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景洪市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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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9-10-23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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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景洪市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景洪市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景洪市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领导全市共青团和少先队的工作。根据市委的中心任务,提出每个时期团的工作任务,制定全市团的工作计划,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各地团的工作;交流各地的工作情况,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树立先进典型;负责筹备、召开共青团全市代表大会、委员会和常委会。
2.深入基层,联系青年,了解青年的思想动态和青年的工作情况,及时向市委汇报团的工作。
3.研究青年工作中的理论和实际问题,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措施。
4.关心青少年利益,促进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为青少年服务,从各方面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成才。
5.加强团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团结和带领好团的队伍。
6.协助各级党委考核、选拔、管理、培训团干部,管理好团的基层干部。
7.承办中共景洪市委、中国竞彩网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团州委的坚强领导下,团市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团的十八大为主线,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改革攻坚、从严治团,大力实施组织引导、服务维护、关心关爱、创新创优(改革)、组织建设五大工程,着力解决“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特别是脱离青年的突出问题, 切实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推动共青团的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实施组织引导青年工程,把广大青年紧紧凝聚在党的周围
一是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团市委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市委和团中央、团省委、团州委重要会议精神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党的十九大召开后,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核心业务,念好“快、稳、广、实”四字诀,通过召开会议、集中学习、分享座谈等形式认真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着力深化对重要精神的理解和把握,进一步增强全市团干部的“四个意识”。
二是深化“我的中国梦”系列主题活动。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宣传教育和“我的中国梦”系列主题活动,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团员教育全过程。带领全市各级团组织开展纪念“五四”青年节、祭英烈、走边关等宣教活动,采用青少年易于接受、乐于接受的方式,生动开展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教育。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主题活动,讲好青年故事,用青年身边的正能量引导青年。
三是坚决开展网络思想引导和舆论斗争。继续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青少年面对面”活动。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不同形式走近青少年,协助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解决青少年突出问题的提案和议案;以整合建设团属微博、微信、“青年之声”等新媒体平台核心服务能力,持续深化“共青团倾听日”等活动,形成线上线下整体联动;大力开展“青少年远离毒品”和“绿色网络行动”等活动,有效增强了青少年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大力开展“青春自护暑期行动”活动。向在校学生发放了《暑假青少年自我保护提示》宣传页及《未成年人安全预防与自救》图书;深化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建立维权岗联系点制度和监督制度,逐步形成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考核评价和动态管理机制。 持续推进共青团网宣队伍建设,坚持对理论和社会热点进行正面舆论引导,传播正能量。
四是以更多优秀文化培育青年成长。带领全市各级团组织广泛开展书香西双版纳“两员一青”读书活动,努力营造“爱读书、读书好、善读书、读好书”的浓厚氛围和良好学风;今年以来,各级团组织共集中开展上述活动40场次,有效覆盖2万余名青少年;示范性开展走进基诺文化集中学习活动,引导青少年学习优秀民族文化,增强民族团结意识;精心策划傣历1380泼水新年节“取水仪式”活动,通过精彩的活动内容吸引青少年热爱以及关注民族传统文化。
(二)实施服务维护青年工程,支持团员青年为建设美丽景洪作贡献
一是坚决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积极推进“六类”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持续深化“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和“共青团倾听日”活动。加强青少年普法工作,坚持开展“青春自护·假期安全”青少年自护教育活动,提高他们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二是科学推进青年创业就业扶持工作。团市委科学分配2018年度小额贷款任务目标数,召开了2018年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暨业务政策培训会,与各乡镇街道团委负责人共同讨论青年创业贷款推进工作,进一步加强各方合作,理解政策,信息交流,提高工作效率,促进青年创业就业工作。2018年,为80名青年争取到创业扶持贷款,放款金额合计761.5万元,带动200余人就业,圆满完成全年放款任务。
三是引导青年有序参与社会治理。加大《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禁毒法》等法律法规的宣教力度,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禁毒防艾知识“六进”活动。全年以来共组建了471人的普法青年志愿者和禁毒防艾志愿者队伍,全市各级团组织积极利用春节、全国两会、“禁毒志愿服务边境行”、“3·8”维权法治宣传、“6·26国际禁毒日”、“10·26国家禁毒日”、世界艾滋病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活动为契机,组织或协助开展禁毒、普法活动7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25600余份,悬挂宣传标语38条,展出展板90余块,受教育群众达28000余人。
(三)实施关心关爱工程,切实增强青少年对党和政府的朴素感情
一是大力推进共青团助力脱贫攻坚。认真落实各级扶贫工作会议精神,今年以来团市委共进入所挂钩的嘎洒曼典村委会坝勐、纳板河上寨10次,共为12户挂钩户配备衣柜、床等爱心家具54件,助力产业扶持1000棵果苗;以“共青团助力脱贫攻坚六大工程”为抓手,做好团市委挂钩扶贫工作的同时,带领各级团组织开展“凝聚青春力量 助力脱贫攻坚”等一系列助力脱贫攻坚活动,年初为勐旺乡瑶家大寨、勐龙镇陆拉村委会贫困家庭子女赠送价格十万余元的羽绒服300件;春节来临之际为嘎洒镇、勐龙镇40名在校建档立卡户贫困子女发放2万元“暖冬行动”资助款;倡议州青联委员助力扶贫攻坚,为勐旺乡219名瑶族学子送去价值8500元的学习用具;为34名贫困建档立卡中小学生申请到每人900元的助学金;为6名建档立卡高中毕业生申请爱心圆梦大学助学金3万元;团市委在人员和经费紧缺的情况下,下派工作人员到村参加扶贫工作队,并优先保证扶贫工作队员的生活补助和工作经费的落实。
二是广泛实施共青团助力社会公益事业。继续实施“爱心圆梦大学”、“希望心生命救助”项目,不断深化“情暖童心”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工作。2018年,陆续收到“暖冬行动”、第21批上海青年志愿者赴滇服务接力队、昆明理工大学、“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幸福书屋图书馆计划”等带来的爱心物资和公益项目。为嘎洒曼点小学、大渡岗大干坝小学、花卉园儿童之家建立爱心图书馆,为贫困青少年募集价值18.5万元的爱心物资,通过“手拉手关爱留守儿童”、大学生志愿者“三下乡”社会实践等活动,多渠道帮扶农村留守未成年人,切实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团组织的关心送到弱势青少年的心坎上,今年团市委共收到来自社会各界的捐赠物资共计23.6万元。
三是推进能力素质提升和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带领全市各级团组织积极整合各方资源,主动联系就业、农业、教育、科技等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割胶技能培训、农作物种植培训、家禽养殖培训等实用技能培训。按人社部门文件要求,团市委今年负责普文镇700人次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任务,截至11月26日,已圆满完成全年培训任务,总培训738人次,其中建档立卡546人次。
四是围绕全市脱贫攻坚、同步小康目标,团市委党支部始终把加强党建与脱贫攻坚工作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团市委党支部到嘎洒镇曼点村委会与挂联村党组织开展“结对共建1+1”助力脱贫攻坚,进一步推动党建与农村党建互促互进,助力脱贫攻坚工作的开展,通过结对共建、互促提升、融合推进,团市委党支部要全方位、立体化、多渠道、分层次加大结对帮扶力度,在结对共建中,积极开展结对互访、互学、互助活动,全面提升挂联结对党支部建设和组织活力,实现共建双赢目标。
(四)实施创新创优(改革)工程,确保全面深化改革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一是努力延伸服务青少年工作手臂。积极推荐水滴公益、蜗牛公益、萤火虫公益社、三叶草志愿服务队等青年社会组织和公益组织的青年骨干成员进入青联组织,并带动他们所在的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生态文明建设、扶贫开发等方面的公益活动。二是融合充实线上线下工作力量。在按照团中央统一部署建设“智慧团建”系统的基础上,重点推进团委“三微一网”工程,努力使“青年之声”、“青年之家”与共青团工作有效融合,实现重点工作线上线下一体化运转。截至目前,全市共创建完成2个服务中心、3个不同级别的服务平台,创建完成县级“青年之家”1个、乡镇级3个、正在筹建省级“青年之家”1个。
二是为构建和谐社会注入正能量。继续深化开展“做好事做善事做志愿者”、“关爱农民工子女”、“阳光助残行动”、“微心愿”等主题实践活动和专项行动。继续规范注册志愿者工作,按要求做好“学雷锋”、“暖冬行动”等志愿活动,大力开展禁毒防艾、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环保节能等方面的志愿服务活动。截至目前,注册团员青年志愿者8354人。2018年,各级团组织带领各地青年志愿服务队共计开展100余次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参与服务的团员和青年志愿者达3万余人次。
三是创新服务大局的方式和载体。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对基层团组织提出普遍性工作要求,示范性带动各级团组织开展“共青团助力脱贫攻坚”、“共青团添绿行动”、“保护母亲河 争当河小青”等工作,引导广大青少年投身沿边开发开放、生态文明建设、脱贫攻坚、河长制、创建文明城市等党政重点工作。年内,上述活动的参与人次达20000余人。
(五)实施组织建设工程,进一步激发景洪共青团的生机与活力
一是大力推进从严治团。坚持细化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尝试建立机关团建与农村团建“二助一”结对共建机制,实施“基层团建提升年”行动计划,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推进从严治团的规定》,开展组织整顿工作,规范“三会两制一课”等团组织生活。稳步实施共青团“强基固本”工程,严把团员标准和入团程序,控制中学阶段团员发展比例和增量,提高团员发展质量(今年全市共按计划编号发展团员1000人)。
二是共青团第八次团代会顺利召开。1月4日至5日,共青团景洪市第八次代表大会顺利召开并完成了换届各项任务,岩罕月同志代表共青团景洪市第七届委员会作了题为《不忘初心跟党走 青春建功新时代》的工作报告;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团市委委员、常委、书记和副书记。
三是坚持抓好团干部队伍建设。9月15日至29日,全市11个乡镇(街道)团(工)委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根据景洪市共青团改革文件要求,各乡镇(街道)团委书记由党委班子兼任,并配备一名专职团委副书记。11月21日开展2018年“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训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理论学习、现场教学、专题座谈等形式,旨在为新老团干部提供一次学习交流的机会,力争在思想上、政治上、理论上、业务上有所提升。切实落实团干部常态化网络培训工作,逐步打造专、兼、挂相结合的团干部队伍。今年有1名金融机构优秀青年干部到团市委挂职。
四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把组织开展机关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的任务抓牢、扛稳、落实。团市委新一届支部委员会于4月23日组成,适逢中央实施全面从严治党启动党建工作新一轮重大决策部署,团市委党支部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召开党员大会,学习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分析当前的形势和任务,摸清机关全体党员的状况,议定工作计划和支部学习计划,进行部署与动员,统一了思想认识,明确了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五是加强团的组织建设。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为根本遵循,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按照上级党组织关于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工作的安排部署,推动支部健全基本组织、建强基本队伍、开展基本活动、落实基本制度、强化基本保障,主动融入基层党建工作大格局,加强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切实担负好党支部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把党支部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促进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景洪市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共青团景洪市委内设机构3个,分别为:办公室(组织宣传股)、青年事务股、学少和权益股。
1.办公室(组织宣传股)。负责团市委书记办公会议和全市共青团大型会议、活动的会务、文秘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团州委和团市委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负责协调机关各内设机构和团内上下之间的工作关系及与有关单位的联系工作,及时向书记、副书记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协调、承办团市委机关日常事务;负责审核印发团市委文件及起草有关重要材料;负责公文、档案、印章管理,机要收发,信息收集报送和编发简报;负责对市委、市政府、团州委和团市委领导的重要批示、重要文件、重要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协调、督促和反馈;负责机关财务、审计、行政事务、后勤服务、资产管理和机关值班、信访、保密、保卫、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办公自动化的规划、建设、管理;负责团市委党组会议的统筹和文秘工作;负责团市委机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退休干部等工作;负责团市委机关挂职、兼职团干部的选拔使用工作。制定全市共青团组织、干部和团员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承担团市委协助相关党委和组织部门管理下级团委领导班子的职责,推动团的各级组织、团员队伍和团干部队伍建设;指导各级团的选举工作;负责团费收缴、管理和团的基层组织统计工作;规划指导团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协助党组抓好团市委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班子建设;组织开展全市性先进基层团组织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和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及青年五四奖章的评选表彰工作;指导推动团的基层阵地建设和基层组织信息化工作。研究分析团员青年思想状况,根据党的要求和青年实际,提出开展团的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组织开展团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指导团员青年理论学习,提供和编创青年文化产品;指导、协调和推动团的理论研究;指导开展健康有益的青少年文化、体育活动;指导团的网络新媒体舆论阵地建设和网络舆论引导工作;负责团市委的新闻宣传工作,抓好团的宣传队伍建设;选树、宣传青年先进典型;组织开展团市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完成团市委领导班子和党组交办的其他事宜。
2.青年事务股。推动促进青年发展规划的制订及工作落实;构建服务青年发展的工作联动机制;加强青年发展问题的研究;统筹资源,开展促进服务青年就业创业、创新创优和青年职业文明素养培养、技能培训提升、促进社会融入等工作;联系服务农村、社区、机关、企业、事业单位青年工作;组织开展“青”字号品牌工程;牵头组织实施全市共青团助力脱贫攻坚工作。研究、指导全市各族青年工作;统筹青少年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和服务各民族青少年成长成才工作;联系非党青年知识分子、宗教界青年和少数民族等各族各界青年代表人士,并开展交流和联谊工作;开展对台港澳地区青年及侨胞青年的统战工作,联系台港澳青年代表人士;负责与国内外青少年团体、政府青年机构及国际地区性青年组织及其他友好团体的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市青联秘书处的日常工作,指导地方和行业青联工作;完善青年人才的举荐、选拔和培养机制。拟定全市共青团、青年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建设的总体规划和政策制度;开展对青年社会组织和新兴青年群体的联系服务和引导工作;拟定青年志愿服务工作规划、意见;指导青年志愿服务工作;协调、引导青少年参与生态文明建设;负责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景洪项目管理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开展青年志愿者等青年社会服务工作的典型选树工作;指导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担全市青年社会组织的指导和联系工作;完成青联、团市委领导班子和党组交办的其他事宜。
3.学少和权益股。研究指导全市中学团的工作;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握青年学生思想动态,开展学校团的各项活动,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引领;指导开展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素质拓展、勤工助学等活动;组织开展全市中学的校园文化体育和课外实践活动;负责留学生联系服务工作;参与学生青年外事交流和服务工作;指导学校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研究、指导全市少先队工作;负责市少工委的日常事务;研究并组织开展少年儿童的思想道德教育及综合能力提升等多种教育活动;维护少年儿童合法权益;指导少先队校外阵地建设;负责少先队宣传工作;研究制定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指导少先队地方工作委员会、基层组织、干部队伍和队员队伍建设;开展“希望工程”工作,实施农村留守儿童、城乡贫困家庭青少年、残疾青少年等困难青少年群体关爱帮扶行动;开展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工作,构建符合青少年特点的维权工作体系,加强维权队伍、阵地建设;畅通青少年诉求渠道,代表青少年向党委、政府反映有关诉求;研究并起草有关青少年权益的意见、规划,向党委、政府提出相关建议;履行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办公室的职能;推动出台有关青少年的法律法规,加强全市青少年普法工作;承担党委、政府交办的有关未成年人保护、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方面的工作;完成市少工委、团市委领导班子和党组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景洪市委员会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 0 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景洪市委员会2018年度收入合计1,446,896.6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67,893.66元,占总收入的94.5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79,003.00元,占总收入的5.46%。与上年对比增加594,304.29元,增长69.71,主要原因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和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景洪市委员会2018年度支出合计1,603,811.92元。其中:基本支出1,162,927.61元,占总支出的72.51%;项目支出440,884.31元,占总支出的27.4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562,831.32元,增长54.07%,,主要原因增加在职人员,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办公耗材、下乡补助款增加;召开第八次团代会会议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景洪市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62,927.6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96,015.92元,增长74.38%,,主要原因增加在职人员4人,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3.4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6.5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景洪市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40,884.3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6,815.40,增长17.86%,,主要原因召开第八次团代会,会议经费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会议经费开支123,890.00元,共青团景洪市第八次代表大会圆满完成,大会审议通过了《共青团景洪市第八次代表大会关于共青团景洪市第七届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团市委常委、书记、副书记。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景洪市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21,902.3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66%。与上年对比增加632,310.71元,增长80.08%,主要原因工资福利人员经费支出、日常工作经费和对基层团委的工作经费补助。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32,932.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6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人员经费支出、日常工作经费和对基层团委的工作经费补助;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支出及企事业单位贷款贴息的补助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6,90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71,496.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113,340.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7%。主要用于对企事业单位贷款贴息的补助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7,23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景洪市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800.00元,完成预算的0.8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00.00元,完成预算的0.8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接待人员和接待标准。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3,510.00元,下降81.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510.00元,下降81.4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接待人员和接待标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800.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80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基层团委来访人员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景洪市委员会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5,119.8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019.75元,增长8.35%,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增加、办公耗材、下乡补助款加增。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景洪市委员会资产总额586,570.45元,其中,流动资产395,091.45元,固定资产191,479.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0,096.09元,下降16.99%,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87,686.09元,下降32.21%,固定资产增加67,590.00元,增长54.56%,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586570.45 395091.45 191479 0 0 0 191479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7,59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7,59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7,59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我单位无部门绩效自评的项目。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280118071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