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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来源 :景洪市供销社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18-10-23 17:36


 监督索引号53280121047501000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 省、州、市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市供销社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直属公司和基层供销社的改革和发展;构建农村流通经营服务体系、农产品市场体系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指导服务体系;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行业协会和农村各类社区服务组织等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发展。
    2.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建设,构建和培育农资经营服务网络、日用消费品经营服务网络、农副产品场购销服务网络、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网络、乡村流通信息服务网络,与农民结成更广泛的经济利益共同体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培育壮大龙头企业。
    3.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加强对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业务指导与服务,协调与政府部门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的关系;监督、检查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情况。
    4.承担市委、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的任务、行使府授权的职能,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及防汛救灾物资的储备、供应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
    5.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加强社有资产经营管理,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按出资额依法享有所有者的资产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指导全市供销社的经营管理、招商引资和技改项目管理。
    6.代表景洪市合作经济组织,参与国内外合作社联盟活动;参与国内外经济组织、社会团体等开展经济、贸易、技术人才交流签订合资合作协议。
    7.负责全市供销社干、职工的教育和业务技术培训、劳动人事管理和领导班子建设。
    8.负责指导全市供销社系统的财务会计、统计、审计工作。
    9.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情况

1.人事秘书股。1984年8月,景洪县供销社成立,设立人事秘书股。10月,由李志明担任股长。1987年11月,人事秘书股分开,设立秘书股,人事并入治安保卫股设立人事保卫股。1991年9月,秘书股撤销,人事并入到治安保卫股。1994年1月,设立人事秘书股。1996年1月,供销社机构设置调整撤销人事秘书股。2011年4月,撤并原行政办公室和人事股成立人事秘书股。2017年至今人事秘书股股长由梅祖红担任。

人事秘书股职责职能:负责供销社社务日常工作;承担供销社机关会议组织、文稿起草、内部协调、文秘、机要、档案、政务信息、建议提案办理、安全保卫、防汛和组织救灾等工作;承担供销社年度目标责任制拟定及管理;拟订机关工作制度,对机关重要工作进行督办检查;拟订供销系统改革方案,指导行业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负责宣传、普法、联络、接待工作及机关后勤工作。负责供销社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管理;组织指导本系统职工的教育培训、业务技术培训和技能鉴定;指导本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本系统的评先表彰、党风廉政建设、行政监察和来信来访工作;负责供销社机关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和老干部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合作经济指导股。2009年1月9日设立合作指导股,由张金辉兼任股长;2012年11月27日郭剑华任股长;2013年11月4日至今由赫晶兼任合作指导股股长。

职责职能:负责宣传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市有关供销社改革、农村经济工作方针、政策,对供销社改革和发展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负责组织指导本系统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研究拟订全市供销社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七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规划及教育培训计划;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3.会计股。1984年8月,景洪县供销社成立,设立财会股。10月,贾长安担任副股长。1992年12月,供销社财会、内审、计划统计、业务物价4股室合并成立业务办公室。1994年1月,供销社设立财会统计科。1994年3月至2000年12月,黄文兵任股长。2002年2月,设立财会统计股。2011年11月,设立会计股,潘玉敏任股长。2015年1月至今由郭凤英任股长

职责职能:负责国家有关财务、会计、税收、金融、信贷等政策的实施;制定系统财务、会计、统计管理办法,对本系统财务、会计、统计进行管理指导;负责本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制定内部审计制度;负责会计核算,编制年度经费预算,加强会计电算化基础工作;负责管理各类专项资金和其他基金,监督资金使用和社有资产管理;负责社属企业财务财经执法审计监督;负责贯彻落实统计制度,按时汇总上报本系统会计、统计报表,撰写财务、统计活动分析报告,为领导和相关部门提供决策依据;负责帮助和指导基层社和直属企业建立健全各项财经纪律、制度;研究和拟订本系统经济发展计划,制定经济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不断强化思想教育,努力提升责任担当意识。2017年,共组织集中学习37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影片《永远在路上》《辉煌中国》等,领导干部及家属共5人参加了市委组织的普文监狱警示教育活动。

2.以改善民生为己任,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和谐。2017年,我社利用春节、中秋节、重阳节等重大节日,组织看望慰问系统内困难党员、职工、身患重病老人、下岗失业人员、离退休职工27人,发放慰问金8600元;工会申报纳入市总工会春节慰问的供销社系统各类困难职工有78人,慰问金46800元。发放退休人员困难生活补助287人共计 76 万元,下岗失业人员困难生活补助60人共计42.2 万元;受理信访件3件25人次,全部办结,办结率100%。

3.抓实精准扶贫,小康路上一个也不丢不少。我社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先后7次深入到结对帮扶的贫困户家中,扎实开展走访、慰问、帮扶等活动,力所能及地为所帮扶的嘎洒镇曼典村委会干借村民小组4户贫困户提供资金及物资帮助,折合人民币共计23530.00元,其中赠送化肥3吨,折合人民币共计6000.00元;猪饲料10袋,折合人民币共计1530.00元;2户房屋修缮16000.00元。6月—9月,积极选派2名科级干部、2名工作人员参与全市贫困户动态管理工作,助力精准扶贫,彰显为“三农”服务的宗旨。

4.大胆创业创新,稳步推进综合改革。一是2017年初,注册成立了市供销社全额投资的景洪供销恒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预计2018年4月正式运营。二是按质按量完成了2017年度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公共管理合作社、城镇消费合作社、创办农民合作社联合体等目标任务。三是完善供销合作社组织体制,更好地服务于“三农”。截至目前,已完成普文、景讷、勐养、勐罕、嘎洒、勐龙、勐旺、基诺山、大渡岗9个乡(镇)供销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的设立。

二、部门基本情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2,799,522.08,同比增加413710.71元,增长率为17.3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增加。

其中: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799,522.08元,占总收入的100.00%,同比增加413710.71元,增长率为17.3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增加。2017年度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比增加0.00元,增长率为0.00%2017年度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比增加0.00元,增长率为0.00%2017年度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比增加0.00元,增长率为0.00%2017年度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比增加0.00元,增长率为0.00%2017年度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比增加0.00元,增长率为0.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2,799,522.08,同比增加414211.90元,增长率为17.3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行政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增加、收到上级专项资金400000.00元用于景讷乡改扩建农贸市场工程。

其中:2017年度基本支出2,249,522.08元,占2017年总支出的80.35%,同比增加64211.90元,增长率2.9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行政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增加;2017年度项目支出550,000.00元,占2017年总支出的19.65%同比增加350000.00元,增长率1.7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收到上级专项资金400000.00元用于景讷乡改扩建农贸市场工程。2017年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比增加0.00元,增长率为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49,522.0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4211.90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行政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89.5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5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5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50000.00元,主要原因是:收到上级专项资金400000.00元用于景讷乡改扩建农贸市场工程。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99,522.08,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同比增加413710.71元,增长率为17.3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0,94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46%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工资和管理费用支出,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84,264.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2,138,70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40%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55,60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6%主要用于机关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6,669.00元,完成预算的22.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669.00元,完成预算的33.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认真执行开支,所以本单位的“三公”经费没有超出预算。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1,116.07元,增长20.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216.07元,增长22.3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0.00元,下降-100.0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扶贫力度加大,下乡办公次数增多,公务用车使用年限长,设备老化,修理费增加。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669.00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669.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669.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下乡扶贫工作、项目检查、调研和资产管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6,110.7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9913.12元,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增加、用于综合改革工作。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景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资产总额238,504.08元,其中,流动资产15,008.08元,固定资产214,32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9,176.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134.49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7,405.51元,固定资产(减少)-22,133.00,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增加4,593.00元,其他资产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减:累计摊销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

车辆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合计

1

238,504.08

15,008.08

214,320.00

0.00

198,000.00

0.00

16,320.00

0.00

0.00

0.00

10,000.00

824.00

0.0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0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0.00元,工程采购支出0.00元,服务采购支出0.00元。

()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切实提高预算执行力,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有效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科学编制项目预算,确保项目资金的合理支出,并对预算执行进行跟踪检查。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280121047501111

景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