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水务局2018年江河库渠 整治及五小水利工程项目支出
- 来源 :景洪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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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9-10-08 17:14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景洪市财政局关于对2018年度部分财政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评价的通知》(景财绩效〔2019〕6号)的要求,景洪市财政局委托西双版纳中静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于2019年5月至7月对景洪市水务局负责实施的2018年江河库渠整治及五小水利工程项目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景洪市水务局2018年江河库渠整治及五小水利工程预算235万元,实际投入235万元。根据《景洪市财政局关于景洪市水务局2018年部门预算的批复》(景财预〔2018〕20号)文件要求,项目由景洪市水务局制定实施,实施内容为景洪市江河库渠整治及五小水利工程,其中:233万元用于景洪市江河库渠整治,共计12个项目;2万元用于执法巡逻油款,共计1个项目。截至2018年12月31日项目已全部完工。
(二)项目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根据《景洪市财政局关于景洪市水务局2018年部门预算的批复》(景财预〔2018〕20号)文件要求,2018年江河库渠整治及五小水利工程13个项目预算金额235万元,景洪市水务局负责实施,绩效目标设立情况如下:
1.澜沧江电站库区饮水油污漂浮物清理;
2.澜沧江景洪段猴山左岸回旋水域漂浮物清理;
3.澜沧江景洪段猴山索道左岸回旋水域漂浮物清理;
4.澜沧江景洪段库区上游采砂生态修护工程;
5.河长制办公室开展巡逻工作;
6.流沙河流域景洪段嘎栋片区采砂生态修复工程;
7.景洪市流沙河漂浮死猪打捞处理;
8.流沙河右岸冠城背后采砂生态修复工程;
9.景洪市菜秧河桥涵疏浚抢险工程;
10.澜沧江景洪段猴山左岸回旋水域漂浮物清理、防污栅栏制作及防污桶安装;
11.南卧河曼庄些桥段左右岸上下游100米土石方清运;
12.南卧河曼暖龙河段违填土方清理;
13.流沙河世纪金源大桥违填土方清运。
(三)项目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
1.项目资金安排情况
根据《景洪市财政局关于景洪市水务局2018年部门预算的批复》(景财预〔2018〕20号)文件,批复财政资金235万元。
2.项目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江河库渠整治及五小水利项目资金于2018年5月23日拨付到位,截至2018年12月31日累计支出235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江河库渠整治。
(四)项目实施内容及进展情况
1.项目实施内容
景洪市江河库渠整治及五小水利工程,共计13个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1)2018年6月7日组织工人对澜沧江电站库区饮用水源地受油渍污染的2艘船只及数张渔网进行打捞,并进行水质检测,打捞油污漂浮物及进行水质检测人员6人,人均费用200元,共支付0.12万元;
(2)2018年5月16日与景洪永航旅游航运有限公司签订合同,金额10万元,负责对澜沧江景洪段猴山左岸回旋水域淤积漂浮物进行打捞、清理,并运输到垃圾站处理;
(3)2018年1月2日与云南澜沧江航道养护中心签订合同,金额18.98万元,负责对澜沧江景洪段猴山索道左岸回旋水域淤积漂浮物进行打捞、清理,并运输到垃圾站处理;
(4)2018年5月21日与景洪雄伟园林种植有限公司签订苗木购销合同,合同金额2.27万元,向景洪雄伟园林种植有限公司采购151棵苗木,并在澜沧江景洪段库区上游(两公里顺流右拐)种植,进行江沙转运点的生态修护;
(5)河长制办公室使用执法船开展巡逻、调研、督察工作;
(6)2018年6月7日与景洪君悦园艺签订合同,金额10.64万元,在流沙河流域景洪段嘎栋片区采砂场种植芭蕉树1066棵、大野芋1066棵、蟛蜞菊1500㎡,进行生态修复;
(7)景洪市水务局与昆明鹏力房屋拆迁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合同金额0.47万元,2018年4月13日对流沙河情人桥下6头死猪进行打捞、埋没处理,2018年4月29日对世纪金源大桥侧面多头死猪进行打捞、埋没处理;
(8)2018年7月10日与昆明鹏力房屋拆迁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合同金额1.5万元,对流沙河右岸冠城背后沙坑回填、沿岸垃圾清运,进行河道生态修复;
(9)2018年7月1日与昆明鹏力房屋拆迁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合同金额1.5万元,清除菜秧河跨河桥段河流淤积沙石;
(10)2018年9月18日与景洪永航旅游航运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及补充协议,对澜沧江景洪段猴山左岸回旋水域漂浮物进行清理及安装防污栅栏、防污桶,金额共计11万元;
(11)2018年4月8日与西双版纳吉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同,对南卧河曼庄些桥段左右岸上下游100米沿河道管理范围内的违法填筑土及垃圾进行清理,金额共计91.75万元;
(12)2018年5月18日与西双版纳吉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同,对南卧河曼暖龙河段违填土方进行清理,金额共计32.21万元;
(13)2018年4月8日与景洪西双版纳吉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同,对流沙河世纪金源大桥右岸桥孔内违填土方进行清运,金额共计46.22万元。
2.项目进展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2018年江河库渠整治及五小水利工程共计13个项目已全部完工,完成情况良好;其中:12个项目已验收合格,澜沧江电站库区饮水清理油污漂浮物未进行验收。
(五)组织管理情况
1.业务管理方面
景洪市水务局严格按照景洪市江河库渠整治工作要求,年初向景洪市财政局申请项目预算235万元,批准后明确责任主体,由景洪市水务局下属河长制办公室和防汛抗旱股分别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项目采取邀标方式,严格遵守《景洪市水务局工程管理规章制度》;景洪市水务局工作人员对项目施工全程进行技术指导,并采取开展调研、中期评估等有效管理措施,保证各项目的顺利实施。
2.财务管理方面
景洪市水务局严格执行《景洪市水务局工程管理财务规章制度》,专项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原则,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重大开支由集体决策通过后付讫,对专项资金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查,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二、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一)绩效自评概述
根据《景洪市财政局关于对2018年度部分财政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评价的通知》(景财绩效〔2019〕6号)文件规定,景洪市水务局及时对2018年江河库渠整治及五小水利工程项目进行自评,自评得分97分。
(二)绩效自评结论
景洪市水务局及时组织实施2018年江河库渠整治及五小水利工程,严格按项目申请、批复内容及程序执行,按项目计划拨付、使用资金,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审批程序基本规范,较好的完成了绩效目标。
三、绩效评价组织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随着财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财政支出绩效越来越成为政府、媒体及群众关注的热点。按照财政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的管理要求,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次评价的主要目的为:一是为全面深化财政预算绩效、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强财政公共支出效果,加强政府财政管理,为深入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供参考;二是掌握项目支出的产出及效果情况;三是为全面掌握和及时总结项目支出资金投入的经验和成效,高效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合理配置财政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依据。
(二)绩效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
3.财政部《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财预〔2011〕416号);
4.《景洪市财政局关于对2018年度部分财政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评价的通知》(景财绩效〔2019〕6号);
5. 《景洪市财政局关于景洪市水务局2018年部门预算的批复》(景财预〔2018〕20号);
6.项目资金文件、其他部门相关规章、规范等;
7.部门提交的自评报告及项目实施相关资料。
(三)绩效评价方法
1.审阅资料。从被评价部门收集与项目预算、管理、绩效相关的评价数据,形成绩效评价的基础资料,并对基础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审阅。具体为:(1)对景洪市水务局的自评报告进行认真审阅,核实自评工作是否按要求完成,评价完成的效果和质量,收集绩效评价的基础数据;(2)对填报的项目完成情况表、资金使用情况表进行审阅,对异常的资金使用通过实地调查、原始凭证查阅等进行核实;(3)收集项目绩效的相关资料并结合问卷调查、座谈访谈结果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评价。
2.实地评价。开展实地检查评价工作,主要对抽查项目进行现场查验、资料审核、核实实施内容完成情况,通过数据验证、指标量化、定性分析、问卷调查、综合评判等程序,本着“定量为主,定性为辅”的原则对项目绩效进行评价。
(四)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该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相关管理办法,结合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的相关要求,以及项目相关性、重要性、可比性、经济性、系统性原则,主要构成如下:一级指标4个,包括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二级指标10个,包括项目立项、资金落实、项目管理、财务管理、项目产出、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发展、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三级指标25个,主要是二级指标的细化和量化,其中:“产出”一级指标下设1个二级,6个三级指标。
绩效评价指标权重:评价指标体系包含4个一级指标,其中:投入指标权重15%,过程指标权重30%,产出指标权重35%,效果指标权重20%。评价指标设置情况见附件2《景洪市水务局2018年江河库渠整治及五小水利工程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
本次评价采用百分制,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评价人员根据评价情况对各项指标进行评分,最终得分由各项评价指标得分加总得到。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价标准分为四个等级:优(得分≥90分);良(80分≤得分<90分);中(60≤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
(五)绩效评价抽样
本次绩效评价通过综合分析项目分布情况、各项目资金安排情况,项目类型及项目计划完成情况等因素进行分类抽查。综合上述因素,抽取南卧河曼庄些桥段左右岸上下游100米土石方清运(91.75万元)及南卧河曼暖龙河段违填土方清理(32.21万元)2个项目进行实地评价。
2018年江河库渠整治及五小水利工程建设涉及13个项目235万元,抽查项目资金占总项目资金的52.75%。抽查选点全面考虑了相关因素,能更好地全面反映专项资金的总体效益,评价结果更能客观的体现项目整体效益,具体抽查情况如下:南卧河曼庄些桥段左右岸上下游100米土石方清运及南卧河曼暖龙河段违填土方清理2个项目已完成,完成情况良好。
四、绩效评价结论
(一)项目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景洪市水务局2018年江河库渠整治及五小水利工程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2分,评价等级为“优”。
从整体看,景洪市水务局2018年江河库渠整治及五小水利工程实施内容与目标一致,项目管理制度基本健全,项目实施程序相对规范;截至2018年12月31日,2018年江河库渠整治及五小水利工程已全部完工,项目完成情况较好。
但项目也存在以下不足之处:未制定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档案不完整、不规范;资金支付审批手续不合规;个别项目未按合同工期实施开展等。
(二)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通过审阅景洪市水务局提供的项目自评报告、项目实施管理和工作总结等相关资料及现场抽查核实,该项目已全部完工,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
绩效指标 |
预期目标 |
完成情况 |
1 |
澜沧江电站库区饮水清理油污漂浮物处理 |
对澜沧江电站库区饮水油污漂浮物进行清理,预计2018年6月20日完成。 |
2018年6月20日完成打捞受油渍污染的2艘船只及数张渔网,并进行水质检测,共投入0.12元。 |
2 |
澜沧江景洪段猴山左岸回旋水域漂浮物清理 |
对澜沧江景洪段猴山左岸回旋水域漂浮物进行清理,预计2018年5月29日完成。 |
2018年5月29日完成澜沧江景洪段猴山左岸回旋水域淤积漂浮物清理并运至垃圾站处理,2018年5月30日已通过验收,共投入10万元。 |
3 |
澜沧江景洪段猴山索道左岸回旋水域漂浮物清理 |
对澜沧江景洪段猴山索道左岸回旋水域漂浮物进行清理,预计2018年1月15日完成。 |
2018年1月23日完成澜沧江景洪段猴山索道左岸回旋水域淤积漂浮物清理并运至垃圾站处理,2018年1月23日已通过验收,共投入18.98万元。 |
4 |
澜沧江景洪段库区上游采砂生态修护工程 |
对澜沧江景洪段库区上游实施采砂生态修护工程,预计2018年6月5日完成。 |
2018年6月5日完成澜沧江景洪段库区上游(两公里顺流右拐)151棵苗木种植,2018年6月26日通过验收,共投入2.27万元。 |
5 |
执法船巡逻油费 |
使用执法船开展巡逻工作 |
河长制办公室完成巡逻工作,共支付执法船巡逻油费2万元。 |
6 |
流沙河流域景洪段嘎栋片区采砂生态修复工程 |
对澜沧江景洪段库区上游实施采砂生态修护工程,预计2018年6月20完成。 |
2018年6月20日完成流沙河流域景洪段嘎栋片区采砂场芭蕉树1066棵、大野芋1066棵、蟛蜞菊1500m2种植,2018年7月17日通过验收,共投入10.64万元。 |
7 |
景洪市流沙河打捞处理漂浮死猪 |
|
2018年4月13日完成流沙河情人桥下6头死猪打捞、埋没处理,2018年4月29日完成世纪金源大桥侧面多头死猪打捞、埋没处理,2018年4月30日通过验收,共投入0.47万元。 |
8 |
流沙河右岸冠城背后采砂生态修复工程 |
对澜沧江景洪段库区上游实施采砂生态修护工程,预计2018年7月13日完成。 |
2018年7月13日完成流沙河右岸冠城背后沙坑回填、沿岸垃圾清运,2018年7月14日通过验收,共投入1.5万元。 |
9 |
景洪市菜秧河桥涵疏浚抢险工程 |
景洪市菜秧河桥涵疏浚抢险工程,预计2018年7月12日完成。 |
2018年7月12日完成菜秧河跨河桥段河流淤积沙石的清除,2018年7月16日通过验收,共投入7.85万元。 |
10 |
澜沧江景洪段猴山左岸回旋水域漂浮物清理、防污栅栏制作及防污桶安装工程 |
澜沧江景洪段猴山左岸回旋水域进行漂浮物清理、防污栅栏制作及防污桶安装,预计2018年10月25日完成。 |
2018年10月25日完成澜沧江景洪段猴山左岸回旋水域漂浮物清理、防污栅栏制作及防污桶安装,2018年10月26日通过验收,共投入11万元。 |
11 |
南卧河曼庄些桥段左右岸上下游100米土石清运工程 |
对南卧河曼庄些桥段左右岸上下游100米土石方进行清运 |
2018年7月20日完成南卧河曼庄些桥段左右岸上下游100米土石方清运,2018年9月28日通过验收,共投入91.75万元。 |
12 |
南卧河曼暖龙河段违填土方清理工程 |
对南卧河曼暖龙河段违填土方进行清理 |
2018年8月4日完成南卧河曼暖龙河段违填土方清理,2018年9月28日通过验收,共投入32.21万元。 |
13 |
流沙河世纪金源大桥违填土方清运工程 |
对流沙河世纪金源大桥右岸桥孔内违填土土方进行清运 |
2018年6月12日完成流沙河世纪金源大桥右岸桥孔内违填土方清运,2018年9月28日通过验收,共投入46.22万元。 |
五、绩效评价情况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投入情况指标满分为15分,评价得分15分,得分率100.00%。具体分析情况如下:
1.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目标明确。《景洪市财政局关于景洪市水务局2018年部门预算的批复》(景财预〔2018〕20号)文件已批复项目,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均符合相关要求,项目立项规范;项目所设定的目标任务依据充分、与景洪市水务局职责密切相关,项目目标合理、目标明确。
2.资金落实和资金到位情况良好。2018年江河库渠整治及五小水利工程项目计划投入235万元,预算资金235万元,资金落实率100%;已到位资金23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二)过程情况分析
过程情况指标满分为30分,评价得分26分,得分率86.67%。具体分析情况如下:
1.业务管理方面:景洪市水务局制定了《景洪市水务局工程管理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项目采取邀标的方式,和中标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要求施工方按照合同要求施工;项目完工后已进行验收。但存在项目档案不完整、不规范情况,扣1分。
2.财务管理方面:景洪市水务局已对专项资金进行专账管理,资金使用合规,专款专用,未发现虚列项目支出情况,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浪费、套取、转移专项资金情况。但景洪市水务局未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项资金支付无会计审核签字,扣3分。
3.项目管理方面:景洪市水务局已按预算批复安排项目,项目实施内容与计划内容一致;已按《景洪市财政局关于对2018年度部分财政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评价的通知》(景财绩效〔2019〕6号)文件要求进行自评并已提交。
(三)产出情况分析
产出情况指标满分为35分,评价得分31分,得分率88.57%。具体分析情况如下:
2018年江河库渠整治及五小水利工程预算235万元,其中:到位财政资金235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累计支付235万元,资金已全部用于项目支出。2018年江河库渠整治及五小水利工程共13个项目,已全部完工。但存在景洪猴山索道左岸回旋水域漂浮物清理项目未按合同工期及时开工和完工、澜沧江电站区饮水清理油污漂浮物项目未进行验收等情况,扣4分。
(四)效果情况分析
效果情况指标满分为20分,评价得分20分,得分率100.00%。具体分析情况如下:
1.社会效益
项目确保了水利工程的稳定运行和河流的安全行洪,保障了国家、人民财产安全和群众生命安全,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
2.环境效益
改善了景洪市河道生态环境,促进河道水环境质量明显提升,强化水环境治理,采砂生态修复增加了植被覆盖率,减少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
3.可持续发展
全面贯彻落实河长制管理工作,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
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等级为“优”。围绕受访人员对项目了解情况、项目对周边生态环境改善情况、受访人员对项目实施的满意度、水务局履行职能情况、项目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内容通过现场踏勘开展问卷调查。
经与项目建设相关工作人员、项目受益群众深入沟通,共发放部门工作人员问卷10份,收回10份(其中有效问卷10份);发放受益群众问卷20份,收回20份(其中有效问卷20份);经综合计算,项目实施满意度为100%。
六、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
景洪市水务局对内控制度不够重视,未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专项资金管理未做明细规定;项目资金支付由项目分管领导、财务分管领导、财务主管签字审核,未经会计审核。
(二)项目档案不完整、不规范
2018年江河库渠整治及五小水利工程共计13个项目,分别由河长制办公室和防汛抗旱股实施,项目档案资料分散,未进行规范管理。
(三)项目管理不严格
一是景洪猴山索道左岸回旋水域漂浮物清理项目未按合同约定工期实施完成,二是澜沧江电站区饮水清理油污漂浮物项目未进行验收。
七、建议
(一)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管理,完善审批手续
建议景洪市水务局按财政规定结合单位职能,制定并完善符合单位情况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明确财务审批人员的职责,完善资金支付审批程序。
(二)明确人员职责,做好档案管理
建议景洪市水务局明确项目人员职责,指定专人负责管理项目档案,对项目立项到验收的全部资料进行统一归档管理。
(三)加强项目管理,严格落实项目管理制度
强化工作人员责任意识,加强对项目的管理,严格执行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严格资金支出审批;建设单位应与施工单位沟通协调,并监督施工单位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工程的建设;项目完工单位应及时组织人员验收,做好项目竣工结算工作,资料统一归档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