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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来源 :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18-10-23 12:46

监督索引号53280118043001000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成立于2001年6月5日,为挂靠中国竞彩网的行政机构,正科级,加挂景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牌子。设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2名(其中1名兼任景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内设科室有:办公室、督办股、业务股。主要职能是:

1、负责市政务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家、省、州、市有关政务服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政务服务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根据市政府的决定,会同相关部门对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进入中心的服务工作,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务咨询和办理各类行政管理服务事项手续。

(3)负责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的管理、协调和监督,组织各窗口高效、便捷、依法实施行政审批和证照办理工作。

(4)监督、检查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办公的各部门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的办理环节、流程进行精简、优化,依法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联合审批进行组织协调和督办。促进政务服务中心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5)负责组织投资项目报件咨询接件、录入分办、初步审查、受理审批、查询反馈和跟踪监督,推动实施审批事项授权办理、重点项目并联审批、企业重大项目代办和三级联动审批等工作。

(6)负责组织网上大厅办件咨询、接件取件、查询反馈、跟踪监督和办件异常处理;负责受理网上大厅业务办理中的相关咨询、投诉和举报,按职责转送相关部门处理;负责网上行政审批服务平台各业务系统的管理和运维保障工作。

(7)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管理,做好监督评价工作,依托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完善中介超市平台。

(8)负责对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各单位窗口及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负责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考勤和履职情况鉴定。

(9)负责政务服务中心信息网络建设;负责向市委、市人民政府报送政务服务的有关信息资料;负责政务服务中心的对外宣传与联系,提高政务服务中心对外影响力、吸引力。

(10)协助市监察局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的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投诉,并按有关规定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2、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管理。

(1)监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流程、运作规则开展工作,促进公共资源交易行为公开、公正、公平。

(2)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拟订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制度、规则。

(3)负责交易中心信息网络建设;负责向市委、市人民政府报送交易中心的有关信息资料;负责对外宣传与联系。

(4)接受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具体负责招投标行业管理方面的相关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委托,受理市级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相关投诉和举报,按职责转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3、对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工作进行指导。

(1)会同相关部门拟定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及公共管理制度,指导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建立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制定办事指南,实施政务信息公开。

(2)对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进行指导,对业务办理情况进行统计汇总。

(3)对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管理业务素质。

(4)对为民服务中心的运行、管理进行监督、指导。

4、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按照今年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结合“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规范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行为,大力推进网上服务大厅、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中介超市和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与质量,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成绩。

2017年主要工作:全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一是通过实体政务大厅和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搭建和融合,逐步实现全市审批部门和审批事项的统一咨询、接件、受理、监督、反馈,实现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就近申报、一窗受理、同步审批、限时办结”。2017年1-12月,景洪市投资项目审批共报审482个项目,具体事项615件,计划投资1372.68亿元。市级网上审批服务大厅2017年1-11月窗口接件294件,网上来件5件,办结292件。二是不断推进中介超市建设。自2016年6月景洪市投资审批中介超市于建成运行以来,景洪市清理规范了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66个,在景洪市投资审批中介超市对应40个事项,景洪市中介机构入驻云南省投资审批中介超市信息化管理系统16家,实体进驻3家。2017年1月-12月共发布采购公告79个、选取结束79个、签约项目95个、履约结束74个、资金节约率22.58%。三是全力建设政务服务平台。依托省政府门户网站整合政务服务资源与数据,建成全市统一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2017年6月,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将景洪市直36个部门、16个乡镇(街道、农场)的行政职权、公共服务、内部审批3类事项目录清单全部录入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景洪市行政职权事项入库5885项:行政许可入库387项、行政给付入库15项、行政处罚入库4729项、行政确认入库88项、行政征收入库40项、其他行政权力入库626项;公共服务事项入库488项;内部审批事项入库20项;总计入库事项6393项。标志着政务服务数据资源实现共享交换,政务服务事项全面公开,网上审批、网上办事依法、规范、高效,基本实现政务服务标准化、网络化。四是实体大厅服务不断优化。窗口服务工作中,我们坚持实行首问责任制、一次告知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限时办结制,并建立了受理、告之、办理、反馈的办事运转流程,使窗口业务办理规范有序。截至12月31日,市政务服务中心共受理接件7000件,办结6989件,办结率达98.5%,受理群众咨询2286人次。

推进电子交易平台建设。按照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一网三平台”部署要求,积极配合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电子化交易平台建设工作。逐步实现从项目交易的受理登记、专家抽取、开标、评标、成交确认等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目前,工程建设类交易项目除了开标、评标使用纸质来进行外,其余的从项目受理至发布中标公示都使用电子化平台进行操作。今年7月,政府采购已全程执行电子招投标和评标,全国各地供应商可免费查阅、下载、使用。有效促进采购过程的公平、公正和科学合理,同时也能制约暗箱操作。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全市(含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完成各类公共资源交易617宗,成交金额478665.31万元,节约资金3197.22万元,国有资产增值18184.26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其他单位0个。即: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注:根据景编办发[2012]4号文件市政务局为挂靠市政府办的行政机构,编制8名,为机关其他编制,2016年中央不承认机关其他编制,已取消机关其他编制,市编办暂时没给编制,2017年末实有行政人员8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公务用车属下属事业单位景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3,459,729.6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59,729.6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82,843.10元,增加5.58%。主要原因分析:正常晋升工资、调整工资津贴、编外人员增加等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3,676,195.50元。其中:基本支出2,757,729.62元,占总支出的75.02%;项目支出918,465.88元,占总支出的24.9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701,190.14元,减少16.02%。主要原因分析其中:(1)正常晋升工资、调整工资津贴、编外人员增加等,收入增加,支出增加;(2)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主要是:2017年项目"两个中心"运行经费比上年减少300,000.00元,支出也比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57,729.6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80.843.10元,增加21.12%,主要原因分析:正常晋升工资、调整工资津贴、编外人员增加等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8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16%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18,465.8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82,033.24元,减少56.27%,主要原因分析:因办公地点搬迁2016年项目支出含政务局设备购置、装修及运行经费1,440,548.40元及“两个中心”运行经费1,000,000元。2017年项目"两个中心"运行经费预算比上年减少300,000元,支出也比上年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两个中心”运行经费支出918,465.88元,主要开支是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系统维护费,办公耗材等。通过项目的实施规范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行为,大力推进网上服务大厅、中介超市和政务服务平台的建设,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与质量。开展行政许可审批和社会公共服务、招投标交易活动为招投标当事人双方提供交易平台。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76,195.5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701,190.14元,减少16.02%,主要原因分析:(1)正常晋升工资、调整工资津贴、编外人员增加等基本支出增加;(2)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主要是:2017年项目"两个中心"运行经费比上年减少300,000.00元,支出也比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196,843.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9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112,826.31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77,317.57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6,700.00元。包括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和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5,09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0%。主要用于退休人员2017年1月至4月工资(注:2017年5月后由社保发放)及退休干部公用经费;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17,940.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06,31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4,953.00元,完成预算的43.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8,000.00元,完成预算的9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953.00元,完成预算的28.2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厉行节约,实行预算控制、只减不增,严格审批、限额报销,控制接待数量和接待标准、压缩了接待费用的支出,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费。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45,372.00元,下降56.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8,000.00元,下降5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7,372.00元,下降61.7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厉行节约,实行预算控制、只减不增,严格审批、限额报销,控制接待数量和接待标准、压缩了接待费用的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000.00元,占51.50%;公务接待费支出16,953.00元,占48.5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原因主要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出访活动,我单位无此项业务开展。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0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原因主要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车辆配备,2017年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8,00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工作协调、办理业务、到各乡镇为民服务中心、扶贫点下乡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6,953.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6,95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6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政务系统、便民大厅窗口、各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互相交流学习等各项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原因主要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出访活动,我单位无此项业务开展。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4,905.9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9,947.40元,减少11.75%,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差旅费及接待费等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日常公用经费,以维持机关正常运转。其中:办公费26,140.07元、手续费990.50元、邮电费6,189.32元、差旅费44,020元、维护费500元、劳务费1,600元、工会经费26,097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8,000元、其他交通费用79,05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319.1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23,576,863.88元,其中,流动资产78,964.88元,固定资产1,858,168.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21,639,731.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975,924.62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858,124.62元,固定资产减少117,80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17,8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872,042.9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569,000.00元,工程采购支出24,992.90元,服务采购支出278,050.00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按照财政部关于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的有关要求,为切实推进和做好预算绩效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单位本年度项目预算绩效自评信息情况如下:

2017年我单位1个项目做了绩效自评报告,涉及资金700,000元。该项目预算执行良好,均完成年初预算目标,目标完成率达100%,项目绩效目标:通过2017年“两个中心”运行经费项目的实施,规范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行为,大力推进网上服务大厅、中介超市和政务服务平台的建设,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与质量,均达到年初制定的目标。通过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严格项目资金使用申报程序,按照工作进度细化资金使用计划,根据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资金拨付,确保项目经费预算执行到位,发挥资金使用效率。我局自评分为93.5分,自评结果为“优”。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280118043001111

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18102309484580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