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来源 :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19-10-22 16:44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洪市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贯彻执行国家,省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社会保险工作方针、政策,具体经办养老、工伤、生育保险参保、申报、认定、转移、个人账户的建立、记载、查询和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核算发放及丧葬费、抚恤费的审核发放等工作,负责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草案,按规定执行预算、决算,负责社会保险登记、缴费申请受理征收计划提交地方税务机关,协助地方税务机关开展社会保险费征缴和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
景洪市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内设七个业务室:主任办公室、养老生育保险申报核定业务室、退休待遇审核室、工伤生育核定业务室、财务统计室、抚恤金和稽核室、档案室。
1、主任办公室
严格按照有关政策管理全市养老、工伤、生育保险基金会计、统计和信息管理工作、维护基金的安全与完整。研究制定全市社会保险工作总体规划,制定相关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做好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做好各种文件材料收发、登记以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养老工伤生育保险申报核定业务室
负责办理统筹范围内参保人员的养老、工伤、生育保险、职业年金的缴费申报、核定、变更、转移接续、在职职工死亡退费工作;负责对缴费单位申报缴费进行审核,一次性清退复核、多缴养老金退还审核、转移养老金复核工作,办理在职职工增减、保险基金转移接续手续;负责办理养老保险手册的核实、登记、审核工作,根据地税实缴清册及时登记各种台账,准确登记入账记入个人账户,做好认证工作。
3、退休待遇审核室
负责办理退休人员待遇审核计算。
4、工伤生育核定业务室
负责办理工伤、生育待遇计算审核及按用人、项目参保缴费基数申报、审核。
5、财务统计室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财经政策和有关财务制度,遵守财经纪律,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各项制度、规定和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有关部门的财务检查和审计。准确及时地记帐、算账、报账,保证各项财务资料帐证、帐帐、帐表相符及各项预算、决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定期进行财务报表汇总、财务分析,及时上报各种财务报表。负责管理本中心养老、工伤、生育保险各类统计信息管理,统一对内、对外提供统计信息资料,及时上报统计报表。
6、抚恤金和稽核室
负责办理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抚恤金核算、审核;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制定年度稽核工作计划、对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登记情况、参保、缴费人数和缴费基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欠费单位的缴费能力进行稽核。
7、档案室
负责对中心形成的各种文件、业务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集中统一管理本中心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并收集、整理保管与档案有关的资料、编制检索工具,积极提供利用,为中心各项工作服务。按规定,向市档案馆移交应进馆的档案。
(三)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1)参保情况。养老保险参保70034人,完成目标任务6.88万人的101.79%(其中:机关事业单位9528人,完成目标任务0.96万人的99.25%;企业34830人,完成目标任务3.48万人的100.08%;离退休25676人);工伤保险参保35079人,完成目标任务3.27万人的107.27%;生育保险参保32030人完成目标任务2.99万人的107.12%。
(2)基金征缴。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征缴34771.98元,完成目标任务21000万元的165.58%,累计欠费12722.98万元(其中农场欠费14803.22万元,包含2011年农场下划属地化管理前的欠费3213.18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征缴21154.96万元,完成目标任务17500万元的120.89%。工伤保险基金征缴收入1242.59万元,完成目标任务1050万元的118.34%,累计欠费149.32万元(其中农场欠费60.07万元)。生育保险基金征缴收入698万元,完成目标任务520万元的134.23%,累计欠费836.87万元(其中农场欠费738.71万元)。
2、各项服务工作有序推进
(1)稽核和基数申报
2018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和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基本养老金公布之后,我中心及时调整工作重心,同时强化稽核力度,为了保障参保单位缴费基数核定和稽核工作有序推进,除了在本单位公示栏粘贴公示通知外,积极和州社保中心对接,在州社保中心的支持下,采用现代通讯设备,以短信的形式将有关工作要点进行简要通知。2018年度全市应进行基数申报企业840户,完成申报759户,完成率90.6%;应稽核参保企业285户(不含农场、机关事业单位公益岗、编外岗等不在编制内人员单位和零星个体工商户),已完成285户6612人,完成稽核面的100%,实地稽核养老15户336人,工伤15户336人,生育15户336人,支付稽核22604人。
(2)社会保险待遇调待工作
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安排和部署,在西双版纳州社保中心的部署和指导下,按要求于8月31日完成了企业调待和兑现,为20425人(其中:地方4417人,农垦16008人)调整养老金待遇,平均每人每月增资147.8元,共发放了调待增资补发2394万元;于9月13日完成了机关事业退休人员待遇调待和兑现,调待4519人,平均每人每月增资166.44元,共发放调待增资补发673.17万元;社会化发放率为100%。
(3)退休人员生存认证工作
在接到州级取消集中认证的通知后,针对工作重点进行研究部署,及时在认证工作群中下发了通知,做好本地认证工作的同时积极协助开展异地认证工作,对于行动不便或无法出门认证的退休老人,认证工作人员主动上门服务。2018年度应认证20389人,已认证19399人,认证率95.15%;开展异地认证退管系统协助认证702人次,协助异地人员纸质表格认证404人次。
(4)配合做好脱贫攻坚工作
根据脱贫攻坚工作要求,积极配合景洪市扶贫办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对象数据筛查与核对,并按要求准时上报核对结果。
(5)深入推进工伤保险“同舟计划”工作
为将“同舟计划”扩展到水利、交通、公路、公路等高风险行业,引导企业和工人自觉维护合法权益和履行义务,根据州社会保险中心制定的“工伤保险进央企”实施方案,联合于8月3日开展了进入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玉磨铁路项目经理部三分部以“工伤保险进央企”为主题普法宣传活动,随后又到了3个施工现场,通过张贴宣传画报、发放宣传单等形式,耐心细致、点对点进行“政策讲解和宣传。不断提高企业、工人对工伤保险的知晓率和参加保险的意识,为推进工伤保险扩面工作打下扎实基础。
为认真贯彻谁执法谁实普法的职责,根据州社会保险中心 的培训方案,积极配合组织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共399家624人参加了西双版纳州工伤事故预防及职业病预防专题培训二期、五期和六期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伤保险在全社会的知晓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洪市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6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 0 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18年度收入合计13,032,063.2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768,798.34元,占总收入的97.9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63,264.90元,占总收入的2.0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1485331.35元,增长13.16%,增长的原因是增加工资调资、补资及人员经费。其他收入比上年减少500335.10元,比上年减少65.52%,减少的原因是公岗人数变动及上年有金融社保卡100000元、金融协办员工作经费338400元。
上下年收入预算对比分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18年度支出合计13,265,895.55元。其中:基本支出13,203,675.05元,占总支出的99.53%;项目支出62,220.50元,占总支出的0.4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比上年度支出11657714.524元,增加支出1608181.03元,增长13.7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660269.53元,增长14.38%,增长的原因是增加工资调资、补资及人员经费。项目支出减少52088.50元,减少45.57%,减少的原因是今年此项工作费用减少支出。
上下年支出预算对比分布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203,675.05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1660269.53元,增长14.38%,增长的原因是增加工资调资、补资及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5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4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2,220.5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2088.50元,减少45.57%,主要原因分析为今年此项工作费用减少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办公费10220.50元,办公设备购置费52000元,明确项目实施取得的实效,做到“花钱必问效”,杜绝“形式主义”,减少不必要的浪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764,783.0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22%。与上年对比增加1485331.35元,比上年增加13.16%,主要原因增加工资调资、补资及人员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030,267.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25%。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93,100.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8%。主要用于医疗保障;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41,41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7%。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5000元,支出决算为260.00元,完成预算的0.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60.00元,完成预算的1.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0,791.00元,下降-97.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元,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791.00元,下降97.6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今年接待对象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260.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我单位无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6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6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业务开展接待一批次6人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主要用于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4,278.1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8529.47元,下降5.12%,主要原因厉行节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景洪市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资产总额2,726,002.82元,其中,流动资产202,836.15元,固定资产2,523,166.6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007,041.45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843,072.45元,固定资产减163,969.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42项,账面原值251859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
|
|
单位:元 |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726002.82 |
202836.15 |
2523166.67 |
1663474.67 |
|
|
859692 |
|
|
|
|
|
|
|
|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789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789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我单位没有涉及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