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
- 来源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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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6-09-02 11:07
根据《景洪市财政局关于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的批复》(景财建〔2016〕45号),现将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市总体规划和各项详细规划的编制及上报审批工作;负责规划范围内各项建设用地的选址、审批、核发证及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区内建设工程的放线、验收工作;承担着景洪市公共设施的建设与维护和市容市貌的维护管养,承担着景洪市建筑业、房地产业,给排水及指导乡镇建设和维护等管理职责。
(二)2015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州市党委、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攻坚克难,开拓创新,认真履职,依法行政,在加快推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基础上,圆满完成了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各项工作任务和目标。近年来,我局紧紧围绕“雨林景洪、柔情傣乡”城市定位和“宜居、宜业、宜游”的国际生态旅游城市建设目标,极力提升城市品位,彰显城市特色,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目前,我局管辖城区道路43条、小街小巷44条,环卫清扫保洁面积220.8万平方米,绿化管养面积55.79万平方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景洪市住建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市住建局2015年度末实有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3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公开表样).xls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市住建局2015年度收入合计120539.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007.93万元,占总收入的8.3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10460.56万元,占总收入的91.64%。
与上年对比2014年决算总收入24351.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725.74万元,占总收入的76.90%;其他收入5625.7万元,占总收入的23.10%。增加了495%,主要是其他收入增加,原因是各基建户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住建局2015年度支出合计116616.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9.06万元,占总支出的0.5%;项目支出116017.57万元,占总支出的99.4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与上年对比2014年部门决算总支出21025.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8.34万元,占总支出的3.80%;项目支出20226.73万元,占总支出的96.20%。增加了554.66%,主要是各基建户市政建设支出并入。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度用于保障市住建局机关日常支出599.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30.5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1.88%;公用支出168.4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8.12%。
与上年对比2014年基本支出798.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90.3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8.9%;公用支出388.2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8.63%。减少了75.04%,主要是公用支出减少。
(二)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116017.57万元,其中:行政事业性类项目支出 116017.57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00%。
与上年对比2014年项目支出20226.73万元,其中:行政事业性类项目支出20226.73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00%。增加了573.59%,主要是各基建户的市政建设支出并入。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市住建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56.3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28%。
与上年对比2014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65.6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6.59%。减少了78.27%,主要是减少专项建设项目。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市住建局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0万元,支出决算为20.82万元,完成预算的52.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75万元,完成预算的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07万元,完成预算的47.13%。
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增强行政成本意识,努力提高执行力,超前谋划,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对公车运行费用实行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统一保险和统一报废更新制度,每季度对燃修费用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如实登记上报公务车辆情况,节假日严格执行公务车辆统一停放在单位院内的规定。压缩公务接待标准及次数,故“三公”经费明显下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75万元,占66.04%;公务接待费支出7.07万元,占33.96%。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3.75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管理(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5年度,市住建局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2.公务接待费支出7.07万元。其中: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7.07万元。主要用于业务往来等(相关工作范围)发生的接待支出。市住建局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100个,来访外宾1300人次。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市住建局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5.88万元。
(1)2015年医疗费20.95万元,比去年18.77万元增加,2.18万元,增加11.65%,
(2)2015年行政运行167.79万元,比去年388.22万元减少220.43万元,下降56.78%。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