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嘎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作者 :佚名
- 来源 :景洪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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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10-30 08:01
景洪市嘎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嘎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市有关卫生计生、中傣医事业发展的有关规定,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 综合给予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加强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做好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和 疫情等农村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重点控制严重危害农民身体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 职业病和寄生虫病等重大疾病;认真执行儿童计划免疫,积极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 做好农村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提高住院分娩率,改善儿童营养状况;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指导群众改善居住、饮食、饮水和环境卫生条件, 引导和帮助群众建立良好卫生习惯。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进一步强化疾病预防控制,加强妇幼卫生工作,完善社区卫生卫生服务功能,健全社区卫生公共卫生服务,通过广泛宣传动员,积极引导病人及时治疗。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洪市嘎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嘎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 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嘎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774,326.2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4,326.27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568285.72,主要原因分析是本年度内调整工资及新增职工2人,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嘎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823,894.27元。其中:基本支出774,326.27元,占总支出的93.98%;项目支出49,568.00元,占总支出的6.0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568285.72元,主要原因分析是本年度内调整工资及新增职工2人,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嘎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74,326.2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68285.72,主要原因分析是本年度内调整工资及新增职工2人,经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嘎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9,568.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9338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开展登革热防治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嘎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3,894.2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617623.62, 主要原因分析是本年度内调整工资及新增职工2人,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762,591.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56%。主要用于嘎栋卫生院日常运转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1,30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4%。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嘎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变化。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0个,累计0.00人次。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00辆。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0批次),接待人次0.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0人)。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0批次,接待人次0.00人。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嘎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景洪市嘎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门资产总额10,260.83元,其中,流动资产10,260.83元,固定资产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减少)-66,774.21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减少)-66,774.21元,固定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减:累计摊销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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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 |
车辆 |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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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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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7 |
8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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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12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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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0,260.83 |
10,260.83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0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0.00元,工程采购支出0.00元,服务采购支出0.00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无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