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公安局2018年度平安城市视频监控设备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 来源 :景洪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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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9-10-08 16:23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规范财政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景洪市财政局关于对景洪市2018年度部分财政支出项目和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评价的通知》(景财绩效〔2019〕6号)的要求,景洪市财政局委托云南华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于2019年6月对景洪市公安局(以下简称“市公安局”)2018年平安城市视频监控设备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概况
(一)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提高景洪市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水平,满足社会发展和社会管理需要,并结合云南省委、省政府、省公安厅的要求,市公安局在2016年建成景洪平安城市视频服务系统一期工程的基础上,决定在全市主要城区范围内全面实施景洪市平安城市视频服务系统二期工程建设。本工程将结合一期工程视频监控设备使用情况,开展补充建设,完善全市视频监控体系,建成后能实现对景洪市主要城区视频监控的全覆盖,并将在反恐维稳、打击犯罪、维护公共安全等方面发挥核心作用,也将在创建文明城市、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平安文明出行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根据《中国竞彩网关于建设景洪市平安城市视频服务系统二期工程的批复》(景政复〔2017〕917号),中国竞彩网批复同意采取“运营商建设、政府租用、公安机关管理”的模式,启动景洪市平安城市视频服务系统二期工程。
(二)资金安排情况
1.资金批复情况
根据《中国竞彩网关于建设景洪市平安城市视频服务系统二期工程的批复》(景政复〔2017〕917号),中国竞彩网批复建设资金先行由中标运营商垫付,建成后租赁资金自2018年起由市级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共安排5,000万元。
2.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根据《景洪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市公安局2017年地方新增一般债券资金的通知》(景财预〔2018〕364号),景洪市财政局下达市公安局项目资金500万元,用于景洪市平安视频服务系统二期建设项目。截至2018年12月31日,项目实际使用资金500万元,其中: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7万元、预算审计费9万元、项目建设预付款484万元。
(三)绩效目标
市公安局在向中国竞彩网呈报建设平安城市视频服务系统二期工程的请示及年初预算申报时,未设定可量化、可考核的绩效目标。经评价组现场分析视频服务系统二期工程项目相关资料,将2018年市公安局平安城市视频监控设备项目绩效目标总结如下:
1.于2019年1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
2.①安装700个“天网”视频监控摄像头;②安装60台治安卡口“天眼”监控系统;③安装50个“天网”卡口系统;④安装300台人脸抓拍前端系统。
3.景洪市城区重点区域视频监控覆盖率达100%。
4.①实现计入视频全天24小时存储;②视频存储时间达30天;③卡口抓拍过车图片及违章抓拍图片存储1年。
5.①社会治安防控网建设有所加强;②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科技水平有所提高;③社会治安防控运行机制有所完善;④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制方式推进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⑤建立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格局有所完善。
6.①逃犯抓捕效率有所提升;②侦破街面侵财案件能力有所提升;③治安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有所提升。
7.视频专网共享平台与上级州公安视频共享平台联网,遵循了GB/T28181进行国标级联资源推送。
8.将前端视频信号传输到位于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的液晶大屏幕拼接系统。
(四)项目实施情况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景洪市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关于景洪市平安城市视频服务系统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景发工投资〔2018〕22号)规划平安城市视频服务系统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安装700个“天网”视频监控摄像头、60台治安卡口“天眼”监控系统、50个“天网”卡口系统、300台人脸抓拍前端系统;截至绩效评价日,为确保项目符合警务工作要求,按照复勘情况确定建设安装视频监控枪机853个、视频监控球机79个、电子围栏15个、卡口58套、人像识别设备300个,项目已完成初验,进入试运行阶段。
(五)组织管理情况
2017年10月13日根据《景洪市公安局关于建设景洪市平安城市视频服务系统二期工程的请示 》(景公请2017〕100号)市公安局向中国竞彩网申请批准同意启动景洪市平安城市视频服务系统二期工程建设,2017年11月27日《中国竞彩网 市六届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会议纪要》、2017年12月4日《中国竞彩网关于建设景洪市平安城市视频服务系统二期工程的批复》(景政复〔2017〕917号)中国竞彩网批复同意启动项目。2017年11月25日市公安局组织成立了建设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工作方案。
市公安局委托云南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并出具可行性研究报告,2017年12月26日根据《景洪市公安局关于给予审批景洪市平安城市视频服务系统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景公请〔2017〕118号)向景洪市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申请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2018年3月12日《景洪市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关于景洪市平安城市视频服务系统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景发工投资〔2018〕22号)景洪市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批复了可行性研究报告中项目建设相关内容。
市公安局于2018年4月23日通过招投标确认委托云南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项目初步设计,2018年5月4日通过询价方式确定并委托北京国金汇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预算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
2018年6月1日市公安局根据预算审核报告向景洪市财政局申报政府采购,并通过公开招标形式确定并委托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分公司于2018年8月签订项目建设合同,2019年3月15日完成项目初验。
二、绩效评价组织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随着财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财政支出绩效越来越成为政府、媒体及群众关注的热点。按照财政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的管理要求,开展绩效评价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次评价的主要目的为:
一是为全面深化财政预算绩效、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强财政公共支出效果,加强政府财政管理,为深入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供参考;
二是全面了解项目立项、招投标、质量控制、验收等基本建设程序的执行情况及资金使用的合规性;
三是为全面掌握和及时总结资金支出投入的经验和成效,高效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合理配置财政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依据。
(二)绩效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修订)》;
2.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
3.财政部《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财预〔2013〕53号);
4.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省级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评价操作规程(试行)》(云财评审〔2016〕39号);
5.景洪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印发西双版纳州州级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评价操作规程(试行)文件的通知》的通知(景财绩效〔2018〕29号);
6.景洪市财政局《关于对2018年度部分财政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评价的通知》(景财绩效〔2019〕6号);
7.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联发《关于加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的若干意见》(发改高技〔2015〕996号);
8.项目立项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招投标文件、资金文件、管理制度、项目验收等相关资料。
(三)绩效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主要采用审阅资料、实地抽样评价、公众问卷调查、专家会审分析的评价方法,以定量评价为主、定性评价为辅、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价。
1.审阅资料。对被评价单位提供的预算、决算、管理制度、绩效自评、项目管理等相关资料进行审阅,深入了解被评价单位的项目实施内容及方法,全面分析项目实施单位的主要职责、履职情况及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2.现场调研。通过调研,进一步了解部门职能职责、履职情况、项目实施及绩效目标申报和实现情况,采用了层次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公众问卷调查等方法,结合部门及项目特点制定适用的评价指标体系。
3.实地评价工作。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对被评价项目进行现场踏勘,对受益群众进行问卷调查。
4.报告会审。本次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评价报告(初稿)完成后,一是由我公司业务指导部及主管领导稽核会审,会审通过后再征求部门意见;二是根据部门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形成正式报告。
(四)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云南省省级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评价操作规程(试行)》(云财评审〔2016〕39号)以及项目相关性、重要性、可比性、经济性、系统性原则,结合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的相关要求、项目的实施内容及特点设置绩效指标,并分配相应的权重(分值)。
1.绩效评价指标及其权重
一级指标为共性指标,从项目投入、过程、产出、效果4个维度体现全过程绩效;对项目实施步骤、内容进行深入分析,从项目立项、资金到位率、管理制度、财务管理、监督管理、项目完成情况、产出数量、产出质量、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受益对象满意度11个方面设置二级指标,通过进一步的细化和分解设置了24个三级指标。投入:反映项目立项合理性及资金到位情况;过程:反映项目管理制度、财务管理、监督管理执行的情况;产出:反映资金投入是否完成了预期绩效目标;效果:反映项目实施完成后达到的效益、效果或影响。
绩效评价指标权重:评价指标体系包含4个一级指标,其中:“投入”指标权重占15%,“过程”指标权重占20%,“产出”指标权重占35%,“效果”指标权重占30%。
2.指标说明及评价标准
指标说明是对评价指标体系中的三级指标进行内容及含义的阐述。评价标准是以评分标准来体现,评价标准是以结果导向为基础,结合行业标准、项目绩效目标、立项批复、可研及初设等来确定的评价标准。
3.评价得分
本次评价采用百分制,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评价人员根据评价情况对各级指标进行打分,最终得分由各级评价指标得分加总得到。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价标准分为四个等级:优(得分≥90分);良(80分≤得分<90分);中(60≤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以上情况详见附件2《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
(五)绩效评价抽样
平安城市视频监控项目2018年批复计划安排资金1000万,实际到位资金500万,项目支出500万元,本次抽查项目支出金额为500万元,占资金支出100%。
三、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2018年市公安局平安城市视频监控设备项目绩效评价得分86.01分,等级为“良”,综合得分情况来看,平安城市视频监控设备项目在投入方面成效一般,过程成效较好,产出和效果成效良好。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通过对市公安局平安城市视频监控设备项目的现场评价和提供资料的分析,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如下:
1.根据《景洪市公安局关于给予审批景洪市平安城市视频服务系统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景公请〔2017〕118号)项目计划于2018年1月开工,2019年1月底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实际截至2019年1月底仅部分监控设备完成安装调测并投入使用,2019年3月15日项目通过初验并进入试运行阶段。
2.为确保项目符合警务工作要求,按照复勘情况确定建设安装视频监控枪机853个、视频监控球机79个、电子围栏15个、卡口58套、人像识别设备300个。
3.完成重点区域监控覆盖率达100%:完成了重点单位(政府机关、车站、医院、机场、学校周边)、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场所)的视频监控全覆盖。
4.①已实现计入视频全天24小时存储;②已实现视频存储时间达30天。
5.①社会治安防控网建设有所加强;②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科技水平有所提高;③社会治安防控运行机制有所完善;④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制方式推进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⑤建立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格局有所完善。
6.①逃犯抓捕效率有所提升;②侦破街面侵财案件能力有所提升;③治安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有所提升。
7.已实现视频专网共享平台与上级州公安视频共享平台联网,遵循GB/T28181进行国标级资源推送。
8.已完成将前端视频信号传输到位于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的液晶大屏幕拼接系统。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投入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15分,评价得分11分(占该项满分分值的73.33%),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一是项目立项规范。根据《中国竞彩网关于建设景洪市平安城市视频服务系统二期工程的批复》(景政复〔2017〕917号)文件,平安城市视频监控设备项目得到了中国竞彩网的批复,且事前经过了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及集体决策。市公安局在向中国竞彩网呈报项目建设请示及年初预算申报时,未设定可衡量可考核的绩效目标,经评价组现场根据项目资料分析、归纳所得绩效目标合理、明确,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政府决策,是为城市治安管理的进步与发展所必需。
二是资金落实情况整体不理想。《中国竞彩网关于建设景洪市平安城市视频服务系统二期工程的批复》(景政复〔2017〕917号)批复项目建成后租赁资金自2018年起由市级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共安排5,000万元,2018年实际到位资金500万元,资金到位率50%。
2.过程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20分,实际得分20分(占该项满分分值的100%),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一是管理制度健全有效。市公安局在项目建设和管理过程中,基本能够按照《景洪市公安局财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景公发〔2018〕175号)、《景洪市公安局信息化建设项目审计实施办法(试行)》、《景洪市公安局景洪市平安城市视频服务系统二期建设项目日常运营考核办法》等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二是财务管理较为规范。资金使用合规,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会计核算规范,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以及部门内部会计制度的规定,财务记账、报账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监控有效,财务监控机制健全且执行有效,不存在重大资金违规事项;资金支付及时,市公安局按照《景洪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市公安局2017年地方新增般债券资金的通知》(景财预〔2018〕364号)要求已于2018年12月15日前完成资金支付。
三是监督管理工作到位。项目管理规范,市公安局按政府批复预算支出计划安排项目,按规划内容实施项目,对计划实施项目进行有效监管,按相关规定进行招投标;市公安局已按景洪市财政局《关于对2018年度部分财政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评价的通知》(景财绩效〔2019〕6号)要求进行自评。
3.产出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35分,实际得分29.40分(占该项满分值的84%),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一是项目总体完成情况一般。截至2019年1月底仅部分监控设备完成安装调测并投入使用,未完成《景洪市公安局关于给予审批景洪市平安城市视频服务系统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景公请〔2017〕118号)中2019年1月底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的计划;截至2019年1月底实际完成安装数量1283个,按照复勘情况确定计划完成安装数量1305个,完成率98.31%。
二是项目产出数量完成情况良好。《景洪市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关于景洪市平安城市视频服务系统期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景发工投资〔2018〕22号)规划项目安装700个“天网”视频监控摄像头、60台治安卡口“天眼”监控系统、50个“天网”卡口系统、300台人脸抓拍前端系统,实际建设安装视频监控枪机853个、视频监控球机79个、电子围栏15个、卡口58套、人像识别设备300;完成了重点区域监控覆盖率达100%。
三是项目产出质量较好。2019年3月15日项目初验报告质量鉴定和结论为“项目基本符合整体建设要求,建议通过初验,进入试运行阶段”,质量达标率为100%;视频存储时间达到初设要求,已实现计入视频全天24小时存储,且视频存储时间达30天。
4.效果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30分,实际得分25.61分(占该项满分值的85.37%),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一是社会效益方面。经对视频监控系统使用对象进行问卷调查,调查结果反映出平安城市视频监控设备项目的开展推进并加强了社会治安体系的建设,从而有效应对了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突出问题;视频监控系统投入使用后,对景洪市平安城市建设发挥着间接的作用,提升了社会治安事件处置能力,如:逃犯抓捕效率、侦破街面侵财案件能力、治安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均有所提升。
二是可持续影响方面。监控系统视频的共享与传输均达到了初设的目标,实现了视频专网共享平台与上级州公安视频共享平台联网,遵循GB/T28181进行国标级资源推送;实现了将前端视频信号传输到位于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的液晶大屏幕拼接系统。
三是受益对象满意度。目标群体(使用对象、社会公众)对项目投入使用效果有所肯定。根据问卷发放和统计情况分析,本次平安城市视频监控设备项目绩效评价针对使用对象发放问卷35份,收回有效问卷35份,针对社会公众发放问卷20份,收回有效问卷20份。经统计,使用对象满意度90.76%,社会公众满意度85.21%。
四、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缺乏目标引领
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年初预算申报以及预算调整时并未按照《景洪市市级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景财绩效〔2012〕07号)的要求编制绩效目标,绩效目标的缺失导致项目在建设管理过程中结果导向不足,未有效发挥绩效跟踪管理作用。
(二)资金落实不足,缺口较大
根据《中国竞彩网关于建设景洪市平安城市视频服务系统二期工程的批复》(景政复〔2017〕917号),中国竞彩网批复建设资金先行由中标运营商垫付,建成后租赁资金自2018年起由市级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共安排5,000万元。2018年实际到位项目资金500万元,资金缺口较大,影响项目整体资金保障。
(三)项目建设进度缓慢,竣工验收工作滞后
根据《景洪市公安局关于给予审批景洪市平安城市视频服务系统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景公请〔2017〕118号)项目计划于2019年1月底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实际截至绩效评价日仅完成初验,竣工验收工作滞后。
五、建议
(一)加强绩效目标申报与管理
一是市公安局在年初申报项目预算或申请调整预算时,应按照绩效目标编制要求,结合单位职责和项目特点,制定具体的、可衡量的、一定时间内可达到的绩效目标,切实发挥预算绩效目标的前置作用;二是景洪市财政局在组织年度预算编报的同时,应要求各预算单位按照绩效目标管理要求申报绩效目标。
(二)尽快落实到位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建议市公安局尽快落实到位资金,解决项目资金缺口问题,以推进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如期完成建设任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项目建设管理,推进项目进度
建议重视项目建设后期管理工作,尽快完成竣工验收,确保项目建设的规范性及完整性,大力推动平安城市二期系统应用工作,使得平安城市二期项目更有效的服务于警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