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景洪市妇女联合会2019年 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来源 :中国竞彩网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19-04-02 17:38
监督索引号53280118071300000
关于景洪市妇女联合会2019年
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妇女联合会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云财预[2016]183号)和《景洪市财政局关于景洪市委妇联2019年部门预算的批复》(景财预发[2019]56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景洪市妇女联合会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景洪市妇女联合会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景洪市妇女联合会是景洪市委和上级妇联领导下的全市各界妇女的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之一,是团结、教育、带领广大妇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
(一)洪市妇女联合会是景洪市委和上级妇联领导下的全市各界妇女的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之一,是团结、教育、带领广大妇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
1.根据党的中心任务,组织和指导各级妇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市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联系团体会员,并给予业务指导。
2.调查研究全市妇女儿童的情况、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反映并提出意见。
3.指导和推动全市农村妇女的“双学双比”竞赛活动及城镇妇女的“巾帼建功”活动、“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和“双合格”等活动。团结带领全市各族各界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三个文明建设”。
4.做好宣传舆论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中国新女性,表彰宣传各行各业先进妇女和关心、支持妇女工作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开展妇女职业技术和实用技术培训,注重推荐、选拔妇女干部,促进妇女人才培养,提高妇女对社会发展的参与程度。
5.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妇女参政;贯彻实施有关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参与有关规定的制定,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6.制定本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为妇女儿童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组织和协调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7.建立与各界妇女的联系,巩固妇女的大团结。积极开展同港澳台地区及华侨妇女联谊、交往,增进友谊,促进祖国统一。
(二)主要工作
1.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按照党委中心任务和国家有关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妇女群众需求,确定妇联工作任务,依法代表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发展;发挥妇联在协商民主中的作用;参与中国竞彩网社会和公共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协商。
2.加强全市各级妇联组织建设、阵地建设、机制建设、队伍建设;切实加强家庭文明建设指导服务中心、妇女之家建设;采取多种形式拓展工作覆盖面、扩大组织影响力;整合资源更好地服务妇女儿童和家庭。
3.组织开展宣传活动,教育和引导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通过评选先进典型,弘扬先进文化,注重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提高广大妇女综合素质,促进女性终身教育。
4.广泛了解、收集妇情民意,反映妇女儿童的诉求,依法维护妇女儿童的权益。
5.组织开展巾帼建功活动,引领妇女参与改革发展,促进女性创业就业;参与女性人才资源管理和女性人才培养、推荐和输送工作,促进女性人才成长。
6.开展家庭文明建设,弘扬家庭美德,培养良好家风;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提供相关家庭服务。
7.加强网上妇联建设,依托网络平台开展网上宣传、网上服务、网上维权、网上活动。
8.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和民族宗教、社会团体、社会组织以及社会各界的联系;拓展同各地区妇女组织的友好交往,增加了解和友谊。
9.联系、服务、指导团体会员,加强市妇联业务指导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工作。
10.承接市政府妇女儿童事务日常管理。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景洪市妇女联合会2018年度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与上年保持一致。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其他单位0个。根据《中共景洪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景洪市妇女联合会内设机构调整的通知》(景编办发〔2015〕4号),景洪市妇女联合会内设3个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组织联络办公室)、妇女发展和权益办公室、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1)办公室(组织联络办公室)。负责妇联机关的内外协调、政务服务、会务管理工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研究、协调综合性调研活动;起草和审核重要文件及文稿;承办文电处理、档案、机要、保密、接待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财产管理、安全保卫和后勤服务工作。
(2)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动员和组织妇女积极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开展“巾帼建功”活动,引导和推动妇女创新创业创优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妇女发展项目,开展巾帼扶贫工作。负责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参与有关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完善及推动实施;负责妇女信访工作;配合做好侵犯妇女权益舆情研判分析工作;负责妇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平安创建工作。
(3)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开展文明家庭创建工作;负责开展家庭教育、家庭文化等工作;对有关儿童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完善积极建言献策;负责儿童之家等活动阵地建设,开展儿童宣传教育实践活动。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强化思想引领女性。巩固“两学一做”学教成果,深入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通过强化学习,深化对“党章、党规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认识,团结引导妇女群众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和中国妇女十二大精神上来,统一到凝心聚力谋发展上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自信”,用实际行动践行“听党话、跟党走”的巾帼誓言。聚焦十九大报告涉及到的妇女儿童工作要点和全国妇女十二大报告提出的未来五年我国妇女儿童事业创新发展的“路线图”,结合景洪实际,认真谋划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妇女儿童发展任务。启动百千万巾帼大宣讲、纪念改革开展40周年百姓宣讲活动,组织各级妇联主席、执委、三八红旗手、“最美家庭”、女企业家等优秀典型深入基层一线,推进活动。通过与妇女群众面对面交流,讲述正能量故事,用看得清、听得懂、记得住的生动方式,广泛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年共组织宣讲33场次,受益3000余人次。
(二)服务大局主动作为。围绕“三大攻坚战”“两城联创”等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巾帼建功”行动。认真实施云南省2018年鼓励创业担保贷款、“贷免扶补”项目,承接鼓励创业贷款100户,完成98户,放贷1261万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98%,占市级6个承办部门任务数的45%,占全州妇联任务数的65%(其中,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任务5户,完成3户,放贷350万元,2户正在申报审核中,任务数居全州第一),带动直接就业280人。成功申报12家州级创业创新“巾帼示范基地”。狠抓原扶持妇女创业跟踪服务工作,贷款偿贷率达98%,在促进发展的同时,有效避免呆坏帐的产生,做好区域性金融风险的防控。按照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的要求,组织开展建设“洁美人家”助力脱贫攻坚工作。全市各级妇联组织发挥妇女独特家庭功能作用,集中力量全面推进以“五美”为标准的“洁美人家创建”,共评选出210户洁美人家示范户。以小家美助力村寨美,助战新农村大比武的洁美人家活动在各乡镇、街道、农场如火如荼开展,被扶贫办列入扶贫迎检典型材料之一。围绕“两城联创”,参与全国文明城市、世界旅游名城创建,联合工会、共青团在城市交通节点建设“雨林工青妇”,打造首个工青妇城市服务站点,作为全国文明城市、世界旅游名城必要而有益的补充。对责任路段勐养路片区占道经营、粘贴小广告、脏迹污渍、乱堆乱放等行为联合执法部门及时进行处置,并联合社区协调责任路段州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做好路段的文明创建工作。截至目前,共组织巾帼志愿服务队参与文明城市创建15次,清理卫生死角20处,清除小广告102处,整治乱排乱倒5件,清除垃圾0.9吨。深入责任区开展登革热疫情防控工作。
(三)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市脱贫攻坚工作相关要求,抓好行业扶贫和脱贫攻坚工作落实。开展就业扶贫培训26期1896人次(其中:建档立卡1069人次,建档立卡女性455人次),向省、市农业厅(局)争取新型职业农民培训30人,开展创业致富带头人、龙头企业带动培训工程,为乡村振兴储备妇女创业人才。为98名困境妇女儿童发放救助金10万元。协助1户农村单亲贫困母亲申报建房补助1万元。发放1万元救助金,救助3名贫困“两癌”患病妇女;联合卫计部门开展“两癌”检查5038人次,完成90%以上建档立卡贫困妇女筛查。配合教育部门加大控辍保学工作力度,对辍学儿童开展劝返工作,共入户劝返95次,成功劝返8人次。开展建设“洁美人家”助力脱贫攻坚、“自强诚信感党恩、巾帼脱贫颂党情”主题教育被云南省妇联、西双版纳州妇联列为工作典型。凝聚干部群众共同脱贫致富力量,深入挂包帮乡镇走访挂钩点15次90人次,投入扶贫资金13.045万元,其中整合企业帮扶资金、物资3.65万元,果苗、水泥和住房补助等4.35万元,单位干部职工个人帮扶,家政培训、药品、捐资助学、看望慰问等5.045万元。帮助1户贫困户办理小额担保贷款5万元,平稳推进扶贫各项工作。
(四)家庭建设焕发生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个注重”要求,把家庭作为妇联组织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落脚点,广泛开展家风家教家训培训活动。把深受广大妇女干部、家庭和少年儿童喜爱的,集爱国爱家、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等传统美德和家国教育为一体的讲座《立德为先,治家为本》、《家风正民族兴》、《好家风成就好孩子》等送到乡镇(街道)、农场和学校。2018年共组织景洪市家庭教育讲师团在州市属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各乡镇(街道)、社区开展家庭教育知识讲座315场次,6300余人次受益。家庭教育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开设家庭教育“微课堂”,开展《用智慧陪伴孩子成长》《父母是孩子的榜样》等科学家教知识“微课堂”。共开展线上家庭教育60场次,受益3000余人次。开展家庭美德实践活动。引导妇女和家庭成员说家风、谈“最美”。扎实深入开展寻找“最美家庭”之“廉洁家庭”“洁美家庭”等活动。2018年共评选最美家庭20户,其中,13户家庭获得市级最美家庭荣誉称号、5户家庭获得州级最美家庭荣誉称号,1户家庭获得省级最美家庭荣誉称号,1户家庭获得全国最美家庭荣誉称号。积极联合市级有关部门举办“孝行天下,爱满家宴”敬老月家风传承、“小手拉大手,童趣美景绘廉洁”活动,推动以好家风带好民风促好行风及好政风的转变,以好的家风支撑起好的社会风气。
(五)维权服务勠力创新。以《反家庭暴力法》、全国妇联/联合国儿基会社区儿童保护项目实施、扫黑除恶、第四轮禁毒人民战争开展为契机,加强宣传、强化培训、完善机制,认真接待调处妇女群众来信来访。持续深入开展维权宣传活动。联合公安、司法等部门,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发放宣传单27245份,挂图1990余张,横幅标语123条,发放避孕药具8620份,接受群众咨询8427人次,义诊义检1550余人,受教育群众73762人次。发放禁毒防艾、平安家庭倡议书、扫黑除恶、平安建设安全感满意度等各类宣传单5万余份,宣传册1万余册,挂图1000余张,横幅标语113条,群众咨询1000余人次,受教育群众6万余人次。顺利推进全国妇联/联合国儿基会社区儿童保护二期项目,积极探索多部门合作的青少年司法行政保护机制,推动建立未成年人家庭暴力强制报告制度和处置办法,通过项目实施建立市、乡、村三级儿童保护网络。开展景洪市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中保障农村妇女平等享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调研,对勐养镇两个试点村违反妇女儿童权益的条款书面向市农科局提出更改意见建议,并对景洪市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方案提出修改意见建议,明确在资格认定工作中增加村级妇联执委名额,确保农村妇女儿童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证上有名、名下有权”,确实维护好农村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把好源头维权关口。全年,共接来访来电84件。其中,接访37件,办结29件,办结率达78%。
(六)巾帼关爱温暖同行。落实儿童优先发展战略,利用“六一”儿童节,联合团委、教育举办《西双版纳第五届我是大明星儿童才艺大赛》,让孩子们把快乐、童真、梦想通过才艺表现出来;协调州市相关部门开展“关心下一代,我们在行动”爱心捐赠活动,号召企业和社会共同关爱孩子,关注贫困儿童的健康。关注儿童心里健康,邀请州委党校志愿者老师深入村(社区)儿童之家、开展以“儿童全面型性教育”为主题的教育知识讲座等关爱留守儿童活动20余次。联合市检察院开展“少年中国说说景洪职中少年”主题关爱成长活动,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补好学生为谁学习这一课。做好云南省第一女子监狱服刑人员的信件回复联系工作,让高墙寄语持续温暖感化服刑妇女,鼓励其努力改造减刑,早日回归家庭和社会。
(七)深化改革加强自身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市《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景洪市妇联改革方案》改革重点任务,坚持党建带妇建,以推进妇联区域化改革为契机,积极吸纳各行各业劳动妇女和知识女性中的优秀代表壮大基层妇联工作队伍,进一步延伸妇联组织触角。制定下发了《景洪市妇女代表大会代表联系制度(试行)》等五项制度,完善了妇联组织制度建设,推动代表履职更加科学规范,真正发挥妇联联系党委、政府的桥梁纽带作用。全市各级妇联组织建立《轮值主席制度》,明确轮值方式,发挥妇联兼职副主席和执委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借助各成员所在行业的优势,更好地宣传、教育、联系和服务广大妇女群众。持续改进工作作风,把妇联干部能力建设放在重要位置,举办各类妇女能力素质提升培训20次。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请进来”“走出去”结合起来,加大对妇女干部的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妇女干部履职能力水平,选派两名副主席赴北大参加培训。以深化妇联改革为动力,着力建设一支“强三性去四化”,充满生机活力的“狮子型”妇联干部队伍。
(八)全面推进《两规》指标任务落实。组织召开妇儿工委全体(扩大)会议,紧紧围绕妇女儿童两个规划201项可量化指标的推进情况,深入查找问题,分析研判,确保到2020年《两个规划》定量指标达标、定性指标推进、倡导性指标有突破,市级30家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参会。全面推进儿童之家建设,共有4个儿童之家被评为州级儿童之家示范点。
9.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相关规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支部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妇联发展中心工作。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建立健全“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工作部门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全面提升政策理论法规水平,制定了《2018年景洪市市妇联党组学习计划》《市妇联党支部“两学一做”学习计划》,传达学习了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全国两会、中国妇女十二大、关于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云南省妇联工作会等精神 20次,集中学习26次,撰写学习体会16篇。建立廉政约谈提醒及干部职工交心谈心制度,全年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廉政谈话2轮,“一把手”上廉政党课5次,领导班子与干部职工个人交心谈心2次,妇联主席约谈班子成员2次,集体约谈党员干部职工2次;分管领导约谈分管工作部门负责人及干部职工2次。加强和改进作风,以开展“两学一做”活动为契机,加强思想教育,深入学习各项惠民政策,提高服务意识,以实施云南省贷免扶补、小额担保贷款、宫颈癌免费检查、农村单亲母亲住房援建项目等为载体,服务好妇女群众,努力解决联系服务妇女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主题主线,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加强部门预算管理。逐步建立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预算制度。
(二)基本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科学预测的原则;坚持量入为出、增收节支、收支平衡;坚持量力而行、统筹兼顾,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
(三)编制方法:将本单位的各项收入全面、完整地纳入部门预算,按照编制口径,实事求是填报和审定各项基础数据。按照市财政局相关文件精神,准确填报部门基础数据、科学合理编制收入预算、编实基本支出预算、编细项目支出预算。
(四)总体思路:紧紧围绕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目标,合理安排各项支出,做到量入为出,量力而行,收支平衡,做实项目库,坚持全面统筹、优化结构,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厉行节约,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严肃财经纪律,硬化预算约束。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为景洪市妇女联合会。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在职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0人,工勤编制1人。在职实有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6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部门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景洪市妇女联合会部门财务总收入133.8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3.8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景洪市妇女联合会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3.8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3.8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3.80万元(本级财力133.80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0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0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3.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80万元,占总支出的79%,项目支出28.00万元,占总支出的21%。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2901行政运行”81.99万元,主要反映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情况;“2012999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28万元,主要反应我单位承办的困难妇女儿童救助项目和全市妇联相关工作经费支出;“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6.21万元,主要反映本单位退休人员经费的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7.60万元,主要反映本单位在职职工财政配套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3.8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33.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80万元,项目支出28.0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2901”行政运行81.98万元,主要反映人员工资和部门运行方面的支出;“2012999”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28.00万元、“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6.21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7.60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05.80万元,项目支出28.00万元)。
(1)基本支出105.80万元,具体为:“50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79.92万元(工资奖金津贴补贴66.27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07万元、住房公积金7.6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97万元);“50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9.82万元(办公经费9.04万元、维修(护)费0.2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58万元;;“5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06万元(离退休费16.06万元)。
(2)项目支出28万元,具体为:“50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3.83万元(办公经费6.13万元、会议费1.00万元、培训费5.00万元、公务接待费0.3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0万元、);“503机关资本性支出(一)”4.17万元(设备购置4.17万元);“5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00万元(社会福利和救助10.00万元)。
2.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05.80万元,项目支出28.00万元)
(1)基本支出105.80万元,具体为“301工资福利支出”79.92万元(基本工资18.62万元、津贴补贴31.70万元、奖金15.9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7万元、住房公积金7.6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97万元);“302商品服务支出”9.82万元(办公费1.30万元、水费0.10万元、电费0.10万元、邮电费0.6万元、维修(护)费0.2万元、工会经费1.40万元、福利费0.0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53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58万元);“30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06万元(退休费16.06万元)。
(2)项目支出28.00万元,主要是“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3.83万元(办公费2.40万元、印刷费0.50万元、水费0.20万元、电费0.20万元、差旅费2.83万元、会议费1.00万元、培训费5.00万元、公务接待费0.30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40万元);“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00万元(救济费10.00万元;“310资本性支出”4.1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4.1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景洪市妇女联合会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133.80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147.86减少14.06万元,下降9.5%。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
1.2012901行政运行2019年预算数为81.99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0.22万元,增长0.26%。主要原因是:按相关要求调整增加工资标准。
2.2012999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28.00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7.00万元,增长33.33%。主要原因是:依据景洪市2018年年末户籍人口女性数量和相关部门预算要求增加妇女工作经费的预算。
3.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19年预算数为16.21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持平。
4.2210201住房公积金2019年预算数为7.61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1.87万元,减少19.75%。主要原因是:按相关要求调整公积金基数,相应减少住房公积金预算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
我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为0.00万元。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我单位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为0.0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我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为0.00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无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景洪市妇女联合会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4.1万元,比2018年增加4.2万元,增长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机构调整后新增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人,拟调入在编在职人员2人,需新增办公设备;部分办公设备超期服役,不能满足正常工作要求,需更新部。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用于保障景洪市妇女联合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5.80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79.9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5.54%;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9.8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8%;退休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0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18%。与上年对比减少21.06万元,下降16.6%。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19年基本支出不包括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公用经费压缩10%,公积金基数调减减少公积金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用于保障景洪市妇女联合会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8.00万元,主要用于妇女儿童救助和妇女工作经费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7.00万元,增加33.33%。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依据2018年景洪市女性人口所占总人口的比例提高及我单位2019年工作计划,增加妇女工作经费的预算。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预算绩效管理】 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地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财政资金。具体包括:一是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的资金,如每年的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的超收收入,年终调整列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预算周转金。二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尚未列支的资金。三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已经列支的资金。不包括当年季节性收支差额形成的资金。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县级基本财力的保障范围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民生支出以及其他必要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国家和省统一出台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工资性附加支出,地方津补贴等项目。各地自定政策或参照省级确定的政策及提高标准部分不纳入;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基本民生支出主要包括中央和省统一制定政策,涉及农业、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科学技术、计划生育、环境保护、保障性住房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等直接针对公民或政策权益人应保障的项目支出。各级政府应按照“先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再保其他方面支出”的顺序安排预算,足额保障基本支出责任。
【“三公”经费】是指政府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2016年10月,财政部印发了《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试行方案》,明确从2018年起将在试行改革的基础上正式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改革试行方案提出通过分设两套经济分类(政府预算经济分类和部门预算经济分类),清晰反映政府对行政(参公)单位、事业单位、企业、个人补助规模和政府资本性支出规模,加强对政府资产、债务、涉企资金的管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妇女联合会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是9.82万元,比上年减少0.61万元,减少5.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公用经费压缩10%。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00万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00万元。
2019年我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及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设置,项目绩效围绕部门总体绩效目标开展。2019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8.00万元; 纳入绩效评价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0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目录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景洪市妇女联合会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8.00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公务接待费8.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9年景洪市妇女联合会根据年初预算,安排出国(境)费预算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根据八项管理规定和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加强因公临时出国管理,未安排此项工作。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景洪市妇女联合会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8.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调研,下级单位工作交流,开展妇女、儿童调研等工作接待。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根据八项管理规定和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公务接待预算与上年一致。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9年景洪市妇女联合会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原因是我单位公车改革后,无公务用车购置事项;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原因是我单位公车改革后,无公务用车。
附表:景洪市妇女联合会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景洪市妇女联合会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
||||
|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2018年年初预算数 |
2019年年初预算数 |
本年预算比上年增减情况 |
|
增减额 |
增减幅度 |
|||
合计 |
8.00 |
8.00 |
0.00 |
0.00 |
1.因公出国(境)费 |
0.00 |
0.00 |
0.00 |
0.00 |
2.公务接待费 |
8.00 |
8.00 |
0.00 |
0.00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 |
0.00 |
0.00 |
0.00 |
0.00 |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 |
0.00 |
0.00 |
0.00 |
0.00 |
(2)公务用车运行费 |
0.00 |
0.00 |
0.00 |
0.00 |
附件:“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州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州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附表:
1、2019年部门财务收支总情况表
2、2019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2019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6、2019年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7、2019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8、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9、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10、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11、景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12、省对下绩效目标表
13、2019年部门政府采购表
14、2019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15、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表
16、2019年部门基本支出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7、2019年部门项目支出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8、2019年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一
19、2019年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二
20、2019年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三
监督索引号532801180713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