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教育局教研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来源 :景洪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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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10-25 17:39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教育局教研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洪市教育局教研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全市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受托研究起草有关教育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统筹管理全市教育工作,拟定教育事业发展重点、规模、结构、速度和实施步骤并保证计划的实施。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景洪市教育局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在市委市政府对教育的重视和关心下,景洪市财政在2017年加大了对教育资金投入,从经费上保障了各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随着农村税费改革、企业深化改革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深入。在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改革力度不断加大,国家也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对职业教育的学生国家发放助学金,中央实施的一系列针对农村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的政策,从很大程度上减轻了农民的负担,真正实现人民教育人民办向人民教育国家办的转变。
2017年,我局严格加强各学校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制度,从财政预算收支入手,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加强各单位预算资金的管理,保证了各单位财政预算收支的平衡。在专款收支管理中,坚决做到了专款专用,并加大了对各单位专款支出的内审力度,在基建支出时,各单位做到有预算有决算审定价格,按时完工。同时,加强各单位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各学校充分发挥预算外资金和勤工俭学资金的作用,努力增收节支,大大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
在2017年度,景洪市教育局在财务管理方面:
一、认真加强了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针对农村中小学校的预算收支管理工作认真细致地进行了培训,使各校领导及财务人员充分认识到农村中小学校预算管理的重要性,提高了各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
二、学校财务电算化管理进一步得到提高,教育财务会计电算化和财务信息化深入到每一位会计人员,各学校财务人员都能够熟练掌握计算机的操作。
三、统一、规范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加强了教育内部财务审计力度,坚决做到了各学校财务收支的手续完备、规范、合理;特别对农村小学作出了财务管理规定,针对小学的完小、校点多,实行了校点到中心小学报账制,完善各中心小学的财务管理制度。
四、认真及时清理了各单位专款的使用、支出情况;切实能够保证教育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五、加强各单位固定资产管理,认真清理并加强流动资产的管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洪市教育局教研室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4个,其他单位0个。
景洪市教育局教研室无内设机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教育局教研室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教育局教研室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77,636,253.1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184,246.19元,占总收入的60.7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0,452,006.94元,占总收入的39.22%。与上年对比减少105,601,437.01元,下降57.63%,主要原因是项目投入减少,学校经费单独填列报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教育局教研室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05,953,120.66元。其中:基本支出9,544,603.94元,占总支出的9.01%;项目支出96,408,516.72元,占总支出的90.9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73,137,272.89元,下降40.84%,主要原因是项目投入减少,学校经费单独填列报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教育局教研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544,603.9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64,121.68元,增长11.24%,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4.7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5.2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教育局教研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6,408,516.7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4,101,394.57元,下降43.46%,主要原因是项目投入减少,学校经费单独填列报表。具体项目开支为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助学金、营养餐资金、寄宿制学生生活费、义务教育全面改薄专项资金、各学校校舍维修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教育局教研室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449,908.8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1.21%。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40,731,303.88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投入减少,学校经费单独填列报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1,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7%。是关心保护未成年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开展关保救助等相关工作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74,618,183.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90%。主要用于其他教育管理事务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助学金、营养餐资金、寄宿制学生生活费、义务教育全面改薄专项资金、各学校校舍维修资金。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0,248.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7%。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学校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经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8,50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是上级补助创业贷款工作经费;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88,97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5%。主要是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财政配款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教育局教研室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78,000.00元,支出决算为135,661.10元,完成预算的76.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1,121.10元,完成预算的81.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540.00元,完成预算的25.2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各项接待费用和公务用车使用的开支。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5,597.99元,下降3.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6,667.99元,下降4.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070.00元,增长30.84%。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贯彻执行相关政策规定,厉行节约,严控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1,121.10元,占96.65%;公务接待费支出4,540.00元,占3.3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1,121.1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31,121.1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教育局机关开展教育管理事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54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54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国家义务教育督导评估 、省教育厅高考考前工作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教育局教研室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景洪市教育局教研室部门资产总额30,105,988.73元,其中,流动资产30,105,988.73元,固定资产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8,109,213.79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8,109,213.79元,固定资产增加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减:累计摊销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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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 |
车辆 |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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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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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12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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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30,105,988.73 |
30,105,988.73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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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累计摊 销+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865,213.8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865,213.80元,工程采购支出0.00元,服务采购支出0.00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体系和方法,对项目支出的经济性、绩效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能及时上报绩效管理评价。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