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交通运输局2018年度公路养护政策绩效评价报告
- 来源 :景洪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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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9-10-08 16:07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景洪市财政局关于对景洪市2018年度部分财政支出项目和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评价的通知》(景财绩效〔2019〕6号)的要求,景洪市财政局委托华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于2019年6月对景洪市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市交通局”)2018年公路养护政策进行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概况
(一)项目概况
为加强农村公路的管理和养护,确保公路完好畅通,更好地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服务。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5〕49号),对《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交公路发〔2001〕327号)进行了补充和完善。《方案》明确了建立以县为主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以及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来源、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县级人民政府、县级交通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
2018年景洪市管养的农村公路共有4190.05公里。其中,县道19条共542.739公里、乡道118条共1289.601公里、村道472条共2289.011公里(其中入库里程26条91.932公里)、专用道18条共54.745公里,断头路6条共13.954公里、大桥220延米/2座、中桥661.13延米/14座、小桥988.36延米/62座。
(二)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
1.项目资金预算安排情况
市交通局2018年公路养护项目计划资金1391.1万元。其中,市财政预算374.52万元、州级财政预算95万元、省级财政补助921.58万元。具体如下:
表1 2018年公路养护项目资金预算安排情况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件号 |
预算安排资金(万元) |
|||
省级 |
州级 |
市级 |
小计 |
|||
1 |
景洪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的通知 |
景财建发〔2018〕27号 |
921.58 |
921.58 |
||
2 |
景洪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关于安排2018年州级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通知》的通知 |
景财建发〔2018〕44号 |
95 |
95 |
||
3 |
景洪市财政局关于景洪市交通运输局2018年部门预算的批复 |
景财预〔2018〕3号 |
374.52 |
374.52 |
||
合计 |
921.58 |
95 |
374.52 |
1391.1 |
2.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市交通局2018年公路养护项目应到位资金1391.1万元,实际到位资金781.13万元,未到位609.97万元。未到位原因为:市财政局在2018年12月对预算指标进行了调减,具体如下:
表2 2018年公路养护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件号 |
预算安排资金(万元) |
|||
省级 |
州级 |
市级 |
小计 |
|||
1 |
景洪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的通知 |
景财建发〔2018〕27号 |
921.58 |
921.58 |
||
2 |
景洪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关于安排2018年州级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通知》的通知 |
景财建发〔2018〕44号 |
95 |
95 |
||
3 |
景洪市财政局关于景洪市交通运输局2018年部门预算的批复 |
景财预〔2018〕3号 |
374.52 |
374.52 |
||
4 |
《景洪市财政局关于调减2018年额度指标的通知》 |
景财建发〔2018〕130号 |
-609.97 |
-609.97 |
||
合计 |
311.61 |
95 |
374.52 |
781.13 |
3.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市交通局2018年公路养护项目资金到位资金781.13万元,实际支出781.13万元,具体如下:
表3 2018年公路养护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际支出(万元) |
|
1 |
景洪市地方公路管理段 |
145.50 |
|
2 |
景洪市11个乡镇交安中心 |
229.02 |
|
3 |
关坪至大桥公路小修养护工程 |
85.00 |
|
4 |
曼光罕至布朗山公路中修工程 |
233.88 |
|
5 |
勐宋线、240公路小修工程 |
15.00 |
|
6 |
景洪市第三中学道路硬化工程 |
7.52 |
|
7 |
养护项目工程审计费 |
5.21 |
|
8 |
勐罕路环坝路交通安全设施 |
20.00 |
|
9 |
勐罕路环坝路路面工程 |
40.00 |
|
合计 |
781.13 |
(三)绩效目标
经评价组现场分析2018年公路养护支出项目资料和公路养护计划、目标等相关资料,将2018年公路养护支出项目目标总结如下:
1.按时完成县、乡村公路养护责任书签订工作,确保农村公路条条有人养。(100%县、乡、村道实现农村公路“有路必管、有路必养”要求。)加强以路面养护为中心的全面养护,经常保持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完好状态,及时修复损坏部分;
2.积极认真开展小修保养养护工程:县道10条,共计242.436公里;乡道47条,共计568.327公里;村道472条,共计2287.011公里。
3.全市县道公路经常性养护比例达到100%,乡道、村道100%有季节性养护;
4.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合格率100%;
5.积极开展养护业务工作:签订养护管理责任书,落实好管养责任,乡、村道管理养护工作正常开展,管养落实到位;按路段签订日常养护合同,落实好道路日常养护责任;开展好平时巡查、月检查,每一次巡查和检查资料齐全规范;有养护管理工作巡查及工作总结;日常养护质量管理工作到位,抽查管养路段管理到位,养护痕迹明显,路况质量、管理资料齐全;有应急预案,并明确应急抢险机制及人员;
6.做好乡镇管理:乡镇管理机构人员齐全;建制村按要求设置协管员;对乡镇管养工作有具体要求;
7.依据2018年全市路况好路率的要求,全市县、乡村道PQI中等路率、优良路率等各项指标在2018年的基础能较大提升,全市农村公路技术状况普遍改善;
8.继续做好创建“四好农村路”的示范工作,全面完成县、乡村道农村公路养护考核目标要求;
9.公路使用者满意度95%以上。
(四)项目实施情况
景洪市交通局2018年公路养护资金实施项目主要为2类,一是景洪市景洪农场八分场至东风公路23.50公里(K0+000-K23+500)和曼光罕至布朗山(旅游西环线)23.055公里(K0+000-K23+500)中修工程。其中,景洪农场八分场至东风公路中修工程于2018年11月已停工,曼光罕至布朗山中修工程施工已完成,还未进行竣工验收;二是其他县、乡、村道小修保养,工程已全部完工。
(五)组织管理情况
1.管理制度情况
中国竞彩网以《关于印发景洪市农村公路养护实施细则的通知》(景政办发〔2010〕162号),结合景洪市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对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进行明确要求;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印发云南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的通知》(云交管养〔2016〕708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云南省实际情况,在充分调研和多次征求修改意见的基础上,对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进行了修订。
2.项目管理情况
景洪市交通运输局为景洪市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行业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年度管理养护计划及申报工作,统筹安排上级养护补助资金和地方筹集养护资金,监督指导农村公路养护及路政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大中修、改建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景洪市地方公路管理段负责农村公路养护日常管理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乡村公路的日常养护管理工作,提出农村公路、乡道年度计划并按批准计划组织实施,对项目的招标工作、工程质量进行管控,及时掌握路况质量,确保公路完好畅通。
二、绩效评价组织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随着财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财政支出绩效越来越成为政府、媒体及群众关注的热点。按照财政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的管理要求,开展绩效评价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次评价的主要目的为:一是为全面深化财政预算绩效、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强财政公共支出效果,加强政府财政管理,为深入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供参考;二是全面了解项目立项、招投标、质量控制、验收等基本建设程序的执行情况及资金使用的合规性;三是为全面掌握和及时总结公路养护支出投入的经验和成效,高效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合理配置财政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依据。
(二)绩效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修订)》;
2.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
3.财政部《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财预〔2013〕53号);
4.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省级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评价操作规程(试行)》(云财评审〔2016〕39号);
5.景洪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西双版纳州州级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评价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景财绩效〔2018〕29号)
6.景洪市财政局《关于对景洪市2018年度部分财政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评价的通知》(景财绩效〔2019〕6号);
7.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的通知》(云交管养〔2016〕708号);
8.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实施办法的通知》(西政办发〔2008〕88号);
9.中国竞彩网《关于印发景洪市农村公路养护实施细则的通知》(景政办发〔2010〕162号);
10.资金文件、管理制度、验收资料等相关资料。
(三)绩效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主要采用审阅资料、实地抽样评价、公众问卷调查、专家会审分析的评价方法,以定量评价为主、定性评价为辅、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价。
1.审阅资料。对被评价单位提供的预算、决算、管理制度等相关资料进行审阅,深入了解被评价单位的项目实施内容及方法,全面分析项目实施单位的主要职责及履职情况。
2.现场调研。通过调研,进一步了解部门职能职责、履职情况、项目实施及绩效目标申报和实现情况,采用了主成分分析法,即通过选出比原始变量个数少,能解释大部分资料中变量的几个新变量,即所谓主成分,并用以解释资料的综合性指标。结合部门特点制定适用的评价指标体系。
3.实地评价工作。选取抽查项目,原则上抽查项目支出比率不低于计划投资的30%,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对抽查项目进行现场踏勘,对受益群众进行问卷调查。
4.报告会审。本次评价指标体系、实施方案和绩效评价报告(初稿)完成后,一是由我公司业务指导部及主管领导稽核会审,会审通过后再征求部门意见;二是根据部门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形成正式报告。
(四)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云南省省级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评价操作规程(试行)》(云财评审〔2016〕39号)以及项目相关性、重要性、可比性、经济性、系统性原则,结合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的相关要求、公路养护支出项目实施内容及特点设置绩效指标,并分配相应的权重(分值)。
1.绩效评价指标及其权重
一级指标为共性指标,从项目投入、过程、产出、效果4个维度体现全过程绩效。对项目实施步骤、内容进行深入分析,从项目立项、资金落实、项目(业务)管理、财务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社会公众满意度等11个方面设置二级指标,通过进一步的细化和分解设置了23个三级指标,详见附件2。投入:反映项目立项合理性及资金落实情况;过程:反映项目、业务、财务管理执行的情况;产出:反映资金投入是否完成了预期绩效目标;效果:反映项目实施完成后达到的效益、效果或影响。
本项目绩效评价以100分计,“投入”指标权重占15%,“过程”指标权重占20%,“产出”指标权重占35%,“效果”指标权重占30%。
2.指标解释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以项目管理流程所包含的“投入—过程—产出—效果”环节为依据,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划分为投入、过程、产出、效果四个方面,作为一级指标,对项目进行全面绩效再评价。根据项目特点,结合关键评价问题,将一级指标分解为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
3.评价标准
本次评价采用百分制,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评价人员根据评价情况对各级指标进行打分,最终得分由各级评价指标得分加总得到。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价标准分为四个等级:优(得分≥90分);良(80分≤得分<90分);中(60≤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
(五)绩效评价抽样
市交通局2018年公路养护支出实际到位资金781.13万元,抽查项目支出金额为552.11元,占资金安排的70.68%,具体如下:
表4 抽样情况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支出(万元) |
抽查项目支出(万元) |
抽查资金占比(%) |
1 |
景洪市地方公路管理段 |
145.50 |
145.50 |
100% |
2 |
景洪市11个乡镇交安中心 |
229.02 |
0 |
0% |
3 |
关坪至大桥公路小修养护工程 |
85.00 |
85.00 |
100% |
4 |
曼光罕至布朗山公路中修工程 |
233.88 |
233.88 |
100% |
5 |
勐宋线、240公路小修工程 |
15.00 |
15.00 |
100% |
6 |
景洪市第三中学道路硬化工程 |
7.52 |
7.52 |
100% |
7 |
养护项目工程审计费 |
5.21 |
5.21 |
100% |
8 |
勐罕路环坝路交通安全设施 |
20.00 |
20.00 |
100% |
9 |
勐罕路环坝路路面工程 |
40.00 |
40.00 |
100% |
合计 |
781.13 |
552.11 |
70.68% |
三、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市交通局2018年公路养护支出项目评价得分80.95分,等级为“良”。综合得分情况来看,2018年公路养护项目在投入、效果方面成效良好,但在过程和产出方面成效一般。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交通局2018年公路养护项目绩效目标9项。其中已完成6项目,3项目部分完成。具体如下:
表5 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表
序号 |
绩效目标内容 |
完成情况 |
备注 |
1 |
按时完成县、乡村公路养护责任书签订工作,确保农村公路条条有人养。(100%县、乡、村道实现农村公路“有路必管、有路必养”要求。)加强以路面养护为中心的全面养护,经常保持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完好状态,及时修复损坏部分。 |
已完成 |
|
2 |
积极认真开展小修保养养护工程: |
已完成 |
|
3 |
全市县道公路经常性养护比例达到100%,乡道、村道100%有季节性养护。 |
部分完成 |
|
4 |
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合格率100%。 |
部分完成 |
|
5 |
积极开展养护业务工作: |
部分完成 |
|
6 |
做好乡镇管理: |
已完成 |
|
7 |
依据2018年全市路况好路率的要求,全市县、乡村道PQI中等路率、优良路率等各项指标在2018年的基础能较大提升,全市农村公路技术状况普遍改善。 |
已完成 |
|
8 |
继续做好创建“四好农村路”的示范工作,全面完成县、乡村道农村公路养护考核目标要求。 |
已完成 |
|
9 |
公路使用者满意度95%以上。 |
已完成 |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投入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15分,评价得分12分,占该项满分分值的80%,具体分析情况如下:
一是项目立项依据充分。项目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政府决策的要求,促进了农村公路养护工作的有效推进。符合《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国办发〔2005〕49号)要求,大中修工程按照云南省公路局下发的《2018年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计划的通知》(云路农〔2018〕310号)的公路养护计划实施。小修保养方面,景洪市地方公路管理段制定了《2018年农村公路养护计划》(景路段报〔2017〕61号),明确 了具体养护计划和养护目标。
二是资金落实情况较差。根据《景洪市财政局关于景洪市交通运输局2018年部门预算的批复》、景洪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和景洪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关于安排2018年州级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通知》计划安排2018年公路养护资金1391.1万元。但实际到位资金781.13万元,仅占计划资金的56.15%,资金落实情况整体较差。
2.过程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20分,实际得分15.50分(占该项满分值的77.50%)。市交通局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基本能够按照《关于印发云南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的通知》(云交管养〔2016〕708号)、《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实施办法的通知》(西政办发〔2008〕88号)和《关于印发景洪市农村公路养护实施细则的通知》(景政办发〔2010〕162号)的规定执行,但在项目制度执行、管理方面存在不足。具体分析情况如下:
一是管理制度方面。管理制度健全性有所欠缺,交通运输部已对《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交公路发〔2001〕327号)进行了修订,印发了《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交公路发〔2018〕33号),景洪市道路养护仍然延用《关于印发景洪市农村公路养护实施细则的通知》(景政办发〔2010〕162号),未更新本级制度;制度执行不到位,工程组织实施过程未按相关制度要求执行。
二是财务管理方面。小修保养项目核算未按照《景洪市农村公路养护实施细则》相关要求计量支付、考核验收兑现。
三是监督管理方面。市交通局为保障资金安全、规范运行,对景洪市地方公路管理段进行了内审,并对2018年公路养护项目进行了自查,但仍存在基础信息不完整的情况。
3.产出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35分,实际得分25.45分(占该项满分值的72.71%)。产出主要包括养护任、养护工作、乡镇管理和任务完成及时性等评价指标,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一是养护任务完成情况。全面完成了2018年公路养护小修保养任务,曼光罕至布朗山(旅游西环线)23.055公里(K0+000-K23+500)中修工程,但景洪市景洪农场八分场至东风公路23.50公里(K0+000-K23+500)中修工程未按期完成。
二是养护业务工作、乡镇管理。年初市交通局和地方公路管理段、各乡镇交通和安全生产服务中心签订了公路养护目标责任书,落实了管养责任。乡镇管理机构人员否齐全、建制村按要求设置协管员、对乡镇管养工作有具体要求。
三是养护任务完成及时性上有所不足。截至评价日,除小修保养外,曼光罕至布朗山(旅游西环线)23.055公里(K0+000-K23+500)和景洪市景洪农场八分场至东风公路23.50公里(K0+000-K23+500)中修工程还未进行竣工验收。
4.效果情况分析
综合评价得分情况,该指标满分分值为30分,评价得分28分(占满分分值的93.33%)。效果指标主要从道路经常性养护率、道路优良率、道路绿化率等几项绩效指标体现,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2018年公路养护均达到了县道经常性养护率100%、乡道经常性养护率85%和村道经常性养护率78%的要求;均达到了县道道路优良率100%、乡道道路优良率85%和村道道路优良率78%的要求;均达到了县道道路绿化率96%、乡道道路绿化率67%、村道道路绿化率54%的要求。但在省级年度综合检查考核中未被评为优秀,县级考核为良好。
二是政策可持续性方面。政策现实基础变化或与上级政策协同不足,《景洪市农村公路养护实施细则》选定公路养护企业方式与《云南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的通知》、《西双版纳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实施办法的通知》选定公路养护企业方式不统一。
三是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较好。目标群体(部门内部员工)对部门职责履行及履职效果有所肯定。根据问卷发放和统计情况分析,本次公路养护出项目绩效评价发放问卷20份,收回20份,有效问卷20份,问卷满意度为100%。
四、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资金保障不足
市交通局2018年公路养护项目应到位资金1391.1万元,实际到位资金781.13万元,未到位609.97万元,资金到位率仅为56.15%。资金未到位原因是:市财政局在2018年12月对预算指标进行了调减。
(二)项目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
一是大中修工程未采取向社会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实施。2018年实施的曼光罕至布朗山(旅游西环线)23.055公里(K0+000-K23+500)和景洪市景洪农场八分场至东风公路23.50公里(K0+000-K23+500)中修工程,通过邀请招标的方式,分别承包给景洪市公路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和普洱市康通路桥养护有限公司两家企业;二是小修保养工程未通过竞争方式承包。2018年5月7日景洪市地方公路管理段以《关于给予批准2018年景洪市农村公路小修工程拟定单位实施和管理的请示》(景路段报〔2018〕40号)呈报市交通局,2018年5月11日市交通运输局以《景洪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对<关于给予批准2018年景洪市农村公路小修工程拟定单位实施和管理的请示>的批复》(景路段报〔2018〕40号)方式批复,确定了2018年小修保养实施企业,未经竞争性谈判,未按照《关于印发云南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的通知》(云交管养〔2016〕708号)第二十四条关于项目组织实施要求执行。
(三)财务管理不到位
资金拨付手续不全。2018年小修保养项目资金支付凭证附件仅有发票、资金拨付申请表和合同协议书。未按照《景洪市农村公路养护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小修保养资金根据年度批准养护计划和农村公路养护质量查评结果按季度拨付”的手续要求拨付资金。
(四)养护任务完成不及时
根据2018年5月31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关于转发下达2018年农村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计划的通知》(西交发〔2018〕179号)要求,景洪市曼光罕至布朗山(旅游西环线)和景洪市景洪农场八分场至东风公中修工程一年(12个月)内必须完成。截至评价日,曼光罕至布朗山(旅游西环线)中修工程已全部完工,但还未进行竣工验收;景洪市景洪农场八分场至东风公中修工程因施工方普洱市康通路桥养护有限公司认为,设计图要求施工工艺与项目实际情况不符,于2018年11月15日向市交通局和市公路管理段递交了《关于申请变更2018年景洪农场八分场-东风公路中修工程施工内容》的请示,景洪市公路管理段于2018年11月19日回复康通路桥养护有限公司,“未完成工作内容暂停施工”,工程于2018年11月29日停工。
(五)与上级政策协同性不足
《景洪市农村公路养护实施细则》第四章中 “县道公路养护由市公路养护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市交通局下达的年度计划组织实施”指定由市公路养护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县道公路养护。《关于实施西双版纳州农村管理公路体制改革的通知》(西编办发〔2008〕4号)中明确,“……成立公路养护公司,通过招标方式获取公路养护权。公路养护公司实行自负盈亏,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企业法人和市场竞争主体。” 《云南省公路养护管理办法》(云交管养〔2016〕708号)中明确,“……小修保养工程,可通过竞争方式,捆绑承包给具有相应养护资质的公路养护专业单位……”。《景洪市农村公路养护实施细则》中直接指定县道公路养护的方式,不符合省级、州级相关要求。
五、建议
(一)按照省级公路养护计划足额落实项目资金
按照《云南公路局关于下达2018年农村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计划的通知》(云路农〔2018〕310号)的要求,确保省级补养资金专款专用,足额保障公路养护资金。
(二)严格按照制度、办法要求执行项目管理
公路养工程应严格按照《关于印发云南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的通知》(云交管养〔2016〕708号)中“沥青路面和水泥路的大中修、防水和水毁修复等技术性较强的养护工程项目,应采取向社会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定具有相应资质的养护作业单位组织实施;沥青路面、水泥路小修保养工程可通过竞争性方式,捆绑给具有相应养护资质的公路养护专业单位,实行合同管理,计量支付……”规定的方式组织实施,大中修工程应进行公开招投标、小修保养工程通过竞争性方式选择公路养护企业。
(三)完善资金拨付手续、规范会计核算
景洪市地方公路养护段,应按照景洪市农村公路养护实施细则》对资金管理的要求,拨付使用、核算项目资金。
(四)按照工作计划要求,及时完成度年实施项目
加快曼光罕至布朗山(旅游西环线)中修工程竣工资料编制等善后工作,抓紧完成工程竣工验收。按照项目实际情况,重新完善景洪农场八分场至东风公中修工程实施计划,准备好充足的开工条件,能够在项目具备实施条件时,按时开工并完工。
(五)及时完善、更新本级管理制度
在制定本级制度、办法时,应充分参考上级政策、制度要求,确保本级制度、办法与上级政策、制度要求一致,保证政策、制度的实施基础。
六、其他建议
交通运输部于2018年3月22日发布了对《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交公路发〔2001〕327号)进行了修订,发布了《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交公路发〔2018〕33号),新修订的办法于2018年6月1日起施行。建议主管部门按照交通运输部修订的《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交公路发〔2018〕33号)及时更新本级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制度。
附件:附件1:景洪市交通运输局2018年度公路养护政策性绩效评价目标梳理表.xlsx
附件2:景洪市交通运输局2018年度公路养护政策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xlsx
附件3:景洪市交通运输局2018年度公路养护政策性绩效评价基础信息表.xls
附件4:景洪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养护政策性绩效评价调查问卷结果统计表.xlsx
附件5:景洪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养护段政策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反馈意见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