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宣传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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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9-10-22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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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宣传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宣传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指导全市各级宣传工作;提出宣传文化事业发展的指导方针,指导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规划的制订,指导宣传文化系统对政策、法规的实施,指导、组织、协调各方面的力量,贯彻实施党的路线、方针;引导社会舆论,协调新闻单位工作,提出对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的宣传报道意见;指导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市场的管理;规划部署全市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性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指导全市对外宣传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各项任务。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理论武装工作
一是通过思想引领,引导党员干部筑牢信念压舱石。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面落实好学习内容、学习任务、学习目的,建立第一时间学习制度。通过召开会议、学习研讨、专题调研等形式,不断增强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截至11月10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8次,领导干部撰写发言提纲25多篇。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交流研讨会1次。先后邀请省、州专家学者为全市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作专题辅导共3场次,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的战略思维、创新思维和辩证思维能力。
二是通过理论引领,激发广大干部群众投身改革实践热情。广泛开展全面“大学习”、集中“大宣讲”、干部“大培训”,举办11期专题培训班轮训干部1640名;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将改革开放进行到底等宣传教育,开展集中宣讲108场次、听众1.5万人次。有效地破解了基层培训党员干部所面临的教育资源不足、工学矛盾突出的两大难题。
三是通过建章立制,增强理论学习效果。印发《中共景洪市委宣传部关于2018年全市在职干部理论学习安排的通知》,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制定出14个专题的学习安排,明确了每个专题学习的内容、时间。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辅之以座谈会、讨论会、辅导讲座、党员组织生活、政治学习等形式,每次学习都作到了“三到位、三充足”,即“资料到位、学习时间足,服务到位、学习经费足,督查到位、学习劲头足”,确保了学习效果。
四是聚焦重大理论问题,加强社科联工作。聚焦重大理论问题、重大现实问题和重大实践经验,主动整合包括党委政府、党校学校、学术社团在内的研究机构以及民间咨询服务机构的力量,形成类型多样、门类齐全、领域宽广的智库资源。在课题研究、社科评奖、学术交流等工作中把好关,围绕“十三五”发展目标,抓好重大课题研究工作。全市上半年报送社科基金课题24项,立项2项,示范基地1个。
二、宣传舆论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抓实理论宣传、做好社会舆论引导、强化榜样的力量宣传、全面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全市外宣(新闻)工作,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深化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的学习宣传教育,着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宣传,着力抓好群众性文化活动宣传,着力推进“三个定位”、“两城”联创、“脱贫攻坚,全面决胜小康”、“自强、诚信、感恩”、改革开放40周年成果等重大主题宣传,着力营造全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着力抓好宣传思想文化干部队伍建设,为建设“六个景洪”注入强大的思想动力,激发景洪转型跨越发展的正能量、精神动力和软实力。与中央电视台15频道合作拍摄《美丽中国唱起来》《唱响新时代元宵特辑》《乐游天下——景洪篇章》等节目,景洪名片三登央视高地,对外宣传工作大放异彩。根据年初工作安排召开《多措并举,全面提升景洪城乡人居环境》《落实党的十九大教育方略,写好景洪教育奋进之笔》两个主题新闻发布会。《美丽景洪》周刊发行12期12万余份,美丽景洪发布微信平台共发布信息102期139条,开展改革开放40周年成果重大主题宣传4期,举办全市乡镇(农场)宣传委员(副书记)业务培训一期28人。
二是坚持党管媒体的原则,提供良好舆论氛围。加强网络阵地管理。加强对新兴媒体的引导和管理,规范网络传播秩序,完善突发事件和敏感舆情舆论引导机制,确保导向正确。一年来,发布舆情专报4期、舆情通报9期,成功处置一般舆情11次,发布新闻通稿8篇。精心组织舆情信息收集研判,向省委宣传部报送网络舆情和社会舆情120多条,单篇采用3条,综合采用5条。整合工作力量,强化公安、工信、文体广电等部门协同联动和信息共享,组建54人的景洪市网评员队伍,进一步提升网络阵地管理能力。积极推进依法治网、办网、上网,开展国际国内热点引导评论5次。大力清理网络谣言、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网络空间更加清朗。
三、意识形态工作
抓责任落实,全面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一是落实市委主体责任。自觉担起意识形态工作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在年初召开的市委六届五次全会、年中召开的市委六届六次全会上,均对全市意识形态工作作出部署,把“意识形态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要求落在实处。从严抓好省委第十巡视组对西双版纳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反馈意见涉及景洪市的6类20项问题整改,已整改完成15项,持续整改5项。二是落实领导示范责任。市委书记主动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市委常委会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加强重大问题的研判和重点工作的落实,市委常委会研究意识形态工作6次。调整充实工作领导小组,发挥市级领导示范带头作用,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分管领域的重要方面和挂钩联系乡镇(街道、农场)的重点工作来抓,站到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守好“责任田”,打造“示范田”。三是落实宣传部门主管责任。召开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明确意识形态重点工作,与全市各单位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分解细化考核体系,级级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将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严格执行意识形态季度分析研判会议制度,围绕当前意识形态领域突出问题为主线,开展专题研究,提出对策建议,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新形势新变化。牵头开展专项督查1次,推动意识形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四是落实基层属地管理责任。落实省委《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要求,完善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健全各部门相互配合、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的体制机制,构建了全市“一张网”管理格局。加大督促落实力度,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市委第五、第六轮、第七轮巡察范围,发现被巡察单位意识形态方面问题 3个,促进基层单位进一步增强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四、精神文明建设
一是推进公民道德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开展向“西双版纳好人”学习,推荐1名好少年参加“新时代好少年”推荐评选活动。推动道德讲堂由机关向基层、从城市向农村延伸,深化推进善行义举活动,在47个各级文明村镇,79个各级文明单位中开展活动254次,共计15240余人。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组织文化志愿者1672人次举行“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送文化下乡、“扶贫攻坚·责任扛肩”“禁毒进社区”“创建文明城市”“孝行天下,爱满家宴”敬老月家风传承等33活动场次,观众达6000余人,为群众书写了3000余副春联。春节走访慰问29名道德模范,为他们送去14500元慰问金和浓浓的新年祝福。春节等传统节日期间开展文明旅游、文明交通、移风易俗等宣传教育活动,媒体刊播公益广告841条(次),景区、办证大厅、交通部门刊播2485条(次),在城区开展以营造安全、节俭、祥和的节日气氛。引导未成年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清明祭英烈”“童心向党”“向国旗敬礼”等活动。共有70000余人参与升国旗等活动,发放各类宣传单10000余份。指导全市各学校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开展传唱和演讲系列活动,参与干部群众学生达130000余人。
二是持续深化志愿服务活动。强化志愿服务的制度化管理,截至11月在中国志愿者网站注册自愿者团体424个,注册志愿者共 22879人。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开展“创全国文明城市·清洁城市环境”“创全国文明城市·扬民族优秀文化百人志愿服务”“清出小广告 美化大环境”等宣传日活动,共组织活动11次,2733人次参与。城区志愿服务站1820余人志愿者为市民提供咨询3378人次,饮水1556人次,充电258人次,发放手提袋193人次,宣传用品163个,宣传册2251张,打气109人次,提供凳子846人次,药品40人次,雨伞13人次。
三是扎实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积极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诚信景洪建设。组织开展诚信行业、诚信单位、诚信示范街区、诚信经营示范店、诚信网店等主题实践活动,现有61023户“十星级文明户”。完成市辖区第八届云南省文明村镇第十五届云南省文明单位和第一届云南省文明校园申报推荐工作,向州文明办推荐新申报6个文明村镇、9个文明单位,10个复审文明村镇、25个文明单位。印发《景洪市文明办关于开展景洪市第十八届文明单位第二十届文明村第四届文明小城镇文明社区和第一届文明校园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的通知》开展市级文明创建。开展第三届景洪好人、第一届新时代评选工作。
四是加大公益广告投入,多渠道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学校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进”(进材料、进课堂、进头脑)活动。全市88所学校均开展了核心价值观主题活动,做到所有教室的核心价值观内容上墙。指导城区超市、宾馆、农贸市场、车站码头、政务大厅等人员集中的场所悬挂、粘贴公益广告,城区公交车站设置公益广告168块。完成城区户外大型电子屏滚动宣传公益广告5000余次,467辆公交车、出租车体上公益广告宣传,共有16余条创城新闻及信息被云南文明网、西双版纳报等媒体采用,编发景洪创城简报54期,制作创城APP信息 56 条。大力开展户外医讯广告整治。以立项督查的方式,由市创城指挥部开展督查,通报各单位整治情况,在全市营造了浓厚氛围,形成合力一起开展整治,清理不规范、夸大宣传、误导患者和虚假广告,共出动980余人次,清理各类医讯广告3280份,立案查处1件,行政处罚5起。
五、文化产业建设
一是组织文化下乡活动。精心挑选了20多个节目组织40多人赴各乡镇(农场)开展“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新时代红色文艺新奇兵法治文化基层行”文艺演出,为基层广大群众带去了精彩的文艺盛宴。组织市书法家协会开展“迎新春送春联”活动,共送出1500多幅春联。
二是开展文化旅游调研。3月28日至4月2日,组织市旅发委、市统计局等文化产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就如何做大做优做强景洪市文化旅游项目,促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进行了专题调研。涉及16个乡镇(农场管委会)和辖区市城投、金孔雀集团、海诚集团等7家重点文化旅游企业,撰写《做大做强文化旅游项目 推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调研报告。10月24至29日,围绕辖区演艺企业目前发展经营现状、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产生问题的原因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等方面开展调研,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通过了解情况、发现问题,撰写《景洪市演艺市场发展情况汇报》。
三是为文化企业做好服务工作。加大对园区(基地)的引导和服务, 提升现有园区(基地)的经济效益与品牌影响力,中国竞彩网现有2家省级文化创意产业园区、1家省级文化创意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基地。积极组织辖区西双版纳傣族园有限公司的“西双版纳州风景名胜区‘傣族园’改建项目”申报2018年省级文化产业发展扶持资金。推荐“告庄西双景景兰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西双版纳原始森林公园雨林文化广场”“野象谷游客中心(勐养镇城子寨乡村旅游建设项目)”3个文化产业项目申报云南省2018年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推荐西双版纳景兰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西双版纳金孔雀旅游文化有限公司、景洪市曼听公园有限责任公司、西双版纳傣族园有限公司等四家企业向州文产办填报“云南省文化产业扶持及云南省文化产业引导基金入库企业项目登记表”。推荐辖区8家文化企业单位申报云南省民族民间工艺品示范村、龙头企业、知名品牌销售示范街区的评选,其中“蓝孔雀”“西礼傣陶”“章芭傣”3个品牌获得云南省级民族民间工艺品知名品牌,告庄西双景湄公河.星光夜市、景洪城投傣江南滨江夜市、西双版纳傣族园荣获售销示范街区荣誉称号。主动与相关企业沟通做好项目资金的跟踪问效、中期考评与绩效考评等工作。
四是组织开展“走出去”工程。组织推介9家企业参展“创意云南2018文化产业博览会”,现场成交金额达3万多元,达成订单4.3万元,5家企业达成意向性合作;组织2017年澜沧江·湄公河流域国家文化节景洪市陶艺组5人及3名傣陶制作人,到江西省景德镇市参加“新傣陶·老茶汇”主题展览活动;参加“大理.剑川木雕文化艺术节”,学习他们的办展经验、旅游产品创意雕刻大赛、剑湖论坛、向外推介木雕及木雕艺术小镇文化品牌的打造。选送2名民间傣陶制作者,参加省文产办在上海举办为期20天的“云南省工艺美术从业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培训班”培训学习。
六、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一是完善了组织机构搭建。召开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创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动员大会,将创城办调整升格为创城指挥部。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西双版纳分局为创城指挥部免费提供了办公室场所。投入16万余元进行水电改造和购置必要的办公设备,抽调14名人员充实到指挥部办公室,从人力、财力、物力上保障了创城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是认真落实各类创建指标。邀请第三方测评专家,完成了包含未成年人、主次干道、主要交通路口等53项内容的实地测评工作。强化创建工作培训。对照《2017年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各项指标要求,结合2016年、2017年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测评标准、工作经验及做法,邀请第三方专家召开两次培训会,讲解实地测评方法、计分标准、测评中容易忽略的问题、文档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网络申报、以及需要着重处理好的事项和细节等。以问题为导向抓实整改。开展调研、督查、指导工作700余次,组织召开实地测评工作会、文档资料培训会、整改工作通报会、市场整治会、消防整治会、医讯广告整治会、城乡非法小广告整治协调等会议,向23个职能部门发放整改通知,组织召开2次由多个相关部门参加的整改工作推进会。针对工作推进慢、整改不到位、领导不重视、协调合力不足等问题,在7家职能部门召开了专题会议。完善各行业的通报制度,寻找解决办法措施,全力推进整改见实效。启动“不文明行为随手拍行动”,大力整治不文明行为。曝光平台共收到135条曝光信息,经审核予以公开曝光103条,整改完成40条,其余的正在整改中。
三是加大公益广告投入力度,提高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群众知晓率。在学校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进”(进材料、进课堂、进头脑)活动。全市88所学校均开展了核心价值观主题活动,做到所有教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上墙。全市制作各型公益广告宣传1044面7374平方米。城区建筑工地围挡由施工企业按不低于30%比例标准,自行制作创城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等公益广告。城区公交车站设置公益广告168块,4条公益广告宣传主题街建设已完成勐泐大道、嘎兰中路的打造。指导城区超市、宾馆、农贸市场、车站码头、政务大厅等人员集中的场所悬挂、粘贴公益广告。完成城区户外大型电子屏滚动播放公益广告10000余次,467辆公交车、出租车车体上公益广告内容,共有70条创城新闻及信息被中央文明办机关报、云南文明网、西双版纳报等媒体采用,编发景洪创城简报198期361条,制作APP信息78条。市广播电视台制作播放环境保护、民族团结、关注未成年人等各类公益广告,每天播出150条(次),约100分钟、占全天播出节目时间的9%。共播出5.3万余条(次),3.1万余分钟(500余小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宣传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宣传部。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宣传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 1 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三)、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单位职责,中共景洪市委宣传部机关设7个内设机构,分别是:1、办公室;2、理论股;3、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4、市文明办;5、文产办;6、文联;7、社科联。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宣传部2018年度收入合计6,185,925.8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32,925.85元,占总收入的97.5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53,000.00元,占总收入的2.47%。与上年6,918,582.29元对比减少732,656.44元,下降-10.59%,主要原因是其他宣传事务项目经费减少拨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宣传部2018年度支出合计6,271,813.85元。其中:基本支出3,467,673.85元,占总支出的55.29%;项目支出2,804,140.00元,占总支出的44.7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7,256,394.29元对比减少-984,580.44元,下降-13.57%,主要原因是其他宣传事务项目经费减少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宣传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467,673.85元。与上年3,177,504.29元对比增加290,169.56元,增长9.1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经费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4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51%。(人均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3980.81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宣传部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804,140.00元。与上年4,078,890.00元对比减少-1,274,750.00元,下降-31.25%,主要原因是其他宣传事务项目经费项目支出_长水机场广告费项目支出减少。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按支出功能分: (1)、其他宣传事务支出1,320,000.00元;(2)、其他社会科学支出6,640.00元;(3)、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1,267,500.00元; (4)、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10,000.00元。
2、按经济功能分:(1)、工资福利支出8,861.00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2,649,476.00元;(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600.00元;(4)、其他资本性支出136,203.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宣传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56,813.8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57%。与上年6,892,694.29元对比减少数835,880.44元,下降-12.13%,主要原因是其他宣传事务项目经费项目支出_长水机场广告费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038,25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67%。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支出2,435,850.00元,商品服务支出1,456,599.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600.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36,203.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6,64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主要用于社会科学联合会的差旅费支出6,640.00元;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267,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93%。主要用于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1,267,500.0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3,921.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9%。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办公经费,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65,335.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医疗经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25,16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宣传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8,000.00元,支出决算为36,934.15元,完成预算的79.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9,541.75元,完成预算的69.7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392.40元,完成预算的86.9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控制“三公”经费开支范围,按照轻车从简、减少陪同、简化接待的要求,规范和改进公务接待工作。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104,709.95元减少-67,775.80元,下降-64.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2017年、2018年我单位无项支出,上下年相比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7,589.20元,下降-65.7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0,186.60元,下降-63.4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控制“三公”经费开支范围,按照轻车从简、减少陪同、简化接待的要求,规范和改进公务接待工作。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541.75元,占52.91%;公务接待费支出17,392.40元,占47.0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541.7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9,541.75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宣传部宣传党和政府方针政策、下乡调研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7,392.4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7,392.4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中央、省级部门调研,国内各大新闻媒体部门产生的接待50批次及接待人次350人,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宣传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3,113.00元,与上年301,440.00元对比减少-8,327.00元,下降-2.76%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用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1,374.11元、手续费35.00、邮电费16,800.00元、差旅费26,914.49元、维修(护)费800.00元、会议费330.00元、公务接待费3,350.40元、工会经费39,033.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31.00元、其他交通费用164,871.0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4,674.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宣传部资产总额1,225,359.93元,其中,流动资产216,401.93元,固定资产1,008,958.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1,168,531.60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6,828.33元增长4.86%,其中;流动资产减少-79,374.67元,固定资产增加136,203.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6,203.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6,203.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6,203.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2018年项目支出280.41万元。其中:市本级预算安排项目支出7个,金额132.00万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开展了0个项目的绩效自评,发现问题0个。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数3个,金额117.00万元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尚未推开到我单位,无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尚未推开到我单位,无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280106021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