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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地方公路管理段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来源 :景洪市交通运输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18-10-25 15:23

景洪市地方公路管理段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地方公路管理段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洪市地方公路管理段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景洪市地方公路管理段,主要负责辖区养护工作的组织实施;上报农村公路养护计划,并按照批准的计划组织实施公路养护工作;负责公路养护工程招投标工作的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乡(镇)交通和安全生产服务中心的农村公路养护工作;依据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监督、检查各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收集整理上报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基础信息资料等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在景洪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及州市交通运输局关心和支持下,我段始终坚持农村公路“建、管、养”并重的方针,着力提升交通运输服务水平,提高行业综合治理能力及专业技术水平,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抓好农村公路管养工作,加快建立完善建好、管好、养好、营运好的现代交通运输体系,为景洪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可靠的交通保障。一是建立管养长效机制。按照“以市为主、分级负责,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全面管养、保障畅通”的原则,明确农村公路管养各项职责、权利和义务,落实市、乡镇、村委会、村小组四级管养职责。二是积极做好农村日常养护工作。我段始终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把预防性养护和季节性养护工作贯穿于农村公路养护工作始终,坚持以养好路面为中心的全面养护,认真抓好日常养护这个关键,使日常养护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三是强化行业管理,落实管养责任。组织开展《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安全、路政》业务知识培训;严格按照有关要求组织进行月度巡查和季度、年度检查考核;严格按规程要求进行内业资料的收集、整理,对乡(镇)开展内业收集整理培训及经验交流学习,使全市内业资料收集整理规范工作得到较大提高,数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得到进一步加强。四是组织各级群众开展“爱路护路”活动。修补路面病害、修复路基缺口、清理边坡、清理塌方、修补里程桩标志牌、清理(疏通)边沟涵洞等。五是认真完成小修保养工作。按照《2017年农村公路小修计划》安排,组织实施县道小修工程,完成桥梁日常养护。六是加强养护安全生产,重点抓应急保通。把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作为首要目标,积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治,做好公路抢险保通,并积极推进生命防护工程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洪市地方公路管理段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分别是:

1. 景洪市地方公路管理段

根据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文件,景洪市地方公路管理段内设6个机构,分别是:办公室、财务统计室、工程技术计划室、公路抢险办公室、养护管理室、安全管理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地方公路管理段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地方公路管理段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8,270,928.4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40,928.41元,占总收入的85.1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230,000.00元,占总收入的14.87%。与上年对比减少9.11%,主要是减少项目建设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地方公路管理段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9,454,774.79元。其中:基本支出4,453,497.43元,占总支出的47.10%;项目支出5,001,277.36元,占总支出的52.9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57%,主要是人员工资支出和项目建设经费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地方公路管理段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453,497.4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47%,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8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12%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地方公路管理段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001,277.3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43%,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比上年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按经济功能分:1、商品和服务支出54,193.34元;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848.78元;3、基本建设支出1,826,037.19元;4、其他资本性支出3,104,198.05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地方公路管理段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48,761.7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7.15%。与上年对比增加51.78%, 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35,68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6%。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支出,1、商品和服务支出2,500.00元,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33,189.0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14,099.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2%。主要用于1、工资福利支出414,099.39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5,204,331.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97%。主要用于1、工资福利支出3,054,855.28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277,792.10元,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5,646.78元,4、基本建设支出1,826,037.19元;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94,64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4%。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地方公路管理段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53,574.47元,完成预算的44.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9,840.47元,完成预算的99.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734.00元,完成预算的26.3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严格审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厉行节约,控制不必要的支出。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5,051.47元,下降8.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55.47元,下降0.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896.00元,下降17.1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严格审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厉行节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840.47元,占55.70%;公务接待费支出23,734.00元,占44.3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840.47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9,840.47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交通运输公路养护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3,734.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3,73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7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交通运输公路养护相关工作所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地方公路管理段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景洪市地方公路管理段部门资产总额3,672,609.50元,其中,流动资产1,949,353.50元,固定资产823,798.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899,457.00元,无形资产1.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96,061.89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226,760.89元,固定资产增加30,698.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1.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减:累计摊销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

车辆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合计

1

3,672,609.50

1,949,353.50

823,798.00

0.00

58,200.00

0.00

765,598.00

0.00

0.00

899,457.00

1.00

0.00

0.0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7,698.0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27,698.00元,工程采购支出0.00元,服务采购支出0.00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景洪市财政局联合中介公司对我主管局景洪市交通运输局2016年公路养护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评价良好,我单位也积极配合,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体系和方法,对项目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能及时上报绩效管理评价。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