较2019年减少;二是2020年相比2019年减少了扶贫兜底补助项目资金。

(三)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60万元,较上年增加2.00万元,增长333.3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0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2019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2020年预算数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00万元,较2019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2019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较2019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2020年预算数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3.公务接待费

2020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60万元,较2019年增加2.00万元,增长333.33%。

增长的原因主要是机构改革,新建医疗保障保局,2020年医保局本级新增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数2.00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本单位共申报项目4个,编制了4个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财政拨款预算项目4个,财政预算安排276.50万元,其中:重点项目1个,财政预算安排259.90万元。2020年本单位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预算绩效管理】  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财政资金。具体包括:一是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的资金,如每年的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的超收收入,年终调整列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预算周转金。二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尚未列支的资金。三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已经列支的资金。不包括当年季节性收支差额形成的资金。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县级基本财力的保障范围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民生支出以及其他必要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国家和省统一出台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工资性附加支出,地方津补贴等项目。各地自定政策或参照省级确定的政策及提高标准部分不纳入;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基本民生支出主要包括中央和省统一制定政策,涉及农业、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科学技术、计划生育、环境保护、保障性住房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等直接针对公民或政策权益人应保障的项目支出。各级政府应按照“先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再保其他方面支出”的顺序安排预算,足额保障基本支出责任。

【“三公”经费】是指政府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2016年10月,财政部印发了《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试行方案》,明确从2018年起将在试行改革的基础上正式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改革试行方案提出通过分设两套经济分类(政府预算经济分类和部门预算经济分类),清晰反映政府对行政(参公)单位、事业单位、企业、个人补助规模和政府资本性支出规模,加强对政府资产、债务、涉企资金的管理。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洪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53.77万元,比上年增加7.97万元,增长17.4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新组建景洪市医疗保障局,人员增加,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三)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监督索引号53280114076300111

  景洪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00807173706114001 (3).xlsx

    景洪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