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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来源 :景洪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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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0-06-23 10:25

监督索引号53280105048400000

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应急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三)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6-1. 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6-2.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6-3.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6-4. 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6-5.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6-6. 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6-7. 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表

6-8. 部门项目支出情况表

6-9. 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6-10. 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6-11. 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6-12. 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6-13. 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6-14. 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6-15. 部门基本支出政府采购情况表

6-16. 部门项目支出政府采购情况表

6-17. 部门基本支出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6-18. 部门项目支出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6-19. 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一

6-20. 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二

6-21. 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三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根据《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的通知》(西财预发〔2016〕214号)、《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西政办函〔2019〕5号)、《景洪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景财预〔2020〕144号)相关要求,现将景洪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景洪市应急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农场及有关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以及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针政策配套措施,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配套措施草案,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市级应急处置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协调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协调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应急救援队伍,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乡镇(街道)、农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应急救援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农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按照州委、州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要求部署,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区域交流与合作。

(十五)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景洪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景洪市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市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市级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

二、机构设置情况

景洪市应急管理局内设机构为六个,分别为办公室、行政审批和教科信息规划股、预案管理和灾害救援股、安全生产基础股、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坚持党建统揽全局,严守安全基础稳定,理顺应急救援机制,保障民生灾害需求的思路,实现“一达标”(党支部创建达标),“二稳定”(安全生产稳定、主管行业稳定),“四提升”(4个指挥平台运作水平提升),“一到位”(即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到位)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从严从实加强党的建设。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作为永恒课题、终生课题,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思想教育,作风教育、纪律和制度落实,认真落实“两学一做”制度化常态化,生动开展各项党建新活动,增强初心使命意识,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善做善成,完成支部达标创建任务。同时持之以恒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提倡注重家风家教,严格遵守各项条例和准则,守住底线,不碰红线,努力展现应急干部新形象。

(二)全力保障安全生产基本盘稳定。一是抓好各级《实施办法》落实,严抓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和属地责任落实,并形成制度化。二是全力以赴落实全国、全省、全州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会议精神,用4个月时间,有效有力地整治安全生产责任“不严不实”、“三个必须”职能偏离缺位、非法违法生产问题,特别是危化品领域隐患突出问题,确保取得根本性成果;三是聚焦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应急救援能力提升、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等4类专项行动,加快实施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深刻汲取典型事故教训,全面开展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消防、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爆物品、燃气、烟花爆竹、旅游等行业为重点的集中整治,坚决整治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彻底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加大督促整改力度,将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贯穿集中整治全过程。四是持续强化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计划,根据计划要求,严格落实年度执法监察计划,着力强化隐患治理处罚,做到事故隐患查处朝前,事故风险化解抓早抓小,安全发展观念不断增强。五是以市安委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巡查检查、联合执法,突出专项行动问题治理,事后落实监察,实行隐患销号办法,防范风险,认真按月总结排名、按季通报公示制度,保持高压严治态势,确保安全生产四项指标实现逐年下降目标。

(三)扎实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一是强化自然灾害管理委员会统揽全局职能作用,提高4个指挥平台运作水平,上半年健全完善委员会按季度召开联席会商制度,指挥部按月召开形势分析研判会制度,分级指挥对应灾害制度,灾害救援抢险制度,以及灾害统计和信息上报制度,确保有人指挥、有队伍可用、有预案可防、有演练准备、有物资储备。二是认真落实应急管理系统后续改革任务,4月前完成应急指挥中心挂牌并正常运作,行使总值班室及应急指挥中心职能;落实省、州要求,完成应急管理现代化建设各项任务;三是市地震局正式行使震情分析、信息研判、台站建设、工作值班、科普宣传、应急演练等职能。

(四)尽力保障防灾减灾救灾到位。一是落实好全市民房灾害保险政策宣传及遇灾报险工作,确保群众知晓率100%、赔付到位率100%;二是落实好省下达的避难场所及防灾减灾示范社区项目建设,加快建设步伐,尽早投入使用;三是落实今冬明春抗旱救灾工作,下达470万物资救助计划;四是落实各种应急救援演练计划,提高防灾减灾意识和群众自救能力。五是组建1支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即景洪市阳光救援队),使之成为景洪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体系的组成部分,将与景洪市消防救援大队一起,参与抢险救援。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根据景洪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预算编制及预算公开的相关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总结分析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找出影响本预算的各种因素,客观分析本年度国家有关政策对预算的影响。在编制部门预算工作中:一是认真做好部门预算编制的各项工作;二是不断增强预算的计划性、前瞻性和完整性,使部门预算能够保证局机关的的正常运转,年度预算与年度任务相结合,进一步增强预算约束力;三是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细化部门预算编制,逐步建立一套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预算管理体制,从源头上为预算执行的有效性提供保证。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4名,其中:行政编制 14名,事业编制0名。在职实有23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23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 1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1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收入502.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2.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21.09万元,增长78.51%。主要原因是:1、2019年机构改革,增加7名在职人员,从而增加其工资及社会保险;2、增加救灾项目资金115.9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502.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502.6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21.09万元,增长78.51%。主要原因是:

1、2019年机构改革,增加7名在职人员,从而增加其工资及社会保险;2、增加救灾项目资金115.9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02.6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02.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6.78万元,项目支出115.9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02.68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221.09万元,增长78.51%。主要原因是:

1、2019年机构改革,增加7名在职人员,从而增加其工资及社会保险;2、增加救灾项目资金115.9万元。

1.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0.03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养老金(统筹部分)的支出。

(2)2210201 住房公积金27.0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积金支出。

(3)2240101 行政运行359.7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办公经费、编外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缴费的支出。

(4)2240702 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115.9万元,主要用于民生项目支出,其中景洪市因在生活困难补助60万元;农户住房保险55.90万元。

2.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352.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2.8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基本工资88.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2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津贴补贴134.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7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奖金62.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5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住房公积金27.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0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6.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2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比重表

(2)商品和服务支出34.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09万元,项目支出2.5万元)

办公费1.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水费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电费0.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7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邮电费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会经费5.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福利费0.06元(其中:基本支出0.0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万元,项目支出2.5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20.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5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万元,项目支出113.4万元)

生活补助5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5.9万元)

救济费5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7.5万元)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资本性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本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本单位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本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为0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02.68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221.09万元,增长78.51%。主要原因是:1、2019年机构改革,增加7名在职人员,从而增加其工资及社会保险;2、增加救灾项目资金115.9万元。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502.68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221.09万元,增长78.51%。主要原因是:1、2019年机构改革,增加7名在职人员,从而增加其工资及社会保险;2、增加救灾项目资金115.9万元。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0年用于保障应急管理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86.77万元。其中:

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23%,比2019年预算增加101.13万元,增长40.17%,增加原因主要是年机构改革,增加7名在职人员,从而增加其工资及社会保险。

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30%,比2019年预算增加9.81万元,增长39.59%,增加的原因主要是:1.增加2.5万项目资金,用于救灾车辆运行经费;2.机构改革,增加7人,从而增加相应的其他交通费用。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47%,比2019年预算减少3.28万元,减少64.57%,减少的原因主要是退休费未反映出预算数据。

4.资本性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0年用于保障应急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5.9万元,如生活补助及救济金等开支。比2019年预算增加115.9万元,增长10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主要是机构改革后,转入民政救灾职能,增加救灾项目资金115.9万元。

(三)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95万元,较上年减少0.05万元,下降0.6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0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45万元,较2019年增加2.45万元,增长61.2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45万元,较2019年增加2.45万元,增长61.25%。

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后,根据由(景财国资﹝2019﹞79号)文件,景洪市民政局划入民政救灾车1辆,实有车辆较去年增加1辆,从而增加本年车辆运行维护费。

3.公务接待费

2020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万元,较2019年减少2.5万元。

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本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控制接待的次数和标准,而且根据2019年实际接待数据减少本年公务接待预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本单位共申报项目2个,编制了2个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财政拨款预算项目2个,财政预算安排115.9元,其中:重点项目1个,财政预算安排60万元。2020年本单位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预算绩效管理】  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财政资金。具体包括:一是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的资金,如每年的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的超收收入,年终调整列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预算周转金。二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尚未列支的资金。三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已经列支的资金。不包括当年季节性收支差额形成的资金。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县级基本财力的保障范围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民生支出以及其他必要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国家和省统一出台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工资性附加支出,地方津补贴等项目。各地自定政策或参照省级确定的政策及提高标准部分不纳入;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基本民生支出主要包括中央和省统一制定政策,涉及农业、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科学技术、计划生育、环境保护、保障性住房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等直接针对公民或政策权益人应保障的项目支出。各级政府应按照“先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再保其他方面支出”的顺序安排预算,足额保障基本支出责任。

【“三公”经费】是指政府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2016年10月,财政部印发了《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试行方案》,明确从2018年起将在试行改革的基础上正式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改革试行方案提出通过分设两套经济分类(政府预算经济分类和部门预算经济分类),清晰反映政府对行政(参公)单位、事业单位、企业、个人补助规模和政府资本性支出规模,加强对政府资产、债务、涉企资金的管理。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洪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34.59万元,比上年增加9.81万元,增长39.5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机构改革后,增加7人,从而增加其他交通费用;2.根据由(景财国资﹝2019﹞79号)文件,景洪市民政局划入民政救灾车1辆,实有车辆较去年增加1辆,从而增加本年车辆运行维护费2.5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三)事业单位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监督索引号53280105048400111

景洪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

景洪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00624042306632.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