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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招商合作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来源 :景洪市招商合作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18-10-23 11:07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招商合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洪市招商合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对外开放、利用外资的方针、政策、法规。负责景洪市参加全国、全省国内外大中型招商引资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对国内外重要投资考察团(组)来访的接洽工作;负责景洪市组织的国外、国内投资合作项目洽谈、签约的组织协调工作及跟踪、服务工作。根据经济发展规划,建立和管理全市招商项目数据库,组织开展有关项目前期工作,协调项目储备的工作。建立和管理“景洪市招商网”,发布招商引资信息,开展网络招商;负责全市招商引资有关数据统计。负责与西双版纳州主管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工作部门的业务联系,知道乡镇、市属相关部门开展招商引资工作;负责与外省市驻景办事机构、中国竞彩网驻外办事机构有关招商引资业务的联络工作。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景洪市招商合作局成立于2011年11月,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管理的事业单位,正科级,设局长一名(正科级),副局长1名。内设科室有:办公室、招商引资股、投资促进股。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按照《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任务分解》、《市委六届三次全会任务分解》要求,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招商工作,以构建生态保障、产业带动、开发提升为发展思路,发挥景洪市区位优势,积极服务和融入“一带一路”、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加强与国内外企业、经济发达地区的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加快绿色景洪、实力景洪、开放景洪、精品景洪、幸福景洪建设,实现中国竞彩网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现将2017招商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如下:

2017年,全市新签订招商引资项目15个,协议投资总额为241.4亿元。引进州外资金95.04亿元,完成州政府下达任务数92.98亿元的102.22%(其中:引进省外到位资金61.95亿元,完成州政府下达任务数60.5亿元的102%;引进州外省内到位资金33.09亿元,完成州政府下达任务数32.48亿元的101.88%)。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洪市招商合作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招商合作局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9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  1 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招商合作局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701,361.6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98,361.69元,占总收入的99.8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000.00元,占总收入的0.18%。与上年对比增加了97,550.77元,增加6.08%,主要原因分析2017年度调资。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招商合作局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804,917.30元。其中:基本支出1,527,917.30元,占总支出的84.65%;项目支出277,000.00元,占总支出的15.3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8,341.59元,减幅1.01,主要原因分析当年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招商合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27,917.30元。与上年128,8612.89元对比增加239,304.41元,主要原因分析当年调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3.2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6.72%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招商合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7,000.00元。与上年534,646元对比减少257,646元同比减少48.19%,主要原因分析上级补助项目经费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办公费、物管费、印刷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招商合作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16,719.2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11%。与上年1,496,946.92元对比增加219,772.35元,增加14.68%,主要原因分析当年增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17,056.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37%。主要用于人员工资以及日常的零星开支(相关支出情况);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97,759.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9%。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医疗保险及体检费(相关支出情况);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业务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1,90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4%。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相关支出情况);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招商合作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95,000.00元,支出决算为36,080.42元,完成预算的18.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2,442.45元,完成预算的49.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637.97元,完成预算的9.09%。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减少了不必要的接待和一些日常开支。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减少-30,097.34元,下降-45.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减少-12,465.31元,下降-35.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7,632.03元,下降-56.3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减少的主要原因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减少了不必要的接待以及精简了会议和一些日常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442.45元,占62.20%;公务接待费支出13,637.97元,占37.8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442.4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2,442.45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637.97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13,637.97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4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下乡、出差以及政府要求接待的外地企业(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招商合作局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7,296.29元,与上年

104,968元对比增加62,328.29元同比增长59.38%,主要原因分析增加人

员交通费用,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护

费以及公务用车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景洪市招商合作局部门资产总额493,997.97元,其中,流动资产22,377.97元,固定资产471,62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17,373.55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13,733.55元,固定资产减少-3,64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2项,账面原值364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73,680.0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73,680.00元,工程采购支出0.00元,服务采购支出0.00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预算绩效管理将部门预算与部门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有机结合起来,并进行跟踪问效,有利于整合财政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减少财政支出的随意性和盲目性,最大限度的将有限资源配置到效益最佳的部门并发挥最大效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