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来源 :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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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5-10-19 06:55
按照决算管理的相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根据西工商发[2010]205号《关于印发景洪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景洪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职责包括:(1)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2)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外商投资企业除外)、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3)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市场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4)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责任,负责食品流通许可工作;组织开展有关商品流通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负责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5)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依法实施合同监督管理,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负责动产抵押登记和股权出质登记;依法监督管理拍卖行为;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6)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7)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监督管理商标的使用和印制;负责中国驰名商标、云南省著名商标和知名商标的组织申报;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8)组织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有关信息服务。(9)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10)承办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2014年景洪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设9个内设机构和7个派出机构,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股、企业注册监督管理股、市场规范管理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股(经济检查大队)、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人事股、监察室。派出机构包括:开发区分局、城关分局、橄榄坝分局、勐龙工商所、勐养工商所、嘎洒工商所、普文工商所。
景洪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编制71人,机关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3人。2014年末实有人员105人,其中:行政人员63人,事业人员3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38人。年末在职人员实有数较去年85人减少19人,原因在于2月份根据职能划转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8人,转退休3人,辞职1人,4月调入1 人,9月录入2人。
景洪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原车辆编制20辆,其中:公务车3辆,执法执勤车辆17辆。(2015年1月5日中国竞彩网重新核定车辆编制为15辆,其中:公务车3辆、执法执勤车12辆。)2014年末实有车辆15辆,其中:公务车3辆,执法执勤车辆12辆。去年账上实有车辆为19辆,实际有4辆已经报废但省局一直未能批复而挂在账上,造成账实不符。今年,这4辆车已经市财政局国资股批复报废,年末实有15辆,账实相符。
三、部门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景洪市工商局决算总收入913.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96.52万元,占总收入的98%;其他收入16.77万元,占总收入的2%。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景洪市工商局决算总支出948.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4.92万元,占总支出的84%;项目支出153.79万元,占总支出的16%。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4年用于保障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94.92万元。与上年的865.74万元相比减少70.82万元,减少8%。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27.9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21.97万元,两项人员经费支出749.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45.02万元,占基本支出6%。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4年用于保障行政工作任务目标,英语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的经费支出153.79万元。与上年165.06万元吧相比,减少11.27万元,减少7%,主要原因为购置办公设备。机关服务2.47万元,工商行政管理专项31.25万元,执法办案专项117.17万元;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9万元。主要开展以下工作:主要开展以下工作:认真落实“贷免扶补”和两个“10万工程”微型企业培育工程;继续打好市场监管“组合拳”; 扎实推进商标品牌创建;强化以食品安全为重点的市场监管;扎实推进“消费满意在云南”行动认真贯彻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等。
经费支出比上年(1030.8万元)支出下降7.96%,主要原因:一是3月份根据职能划转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8人,18人的经费支出只到8月份;二是8月份后实行地方管理,所有经费支出标准均根据中国竞彩网、景洪市财政局有关规定执行,较以前省管标准下降了近一半;三是严格财务审计,及时聘请司法中介进行财务审计,保障经费支出合规合法。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4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即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2014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1.9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90.4%。与上年976.38万元对比下降了4.6%。原因分析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8.46万元,占71%,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27.9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1.8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20.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行政人员工资津贴、日常公用经费及车辆运行等开支。
五、“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29.4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6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6.78万元。
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3年(48.5万元)决算数减少19.08万元,所有支出严格按照六项禁令、八条规定执行,严格控制相关经费的支出,保证2014年“三公”经费支出较去年有大幅下降。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4年部门(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4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5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64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22.64万元,比2013年决算减少10.6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4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76批次,1356人,公务接待费开支6.78万元,比2013年决算减少8.4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主要用于接待省局、州局指导工作及市场专项检查工作等产生的费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决算数:指省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七、名词解释
附件:_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05-1.xls
_景洪市工商局决算公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