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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曼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作者 :佚名
  • 来源 :景洪市卫生健康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19-10-22 11:29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曼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洪市曼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在政府领导、社区参与、上级卫生机构指导下,以基层卫生机构为主体,全科医师为骨干,合理使用社区资源和适宜技术,以人的健康为中心、家庭为单位、社区为范围、需求为导向,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等为重点,以解决社区主要卫生问题、满足基本卫生服务需求为目的,融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等为一体的,有效、经济、方便、综合、连续的基层卫生服务。负责收集社区卫生信息,针对社区主要健康问题实施健康咨询、健康教育以及社区卫生诊断,负责辖区计划免疫管理和免疫接种工作,按照法定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做好疫情登记、报告工作,开展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的社区防治,了解社区妇女的健康状况,开展妇女、儿童卫生保健服务。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落实城市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及服务、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实施重点人群健康教育,帮助居民形成有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进行预防接种服务、执行国家免疫规划等。全面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做好健康人群、慢性病、老年人、孕产妇及儿童的系统管理、加强医疗工作,提高医疗护理质量、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洪市曼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曼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 0 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曼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8年度收入合计6,129,765.7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83,511.86元,占总收入的58.4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2,504,713.27元,占总收入的40.86%;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1,540.62元,占总收入的0.68%。与上年对比增加953004.07元,增长18.41%,主要原因分析业务量增加,事业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曼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8年度支出合计6,009,124.92元。其中:基本支出4,069,995.04元,占总支出的67.73%;项目支出1,939,129.88元,占总支出的32.2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474939.41元,增长32.53%,主要原因分析业务量增加聘用人员增加,相应的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加,固定资产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曼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069,995.04元。与上年对比1052194.01元,增长34.87%,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工资标准提高。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6.7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3.2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曼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39,129.8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22745.4元,增长27.88%,主要原因分析聘用人员增加,相应的工资、社会保障及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1365863.85,占项目总支出70.44%。基本药物项目补助支出572856.03元,占项目总支出29.54%。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项目补助支出410元,占项目总支出0.0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曼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39,335.2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7.22%。与上年对比增长852391.12元,增长26.75%,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加相应的增加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都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3,463.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9%。主要用于在编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717,030.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02%。主要用于基本支出1777900.94元,项目支出1939129.88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28,84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9%。主要用于财政配套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曼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曼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景洪市曼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资产总额4,221,431.02元,其中,流动资产1,985,523.02元,固定资产2,235,908.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90,758.08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74,741.92元,固定资产增加465,50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221431.02

1985523.02

0

0

0

0

2235908.00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386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386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386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2018年项目支出1,939,129.88元。在项目支出过程中严格按照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办法执行,做到专款专用,坚决杜绝挤占和挪用项目资金的行为发生。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2018年未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2018年项目未纳入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未推开到我单位,无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未推开到我单位,无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