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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景洪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来源 :景洪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19-04-02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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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云财预[2016]183号)和《景洪市财政局关于景洪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2019年部门预算的批复》(景财预发[2019]15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景洪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景洪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我局是政府直属的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本单位的主要职责是:(一)制定全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体育事业发展规划。(二)指导、管理全市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建设,指导、推进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事业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协调、组织全市性重大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体育活动。(三)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规划、指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文化、广播电影电视、体育基础设施建设;指导、管理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负责申报、建设和管理农家书屋建设工程工作。(四)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五)拟订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文化艺术创作生产和产业发展,指导、协调文化、广播电影电视、体育产业发展。(六)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管理、指导全市文物、博物馆工作,配合做好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指导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和古籍保护工作。(七)拟订全市文化市场发展规划,贯彻执行文化娱乐市场,出版物市场,演出市场,文物、美术品市场,艺术、体育培训市场和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等市场管理的政策、法规。(八)拟定全市“扫黄打非”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案件。拟定出版物市场的管理措施,并指导实施。(九)组织推进全市广播电影电视领域的公共服务,组织实施广播电影电视重大工程,扶助“老、少、边、穷”地区广播电影电视建设和发展。(十)负责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设立的初审、报批及业务监管工作,并对全市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内外广播电视节目实施监督。(十一)监管广播电视节目和电影、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指导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科技工作,监管广播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十二)统筹规划群众体育,指导体育社会团体工作,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十三)统筹规划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发展以及学校体育的管理指导工作,管理体育竞赛和业余训练工作,设置竞技运动项目,组织参加和举办市级、省级、全国及重大国际体育竞赛,组织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十四)组织开展体育领域科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根据上述职责,景洪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设6个内设机构,不定级。分别为:

1.办公室

(1)负责局内政务的综合协调和服务工作。

(2)负责起草和修改有关重要报告和文件;拟订、分解全局年度工作计划,撰写全年工作总结。

(3)负责局办公会议、局务会及其他重要会议的组织及管理工作。

(4)负责对全局重点工作和其执行情况督办;落实局主要领导的批示及交办的工作。

(5)负责管理机关档案,健全档案管理制度,指导检查各股室和所属事业单位文书、会计档案的立卷和归档工作,负责编写全局大事记。

(6)组织有关股室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负责全局保密规章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的落实。

(7)负责组织编制部门预算、决算,管理行政事业经费、专项资金;负责预算外资金的收取、缴存和使用报批及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及协助全市文化广电和体育发展项目计划的编制工作并指导实施,负责机关并指导、监督所属单位的财务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基本建设、国有资产、政府采购工作;承担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人事、劳动工资、职称评聘、统计和局机关离退休职工的管理服务工作。

(8)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做好物资采购和供应工作,负责机关个股室办公用品采购、保管、领用及发放工作;负责内勤服务,外勤联络,来人接待,食宿安排。

(9)负责全局交通安全及局机关机动车辆管理。

(10)保证局机关通讯工具的畅通和环境卫生等保洁工作。

2.公共文化艺术、文物非遗股

(1)拟订全市文化艺术事业发展规划,协调管理文化艺术事业发展的结构和布局。

(2)制定并监督实施各类文化艺术创作的规划,指导文化艺术创作与生产、普及工作。

(3)指导管理和繁荣群众文化。

(4)组织全市性重大艺术活动。

(5)指导和管理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保护、开发和利用。

(6)指导图书、文献资源的建设、开发和利用,推进图书馆的标准化、现代化建设。

(7)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及乡镇街道(农场)文化艺术、图书等业务工作。

(8)筹备和组织全市社会文化专题会议。

(9)负责社会文化艺术各项统计工作和信息工作。

(10)管理文物、博物事业,参与起草编制文物、博物事业发展规划及有关规章并组织实施。

(11)负责文物保护,协调解决文物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12)指导、监督重点考古发掘、文物保护维修项目、开发利用等业务。

(13)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3.文化市场综合管理股

(1)宣传、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文物的政策、法规和规章。

(2)负责全市文化市场、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宏观调控,研究文化市场、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的发展态势。

(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文化市场、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体育经营活动的申请、立项、勘察、验收、审核、发证等工作。

(4)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市有关文化、体育、新闻产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管理全市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产业。

(5)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市文化市场发展的整体规划。

(6)研究拟订全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体育产业的发展规划。推动和促进全市的文化、广播电影电视、体育产业的发展和建设。

(7)协调所属事业单位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产业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4.社会事业管理股

(1)负责规划、组织实施文化、广播电影电视、体育事业建设项目。

(2)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及乡镇、农场管委会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站)项目的规划、设计。

(3)指导农村文化事业建设,推进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的规范建设。

(4)负责全市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的审核、上报、年检工作。

(5)指导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指导全市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建设。

(6)负责全市电影放映管理工作

(7)根据《乡镇文化站工作条例》对乡镇、农场管委会文化、广播电视、体育事业建设项目进行指导督促和组织验收。

(8)负责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的编报工作。

5.体育股

(1)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体育方针、政策、法规。

(2)研究制定体育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指导群众科学健身,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

(4)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抓好训练、竞赛工作。

(5)管理体育外事活动,广泛开展体育交流与合作。

(6)挖掘和发展民间民族体育传统项目;负责全市体育经营活动的管理;指导全市青少年训练、业余体校和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的培训管理工作。

6.宣传股

(1)负责制定全局宣传方案,开展宣传活动,搞好全局的社会宣传和对外宣传。

(2)制定广播电视新闻宣传计划,协调景洪广播电视台宣传工作,确保节目质量和宣传舆论导向。

(3)监督审查县级台自制节目和广告节目。

(4)根据局下达的宣传任务,协调组织好广播电视节目、文化艺术及体育工作的经验交流工作。

(5)负责全局的信息报送工作,抓好典型推介。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景洪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局机关设有6个内设机构及8个下属单位,分别是:办公室、公共文化艺术和文物非遗股、文化市场综合管理股、社会事业管理股、体育股、宣传股;景洪市图书馆、景洪市文化馆、景洪市民族文化工作队、景洪市广播电视台、景洪市广播电视事业发展中心、景洪市体育辅导中心、景洪市农村电影发行放映管理站、景洪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9年,景洪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工作重点是:

(一)注重学习宣传贯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导工作。始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系统干部职工头脑,按照市委统一部署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文化阵地建设管理,强化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产品内容监管和文化活动导向管理,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营造风清气正文化环境。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学习党章党规,教育党员加强党性锻炼,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干部队伍。二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三是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全面推进基层党组织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加强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完善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廉政文化活动,营造风清气正的文化环境。

(三)以融媒体中心建设为契机,推动广电事业发展。加快中国竞彩网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的深度融合,建设集电视、网站、两微一端于一体的景洪市融媒体中心。按照功能集约、细分受众、错位发展的要求再造工作流程,加强传播手段和话语方式创新,打造“统一策划、多元采集、融合生成、全媒体传播、全平台融合、大数据反馈”的全新宣传工作模式,全面提升现代传播能力。让党的创新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更好引导群众、服务群众。使媒体融合工作成为宣传思想发动、意识形态引领、舆论生态构建的有力抓手,成为服务于全市党的建设和中心工作的有力支撑。继续推进景洪市广播电视发射台、勐旺电视转播台和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建设维护工作,不断提升全市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的保障水平。

(四)以全面深化改革为依托,推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建设。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市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不断减少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努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按照中办、国办《关于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不断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不断加大“双随机、一公开”力度,努力探索文化旅游执法工作的新模式,全面加强全市文化市场、旅游市场的执法服务工作。

(五)以全民健身中心为载体,推动体育事业发展。继续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丰富市级全民健身运动会项目,树立体育活动品牌,努力推进体育产业化发展;依托现有条件引入体验性高、参与面广的高水平运动赛事,推进“体育+旅游”融合发展;着力创新机制体制,研究制定景洪市《体育活动服务标准》《关于在新建小区配套建设体育设施的实施意见》,提高体育服务能力,规范全市城区新建居民小区配套建设体育健身设施的标准,提高市民人均体育活动面积;抓好体育扶贫工作,继续完善贫困村活动场地建设,丰富群众体育文化生活;抓好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及管理工作,努力提高群众体育竞技水平;实施国民体质监测工作,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推进景洪市全民健身中心建设,努力为群众提供参与体育活动的条件;筹建景洪市体育总会,加强指导管理好各单项体育协会工作,努力为协会实体化发展奠定基础;做好云南省第二届青少年运动会的选才及参加预选赛准备。

(六)以创新、传承、经营的理念,推动文化事业全面发展。一是稳定推进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继续向上级业务部门申报一批乡镇综合文化站、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等项目建设资金,配齐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硬件设施设备,加大对建成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管”和“用”力度,争取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最大力度的发挥作用。二是认真完成免费开放及群众文化工作,举办免费开放培训班10期以上,举办公益性展览、讲座等8次以上,做好农家书屋监督检查工作,办好文化馆馆办团队,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开展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工作。三是继续做好文艺创作及演出工作。全年至少完成70场次公益惠民演出,积极参与云南省新剧目展演及中国舞蹈“荷花奖”比赛,紧扣新中国成立70周年进行一系列文艺创作,重点完成景洪市基诺族大型音乐舞蹈诗《跟着阿舅走》剧目选段创作及小型剧目傣族情景剧《泼水节的传说》创作。四是保护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及文物。健全景洪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体制, 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体系,积极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开展非遗传承人培训班,引导传承人发展非遗项目,做强做大全市各非遗项目;继续开展戏曲艺术进校园活动,引导督促各级各类学校经常性开展校园、校际戏曲表演活动;建设完善景洪市文化馆非物质文化遗产陈列室,并鼓励景洪市各乡镇文体广电服务中心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陈列室。落实文物安全、消防安全责任制。督促景洪市辖区责任人与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签订《文物安全责任书》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安全检查,整改安全隐患,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做好消防安全培训工作,进一步做好文物档案资料规范工作,加强宗教活动场所文物的保护管理工作,加强文物市场管理等工作。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景洪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编制方法、总体思路等内容。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要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使用财政拨款,确保全年任务的完成。

(二)基本原则及编制方法

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制度,按照收支平衡原则,从严控制各项支出,既体现实际需要,又考虑财力可能,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根据工作目标,安排预算。

(三)总体思路

依据景洪市财政局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做好部门预算。按照机构编制内实有人数编制人员和公用支出预算,并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编制项目支出预算。

局领导高度重视我局2019年预算编制工作,2019年预算工作分为两个部分,基本支出预算由局机关财务室会计人员2人,电视台财务室人员1人及下属单位财务人员3人等负责编制;项目支出由领导班子集体负责编制;预算编制业务办公室设在局机关财务室,2019年我局的预算工作,在市财政局的领导下、指导下,局领导的关心下,财务人员的努力认真负责工作下,按质、按量、及时地圆满完成部门预算编制任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9个,分别是景洪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景洪市图书馆、景洪市文化馆、景洪市民族文化工作队、景洪市广播电视台、景洪市广播电视事业发展中心、景洪市农村电影发行放映管理站、景洪市体育辅导中心、景洪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9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7个。在职人员编制110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事业编制99人。在职实有99人,其中:财政全供养99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 60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60人。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7辆。

三、部门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景洪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部门财务总收入1734.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34.84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景洪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735.7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735.7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35.70万元(本级财力1720.7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5.0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735.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17.70万元,占总支出的93.20%,项目支出118.00万元,占总支出的6.8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

“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6.20万元,主要反映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工作经费。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36.27万元,主要反映事业单位离退休工作经费。

“2070101行政运行”支出239.17万元,主要反映景洪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机关人员工资和津补贴、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及编外人员工资及五险。

“2070104图书馆”支出115.45万元,主要反映景洪市图书馆人员工资和津补贴、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及编外人员工资及五险。

“2070109群众文化”支出130.99万元,主要反映景洪市文化馆人员工资和津补贴、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

“2070107艺术表演团体”支出325.12万元,主要反映景洪市民族文化工作队人员工资和津补贴、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及编外人员工资及五险。

“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支出27.27万元,主要反映景洪市农村电影发行放映管理站人员工资和津补贴、编外人员工资及五险、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及2019年非税编外人员工资和五险。

“2070399其他体育支出”支出35.25万元,主要反映景洪市体育辅导中心人员工资和津补贴、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

“2070805电视”支出403.90万元,其中:景洪市广播电视台345.57万元、景洪市广播电视事业发展中心58.33万元,主要反映这2个单位的人员工资和津补贴、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及编外人员工资及五险。

“2070112文化和旅游市场市场管理”支出64.37万元,主要反映景洪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人员工资和津补贴、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113.69万元,主要反映9家单位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735.7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735.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17.70万元,项目支出118.00万元。

(一)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735.70万元,功能科目分组为:

“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6.2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财政发放部分工资及公用经费。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36.2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财政发放部分工资及公用经费。

“2070101行政运行”支出239.17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机关人员工资和津补贴、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和编外人员工资及五险。

“2070104图书馆”支出115.45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图书馆人员工资和津补贴、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和编外人员工资及五险。

“2070109群众文化”支出130.99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文化馆人员工资和津补贴、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

“2070107艺术表演团体”支出325.12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民族文化工作队人员工资和津补贴、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和编外人员工资及五险。

“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支出27.27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农村电影发行放映管理站人员工资和津补贴、编外人员工资及五险、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及2019年非税编外人员工资和五险。

“2070399其他体育支出”支出35.25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体育辅导中心人员工资和津补贴、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

“2070805电视”支出403.90万元,其中:景洪市广播电视台345.57万元、景洪市广播电视事业发展中心58.33万元,主要用于这2个单位的人员工资和津补贴、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和编外人员工资及五险。

“2070112文化和旅游市场市场管理”支出64.37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人员工资和津补贴、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113.6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735.70万元,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617.70万元,项目支出118.00万元)。

301工资福利支出1386.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1.50万元,项目支出15.00万元)。基本支出分别为:基本工资328.47万元、津贴补贴238.88万元、奖金67.80万元、绩效工资495.0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7.50万元、住房公积金113.7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0.10万元。项目支出分别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4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7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80万元。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28.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50万元,项目支出44.73万元)。基本支出分别为:办公费9.79万元、水费2.45万元、电费4.36万元、邮电费3.58万元、差旅费8.62万元、维修(护)费6.00万元、公务接待费0.20万元、专用材料费2.00万元、工会经费22.37万元、福利费0.24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60万元、其他交通费18.5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2万元。项目支出分别为:办公费3.23万元、差旅费1.00万元、培训费0.50万元、劳务费40.00万元。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1.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1.6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分别为:退休费160.76万元、生活补助0.87万元。

310资本性支出59.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万元,项目支出58.27万元)。基本支出分别为:办公设备购置1.08万元。项目支出分别为:办公设备购置0.27万元、无形资产购置58.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景洪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1735.70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122.32万元,下降6.58%。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保险缴费没有在预算中反映;因本级财政困难,项目预算减少,因此本年预算比上一年减少。

1、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2019年预算数为26.20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3.29万元,增长14.36%。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退休费用增加。

2、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2019年预算数为136.27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8.53万元,增长6.68%。主要原因是:2019年在职转退休5人,增加退休费。

3、2070101行政运行,2019年预算数为239.17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0.20万元,增长0.08%。主要原因是:聘用编外人员五险缴费增加,相应增加经费支出。

4、2070104图书馆,2019年预算数为115.45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3.37万元,增长3.01%。主要原因是:聘用编外人员五险缴费增加,相应增加经费支出。

5、2070109群众文化,2019年预算数为130.99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9.26万元,下降6.60%。主要原因是:2019年在职转退休1人,相应减少人员经费支出。

6、2070107艺术表演团体,2019年预算数为325.12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5.59万元,增长1.75%。主要原因是:聘用编外人员五险缴费增加,相应增加经费支出。

7、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27.27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2.33万元,下降7.87%。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减少。

8、2070399其他体育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35.25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0.07万元,下降0.20%。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减少。

9、2070805电视403.90万元,其中:景洪市广播电视台2019年预算数为345.57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16.07万元,增长4.8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相应支出就增加;景洪市广播电视事业发展中心2019年预算数为58.33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10.13万元,增长21.0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相应支出就增加。

10、2070112文化和旅游市场市场管理,2019年预算数为64.37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64.3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景洪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于2018年6月合并景洪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下属单位,景洪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18年未在景洪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编制预算,因此比上年数增加。

11、2210201住房公积金,2019年预算数为113.69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17.63万元,下降13.43%。主要原因是:2019年公积金申报基数调减,导致单位缴纳的公积金减少。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

我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为0万元。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我单位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为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我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为0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无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景洪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部门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1.08万元,比2018年增加1.08万元,增长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未安排政府采购工作,未编制相关预算经费。具体预算情况如下:景洪市体育辅导中心政府采购预算0.81万元,其中,办公桌3张、椅子3把、文件柜3个;景洪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政府采购预算0.27万元,采购一台多功能一体机。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用于保障景洪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17.70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5.71%;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93%。人均公用经费1.3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3.51万元,增长2.12%,增长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聘用编外人员五险缴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用于保障景洪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8.00万元,如聘用播音员主持人劳务费40.00万元;高清制播系统改造及设备配套经费58.00万元;文化综合执法工作经费3.00万元;图书购置经费2.00万元;2019年非税执收成本(含编外人员工资及五险)15.00万元等开支。与上年对比增加110.00万元,增长3666.67%,增长的原因主要是2019年项目预算增加。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预算绩效管理】  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地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财政资金。具体包括:一是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的资金,如每年的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的超收收入,年终调整列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预算周转金。二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尚未列支的资金。三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已经列支的资金。不包括当年季节性收支差额形成的资金。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县级基本财力的保障范围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民生支出以及其他必要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国家和省统一出台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工资性附加支出,地方津补贴等项目。各地自定政策或参照省级确定的政策及提高标准部分不纳入;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基本民生支出主要包括中央和省统一制定政策,涉及农业、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科学技术、计划生育、环境保护、保障性住房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等直接针对公民或政策权益人应保障的项目支出。各级政府应按照“先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再保其他方面支出”的顺序安排预算,足额保障基本支出责任。

【“三公”经费】是指政府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2016年10月,财政部印发了《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试行方案》,明确从2018年起将在试行改革的基础上正式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改革试行方案提出通过分设两套经济分类(政府预算经济分类和部门预算经济分类),清晰反映政府对行政(参公)单位、事业单位、企业、个人补助规模和政府资本性支出规模,加强对政府资产、债务、涉企资金的管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的机关运行费按照有关规定,按照10%的比例统一压缩部门公用经费用于增加专项扶贫资金,比如说:景洪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是83.50万元,比上年减少11.22万元,下降11.8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的机关运行费按照有关规定,按照10%的比例统一压缩部门公用经费用于增加专项扶贫资金,相应机关运行经费也就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

2019年我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及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设置,项目绩效围绕部门总体绩效目标开展。2019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8.00万元; 纳入绩效评价的项目3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8.0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目录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景洪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部门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43.90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19.5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4.31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9年景洪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部门根据年初预算,安排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持平的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的相关活动计划,因此未编制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景洪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部门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9.59万元,比上年增加0.40万元,增长2.08%,主要用于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的支出。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我单位2018年6月新增1家下属单位,因此费用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9年景洪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部门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4.3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持平的原因是:因实行公车改革,单位人员出差下乡用车可到公务用车平台申请用车;公务用车运行费24.31万元,比上年增加2.00万元,增长8.96%,主要用于保障景洪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我单位2018年6月新增1家下属单位,因此费用增加。

附表:景洪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附件:“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州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州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附表:

1、2019年部门财务收支总情况表

2、2019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2019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6、2019年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7、2019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8、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9、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10、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11、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12、省对下绩效目标表

13、2019年部门政府采购表

14、2019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15、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表

16、2019年部门基本支出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7、2019年部门项目支出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8、2019年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一

19、2019年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二

20、2019年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三

监督索引号53280106035700111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