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信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来源 :景洪市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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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9-10-23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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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信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信访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四、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洪市信访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贯彻落实中央、省、州有关信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信访工作有关规定、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市委、市政府的来信,接待来访。
3、负责向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领导同志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修改完善有关方针、政策的建议。
4、承担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件的落实情况的责任,承办中央、省、州、市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事项,向各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5、承担协调处理群众集体来市上访和非正常上访的责任,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
6、指导全市信访工作,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总结推广各部门信访工作的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指导市党、政各部门信访工作和各乡(镇)、农场、党政机关的信访工作。
7、负责处理市委、市政府网上信访事项,并督促指导乡(镇)及部门网上信访工作的职责。
8、负责全国信访信息系统在全市的推广和应用。
9、承担中共景洪市委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10、协调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协调信访工作外事活动和对外交流。
11、承办中国竞彩网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职责,景洪市信访局下设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对应州信访局办公室)。负责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公文处理,重要会议组织,有关文件和文稿的起草,议定事项的督促检查,政务、值班信息的综合与报送,人事工资、财务管理,值班、机要、保密、档案及党群等工作;负责对信访工作有关政策法规和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负责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事项以及其他重要信访事项的督查督办;负责对改进工作、追究责任、完善政策“三项建议权”的行使提出意见和建议;协调指导全局信访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承担中共景洪市委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二)接访办信股(对应州信访局接访办信科)。负责群众来访接待工作。反映群众来访中的重要情况。转送、交办、督办重要来访事项。指导协调处理来访接待中的复杂疑难问题。维护来访接待场所秩序。指导检查全市群众来访接待工作。负责受理办理群众来信。反映群众来信中的重要情况。转送、交办、督办重要来信事项。指导检查全市来信办理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到州赴省进京访的处置工作。负责信访突发事件的综合协调和应急处置,承担重大活动、重要会议信访保障和“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的协调处理工作。负责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三)网上信访股(对应州信访局网上信访科)。负责受理办理群众通过网络途径提出的信访事项。承担省委书记、省长、州委书记、州长和市委书记、市长电子信箱信件的办理工作。综合分析和反映群众网络信访中的重要情况。转送、交办、督办重要网络信访事项。指导检查全市网络信访办理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全市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负责“云南信访信息系统”和视频接访系统的建设、运维工作。负责信访数据统计和信访形势综合分析工作。承担机关办公自动化、电子设备采购与管理等工作。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贯彻落实中央、省、州有关信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信访工作有关规定、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市委、市政府的来信,接待来访。
3、负责向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领导同志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修改完善有关方针、政策的建议。
4、承担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件的落实情况的责任,承办中央、省、州、市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事项,向各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5、承担协调处理群众集体来市上访和非正常上访的责任,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
6、指导全市信访工作,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总结推广各部门信访工作的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指导市党、政各部门信访工作和各乡(镇)、农场、党政机关的信访工作
7、负责处理市委、市政府网上信访事项,并督促指导乡(镇)及部门网上信访工作的职责。
8、负责全国信访信息系统在全市的推广和应用。
9、承担中共景洪市委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10、协调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协调信访工作外事活动和对外交流。
11、承办中国竞彩网交办的其它事项。
12、负责处理市委、市政府网上信访事项,并督促指导乡(镇)及部门网上信访工作的职责(根据西编办复〔2007〕37号);
13、增加承担中共景洪市委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的职责(根据西信联办发〔2008〕10号);
14、增加负责全国信访信息系统在全市的推广和应用(根据云办信电〔2010〕1号)。
四、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洪市信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信访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图1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信访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2,144,780.2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44,780.2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68,239.68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人员调出,工资减少,人员经费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信访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2,123,991.75元。其中:基本支出1,980,587.48元,占总支出的93.25%;项目支出143,404.27元,占总支出的6.7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41,44.11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人员调出,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图2 2018年支出与上年对比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信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80,587.4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5,146.59,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人员调出,人员经费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4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5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信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3,404.2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6,257.52,主要原因分析:2017年一些项目为一次性项目,2018年项目相对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信访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23,991.7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41,404.11 ,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工资支出比上年减少所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23,248.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13%。主要用于市信访局正常运行办公开支和专项工作开支。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5,031.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3%。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在编人员社会保险缴费。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31,382.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9%。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缴扣职工医疗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24,32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5%。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信访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78万元,支出决算为29,106.00元,完成预算的77.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9,992.00元,完成预算的68.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114.00元,完成预算的103.5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今年扶贫、下乡等工作情况通过平台调车次数减少,燃油费大幅下降。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3,106.00元,增长11.9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6,886.00元,增长52.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780.00元,下降29.3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今年农场改革等因素,来访人员增加,加大了工作量。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992.00元,占68.69%;公务接待费支出9,114.00元,占31.3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992.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9,992.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扶贫、下乡、领导下基层走访接访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9,114.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11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处理突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和日常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信访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8,167.0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658.61元,主要原因分析:用于本单位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 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 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景洪市信访局资产总额1,256,399.91元,其中,流动资产87,612.91元,固定资产1,168,787.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9,935.00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07,435.00元,固定资产减少2,50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减少0.00元,其他资产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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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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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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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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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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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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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256,399.91 |
87,612.91 |
1,168,787 |
29900 |
457000 |
0 |
681887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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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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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尚未试点到我单位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8.【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9.【预算绩效管理】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地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10.【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11.【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12.【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财政资金。具体包括:一是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的资金,如每年的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的超收收入,年终调整列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预算周转金。二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尚未列支的资金。三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已经列支的资金。不包括当年季节性收支差额形成的资金。
13.【“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县级基本财力的保障范围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民生支出以及其他必要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国家和省统一出台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工资性附加支出,地方津补贴等项目。各地自定政策或参照省级确定的政策及提高标准部分不纳入;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基本民生支出主要包括中央和省统一制定政策,涉及农业、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科学技术、计划生育、环境保护、保障性住房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等直接针对公民或政策权益人应保障的项目支出。各级政府应按照“先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再保其他方面支出”的顺序安排预算,足额保障基本支出责任。
14.【“三公”经费】是指政府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2016年10月,财政部印发了《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试行方案》,明确从2018年起将在试行改革的基础上正式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改革试行方案提出通过分设两套经济分类(政府预算经济分类和部门预算经济分类),清晰反映政府对行政(参公)单位、事业单位、企业、个人补助规模和政府资本性支出规模,加强对政府资产、债务、涉企资金的管理。
监督索引号53280118028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