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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来源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18-10-26 10:31

 监督索引号53280105033301000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公开报告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市总体规划和各项详细规划的编制及上报审批工作;负责规划范围内各项建设用地的选址、审批、核发证及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区内建设工程的放线、验收工作;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承担行使人民防空工作职责,依法对人防工程建设和维护管理进行监督;承担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对违章占道,违章建筑依法进行处罚、拆除;承担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承担着景洪市公共设施的建设与维护和市容市貌的维护管养,承担着景洪市建筑业、房地产业,给排水及指导乡镇村镇建设和维护等管理职责。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设置了14个科室,分别是:1、办公室2、计划财务股3、住房保障管理股4、房地产市场和物业服务监管股5、市政建设管理股6、城乡规划建设股(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7、市容市貌管理股(城管委办公室)8、建筑业管理股9、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股10、风景名胜区管理股11、人防工程建设与指挥通信股12、抗震防震办公室13、综治维稳和法制督察股14、综合信息股(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数字化城管信息中心)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完善规划编制,强化规划管理

总规修编和村镇规划。一是编制完成《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城乡总体规划(2014-2030)》已通过省级专家审查,待省政府审批。二是《景洪市流沙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通过了州级专家审查,正在修改完善中。三是《景洪市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已完成批前公示,待市政府批复;《景洪市城市综合管廊专项规划》已通过省级审查,正在进行批前公示;《景洪市人民防空专项规划》已通过州级专家审查;《景洪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景洪市中心城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西双版纳机场净空保护专项规划》正在开展规划编制工作。四是《西双版纳州景洪市2017年度省级村庄规划建设示范村规划》已通过省级专家审查;《景洪市市域乡村建设规划》、《景洪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已经上州级专家审查会,正在修改完善;《景洪市回归雨林民族生态示范园规划》、《新建玉溪至磨憨铁路西双版纳站、橄榄坝站、野象谷站站前广场概念性规划》已完成规划编制,将于近期召开专家审查会;《景洪市红木一条街城市设计》正在开展规划设计工作。五是筹备开展《景洪市城市设计》、《西双版纳机场净空保护专项规划》、《勐养镇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景哈乡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景洪市城市水系统规划修改》、《景洪市城市给水工程专项规划》、《景洪市排水工程专项规划》和《棚户区改造规划》。

(二)保障性住房建设稳步推进。

城市棚户区改造。2017年上级下达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为650套,分解到勐罕镇旧城改造(二期)、孙金巷棚户区改造、胶鞋厂棚户区改造等6个项目点,项目计划总投资约33000万元。截至11月20日,已完成投资29500万元,已动工650套(其中:货币化安置98套,货币化安置率为15%),开工率为100%。

廉租房租赁补贴发放情况。2017年度景洪市发放租赁补贴保障家庭329户,全年发放金额为128.388万元,其中:一季度发放329户,32.4792万元;二季度发放325户,32.1048万元;三季度发放324户,31.902万元;四季度发放324户,31.902万元。

农村危房改造。2016年12月27日,上级预下达景洪市2017年第一批农村危房改造任务700套,景洪市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已于2017年1月22日将预下达的700套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分解到各乡镇(街道办)实施。根据省、州住建部门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调整,于2017年8月7日追加下达景洪市农村危房改造任务300户,已于2017年9月6日将追加下达的300套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分解下达到各乡镇(街道办),各乡镇(街道)按照下达的目标任务,已分解到村小组,明确到户、到人。截至目前,到位上级补助资金2213.55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1500.14万元,省级补助资金713.41万元。根据上级要求农村危房改造“一户一方案”工作要求,中国竞彩网制定了《景洪市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景洪市2014-2016年建档立卡脱贫巩固户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并按农户贫困程度确定了《景洪市2017年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分级分类补助标准方案》,完成了拆除重建方案设计及加固改造方案设计工作。

目前,景洪市2017年1000套农村危房改造项已开工建设522套,竣工144套,景洪市2017年1000套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正在稳步推进中,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推进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工作。

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中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2016年上级下达景洪市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计划任务为1500户。其中,农村危房改造1302户,易地扶贫搬迁198户。截至目前,农村危房改造1302户已全部竣工,易地扶贫搬迁198户中已竣工73户,未竣工125户,未竣工的125户易地扶贫搬迁项目预计在今年年底全部完成。

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2016年实施的景洪市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共计嘎洒镇坝勐安置点和景哈乡拉沙(田坝)安置点两个项目点,工程进度均完成总工程量80-90%,预计2017年12月20日前完成。

景洪市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建设项目。一是2016年农村人居项目共涉及32个项目点(安置点),工程总体进度完成了总工程量的50-70%,不同程度正在进行村内道路及排水沟、社房、篮球场、公厕、路灯、垃圾池等村内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二是2017年,云南省易地扶贫搬迁建设工作政策调整后,原拟于2017年实施的景洪市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全部置换为景洪市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建设项目,共涉及30个项目点(安置点)。至2017年6月,共计完成24个项目点(安置点)规划设计、村内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编制及上报审批、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等项目前期工作;完成了12个项目点(安置点)村内基础设施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前置审计、施工招标工作,并做好了进场施工的准备工作;完成了6个项目点(安置点)规划方案编制工作,由于政策调整等原因暂停。

省级村庄规划建设示范村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一是景洪市2015年省级示范村项目。2015年景洪市有6个村寨列入省级规划建设示范村名单,项目总投资1486.35万元。上级下达景洪市2015年省级示范村补助资金1133万元,已于2016年12月拨付到各项目实施乡镇承接专户截至目前,已全部开工建设,完成投资847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57%。二是景洪市2016年省级示范村项目。2016年景洪市有9个村寨列入省级规划建设示范村名单,项目总投资2480.38万元。9个示范村规划已委托云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均已通过省级审查,并完成可研编制工作。上级下达景洪市2016年省级示范村补助资金1800万元,已于2017年6月拨付到各项目实施乡镇承接专户。截至目前,勐龙镇6个项目点照明工程已开工建设,其他项目正在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完成投资95万元。           

(三)市政建设有力,城市功能日趋完善

市政设施建设和维护。一是投资约1.5亿元,完成景洪大桥至景兰大桥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含音乐喷泉项目),继续推进实施龙舟广场至景兰大桥段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对部分道路出入口改造工程,道路完好率保持在97%以上;投资35万,完成景洪市景德西路末段(州安全局门口)道路改造;投资558.091万,完成万达红绿灯口至嘎栋大桥路面维修工程;投资123.42万元,完成云南景洪国家粮食储备库专用公路工程。三是投资1063万元,建成新大桥立体停车场、滨江公园立体停车场并投入使用,新增停车位396个。四是投资约1500万,完成了西双版纳大桥至告庄项目江北岸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五是投资315.02万元,新建、改建并投入使用旅游公厕7座。六是完成嘎栋市场口交通设施改造工程标志标牌、完成么龙路北环路口至嘎栋农场医院门口端主车道和慢车道罩面工程、完成嘎栋市场口监控及标线新建工程监控设施配套设备安装及热熔标线工程、维修景洪市景德西路末段(州安全局门口)道路工程、完成景洪市城区道路改造与维修零星工程、完成机场路中央绿化带两侧刷金粉柒及石头漆工程、完成老铜矿对面防洪沟改造工程。完成城区全城清掏下水道及换盖板工程,清运流沙河河道两侧垃圾工程。七是修复城区花池510米、路缘石650米,安装和修复交通隔离护栏1393米。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完好率达到98﹪。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其他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6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4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3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8人)。

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4人。

实有车辆编制10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476,072,865.6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2,743,421.78元,占总收入的27.8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43,329,443.90元,占总收入的72.12%。年度收入与2016年度收入246563335.45元对比,增长了93.0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24233649.49元对比,增长了6.85%,年度其他收入与2016年度其他收入122329685.96元对比,增长了180.66%;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度对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财拨棚户区改造资金增加12659050元以及新增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5247400元;其他收入与上年度对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增加了135377480.91元,节能环保支出新增加提升人居环境项目资金326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469,233,340.50元。其中:基本支出18,822,688.19元,占总支出的4.01%;项目支出450,410,652.31元,占总支出的95.9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年度支出与2016年度支出295263804.60元对比,增长了58.92%。其中:基本支出与2016年度基本支出18771161元对比,增长0.28%,项目支出与2016年度项目支出276492643.6元对比,增长了62.9%。基本支出与2016年度基本支出对比增长幅度不大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以及退休人员2017年度退休费纳入社保发放;项目支出与2016年度项目支出对比增长的原因主要是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822,688.19元。2016年度日常支出18771161元对比,增长了0.28%,主要原因是在编职工以及编外岗职工2017年度虽较大幅度增资,但退休人员2017年5月起退休费由社保机构发放,不在单位账务上体现,以致日常支出增长幅度不大;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1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1.87%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50,410,652.31元。2016年度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276492643.6元对比,增长了62.9%,主要原因是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棚户区改造支出44742236.09元,2017年上级下达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为650套,已完成投资29500万元,已动工650套开工率为100%;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75812050.8元:其中嘎洒至嘎栋联络线道路建设项目支出103743600元,项目情况是一标段①路基填筑完成;②流沙河桥:桥梁下部结构和梁板安装已经完成,目前正进行桥面铺装;③雨水管线完成6586米,检查井295座;污水管线完成5815米,检查井223座;④南凹河桥左幅下部结构及铺装完成;⑤路缘石支砌15000米;⑥路面砂石料备料5万立方。二标段完成:①路基填筑完成;②完成服务区三挡墙支砌;③完成路基土方开挖;④完成路缘石安装;⑤路面砂石料备料5.6万立方;违章建筑拆除补偿支出8902751.73元,2017年累计查处摸底调查统计表中的存量违法违规建筑113宗,面积11.3965148万平方米,其中整改面积0.336989万平方米,自行拆除面积5.0427782万平方米,依法强制拆除面积6.0167476万平方米,查处进度为90%,制止和拆除新增违法违规建筑8宗,面积约723.98平方米;其他扶贫支出21800000元,主要用于各乡镇农危房改造和易地持贫搬迁项目支出,改造农村危房2830户农村危房改造1302户已全部竣工,易地扶贫搬迁198户中已竣工73户,;提升人居环境项目支出 20349059元,2017年农村提升城乡人居环境项目建设(市级),各乡镇(街道)、农场管委会共分配了2561个项目建设 ,目前项目已完成99%,剩余项目正在实施,预计2018年底完成。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313,626.3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4.77%。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120562.83元,占当年支出合计的37.97%相比,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支付了人防(4403工程)工程款以致2017年度人防支出相比上年度减少约3000万元;上年度支付了城市总体规划、省级示范村规划、城市综合交通叠轨交通线网规划、城市综合管廊专项规划、城市地下空间利用规划以及各乡镇农危房改造规划等规划费用以致2017年度城乡社区规划支出相比上年度减少约440万元;棚户区改造支出2017年度比上年度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泼水节”期间垃圾清运及节日加班用餐费用,综治维稳纠纷调解能手奖励金。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1,615,153.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3%。主要用于人防购置专用材料、设备的维护,人防工作宣传等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79,46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5%。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1-4退休费的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887,001.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8%。主要是财政配套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工伤生育)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017,55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7%。主要用于提升城乡人居环境项目相关支出、以及对乡镇提升人居环境项目资金补助和乡镇30个农村生活垃圾池建设等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33,687,823.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60%。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综合执法经费、以及路灯电费、公共自行车运行费、市政及绿化管养费(城维费)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15,247,4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00%。主要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资金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6,448,72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73%。主要用于发放廉租房租赁补贴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43,500.00元,支出决算为130,132.00元,完成预算的20.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3,385.00元,完成预算的17.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6,747.00元,完成预算的26.04%。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增强行政成本意识,努力提高执行力,超前谋划,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对公车运行费用实行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统一保险和统一报废更新制度,每季度对燃修费用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如实登记上报公务车辆情况,节假日严格执行公务车辆统一停放在单位院内的规定。压缩公务接待标准及次数,故“三公”经费明显下降。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81,240.23元,下降58.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84,522.23元,下降68.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282.00元,增长7.5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厉行节约,降低行政成本。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3,385.00元,占64.08%;公务接待费支出46,747.00元,占35.9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3,385.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3,385.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城市建设和管理相关工作     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6,747.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6,74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6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工作检查、外县市同行业务交流学习,住宿以及涉及各乡镇参加的会议、培训接待用餐。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29,069.46元,与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22,380.18元对比,下降了259.87%,主要原因是2017年2120104城管执法和21201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两个科目支出分类由公用支出调整为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记账对部分经济分类口径也有所调整,如出勤补助由其他商品服务支出调整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支出,办公费322365.87元、印刷费85280元、差旅费221817元、专用材料费101037.7元、工会经费108597元、其他交通费用673501.3元等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资产总额1,948,457,758.33元,其中,流动资产310,784,958.32元,固定资产51,120,725.1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388,714,547.73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197,837,527.15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92,247,819.31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35,853,503.25元,固定资产增减少806,303.37元,我单位无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无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增加149,779,117.70元,其他资产增加7,421,501.73元。无处置房屋建筑物;处置车辆6辆,账面原值665865元;报废报损资产87项,账面原值472798.37元,无资产处置收入;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减:累计摊销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

车辆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合计

1

1,948,457,758.33

310,784,958.32

51,120,725.13

34,937,818.74

1,704,782.00

0.00

14,478,124.39

0.00

0.00

1,388,714,547.73

0.00

0.00

197,837,527.15

 单位:元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5,503,880.0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1,331,280.00元,工程采购支出14,172,600.00元,服务采购支出0.00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预算绩效管理是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的必然要求,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有效途径。我单位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评价工作,成立内控领导小组,建立内控制度,并不断进行完善和修订。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严格接待费用审核审批程序,将“三公”经费较好地控制在预算范围内,并逐年减少。2017年度我单位严格预算执行,高效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合理配制财政资源,所被抽查的城市维护费和路灯电费两个项目均达到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等级为良。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我单位无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