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来源 :景洪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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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9-10-22 08:34
监督索引号53280118031801000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洪市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景洪市财政局是市政府综合管理全市财政收支、财税政策、财政监督、参与对全市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职能部门。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 抓收入,强联动,持续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一是强化收入征管。财税部门充分利用“金税”三期工程和西双版纳州财税信息共享平台等各项系统组织收入,2018年组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2074万元,同比增长10.7%,其中:税收收入税收收入完成105159万元,增长37.8%,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6.14%;非税收入16889万元,下降50.3%,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13.86%,非税收入占比明显下降,财政收入结构较优。二是盘活存量资金。全年盘活各级各类存量资金1.75亿元,统筹用于全市急需的民生方面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缓解财政压力。三是部门携手联动。在年初库款额度紧张的情况下,优先保障国土部门土地收储资金需求,确保土地出让前期工作顺利推进,为土地出让超收保证全市的基本运转奠定基础。四是出台激励政策。根据市委、市政府对财税工作的安排部署,出台《景洪市非税收入以奖代补暂行办法》,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调动全市各级各部门组织非税收入的积极性,增加可用财力。
(二)争资金,稳增长,促进发展积极有为
一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认真研究财税政策,把握上级资金投向,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全力支持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年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补助234399万元(其中:一般转移支付补助12228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89112万元、返还性收入23007万元)、上级转贷政府债券资金55235万元(其中置换存量债务债券资金16435万元,新增债券资金38800万元)。二是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落实国家和省级减费降税政策措施,为企业减负5.1亿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发展后劲。三是全力支持经济发展。继续推进PPP项目建设,全市共有4个项目纳入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库管理,总投资30999万元;市级投入12868万元项目经费用于环保、交通、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
(三)补短板,惠民生,民生保障务实增效
一是民生支出逐年增加,人民群众获得感持续增强。2018年,全年财政民生支出322308万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8.3%,较上年增支21871万元,增长7.3%。全市一般公共服务、教育、社会保障等八项支出合计完成307029万元,切实支持全市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事业及生态保护等重要民生工作,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持续提升。二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打赢三大攻坚战役精神,持续加大扶贫资金投入。2018年共筹集资金4.3亿元用于全市贫困村危房改造、教育扶贫、就业扶贫、健康扶贫、贷款贴息等扶贫项目。2018年财政专项扶贫结余资金结转率控制在2.38%,扶贫资金管理绩效进一步提高。三是全力支持“三农”发展和乡村振兴。2018年全市支农支出完成29375万元,积极支持现代农业发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水利建设、乡村环境整治等乡村发展工程,促进乡村振兴和乡村发展。四是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不断补齐教育短板。2018年财政教育支出 90018万元,同比增长18.6%。持续加大教育基本建设投入,大力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加强教育资金监管,切实落实相关教师待遇,落实“两免一补”、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免扶补等政策,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五是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建设。2018年,全市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3143万元,充分支持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和体制机制改革,稳妥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性改革,“医疗联合体”逐步成形,积极推进新农合和城市医疗保险并轨,全市医疗资源配置得到整合优化。及时兑现上级出台的退休人员养老金提标、城乡居民医疗提标,确保群众享受益、得实惠。六是持续提高社会保障和就业水平。2018年全市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222万元,用于社会救助、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残疾人事业发展、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完善;不断巩固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七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役。2018年,全市节能环保支出5255万元,增长24.2%,积极开展世界旅游名城、全国文明城市、特色旅游小镇、民族特色村寨等创建工作。持续推进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开展村庄美化环境行动,探索利用PPP模式和政府购买服务模式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四)重法治,强监督,依法理财水平稳步提升
一是强化法治思维,树立依法理财意识。严格按照《预算法》进行财政管理,把《预算法》的各项规定作为从事财政管理活动的行为准则,增强预算的法治性和约束力。二是依法接受人大监督。预算编制、预算调整、预算执行等事项都严格按照规定向人大上报审批,严格落实人大的各项决议、决定、批复和意见。三是持续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将预算绩效管理逐步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不断扩大绩效评价管理范围,将预算绩效管理重点由市直部门向乡镇(街道)、农场管委会延伸,逐步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项目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运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全市纳入绩效评价单位69个,评价项目188个,评价资金68674万元。四是财政投资评审和政府采购高效推进。全年政府采购25515万元,节约资金1435万元,节约率5.96%;财政投资评审完成18个项目竣工结算评审,审减金额424万元,审减率8.36%,节支也是增收的观念深入人心。五是进一步强化财政监督检查。完成全市252家预算单位的内控制度报告编报工作,从严从紧开展了205家预算单位财政收支真实性、地方政府债务和扶贫资金管理“三大检查”专项工作。六是厉行节约成效明显。认真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严控“三公经费”。2018年,全市车辆运行费下降8.3%,公务接待费下降45.9%,会议费下降10.4%,庆典费下降9.5%,全年可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全市财政一般性支出严格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比上年压缩5%以上。
(五)抢机遇,推改革,财政改革蹄疾步稳
一是推改革节支。在全州率先推进非税收入征收成本管理改革,初步扭转了以往非税收入按一定比例返还给执收单位进行二次分配、脱离人大监督和资金使用效率不高的局面,节约资金9040万元。二是强安全运行。规范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账户管理,在全州率先启用财政国库业务支付电子化网络安全系统,实现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全覆盖,筑牢财政资金安全防线,提高财政资金运行效率。三是促透明监督。严格执行《预算法》和人大的决议、决定,全市380家预算单位按时限公开部门预算和决算,公开率达100%,预算监督进一步强化。四是化债务风险。成立政府性债务管理委员会,摸清政府性债务底数,按要求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今年以核销、再融资置换、偿债资金安排等方式共化解债务18.43亿元,有效控制了债务规模和债务风险。五是实国资管理。认真落实市委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有关要求,将乡镇水厂、市场中心、国有林等资产、资源注入市国投公司,做强做大市国投公司。拟定《景洪市市属国有企业管理者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试行)》和《景洪市市属国有企业管理者薪酬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完成景洪市农垦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工商注册登记,为农垦改革奠定基础。按照公车办要求,对全市国有企业公务用车进行改革,实现市属企业公务交通保障高效、费用节约、成本下降和管理规范。六是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通过PPP模式、发行土地专项储备债券等方式破解融资难题,稳妥推进G214线、神秘谷澜沧江大桥、垃圾焚烧发电、乡镇两污建设、红光和大寨水库以及综合管廊等一批基础民生项目建设。
总的来看,2018年全市财政工作稳重有进,财政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财政工作仍然面临着一些突出困难和重大挑战:一是财政增收困难。税基薄弱,长远税源缺乏,财源培植滞后,财政增收困难重重。二是收支矛盾尖锐。人员支出、基本民生等刚性支出增长迅猛,支出缺口巨大,脱贫攻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配套等支出需求增长较快,致使收支矛盾异常突出,财政压力前所未有。三是政府性债务偿还本息压力巨大。2018年至2021年为景洪市偿还政府性债务本息的高峰期,到期应付债务本息较多,2019年需偿还债务本息合计14.23亿元,偿债压力巨大。四是预算管理约束刚性不足。预算编制、审批、执行、监督之间缺乏有效制衡,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不充分、项目支出进度慢、资金使用效率不高的情况依然普遍。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勇于面对,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确保取得实实在的成效。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洪市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景洪市财政局
内设20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预算股、国库股、综合股、非税收入征收管理股、行政政法股、教科文股、经济建设股、农业股、社会保障股、企业股、会计股、监督检查股、政府采购办公室、信息股、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投资项目评审股、绩效管理股、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投资项目评审股、绩效管理股、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2、景洪市票据监管中心
没有内设科室
3、景洪市市场服务中心
没有内设科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财政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5人。其中:行政编制4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3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3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3人)。
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3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财政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19,936,979.5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821,101.57元,占总收入的94.4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115,877.98元,占总收入的5.60%。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386,360.82元,增加19.76%;其中:财政收入减少396,774.39元,减少2.06%,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退休3人。其他收入增加783,135.21元,增加235.36%,主要原因是拨入工作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财政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18,656,189.77元。其中:基本支出16,784,465.83元,占总支出的89.97%;项目支出1,871,723.94元,占总支出的10.0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减少1,788,505.08元,减少8.75%,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784,465.8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01,200.71元,增加7.0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职工工资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3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6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财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71,723.9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889,705.79元,减少60.69%,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财政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311,635.2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15%。与上年对比,减少1,047,879.11元,减少5.41%,主要原因是2018年在职职工退休,经费减少。其次是项目减少导致的拨款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010,209.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51%。主要用于人员工资、信息化支出,财政业务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38,539.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1%。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等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214,207.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3%。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等。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650,62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5%。主要用于农业开发工作经费。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99,860.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5%。主要用于金融工作经费;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78,19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4%。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开支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其他(类)支出2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开支。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财政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0,000元,支出决算为39,282.71元,完成预算的4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3,072.71元,完成预算的82.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210.00元,完成预算的62.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无因公出国,厉行节约。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46,775.03元,下降54.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3,454.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702.97元,下降8.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6,024.00元,下降88.1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单位开支,厉行节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072.71元,占84.19%;公务接待费支出6,210.00元,占15.8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无因公出国。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072.71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无购置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3,072.71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 下乡扶贫及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6,21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21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等产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无此接待。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财政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29,527.1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4,339.03元,下降11.33%。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购买办公用品、差旅费报销、业务培训、扶贫等等的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景洪市财政局资产总额12,940,498.72元,其中,流动资产3,016,173.97元,固定资产9,924,324.7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80,989.90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507,059.90元,固定资产减少26,07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35项,账面原值128,66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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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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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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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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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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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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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2940498.72 |
3016173.97 |
9924324.75 |
6076483.77 |
565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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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82112.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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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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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2,59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我单位无列入部门绩效评价的项目。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我单位无列入部门绩效评价的项目。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我单位无列入部门绩效评价的项目。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我单位无列入部门绩效评价的项目。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我单位无列入部门绩效评价的项目。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280118031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