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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交通运输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来源 :景洪市交通运输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18-10-23 18:34

监督索引号53280105034801000

景洪市交通运输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洪市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景洪市交通局是1996年12月份设成立的部门,主要执行国家和省、州、市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拟订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安全质量等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承担涉及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及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局枢纽规划和管理。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交通运输发展战略、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承担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公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的实施意见并监督实施。承担全县范围内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交通运行情况,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综合统计,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协调中央垂直管理的海事、民航、邮政等涉及地方的有关工作,负责公路、水路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指导交通治安工作;制定行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权限范围内汽车出入境运输、国境河流、库区运输及航道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公路、水路抢险保通工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公路水路运输法律法规。承办景洪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全面推进交通重点项目建设,推动橄榄坝至景哈乡澜沧江大桥,西双版纳东部快速客运站,橄榄坝水电站左岸过坝公路, 国道213线大开河至磨憨段公路改建工程, 景洪至勐海至打洛(口岸)高速公路, 小勐养至磨憨改扩建工程高速公路, G214线景洪南过境公路(K3+000-K13+720段)及神秘谷大桥的项目,景洪农场八分场至景哈乡二级公路省道S251线关坪至大桥公路,景洪市易地扶贫搬迁交通项目,建制村通村硬化路项目,2016年一般边境转移项目,2017直过民族项目建设。开工建设批澜沧江黎明大桥、景洪市神秘谷澜沧江大桥、景洪市普文至勐旺公路改建工程、景洪市景哈乡至中国竞彩网二级公路建设。深入推进公路管理养护大中小修工程、水毁修复及安保工程。车租车、公交车、摩托车的等非法营运查处,车辆超限超载的治理;水运、海事管理工作。对各项目的建设我局积极争取资金、合理使用资金保障工程顺利实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洪市交通运输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景洪市交通运输局

2.景洪市地方海事处

3.景洪市路政大队

根据《中国竞彩网关于印发景洪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景政办发[2011]198号),景洪市交通运输局内设6个机构,分别是:办公室、资产财务股、运输管理股、法规安全监督股(应急办公室)、规划建设养护股、总工室(交通战备办公室)。2015年《中共景洪市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增加景洪市交通运输局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景编办发[2015]43号)新增两车监管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交通运输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交通运输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90,545,108.0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435,741.03元,占总收入的35.82%;其他收入58,109,367.00元,占总收入的64.18%。2016年度景洪市交通运输局决算总收入合计428,119,613.39元,与上年对比下降337,574,505.36元,下降率为79%.其中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354,249,540.2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21,813,799.21元,下降率91%;2016年其他收入73,870,073.15元,与上年对比下降15,760,706.15元,下降率为21%。主要原因是财政调减指标84,438,631.36元,车辆购置税补助项目减少车购税资金较上年拨入较少,边境转移项目资金拨入较上年较少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交通运输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240,265,720.01元。其中:基本支出5,180,338.19元,占总支出的2.16%;项目支出235,085,381.82元,占总支出的97.8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2016年支出合计298,122,551.8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7,856,831.82,下降率为19.41%,其中:2016年基本支出4,214,772.68元,与上年对比增长965,565.51元,增长率为23%;2016年项目支出293,907,779.15元,与上年对比下降58,822,397.33,下降率为20%。主要原因分析2017年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无大量拨给其他单位建设资金,如2016年拨给农场管委会31,620,000.00元通沥青水泥路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交通运输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180,338.19元。2016年支出4,214,772.68元,与上年对增长965,565.51元,主要原因分析相较于2016年打击非法营运人员调整工资、编外人员增加以及在职人员调资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81%,人均支出为183,770.95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19%,人均支出为14,318.99元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交通运输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5,085,381.82元。2016年项目支出293,907,779.1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8,822,397.33元,主要原因分析车辆购置税补助项目减少车购税资金较上年拨入较少和边境转移项目资金拨入较上年较少,所以支出减少;无大量拨给其他单位建设资金等。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2017年在建的重点项目是2016年通村油路项目,2017年支出98,638,458.68元;农村公路养护、农村公路大中修及小修保养支出18,116,125.42元;“公交车”“出租车”管理及打击非法营运、超限超载支出2,000,567.75元。基建方面,边境转移项目2017年支出31,252,933.33 元;普文至勐旺公路项目支出42,973,699.16元;生命防护路网工程项目2017年支出6,713,935.2元; 基诺山较少民族项目支出3,239,701.15元;239界碑支出5966121.2元;曼哇桥项目支出5,194,969.22元;直过民族项目、撤并建制村项目等已完成招投标工作,项目已开工建设,2017年支付1,577,000.00 元,2018年将投入大量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交通运输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3,558,125.5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8.07%。其中基本支出5,150,338.19元,项目支出158,407,787.31元,2016年支出209,076,199.58元,总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45,518,074.08元,基本支出增加985,565.51元,项目支出减少46,503,639.59元。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按政策调资使得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车辆购置税补助项目减少车购税资金较上年拨入较少和边境转移项目资金拨入较上年较少,所以支出减少;无大量拨给其他单位建设资金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3,7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9%。分别列2010699“其他财政事务支出”30,000.00元,主要用于差旅费、办公费等支出;2013199“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3,750.00元,主要用于差旅费、办公费等支出;2019999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2015-2017年度财政增收奖励金。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98,659.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3%,分别列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77,095.20元,主要用于发放景洪市交通运输局、景洪市地方海事处10人退休费及退休公用支出;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21,564.00元,主要用于发放景洪市路政大队退休费及退休公用经费;2081002 “老年福利”400,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景洪市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补助。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83,778.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3%,分别列“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10,000.00元,主要用于2017年登革热防控支出;“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158,778.40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本级、景洪市地方海事处俩个单位的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支出等;“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63,345.10元,主要用于景洪市路政大队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支出等;“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37479.8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保障支出;“2101199”其他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4175.69元,主要用于工伤和生育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1,877,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5%。列入“2130142”农村道路建设1,877,000.00元,主要用于景哈线小修水毁工程以及直过民族项目的建设;

13.交通运输(类)支出160,088,427.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88%。分别列“2140101”行政运行2,338,366.00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工资、日常公用开支管理;“2140104”公路建设90,200,000.00元,用于单位日常公用开支管理及公路新建、公路养护、农村公路等基础实施建设,如普文至勐旺公路、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公路建设等;“2140106”公路养护4,618,447.09元,主要用于2017年公路大中修工程、小修保养、水毁等;“2140112”公路运输管理2,644,402.97元,主要用于景洪市路政大队在职人员工资、路政打非人员工资,以及日常公用开支管理;“2140131”海事管理1,072,351.00元,主要用于景洪市地方海事处工资、日常公用开支管理;“2140199”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3,209,546.00元,主要用于路政打击非法运营的人员支出和办公支出;“2140602”车辆购置税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支出56,005,314.25元,主要用于小黑江桥、普文至勐旺公路改建、安保路网工程、239界碑工程等。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26,51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0%,列入“2210201”住房公积金326,510.00元,主要用于局机关、路政、海事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其他(类)支出3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列入“2299901”其他支出30,000.00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交通运输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83,807.43元,完成预算的27.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7,909.43元,完成预算的45.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898.00元,完成预算的9.94%。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数含其他资金支付的“三公”经费,决算报表取数仅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部分。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6,765.63元,下降7.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9,514.43元,增长16.29%,主要是因为路政大队加大打击非法营运项目力度,车辆产生的维修费较多;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6,280.06元,下降50.5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不铺张浪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7,909.43元,占81.03%;公务接待费支出15,898.00元,占18.9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7,909.43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7,909.43元,公务用车原编制数1辆实有6辆,2017年将车改后已做封车的2辆正报废处理。现编制数1辆,账面实有4辆:其中3辆为路政打非执法使用,路政大队为事业单位未进行车改,景洪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实有车辆1辆,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超限巡查、海事安全检查、公路建设、公路养护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898.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5,89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1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公路建设、出租车公交车管理工作、水上安全检查等各项工作的开展。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交通运输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2,293.61元,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为291,243.6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1,049.93元,主要原因是我局编外人员增加以及在职人员增加工资。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咨询费、手续费、电费、邮费、物管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景洪市交通运输局资产总额1,003,630,294.76元,其中,流动资产182,258,709.74元,固定资产5,730,668.2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815,640,915.82元,无形资产1.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294,559.12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52,845,221.53元,固定资产减少657,866.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增加140,208,527.41元,无形资产增加1.00元,其他资产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减:累计摊销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

车辆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合计

1

1,003,630,294.76

182,258,709.74

5,730,668.20

1,587,390.11

429,400.00

0.00

3,713,878.09

0.00

0.00

815,640,915.82

1.00

0.00

0.0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87,906.68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149,306.68元,工程采购支出0.00元,服务采购支出38,600.00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景洪市财政局联合中介公司对我局2016年公路养护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评价良好,各个部门协调配合,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体系和方法,对项目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能及时上报绩效管理评价。2011年、2012年建制村工程及2013年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项目、2012年至2016年养护大中修项目、2009年及2012年村村通项目、2004年勐旺公路、速底公路、路网改造项目等进行决算审计。 2011年2012年已完成审计取得审计报告,其他项目正在审计过程中,2018年能取得审计报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280105034801111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