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环境监测站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来源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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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9-10-24 15:03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环境监测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洪市环境监测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编制全市环境监测工作计划和规划,对本市的大气(含降水)、噪声等环境要素及景洪市辖区内工业污染源进行监测,同时分析、收集、整理和存储各类监测数据,
(2)负责景洪市辖区内工业企业污染源监督监测。
(3)编制本市环境空气质量日报、周报,并及时向州站、省站及国家总站呈报中国竞彩网的空气质量况状。
(4)向环境管理部门和市政府、市人大有关部门提供各类环境状况分析报告。
(5)向社会提供环境监测、科技咨询服务。
景洪市环境监测站是景洪市环境保护局的直属下属事业单位,根据单位职能、内部管理和开展工作需要设3个内设机构,分别是:
(1)办公室
协助站领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的指示以及本站的各项规章制度、掌握站的综合情况,向站领导汇报工作并提出建议;负责站长办公会、站务会和职工大会的组织工作,担任会议记录,整理会议纪要,负责会议决定事项的催办检查;负责起草全站工作年度计划和年终工作总结;负责人事、劳动工资、人事档案、安全保卫、文件收发、户口管理、环境卫生等工作;负责站内外文件的收发、处理和督办,站内行政文件的起草、打印;负责本站印章、介绍信的管理工作;负责全站资产管理;对公用物资、仪器设备进行固定资产建账管理;参与财产管理、工资管理,负责全站收款业务,定期开展财务分析,妥善管理财务档案、收据、发票,作好财务核算、结算和记帐工作,及时准确地编报各类报表和数据资料;负责站化学试剂、玻璃仪器、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工作;负责全站基本建设及房屋、水、电等公共财产设施的管理;负责本站车辆管理、调度、安排、维修保养和安全行车教育工作;负责标准资料、图书、期刊、受控文件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监测报告编号、盖章、登记和发放;负责监测仪器设备购置、验收、建帐、建档、停用、报废等管理;负责对外联系,接待、来信来访工作;组织实施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制订人员教育培训计划;完成站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2)质量管理室
负责本站环境监测项目的质量检查、质控考核数据的审核;负责全站质控数据的统计、汇总,质控报表的审核及上报工作;负责质量保证管理和检查,收集并贯彻执行新的国标方法;负责环境监测数据资料的收集、整理、审核、汇总、储存和上报工作;负责全站环境监测质量控制、质量监督、质量事故处理、质量申诉等质量保证管理工作,制定全年质量保证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环境标准质控样品的购买、收集、管理、分发及有效性控制;负责环境监测年报的编制工作;负责《质量手册》的编制和修订工作;完成站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3)监测室
负责本站各种环境要素及污染源样品采集、分析及现场监测工作;提出本室扩展业务所需设备计划,报站长审核;负责仪器的使用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做好仪器的检定、校准和维修工作;负责组织全站监测人员学习环境监测技术规范,保证质量控制工作的正常开展;负责编制各环境要素的监测报告及复核工作;负责制定全站监测仪器设备、化学药品、玻璃仪器的采购计划,报站长审批;组织解决监测质量争议,组织实施实验室比对和能力验证工作计划;负责定期编制景洪市环境质量简报;完成站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州环境监测站的业务指导下,在我局各股室的相互协作帮助下,我站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重要精神,紧紧围绕我局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任务,在全站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顺利的完成了各项监测工作,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1、强化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
(1)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重要精神,利用党小组会议,开展两学一做教育活动,提高党员干部政治觉悟和思想素质。
(2)是及时传达学习有关文件内容,传达局党组、局务会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干部职工政治意识,大局意识。
2、加强监测能力建设,提升环境监测水平
(1)是在2018年8至10月,认真完成了质量体系自查及整改工作及2018年质量体系内部审核工作,提升了景洪市环境监测站质量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完善和改进了质量管理体系,保障了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2)是完成监测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组织监测人员参加由云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开展的水质和土壤、环境空气、废气和噪声等监测项目的技术培训工作。截止目前,共参加培训12人次,进一步提高了监测人员的技术能力水平。
(3)是认真贯彻执行环境监测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及时对新标准进行宣贯学习,于11月7日安排持有总磷监测项目的两人参加了云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组织的总磷能力考核工作,并按时上报结果。
(4)是加强环境监测硬件能力建设,积极申请资金,用于购买标准化设备,完善实验室基础条件,补齐环境噪声、废气、废水监测设备及环境应急监测方面的短板。
3、全面完成监测任务
积极完成了污染源、声环境质量、降水、投诉等监测任务。监测工作做到了准确、操作规范、数据可靠、上报及时。
(1)完成污染源监测 出具废水监测数据382个,废气监测数据40个,累计数据422个,报告44份,其中污染源监测出具数据322个,投诉监测出具数据100个,中央环境保护督查投诉件样品分析28个,监测数据54个。
(2)完成声环境质量监测 完成2018年四个季度的功能区噪声监测任务,上报数据672个。按照“十三五”国家环境监测工作的要求,完成五年一次的城市区域噪声和交通噪声夜间监测,以及常规的每年一次的城市区域噪声和交通噪声昼间噪声监测,共监测区域噪声点位416个,出具数据2912个,交通噪声监测点位62个,出具数据558个。
(3)完成降水监测 完成景洪市城区降水采样31次,上报数据341个。
(4)是根据国家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的要求,一是每月协助州监测站对景洪辖区地表水断面进行采样,二是监督第三方地表水采样工作。截止目前已协助采样8次,样品88个。
4、其他重点工作
(1)环境质量公示 发布地表水水环境质量公示11期。发布空气质量日报205期,数据1435个,周报45期,数据315个。发布功能区噪声状况公示2期。新增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微型站3个,监测项目为PM10、PM2.5、O3共3个指标。
(2)景洪市辖区污染源点位图 为了更加清晰的管控景洪市辖区的污染源,在局党组的带领及各部门的充分配合下,景洪市环境监测站着手编制了景洪市辖区内10个乡镇、5个农场管委会,1个街道办事处的污染源企业点位图,现已完成辖区内多数污染源企业坐落的4个乡镇(嘎洒镇、勐龙镇、景哈乡、勐罕镇)的污染源企业点位图,让辖区内污染源在各乡镇的行政区划地图上凸显出来,同时也能够更加清晰直观的了解污染源走向以及在处理应急污染事故时第一时间掌握污染源企业方位。
(3)是参加中央环境保护督查投诉现场调查核实案件13件,跟踪问效4件。
(4)是环境统计工作 完成2017年环境统计工作,共调查辖区企业133家,完成我局环境管理及辖区95家企业的数据录入、审核、上报。据统计显示2017年景洪市各地区四项指标污染物排放总量情况如下:化学需氧量:3947.1767吨、氨氮:615.3554吨、二氧化硫:682.1244吨、氮氧化物:887.0825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洪市环境监测站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景洪市环境监测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环境监测站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环境监测站2018年度收入合计3,186,950.0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86,950.0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6,352.73元,增长0.52%,增长主要原因是2018年省环保厅和中国竞彩网加大了监测站能力建设投入,以及景洪市环境监察大队拆分独立编制部门决算。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环境监测站2018年度支出合计3,116,368.77元。其中:基本支出2,167,742.77元,占总支出的69.56%;项目支出948,626.00元,占总支出的30.4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7,314.19元,增长0.88%,主要原因是2018年省环保厅和中国竞彩网加大了监测站能力建设投入,以及景洪市环境监察大队拆分独立编制部门决算。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环境监测站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67,742.7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21,311.81元,减少主要原因是景洪市环境监察大队拆分独立编制部门决算。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3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63%。人均公用经费10,758.58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环境监测站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48,626.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48,626.00元,增长100%,增长主要原因是:中国竞彩网加大了监测站能力建设投入。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办公设备购置150,000元;专用设备购置498,626元;大型修缮300,000元。项目已经完工并验收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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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环境监测站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16,368.7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长27,314.19元,增长0.88%,增加主要原因是:2018年省环保厅和中国竞彩网加大了监测站能力建设投入,以及景洪市环境监察大队拆分独立编制部门决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7,101.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3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2,862.4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938.88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65,827.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106,076.4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54,194.10元,大病医疗保险支出5,557.26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644,874.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87%。其中: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558,845.73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3,203.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600.00元;资本性支出957,226.00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和监测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办公楼大型修缮。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28,56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3%,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128,565.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环境监测站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10,000元,支出决算为22,566.06元,完成预算的10.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1,566.06元,完成预算的16.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00.00元,完成预算的1.2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定点加油制度。坚持厉行节约,有利公务的原则,不搞超标准接待,严格执行公务接待事前报告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5,888.04元,增长35.3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3,587.66元,增长170.3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加大环保监测力度,从而增加公务用车的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699.62元,下降88.5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确保按预算、按标准支出;二是严格落实财经法律法规,规范各项经费支出;三是坚持厉行节约,有利公务的原则,不搞超标准接待,严格执行公务接待事前报告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566.06元,占95.57%;公务接待费支出1,000.00元,占4.4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566.0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1,566.06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环境监测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0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开展水质自动站建设进展检查及技术服务工作,接待2批次,接待费1,000元。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环境监测站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持平,持平主要原因是:景洪市环境监测站属于事业单位,单位经费不在机关运行科目列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景洪市环境监测站资产总额3,793,472.62元,其中,流动资产161,025.05元,固定资产3,632,447.5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91,422.86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30,354.03元,固定资产减少1,261,068.8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减少0.00元,其他资产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73,395元;报废报损资产28项,账面原值1,160,639.06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61,80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7,226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58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61,806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2018年度景洪市环境保护建设项目1个,项目支出资金948,626元。其中:1.景洪市环境监测站标准化能力建设经费支出948,626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1.景洪市环境监测站标准化能力建设完成后,实现监测项目扩展,增加油烟监测,精确监测指数。该项目是关系到空气油烟监测准确度,项目建成后,为监察执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切实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环境问题。项目支出绩效自评98.07分,自评优秀等次。
2018年开展了1个项目的绩效自评,评价结果为优的1个,良的0个,中的0个,差的0个,发现问题0个。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2018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00,000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00,000元。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尚未推开到我部门,无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尚未推开到我部门,无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