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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

  • 来源 :景洪市发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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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16-09-08 10:30

 

根据景洪市财政局《关于景洪市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的批复》(景财建[2016]43号)文件,公开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   景洪市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方针、政策;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调节目标及调节政策,协调、衔接和平衡各主要行业规划和相关的政策措施。

  2、研究分析国际和国内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对本市经济运行情况分析、预测、提出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

  3、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和协调股份制改革工作;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对改革方案实施过程进行跟踪、调查,协调方案实施中的有关问题,指导和推进经济体制改革。

  4、提出全市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与投资方向,规划重大项目的布局;编制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及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负责安排或转报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和按管理权限审批建设项目;组织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负责全市重大建设项目的审批、可研、开工报告、后评价等的管理和协调,会同市有关主管部门审查项目初步设计;组织重大项目稽查工作。

  5、负责本市内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指导和协调,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招标投标执法大检查活动,监督和规范招标投标和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管理。跟踪、监督上级发改部门下拨补助资金的项目建设,严格按工程进度建议财政拨付,并做到专款专用;抓好工程质量关,督促工程进度,使每个项目能尽快按要求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监督有关业务部门的经营性收费项目管理,协同处理全市行政事业性、经营性收费方面的争议。

  6、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总量平衡与结构优化的目标及政策;提出全市利用外资的总规模和投向;参与境内外招商引资工作。按权限审批或审批转报外商直接投资项目。组织有关部门审核上报利用国内外贷款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

  7、做好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推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研究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8、负责本市重点建设项目和为民办事项目的筛选和管理协调工作;负责省州及市重点项目建设的督促、协调、指导和项目投资计划的编报、建设进度的跟踪管理。

  9、做好国防经济动员工作;负责协调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之间的关系;组织协调国民经济动员保障工作。

  10、贯彻执行和监督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条例、规章及价格方针、政策。 

  11、调控全市价格总水平,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制定和调整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重要商品价格与重要收费,并对其进行管理;开展价格成本审核工作,建立市场价格监测制度。

  12、负责维护本市行政区域内正常的价格秩序,指导、监督、检查本市价格工作,开展价格认证和受理来信、来访、价格投诉、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13、协同市财政局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立项、管理和收费标准的管理;组织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制度和开展年度审验工作。

  14、监测、分析全市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调节工业经济日常运行。组织实施国家、省、州、市有关工业发展政策,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研究拟定全市工业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工业调整,提出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调整方案;联系工业领域社会中介组织,并指导其改革与调整;协调指导全市城区集体经济发展。
  
负责企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环保产业发展,负责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和节能、节水工作;负责石油和能源开发管理工作。
  15、统筹推进信息化产业,组织制定有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信息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组织协调电子政务发展,促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指导监督、协调推进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通信行业的有序发展;承担有关信息安全管理职责,负责协调有关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信息网络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16、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方针、政策、法规、条例,承担本市范围内的全社会粮食流通行政管理、粮食安全、粮食行政执法和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粮食企业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进行监督指导。

  17、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狠抓落实,全力做好各项业务工作

  1.加强调研,充分发挥参谋作用。一是科学下达年度预期目标计划。根据市委市政府及州发改委对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工作的要求,结合中国竞彩网实际,编制景洪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对全年计划和社会目标提出了预期和任务安排。二是加强国民经济的预警、预测分析,做好经济运行的调节。认真把握国家和省、州有关经济发展的新动向、新趋势,对全市综合经济实力、产业结构、发展优势及制约瓶颈等进行全面的分析论证,及时针对经济运行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搜集资料、反映情况、提出举措,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三是全市经济稳中有升。1—9月,实现生产总值125.1亿元,增长10.9%(按可比价计算),完成年计划68.7%。

  2.狠抓落实,重点项目建设稳步推进。一是重点项目建设进展顺利。进一步完善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的各项工作机制,强化责任和措施,积极破解项目建设要素制约,加大项目监管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州政策、资金支持。2015年重点建设项目共40项,1—9月实际完成投资32.12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53.4%。其中:在建项目26项,实际完成投资25.15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 56.4%。14项新开工项目开工7项,开工率50%,实际完成投资6.96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44.9%。教学基础设施项目、市区流沙河治理工程等5项超额完成年度投资计划;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2014年农村危房改造项目2项完成年度投资计划;曼景兰古城、北环路隧道工程等14项完成年度投资计划过半。二是固定资产投资平稳增长。在加快续建项目进展的同时,全力以赴推进重点项目前期和开工新突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呈现出平稳增长的良好发展态势。1—9月,辖区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91.38亿元,增长22.8%,完成年计划的80.8%,其中,市属投资121.87亿元,增长25.5%,完成年计划的81.2%。三是进一步做好投资服务工作。继续推行项目联审制度,进一步简化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速度,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1—9月,共核准项目7项,投资5.85亿元;备案23项,投资45.68亿元;审批16项,投资 3.19亿元。

  3.创新思路,着力推进工业发展。一是工业经济保持稳步增长。1—9月完成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8.27亿元,增长20.4%,完成目标任务的67.7%。1—8月完成主营业务收入40.64亿元,增长22.2%;利税总额7.19亿元,增长11.4%;利润总额5.53亿元,增长21.4%。实现工业企业升规3户,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38户。二是工业项目进展顺利,园区建设取得进展。景洪中大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西双版纳永佳建筑材料制品有限公司等一批具有带动作用的工业项目竣工投产。景洪工业园区勐宽片区已完成《总规》编制评审及修订、《控规》编制和评审等前期工作,已发布征地工作方案预公告,有关企业正在办理入园审批手续。三是落实小微企业创业扶持政策,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创业扶持政策,截至三季度,完成微型企业初审207户,会审140户,兑现省、州级配套资金224.4万元;34户企业获得贷款支持,共计340万元。实现非公经济增加值42.78亿元,增长11.1 %,占GDP比重的34.2%。全市共有8家企业列入省级成长型中小企业。四是节能工作顺利开展。着力抓好工业企业和重点领域节能工作,积极推广高效照明产品,完善节能激励机制,强化节能监察监测,节能降耗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市单位GDP能耗预计能完成州下达任务。

  4.真抓实干,物价管理工作成效显著。一是加强价格监管,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成品油、液化气等价格改革方案,做好教育收费审核审批、重要商品及服务价格每月调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等工作,切实做好应对价格异常波动工作,努力抑制价格过快上涨。预计2015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控制在年度目标内。二是加大价格执法力度,严肃查处价格违法案件。积极开展收费专项整治,加强医药价格管理、城区超市每日价格巡查、节庆期间零售服务价格检查,全年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4件,实现经济制裁 15.016万元;开展涉案物品价格鉴证业务427件,标的总额4517万元。三是认真受理群众举报。积极做好价格举报接待、受理工作,做到不推诿、不拖拉、不转移矛盾,在规定时间内答复举报者。全年共受理各类投诉 56 件,办结56件,办结率100%。

  5. 统筹抓好各项工作,增强经济发展后劲。一是着力推进农经项目。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不断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兴边富民工程、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项目进展顺利。完成建乡村道路6公里,级配垫层10公里,累计完成投资514.6万元。认真编制景洪市2015年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项目和兴边富民建设项目,争取到位资金720万元;编制景洪市2015年兴边富民工程综合片区项目实施方案,争取到位资金480万元。二是做好社会口项目服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社会发展与改革的各项决策部署,加大对上争取力度,梳理上报2015年卫生、教育、计生等项目中央投资计划5项,总投资6397.99万元,申请中央投资5119.59万元;积极做好景洪市“十二五”政法基础设施项目专项稽察及2015年中央投资政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自查工作。三是各项改革全面推进。编制完成《景洪市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2015年工作要点及分解细化方案(送审稿)》,将具体工作任务和要点落实到实处,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扎实有效;全力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目前全市85家510辆公车数据统计工作已全部完成,数据已录入全省系统平台。四是交通、能源项目申报服务工作进展顺利,澜沧江4号大桥、景洪市农垦电力农网改造升级工程等项目通过审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洪市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为行政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2015年度实有人员编制42 人,其中:行政编制4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36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35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内设机构为:党政综合办公室、固定资产投资股、农村经济发展股、社会发展股、价格管理股、国民经济综合股、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办公室、山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工业管理股、节约能源办公室、中小企业股、重大项目建设办公室、信息化管理股。

  第二部分  景洪市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合计3973.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58.68万元,占总收入的99%;其他收入15万元,占总收入的1%。比上年增加795.59万元,增加25%。增加原因:

2015年调整晋升在职、离退休人员工资,收入比上年增加65.40万元;

2015年财政下达新增收入:科目为2111001循环经济资金113.16万元;科目为2130305水利工程建设资金150万元。科目为2299901其他支出资金—2015年中央预算内兴边富民行动投资、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扶持资金2833.10万元,比上年增加2466.20万元。但:科目2010499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比上年减收1207.27万元,科目2111301资源综合利用比上年减收400万元,科目2140105公路改建比上年减收10万元,科目2200114地质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比上年减收318万元,科目2130142农村道路建设比上年减收60万元。增减两项相抵,2015年收入比2014年收入增加730.19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支出合计3300.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9.61万元,占总支出的15%;项目支出2821.10万元,占总支出的85%。2014年总支出4440.74万元,本年比上年减支1140.04万元,减支25 %。减支原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度用于保证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79.6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5.05万元,增加原因:2015年调整晋升工资。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度用于保障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821.1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支1185.0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

项目支出科目2010407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比上年减支11.99万元;科目2010499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比上年减支1087.07万元;科目2111301资源综合利用比上年减支240万元;科目2130142农村道路建设比上年减支88.86万元。2299901科目:因为今年兴边富民行动项目、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等项目新开工,所以2015年支付中央预算内工程款1808.5万元,比上年增支340.6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96.1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与上年对比减支1144.5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

  科目2010407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比上年减支11.99万元;科目2010499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比上年减支1087.07万元;科目2111301资源综合利用比上年减支240万元;科目2130142农村道路建设比上年减支88.86万元。2299901科目:因为今年兴边富民行动项目、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等项目新开工, 2015年支付中央预算内工程款1808.5万元,却比上年增支340.6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25.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主要用于行政运行210.69万元,经济体制改革研究4.08万元,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644.8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3.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个人医疗费支出;

  4、节能环保支出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主要用于华坤生物公司节能、重点工业污染治理工程支出;

  5、农林水支出99.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主要用于农村道路建设28.69万元,扶贫支出24.64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46.42万元;

  6、交通运输支出1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主要用于景哈乡莫南村干部罕村公路工程款;

  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主要用于工业节能宣传培训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27.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个人公积金财政补贴部分支出;

  9、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主要用于支付2015年“粮安工程”危仓老库维修改造资金;

  10、其他支出1808.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主要用于兴边富民项目、扶持较少民族项目工程款。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26.33万元,完成预算的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7.09万元,完成预算的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24万元,完成预算的91%。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控制开支。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4年减少1.82万元,下降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6万元,下降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2万元,下降2%。

  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控制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体情况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09万元,占65%;公务接待费支出9.24万元,占3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0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无。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7.09万元。主要用于下乡到乡镇检查重点项目开工进展情况、完工验收情况;对扶持较少民族项目、兴边富民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查看验收及工业企业指标完成情况、节能减排工作进展情况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5年度,景洪市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9.24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无。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9.24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及有关部门验收项目、开支调研工作、接待乡镇办事人员就餐发生的接待支出。景洪市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2015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接待国内就餐142批次,783人次。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5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支11.0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办公费比上年减少1.62万元、邮电费比上年减少1.09万元、差旅费比上年减少3.21万元、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1.7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1.65万元。2015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5.16万元、水电费1.50万元、邮电费2.50万元、差旅费1.42万元、维护费0.22万元、培训费0.47万元、公务接待费1.68万元、工会经费2.8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4万元(相关使用情况)。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无。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