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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城区路灯管理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来源 :景洪市城市管理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19-10-21 09:29

景洪市城区路灯管理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城区路灯管理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洪市城区路灯管理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景洪市城区路灯管理所单位职责是为生产生活正常提供市政工程设施管理维修保障,城市街道路、广场、休闲公共场所等照明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路灯用电管理,核实路灯电费。负责新建路灯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的监管工作,确保主管部门规定的城市照明工程各项技术指标完成。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2018年共管辖路灯27514盏,其中功能性路灯6446盏、景观灯10578盏;新老大桥LED8360盏,水下灯2130盏,线路长度116公里,控制箱126台,13台专用变压器。共维修路灯4024盏,景观灯1637盏,功能性路灯2387盏(含LED);清洗水下灯2130盏,共86次;修复控制器33个;抢修路灯故障709起;恢复和更换电缆654米;全年投入路灯维护费156万元。

2.进行一次针对变压器、控制箱、电表箱的安全大检查,共检查专用变压器13台、控制箱126台,发现5处安全隐患,解决5起。

3.2月完成了嘎洒路灯的顺利接管工作。

4.6月完成了景宽公路路灯的顺利接管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洪市城区路灯管理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城区路灯管理所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城区路灯管理所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5,381,702.6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23,119.65元,占总收入的71.0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968,583.00元,占总收入的18.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90,000元,占总收入的10.96%。与上年对比2017年收入合计5,372,868.5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3,814,195.21元,占总收入的70.99%,占比增加0.05%,主要原因是城市路灯维护费增加,经营收入 1,240,661.85元,占总收入的23.09%,占比减少5.09,主要原因本单位承接的路灯安装工程建设减少。其他收入318,011.50元,占总收入的5.92%。占比增加5.04%,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城区路灯管理所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4,974,196.94元。其中:基本支出2,060,637.32元,占总支出的41.43%;项目支出1,944,976.62元,占总支出的39.1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968,583.00元,占总支出的19.47%。与上年对比2017年度支出合计5,116,834.42元, 其中:基本支出 1,876,172.57元,占总支出的36.67%,占比增加4.76%;项目支出2,000,000.00元,占总支出的 39.09%,占比基本保持不变;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1,240,661.85元,占总支出的 24.25%,占比减少4.78%,主要原因是工程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城区路灯管理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60,637.32元。与上年对比2017年1,876,172.57元,增加184,464.75元,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以及在职人员社保缴纳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88%;较上年占基本支出的78.78%,增加15.1%,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增资、缴纳职工五险支出增加、长期聘用临时工人员工资调资支出增加。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12% ,较上年占基本支出的21.22%,减少15.1%,主要原因是城市路灯维修维护由基本支出纳入项目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城区路灯管理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44,976.62元。与上年2,000,000.00元对比增加55,023.38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城市路灯一线维护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以及路灯维修材料费用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用于城市路灯一线维护人员工资、五险支出,生产用车运行费用支出,路灯维修材料费用等专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城区路灯管理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24,637.3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0.70%。与上年对比支出2,558,161.07元,减少533,523.75元,主要原因是城市路灯维护费用纳入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3,587.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纳及退休人员活动经费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12,798.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障缴费及公务人员体检费用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717,107.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8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发放、社会保险缴费、人员经费、生活生产工作用车运行费等用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1,14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1%。用于在职职工住房保障缴费。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人员支出(元)

公用支出(元)

208050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

 

800.00

208050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11,921.60

 

208050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865.92

 

210110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

67,220.40

 

210110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

41,484.60

 

210119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4,093.13

 

2120399

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1,627,737.96

125,369.71

2121399

城乡社区支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

505,340.74

1,439,635.89

2210201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

81,144.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城区路灯管理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8,000.00元,支出决算为12,761.00元,完成预算的45.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761.00元,完成预算的45.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把“三公”经费开支纳入年度考核,认真执行开支,所以本单位的“三公”经费没有超出预算。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4,052.16元,下降52.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6,661.16元,下降34.3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391.00元,下降100.0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参加培训人员减少,没有产生公务接待费用及公务用车支出中维修费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761.00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761.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761.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公务车出行办事、路灯巡查、检查值班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城区路灯管理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景洪市城区路灯管理所部门资产总额1,766,852.49元,其中,流动资产1,099,164.49元,固定资产667,688.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26,835.65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717,016.65元,固定资产减少90,181.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90,181.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项   目

栏次

合计

行   次

 

1

资产总额

1

1,766,852.49

流动资产

2

1,099,164.49

固定资产

小计

3

667,688.00

房屋构筑物

4

0.00

车辆

5

508,470.00

单价20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

6

0.00

其他固定资产

7

159,218.00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8

0.00

在建工程

9

0.00

无形资产

10

0.00

其他资产

11

0.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8,550.0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8,550.00元,工程采购支出0.00元,服务采购支出0.00元。用于办公设施支出。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2018年城市维护费路灯维护项目绩效情况:①项目实施内容是现管辖路灯27514盏,其中功能性路灯6446盏、景观灯10578盏;新老大桥LED8360盏,水下灯2130盏,线路长度116公里,控制箱126台,13台专用变压器

②项目实施日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③项目全年投入路灯维护费156万元。完成城市路灯日常维护任务,保障路灯正常运行,亮灯率在98%以上,路灯设施完好率在99%以上。

自评分92分。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景洪市城区路灯管理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