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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城区路灯管理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来源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18-10-18 14:58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城区路灯管理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洪市城区路灯管理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景洪市城区路灯管理所单位职责是为生产生活正常提供市政工程设施管理维修保障,城市街道路、广场、休闲公共场所等照明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路灯用电管理,核实路灯电费。负责新建路灯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的监管工作,确保主管部门规定的城市照明工程各项技术指标完成。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共维修路灯11000盏,景观灯6875盏,功能性路灯4125盏(含LED);清洗路灯、景观灯1500盏;修复控制器33个;抢修路灯故障327起;恢复和更换电缆1871米;投入8万元维修控制箱8台、电表箱18台,专用变压器1台,恢复灯杆电器门248个;全年投入路灯维护费225万元。通过高效开展路灯管理,实施路灯亮化工程,加强安全检查,保障城区26792盏路灯、116台控制箱、13台专用变压器正常运转。全年投入路灯维护费200万元,本处度安装路灯3235盏,维修路灯4125盏、景观灯6875盏。抢修路灯故障327起,恢复被盗、烧损、老化电缆1871米,修复变压器、控制箱、电表箱共27台次,恢复灯杆电器门248个,确保路灯亮灯率和设施完好率年达99%以上,亮灯率达98%。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洪市城区路灯管理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城区路灯管理所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城区路灯管理所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5,372,868.5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14,195.21元,占总收入的70.9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1,240,661.85元,占总收入的23.09%;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18,011.50元,占总收入的5.92%。与上年对比2016年收入合计6,438,302.3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195,620.83元,占总收入的18.57%,占比增加52.42%,主要原因是城市路灯维护费纳入年初财政预算项目,经营收入 3,033,664.00元,占总收入的47.12%,占比减少24.03,主要原因本单位承接的路灯安装工程建设减少。其他收入2,209,017.50元,占 总收入的34.31%。占比减少28.39%,主要原因是城市路灯维护费纳入年初财政预算项目。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城区路灯管理所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5,116,834.42元。其中:基本支出1,876,172.57元,占总支出的36.67%;项目支出2,000,000.00元,占总支出的39.0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1,240,661.85元,占总支出的24.25%。与上年对比2016年度支出合计6,446,690.20元, 其中:基本支出 3,413,026.20元,占总支出的52.94%,占比减少16.27%,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 0.00%,占比增加100%主要原因是城市路灯维护费纳入政府项目支出;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3,033,664.00元,占总支出的 47.06%,占比减少22.81%,主要原因是工程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城区路灯管理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76,172.57元。与上年对比2016年3,413,026.20元,减少1,536,853.63元,主要原因是城市路灯维护费纳入项目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8.78%;较上年占基本支出的42.58%,增加36.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增资、缴纳职工五险支出增加、长期聘用临时工人员工资调资支出增加。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1.22% ,较上年占基本支出的57.42%,减少36.2%,主要原因是城市路灯维修维护由基本支出纳入项目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城区路灯管理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00,000.00元。与上年对比0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城市路灯维护纳入预算项目支出。具体项目开支用于城市路灯一线维护人员工资、五险支出,生产用车运行费用支出,路灯维修材料费用等专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城区路灯管理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58,161.0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9.99%。与上年对比支出1,204,008.70元,增加1,354,152.37元,主要原因是城市路灯维护费用纳入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8,78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9%。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发放。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05,353.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障缴费及公务人员体检费用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303,327.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04%。在职人员工资发放、社会保险缴费、人员经费、生活生产工作用车运行费等用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0,7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5%。用于在职职工住房保障缴费。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城区路灯管理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8,000.00元,支出决算为26,813.16元,完成预算的95.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9,422.16元,完成预算的97.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391.00元,完成预算的92.39%。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把“三公”经费开支拿入年度考核,认真执行开支,所以本单位的“三公”经费没有超出预算。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3,754.63元,增长16.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14.63元,增长1.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540.00元,增长91.9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景洪市城区路灯管理所原因路灯业务学习交流增加5次,接待人员增加30人,接待费支出增加0.35万元及公务用车支出中维修费用比上年度增加0.02万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422.16元,占72.44%;公务接待费支出7,391.00元,占27.5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422.1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9,422.16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公务车出行办事、路灯巡查、检查值班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7,391.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39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学习交流会、工程验收等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城区路灯管理所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景洪市城区路灯管理所部门资产总额1,140,016.84元,其中,流动资产382,147.84元,固定资产757,869.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减少)-371,695.32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371,695.32元,固定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400,260.0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400,260.00元,工程采购支出0.00元,服务采购支出0.00元。用于路灯工程电缆支出项目。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2017年城市维护费路灯维护项目绩效情况:①项目实施内容是管理维护城区路灯33000盏,其中功能性路灯14835盏、景观灯9805盏;新老大桥LED8360盏,控制箱116台,13台专用变压器路灯线路全长100公里。

②项目实施日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③项目城市路灯管理维护费1000000元。完成城市路灯日常维护任务,保障路灯正常运行,亮灯率在98%以上,路灯设施完好率在99%以上。

自评分92分。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