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景哈哈尼族乡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来源 :景哈哈尼族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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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9-10-21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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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景哈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景哈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基本职能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对辖区内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工作履行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社会管理、服务和监督检查的职责。
3、以群众工作为基础,以村镇建设和城市管理为重点,做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管理、住房保障、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工作,为本行政区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4、负责本行政区内的综治维稳及信访工作,加强出租屋和流动人口管理,做好劳动关系调处工作,维护本行政区社会稳定;负责民事调解及法律服务工作,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5、加强镇经济管理工作,拟定符合乡情的经济发展规划,积极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和落地,适时掌控经济运行调整目标,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及时研究解决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负责镇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和保障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负责镇在地统计工作。
6、负责民政等社会事务工作,拟定本镇民政事业发展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基层政权组织建设工作,指导和帮助村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发挥村民委员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开展本行政区内各类公益活动,大力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妥善处理社会救济与安置优抚工作维护社会稳定;负责科学普及、文化体育及残联等工作。
7、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监督、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公共卫生、初级卫生保健、民兵、兵役、侨务等工作。
8、协助区教育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内基础教育工作,维护学校及周边的治安与安全,保障学校正常教学秩序,落实学校计生有关管理责任。
9、负责本辖区的“三农”工作,加强林业管理,配合区有关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内防汛、防风、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工作。
10、贯彻落实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
11、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发力之年,乡政府在市委、市政府及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乡人大的有效监督和大力支持下,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提振精神、加压奋进,全力完成景哈乡各项工作。
(一)迎难而上,经济实力平稳向好。全年预计完成地区生产总值41218万元,同比增长5%,其中,第一产业完成30052万元,同比增长5%;第二产业完成3348万元,同比增长7%;第三产业完成7818万元,同比增长4.2%。三次产业占比为72.9:8.1:19,人均生产总值24342元;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预计15013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429元,同比增长6%。
(二)巩固提升,富民增收添新动力。续巩固农业主体地位,稳步推进结构调整。坚持把产业培育作为提高群众收入水平的关键举措,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初步构建多元富民产业体系,着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村发展、农民增收。全面落实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粮食产业平稳发展;进一步加强茶叶、橡胶、砂仁和坚果的种植、管理、加工及销售,其中民营橡胶面积达24.23万亩;大力发展林下养殖、大牲畜养殖等特色产业;积极引导、鼓励群众发展水果种植,发放各类水果苗1.55万株;大力发展冬季作物种植。
(三)统筹发展,乡村振兴全面推进。一是积极打造秀美乡村。坚持绿色生态理念,始终将农村环境治理工作作为服务民生、建设美丽乡村的重要举措,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和建设“洁美人家”、助力脱贫攻坚为纲领,大力推进乡村环境整治,曼贺暖村荣获全市美丽乡村大比武三等奖。整治集镇乱象,重点开展拆除违法违章、私搭乱建设施,完成集镇清扫清运垃圾1092吨。加强和规范农村建房管理,着力整治农村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累计拆除169宗,面积22573平方米。二是生态保护有强度。全年退耕还林1030亩,发放补贴12.87万元,惠及拉沙、巴拉、曼伞囡老寨3个村小组共171户;以林业图斑整改为契机,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侵占林地资源清查工作,对乱砍滥伐、毁林开垦实施最严厉打击,共发现林业违法违规案件19起,办结4起;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做到领导到位、宣传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设卡巡逻到位,严格森林限额采伐制度,签订责任书611份。三是河长管护有深度。确定乡级河长10名,构建了乡村组河长责任体系,严格落实责任,共清理河流17条,清理里程58公里,积极开展巡河、巡库,树立警示牌,引导广大群众参与保护河道、保护生态。
(四)抢抓机遇,项目建设惠及民生。坚持抢抓政策机遇,积极争取项目,多方筹措资金,大力实施基础设施建设,促进解决制约全乡发展的瓶颈问题。一是大力改善乡村生产生活条件。投入116.6万元建设完成8个农村公厕以及7个村民小组垃圾焚烧炉及污水处理设施-氧化池;投入341.6万元开展美丽宜居型村庄建设;同时,投入100万元提升改善型村庄建设。投入1054万元完成官罕路、拉沙搬迁点(博洛寨)、勐南路入村道路硬化,共计12.3公里;投入1200余万元对戈牛-曼么坏、布兰-开发区、小勐南-土鲁老寨等进行路面硬化,共计里程13公里,预计2019年上半年完工;投入20余万元对全乡公路进行修护抢险。投入26.5万元完成集镇饮水源老坝那段取水坝及过滤池水毁工程及1250米的集镇人饮水管改造;重点进行人饮重建、部份河段河道、沟渠治理修复工程;推进“两中心”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目前主体工程已经完工,准备进入装修阶段;完成乡政府办公楼修缮加固工程,为广大群众提供便利。二是重点项目有序推进。积极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征地工作,目前完成国际风情园(景哈乡江心岛)征地8109.51亩,其中,坝那新寨、景哈村、曼贺暖国际风情园建设项目征地6767.31亩,征收曼贺暖、景哈村、坝那新寨预留用地1342.2亩。稳步推进“嘎汤帕”二期项目建设,现正进行土地收储,规划评审阶段。
(五)精准施策,脱贫攻坚扎实推进。过去的一年,是我乡脱贫攻坚的关键年,乡政府坚定执行上级脱贫攻坚的决策和部署,按照“六个精准”要求,用足用好用活各项扶贫政策,被评为“景洪市2018年度扶贫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实现了坝那村脱贫出列,全乡58户贫困户209人脱贫。通过强力实施各项扶贫帮扶举措,挂图作战,因户施策,保障贫困人口收入稳定增长。落实产业帮扶59户200人,扶持资金38.06万元;发放小额贷款2户8万元;聘用10名建档立卡贫困户为护林员,户均增收9000余元,生态扶贫显成效;实现建档立卡人口基本医疗、基本养老参保率达100%。建档立卡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100%覆盖,为214户建档立卡户购买人身财产综合保险;挂包领导干部坚持定期、不定期开展入户走访,共帮扶生产、生活物资和资金80余万元;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屋已建设完成并搬迁入住。积极争取社会帮扶,与景洪市龙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争取资金10万元以及20吨水泥,用于坝那村委会活动场所重建。
(六)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成效明显。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严打各类违法犯罪,接处警431起,刑事案子立案38起、破10起、受理治安案件179起、查处177起;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8件、调解成功38件、调解成功率达100%,积极化解历史遗留的重大矛盾纠纷1起,为226名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34次;组织开展治安巡逻1000余组3450余人次,突出对水厂、网吧、加油站、码头、出租房等重点场所清理检查;查处纠正交通违法2092起,查处交通违法1388人。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宣传力度,召开专题部署和排查工作会议13次,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法律七进”活动,推进“七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全民普法活动,组织开展各类法制宣传及讲座20次,法律咨询638人次,发放法制宣传单15200余份。强化边境管控工作,深入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西双版纳州边境立体化防控设施-景哈至勐龙边境一线建设项目有序推进。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不定期对各类企事业单位和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地毯式大排查,着重抓好矿山、烟花爆竹、学校食堂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开展各类安全生产检查11次,下达各类执法文书49份。
(七)关注民生,社会事业健康发展。一是社会保障有效落实。优抚、城乡低保和农村特困户救助政策充分落实,各类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同时加大群众临时困难和病灾救助的帮扶力度,确保弱势群体生活保障,发放低保金57.53万元,农村特困补助金11.57万元;救灾救济工作有效开展;落实边沿少数民族地区补助政策,以社会化形式发放补助资金147.7万元,惠及1477户沿边定居群众。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续保人数达10209人,完成率100.09%,参保基金182.66万元。二是文教卫生健康发展。教育教学环境不断改善,师德师风明显提高,教学质量稳步提升,认真落实“两免一补”,营养早餐计划及少数民族学生升学考“奖优”政策,共发放3.65万元,奖励学生32名。稳步推进“薄改”项目,稳步推进教育事业发展,更加注重禁毒教育宣传工作,以中、小学为宣传平台已初见成效。群众文体娱乐活动丰富多彩,组织科技文化下乡40余次。卫计水平持续提高,积极开展优生优育、防艾知识宣传,进一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继续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切实开展“除四害”爱国卫生运动、登革热和寨卡病毒病防控、鼠害联防等工作,组织投放鼠药200公斤、灭蚊喷洒8.2万平方米、发放宣传资料11000余份。三是其他事业稳步发展。稳妥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开展“四类”人员农村危房改造行动及农村危房现状调查工作,全年改造完成115户,完成任务的46%;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围绕大局创新实践,岗位职能得到充分发挥,宗教、统战、老干部以及人民武装、双拥等工作都取得新进展。
(八)提高效能,自身建设全面提升。始终坚持为民、务实、高效、清廉的工作理念,认真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及乡党委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贯彻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确保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努力提高辖区机关站所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切实改进会风、文风,规范各类接待,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与去年相比有所减少;集中精力整改政府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转变干部工作作风,切实做到执政为民。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景哈乡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
1、景哈乡人民政府,景洪市景哈乡党政机关设5个职能办公室分为: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
2、景哈乡财政所
3、景哈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4、景哈乡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5、景哈乡交通和安全生产服务中心
6、景哈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7、景哈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景哈乡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0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5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0人。
实有车辆编制 4 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景哈乡2018年度收入合计27,710,765.6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909,945.69元,占总收入的93.5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800,820.00元,占总收入的6.50%。与上年对比增加1523222.91元,增长率为5.81%,主要原因分析是由于受调资影响,工资福利支出收入增加,扶贫攻坚危房改造资金等扶贫资金的注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景哈乡2018年度支出合计27,295,554.63元。其中:基本支出21,277,323.96元,占总支出的77.95%;项目支出6,018,230.67元,占总支出的22.0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400971.18元,增长率为5.41%,主要原因分析由于受调资影响,工资福利支出收入增加,扶贫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景哈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277,323.9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965229.49元,主要原因今年来加大了项目支出的比例村两委的生活补助及其非税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等都纳入项目支出中。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0.9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9.09%。人均支出276328.88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景哈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018,230.6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366200.67元,主要原因是乡镇建设项目增加,扶贫产业的大力投入,资金来源指标增加,有部分项目未实施完毕,资金结余。
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018,230.67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其中:2010399 景财预﹝2018﹞370号2017年地方新增债券资金90000.00元;2010399 景财预﹝2018﹞366号2017年地方新增债劵资金1640000.00元;2110501 景财农﹝2017﹞30号2015年森林管护资金42970.00元;2130599 景财农﹝2018﹞34号产业扶持资金380600.00元; 景财农﹝2018﹞38号少数民族团结示范村2000000.00元; 景财农﹝2018﹞249号兴边富民资金750000.00元;2130701 景财农发改发﹝2018﹞50号2018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普惠制资金球场建设100000.00元;2140106 景财建﹝2018﹞26号2018年公路养护资金211890.00元;2296002 景财综﹝2018﹞23号景哈村委会曼卡村小组活动室补助资金50000; 景财综﹝2018﹞77号搭亥村委会帮扶资金20000.00元 ;景财综﹝2017﹞103号下达景洪市体育彩票公益金150000.00元; 景财综﹝2018﹞81号坝那村委会勐松村小组新建篮球场80000.00元; 景财综﹝2018﹞80号彩票公益金土鲁村委会南果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365909.80元;景财综﹝2017﹞49号景哈乡土鲁、回果村小组文体活动场所建设资金237802.12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景哈乡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647,808.3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3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3088822.51元,增长率为14.33%,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的工资增加,扶贫攻坚农危房改造项目实施,扶贫攻坚产业扶持增加,少数民族团结示范村资金投入,兴边富民资金投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027,756.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63%。主要用于保障景哈乡行政单位人员经费及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77,149.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4%。主要用于景哈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人员经费及全乡组织开展各类问题活动及宣传报道的日常经费;对文明村的奖励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90,257.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3%。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工资和管理费用支出,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098,621.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889,7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1%。主要用于景哈乡生态保护建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11.城乡社区(类)支出890,49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1%。主要用于景哈乡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人员经费及日常村镇规划、村容镇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镇公用设施维护、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等服务性工作等经费;
12.农林水(类)支出9,133,210.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05%。主要用于景哈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人员经费及负责全乡橡胶、茶叶等经济作物的生产计划和统计、组织对全乡的畜禽及其产品的产地、屠宰检疫工作,并加强运输和市场的监督力度。负责全乡的各种动物疫病监测、预防、控制、扑灭、消毒、无害化处理工作,并对兽药残留、饲料及其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进行监测。负责全乡的防汛抗旱减灾工作,组织做好汛期旱情的预测、预报,制定防汛抗旱工作计划,检查督促防汛抗旱措施的落实与执行,保证水利工程安全渡汛及全乡农业生产的正常用水等日常工作经费;
13.交通运输(类)支出211,89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6%。主要用于负责公路运输管理,维护乡村客货运输秩序和道路(水上)交通安全;配合市安监部门开展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经费;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675,168.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4%。主要用于景哈乡交通和安全生产服务中心人员经费及承担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和公路养护,保证公路畅通;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53,56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景哈乡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36,900.00元,支出决算支出183,202.91元,完成预算的21.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2,246.69元,完成预算的52.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0,956.22元,完成预算的11.37%。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公务接待中严格控制接待成本,不上好酒及烟,控制餐标,不进高档酒店等,有效控制接待费的各项开支。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321,039.65元,下降63.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持平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4,660.06元,下降28.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76,379.59元,下降79.5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4660.00元,主要原因是规范了公务用车的使用,公务用车使用时候都必须经过领导批示,并且由于本年度的经费有限在公务用车加油的加油站还有部分未付的费用所以导致公务用车的费用支出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76,379.59元,主要原因是在公务接待中严格控制接待成本,不上好酒及烟,控制餐标,不进高档酒店等,有效控制接待费的各项开支。所以景哈乡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321,039.65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2,246.69元,占61.27%;公务接待费支出70,956.22元,占38.7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2,246.69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2,246.69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 主要用于景哈乡大桥及国际风情园征地项,扶贫攻坚的推进进入村寨所产生的燃油费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70,956.22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0,956.22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80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有关单位接洽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嘎汤帕节”产生的接待嘉宾费用。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景哈乡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6,099.2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61206.44,主要原因是尽可能的节约水电、纸张、印刷费等办公成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办公环境及办公设备改善、更新。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景哈乡资产总额15,096,340.20元,其中,流动资产9,510,580.16元,固定资产5,585,760.0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527,409.01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5,957,069.99元,固定资产减少570,339.0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371.85平方米,账面原值709613.19元;处置车辆5辆,账面原值1066039.00元;报废报损资产229项,账面原值4028828.88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69,874.63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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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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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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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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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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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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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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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5096340.20 |
9510580.16 |
5585760.04 |
2812209.53 |
861440.00 |
0 |
1912110.51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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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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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0669.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0669.00元,明细为购入办公用台式电脑4台,合计15600.00元,打印机2台,合计21580.00元,LED显示屏2台,合计5804.00元,办公桌椅14套,合计9800元,武装部民兵训练服装,被褥等80套,合计123496.00元,文件柜85套,合计62939元,移动储存硬盘1部合计800元,录音笔1支合计65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066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0669.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2018年景洪市景哈哈尼族乡据景洪市开展2018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通知要求,我单位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支出达10万元级以上的项目共计2个,景财预[2018]68号,2012399民族机动金,25万元;景财预[2018]68号,2120303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10万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2012399民族机动金,组织实施民族机动金项目,本着提高弘扬哈尼文化建设,开展每年一次的泼水节民族节日庆祝。宣传推广景哈乡作为景洪市唯一哈尼族民族乡的自身特色情况,使景哈乡全乡民族更加团结更加有民族自豪感,从而更加凝聚在乡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奖励优秀中学毕业生,设立奖励机制,对我乡教育事业发展起到良好的作用。开展组织实施民族机动金项目,是景哈乡自建乡以来每年定期项目。民族机动金主要支持哈尼族文化教育,结合民族乡特色,发展自身特色化产业经济,凝集民族统战工作开展,带动民族乡社会化发展。该项目绩效与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相符。项目资金的拨付及时,资金安排充分细化,并在预算明细表中反映。资金支出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执行,并按照制定的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和管理、考核。该项目自评得分90分。
2120303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10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每年集镇管理,效果良好,为了加强城建环境卫生队伍建设,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和保障。根据每年市级安排的乡镇集镇管理经费,小城镇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卫生有了明显成效。资金支出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执行,并按照制定的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和管理、考核。该项目自评得分90分。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民族机动金项目,本着提高弘扬哈尼文化建设,开展每年一次的嘎汤帕民族节日庆祝。宣传推广景哈乡作为景洪市唯一哈尼族民族乡的自身特色情况,使景哈乡全乡民族更加团结更加有民族自豪感,从而更加凝聚在乡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会、雅尼运动会,全体职工参与运动,促进健康。奖励优秀中学毕业生,设立奖励机制,对我乡教育事业发展起到良好的作用。
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是加强环境卫生治理、保持街道、道路、加强城镇绿化,亮化和美化,规范市场等,开展城镇容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管理和市政公用设施的维护与管理。是进一步加强小城镇环境卫生治理、保持街道、道路、加强城镇绿化,亮化和美化。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细化各环节的管理措施,规范管理流程,从制度层面提升绩效目标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全程督办跟进,明确阶段工作重点,提出具体要求和抓紧抓好工作建设。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本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尚未试点到我乡镇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预算绩效管理】 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代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财政资金。具体包括:一是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的资金,如每年的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的超收收入,年终调整列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预算周转金。二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尚未列支的资金。三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已经列支的资金。不包括当年季节性收支差额形成的资金。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县级基本财力的保障范围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民生支出以及其他必要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国家和省统一出台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工资性附加支出,地方津补贴等项目。各地自定政策或参照省级确定的政策及提高标准部分不纳入;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基本民生支出主要包括中央和省统一制定政策,涉及农业、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科学技术、计划生育、环境保护、保障性住房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等直接针对公民或政策权益人应保障的项目支出。各级政府应按照“先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再保其他方面支出”的顺序安排预算,足额保障基本支出责任。
【“三公”经费】是指政府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2016年10月,财政部印发了《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试行方案》,明确从2018年起将在试行改革的基础上正式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改革试行方案提出通过分设两套经济分类(政府预算经济分类和部门预算经济分类),清晰反映政府对行政(参公)单位、事业单位、企业、个人补助规模和政府资本性支出规模,加强对政府资产、债务、涉企资金的管理。
附件:景哈哈尼族乡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20191021161530515 .xls
监督索引号53280119056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