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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来源 :中国竞彩网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18-10-23 10:53

监督索引号53280118010101000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地方组织法》规定,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职能是保证宪法、法律 、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依法行使决定权、监督权、人事任免、代表工作,开展对同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推动地方政治、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

根据《地方组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景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 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5.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6.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7.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8.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9.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市长的个别任免;在市长和市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10.根据市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局长、主任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11.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2.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市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3.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4.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根据上述职能和《地方组织法》第五十三条:“常务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办事机构和其他工作机构”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景洪市人大常委会下设六委一室工作机构,即办公室、法制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民族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体工作委员会、代表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农业、环境资源与保护工作委员会共七个工作机构。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创新人大工作。依法行使好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更好地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作用。

2.努力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为景洪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建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生态文明试验示范区、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中心城市提供强劲动力和法制保障。

3.坚持以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围绕民生改善,加强对惠民实事、农垦改革、食品安全、公立医院改革、农村危房改造等方面的监督。

4.坚持以增强人大公信力为目标,不断增强人大监督实效。更加注重推进刚性监督,改进监督方式方法,在广泛运用视察、调查、评议、检查等监督形式的基础上,继续完善工作评议、专题询问监督形式,不断探索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刚性监督方式,加强沟通协调,积极支持和帮助“一府一委两院”开展工作、化解难题。

5.坚持以宪治国为重点,坚定不移推进依法治市实践。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全力推进依法治市和民主法制建设。推动“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进一步提高公众对法律的信赖度

6.多措并举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加强人大代表思想政治建设,健全代表学习履职长效机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做好代表工作。

7.从严从实抓好人大自身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不断提高履职能力水平。狠抓思想政治建设、能力素质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和制度建设,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完善人大常委会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注重发挥各工作委员会的作用,强化对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调查研究和议事决策能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其他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7年末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4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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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8,894,770.8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894,770.81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10904287.32元对比,减少2009516.51元,降低-18.4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转退休2人,病故1人,调出2人,较上年减少5人工资减少;市、乡换届选举结束,省、州、市配套资金减少所致。

图片1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9,129,801.98元。其中:基本支出6,240,002.81元,占总支出的68.35%;项目支出2,889,799.17元,占总支出的31.6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11075655.19元对比,减少1945853.21元,降低-17.56%,其中:基本支出比上年6220287.32元增长0.31.69%,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及正常晋升工资等增加所致;项目支出比上年4855367.87降低-40.48%,主要原因是:市、乡两级换届选举结束,省、州、市配套换届选举经费减少;年初预算安排十个乡镇一个街道办的市、乡代表活动费及主席团工作经费由原来的市人大横向拨款支出改为直接由财政拨付,经费减少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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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240,002.81元。与上年6220287.32元对比,增加19715.49元,增长0.31%,占总支出的68.35%。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及正常晋升工资等经费增加所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9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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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889,799.17元。与上年4,855,367.87对比,减少1965568.7,降低-40.48%,主要原因:市、乡两级换届选举结束,省、州、市配套换届选举经费减少;年初由市人大预算的十个乡镇一个街道办事处的市、乡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及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经费1133000元由市财政直接拨付到各乡镇1059000元,导致支出大幅度降低。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2010102类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30500元,占项目支出的4.52%。主要用于办公费、接待费及发放的州人大代表履职金。

2010104类人大会议支出622852.89元,占项目支出的21.55%。主要是今年是换届选举新一届“一府两院”领导班子,新一届人大代表人数较上年多,换届选举纪律要求所有参会代表(含城区代表)统一入住酒店,会期长,会议食宿费用高。

2010106类人大监督支出54000元,占项目支出的1.87%。主要是议案表彰费及述职评议经费、专题调研发生的差旅费、餐费等支出。

2010107类代表履职能力提升支出533479.32元,占项目支出的18.46%。主要是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履职金的发放及代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费用的开支。

2010108类人大代表工作支出265190元,占项目支出的9.17%。主要是代表检查、视察活动的各项费用及市级代表履职金费用的支出。

2010199类其他人大事务支出1277376.96元,占项目支出的44.2%。主要是上年省补基层人大建设补助300000元列支,上年代表之家补助270000元列支,装修人大会议室列支298152.96元,李应德一次性抚恤金列支169672元,李建波一次性抚恤金列支193352元。

IMG_26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23,401.98,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3%。与上年10,793,541.19对比,减少1670139.21元,主要原因:五年一届的市、乡换届选举结束,省、州、市配套选举经费减少;年初预算安排十个乡镇一个街道办的市、乡代表活动费及主席团工作经费由原来的市人大横向拨款支出改为直接由财政拨付,经费减少,费用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489,219.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09%。主要用于人大行政运行经费支出4605820元(其中:人大常委会机关人员工资支出4031072.68元,行政运行经费支出549711.32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036元),人大一般事务支出130500元,人大会议支出622852.89元,人大监督支出54000元,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支出533479.32元,代表工作支出265190元,其他人大事务支出1277376.96元(其中:市乡人大换届选举支出46000元,人大代表之家支出270000元,省补基层人大办公条件改善支出300000元,市补人大会议室装修、购置298152.96元,李应德抚恤金169672元,李建波抚恤金193352)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07,63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6%。主要用于人大退休干部归入养老中心前的退休费发放;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502,171.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0%。主要用于人大在职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278126.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09262.10元,工伤、生育险支出14783.31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24,37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5%。主要用于人大在职在编的财政拨款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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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7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11,576.23元,完成预算的41.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0,627.23元,完成预算的40.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0,949.00元,完成预算的42.4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在公务接待中厉行节约,控制餐标,严格控制公车私用,严格控制各项支出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92,665.26元,下降-45.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84,637.06元,下降-58.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028.20元,下降-13.61%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各项支出,车改后严禁公车私用,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在公务接待中控制餐标,不铺张浪费。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0,627.23元,占54.34%;公务接待费支出50,949.00元,占45.6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0,627.23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0,627.23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议题调研,代表视察、检查活动及维持人大常委会机关正常运转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0,949.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0,94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内外同级人大开展各项业务调研,各工作委员会专题调研,上下级人大及乡镇人大业务往来工作接待,产生的接待共30批次600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7,511.32元,与上年362,443.78元对比增加205067.54元,增长56.57%,主要原因分是车改后的公务交通补贴在其他交通费中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大幅减少所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持人大常委会机关正常运转所需的办公费59316.91元,邮电费17305.18元,差旅费28131元,工会费110007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832.23元,其他交通费279150元,精准扶贫费29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景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资产总额2,782,496.70元,其中,流动资产680,102.72元,固定资产2,102,393.9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121,781.04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483,811.00元,固定资产减少-637,970.04,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4辆,账面原值10312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减:累计摊销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

车辆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合计

1

2,782,496.70

680,102.72

2,102,393.98

406,221.52

527,600.00

0.00

1,168,572.46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单位:元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566,155.96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393,229.96元,工程采购支出172,926.00元,服务采购支出0.00元。

()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绩效目标是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和前提,是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首要环节,我单位认真组织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规范评价流程。对预算项目超过20万元以上的两个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即市、乡人大代表活动费1133000元、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675000元,共计1808000元。项目组织机构健全,实施主体明确,资金的使用管理规范,认真开展人大代表活动和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绩效自工作,顺利完成年初预算绩效目标任务。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市财政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资金。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省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指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监督索引号53280118010101111

 


景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