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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来源 :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19-10-21 11:08

监督索引号53280118043001000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成立于2001年6月5日,为挂靠中国竞彩网的行政机构,正科级,加挂景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牌子。设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2名(其中1名兼任景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内设科室有:办公室、督办股、业务股。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是:

1、负责市政务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家、省、州、市有关政务服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政务服务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根据市政府的决定,会同相关部门对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进入中心的服务工作,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务咨询和办理各类行政管理服务事项手续。

(3)负责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的管理、协调和监督,组织各窗口高效、便捷、依法实施行政审批和证照办理工作。

(4)监督、检查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办公的各部门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的办理环节、流程进行精简、优化,依法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联合审批进行组织协调和督办。促进政务服务中心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5)负责组织投资项目报件咨询接件、录入分办、初步审查、受理审批、查询反馈和跟踪监督,推动实施审批事项授权办理、重点项目并联审批、企业重大项目代办和三级联动审批等工作。

(6)负责组织网上大厅办件咨询、接件取件、查询反馈、跟踪监督和办件异常处理;负责受理网上大厅业务办理中的相关咨询、投诉和举报,按职责转送相关部门处理;负责网上行政审批服务平台各业务系统的管理和运维保障工作。

(7)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管理,做好监督评价工作,依托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完善中介超市平台。

(8)负责对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各单位窗口及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负责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考勤和履职情况鉴定。

(9)负责政务服务中心信息网络建设;负责向市委、市人民政府报送政务服务的有关信息资料;负责政务服务中心的对外宣传与联系,提高政务服务中心对外影响力、吸引力。

(10)助市监察局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的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投诉,并按有关规定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2、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管理

(1)监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流程、运作规则开展工作,促进公共资源交易行为公开、公正、公平。

(2)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拟订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制度、规则。

(3)负责交易中心信息网络建设;负责向市委、市人民政府报送交易中心的有关信息资料;负责对外宣传与联系。

(4)接受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具体负责招投标行业管理方面的相关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委托,受理市级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相关投诉和举报,按职责转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3、对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工作进行指导

(1)会同相关部门拟定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及公共管理制度,指导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建立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制定办事指南,实施政务信息公开。

(2)对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进行指导,对业务办理情况进行统计汇总。

(3)对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管理业务素质。

(4).对为民服务中心的运行、管理进行监督、指导。

4、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设3个股室:

1、办公室。承担政务服务管理局日常政务和有关事务的协调联络工作;承办领导批件;负责管理局的公文处理、日常会议的会务准备、文稿起草、材料整理及收发、机要、保密、文印、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对上级来文提出拟办意见,处理各级各部门的来文抄件;负责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和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培训、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财产管理、车辆调配、物品采购、设施设备维护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财务管理、内部审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工作目标任务的实施及检查考核工作;负责牵头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督办股。负责检查、督促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业务工作的开展和“六件”管理、“六制”办理和“六公开”服务的执行情况,做好收退件的认定复核和办结时间的查验工作;负责对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负责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培训、管理、评比、鉴定工作;负责群众意见、建议的收集、整理、报送、归档等工作;负责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区工作秩序维护,协助相关部门处理办事企业、群众对政务服务工作口头、书面和网上的投诉;负责组织投资项目报件咨询接件、录入分办、初步审查、受理审批、查询反馈和跟踪监督等工作;负责组织网上大厅办件咨询、接件取件、查询反馈、跟踪监督和办件异常处理;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管理,做好监督评价工作;负责全市政务服务事项的统计汇总和分析上报工作;负责与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日常工作联系;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业务股。负责政府各部门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中心信息网络建设和管理工作,准确发布中心政府信息;负责网站政民互动栏目答复工作;负责重要事项联审(联合踏勘)的组织协调和部门之间的业务衔接,对各单位业务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进行协调;负责指导检查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窗口业务规范办理;对政务(为民)服务中心窗口办件数据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情况进行统计汇总;负责管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拟订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规则、制度以及配套文件,并监督检查贯彻执行情况;接受有关部门委托,受理对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相关投诉和举报,按职责转送有关部门处理;对乡镇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相关工作进行指导;负责做好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效能政府和创新政府建设的综合协调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努力实现网上平台与实体大厅的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满足企业和群众的办事需求。规范政务服务管理、完善远程异地评标工作机制、规范行政审批等工作,严格执行代办、联勘联审、容缺预审等各项制度,为重大项目、特殊事项建立“绿色通道”,实行特事特办,优化投资软环境。

(一)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是完善便民设施,统一制定窗口办事服务指南等政务服务中心相关规范化管理标准,达到全州领先水平;二是督促各部门把进驻事项完善授权到位让办事群众真正体验到“一站式服务、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一是不断规范和完善远程异地评标的规程和工作机制,不断推进西双版纳州内“双随机”远程异地评标工作,达到全州领先水平;二是景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争取在全州优先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项目全部实行电子化交易,取消纸质化交易。

(三)市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一是进一步压缩审批项目承诺时限,把项目审批提升至18天内完成,力争达到全省投资项目审批时限最短;二是为重大项目、特殊事项建立“绿色通道”,重大项目在协议签约以后,由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开展代办服务,组织联合踏勘、集中辅导咨询论证、督办相关审批服务手续。打造全省投资软环境最佳市。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注:超编8人为行政人员,根据景编办[2012]4号,市政务局为挂靠市政府办行政机构,编制8名为机关其他编制,2015年国家减编控编方案不允许行政单位出现其他编制,所以调整为0编制),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6,829,224.2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29,224.23元,占总收入的97.0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00,000.00元,占总收入的2.93%。与上年对比增加3,369,494.61元,增加97.39%。主要原因分析:1、正常晋升工资、调整工资津贴、编外人员其他工资福利等增加;2、项目预算增加,主要是州、市政务中心大厅项目改造,追加项目经费421.24万元。3、其他收入增加20万元。根据中国竞彩网会议纪要第56期,版纳旅游度假区及景洪工业园区拨来“两区”项目在线投资审批工作经费2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6,474,742.07元。其中:基本支出3,191,636.43元,占总支出的49.29%;项目支出3,283,105.64元,占总支出的50.7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798,546.57元,增加76.13%。主要原因分析:(1)正常晋升工资、调整工资津贴、编外人员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增加;(2)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主要是州、市政务中心大厅项目改造,经费支出增加2,437,587.8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191,636.4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33,906.81元,增加15.73%,主要原因分析:正常晋升工资、调整工资津贴、编外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等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3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7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83,105.6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64,639.76元,增加257.46%,主要原因分析:由于州、市政务中心大厅项目改造,经费支出增加2437587.8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政务服务大厅项目改造方案,主要用于大厅改造装修、软硬件及大厅改造设备采购等。具体开支:1、政务大厅装修改造工程款972,587.80元;2、办公桌椅采购245,900元3、政务大厅改造软硬件款1,219,1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74,742.0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798,546.57元,增加76.13%,主要原因分析:(1)正常晋升工资、调整工资津贴、编外人员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增加;(2)州、市政务中心大厅项目改造,项目经费支出增加2,437,587.8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759,276.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9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247,948.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87,800.84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4,940.00元,资本性支出2,508,587.80。包括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和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9,516.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240,067.2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8,849.37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600.0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27,876.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142,097.4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77,815.8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963.66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28,07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2%。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192,126.00元、退休人员购房补贴35,946.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5,770.00元,完成预算的42.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8,000.00元,完成预算的9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770.00元,完成预算的19.4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厉行节约,实行预算控制、只减不增,严格审批、限额报销,控制接待数量和接待标准、压缩了接待费用的支出,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费。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9,183.00元,下降26.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我单位无此项业务开展;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8,00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183.00元,下降54.1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厉行节约,实行预算控制、只减不增,严格审批、限额报销,控制接待数量和接待标准、压缩了接待费用的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000.00元,占69.85%;公务接待费支出7,770.00元,占30.1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原因主要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出访活动,我单位无此项业务开展。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0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原因主要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车辆配备,2018年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8,00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工作协调、办理业务、到各乡镇为民服务中心、扶贫点下乡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7,77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77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政务系统、便民大厅窗口、各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互相交流学习等各项工作,产生接待6批次,接待人次151人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原因主要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出访活动,我单位无此项业务开展。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3,883.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022.99元,减少4.90%,主要原因是差旅费、退休公务交通补贴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日常公用经费,以维持机关正常运转。其中:办公费36,474.73元、手续费895.00元、邮电费4,464.12元、差旅费13,200.00元、租赁费779.65元、劳务费10,412.00元、工会经费38,015.0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8,000元、其他交通费用70,8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842.5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资产总额31,503,518.80元,其中,流动资产5,497,032.00元,固定资产3,394,168.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22,612,318.8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926,654.92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5,418,067.12元,固定资产增加1,536,00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增加972,587.8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8,9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6,9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2,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2018年项目支出3,283,105.64元,其中市本级预算安排项目支出3个,金额3,283,105.64元,占总项目支出的100%。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开展了市本级预算安排的3个项目的绩效自评,评价结果均为优秀。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数3个,项目金额3,283,105.64元。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尚未试点到我单位。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280118043001111

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19102110052268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