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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水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来源 :景洪市水务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18-10-23 10:08

监督索引号:53280111033201000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洪市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深化水利水电改革,全面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为工农业生产和国民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水利条件和能源保障。
   负责对《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等有关水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的组织实施,宣传贯彻和监督检查工作。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水利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工程的安全保卫,依法治水、依法管理水资源。
   负责和组织对全市的小(一)型以下水利工程和对中型水利工程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设计任务书的报审工作。组织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

景洪市水务局内设5个股室即:办公室、财务股、水政股、水利股、防洪办。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计划完成水利投资20000万元。

1.抓好重点工程建设。加快曼点水库工程EPC项目、边境转移支付项目、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大寨水库工程、普文和基诺集镇供水工程建设进度。

2.加强山区“五小”水利建设。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的实施,力争在2017年完成农村1万人的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

3.加强水利工程项目前期。做好“十三五”规划项目的各项前期工作。从各级、各部门积极争取项目前期资金,加快推进新建水源项目、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集镇供水等项目前期工作进度,重点是加快推进红光等六座水库的前期工作,力争2017年再新开工建设红光水库、2017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界河0.治理项目、1件病险水闸除险加固项目和2件集镇供水工程项目。

4.加快推进景洪市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示范县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工作,进一步强化景洪市水资源管理工作,拟定详细的考核工作制度,对全市各乡镇开展考核。

5、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及挂钩扶贫、抓好水利安全生产、防汛抗旱、水利综合执法等工作,确保水务工作有序开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洪市水务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其他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水务局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 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水务局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41,748,859.4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748,859.49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减少4,835,593.86元,减少10.38%,主要原因分析安排的项目资金比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水务局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45,707,558.34元。其中:基本支出4,849,509.86元,占总支出的10.61%;项目支出40,858,048.48元,占总支出的89.3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7,192,806.93元, 减少13.6%,其中:2016年基本支出5,919,625.88元,占总支出的11.19%; 项目支出46,980,739.39元,占总支出的 88.8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占总支出的 0.00%。主要原因分析安排的项目资金比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849,509.8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70,116.02元,减少18.08%,主要原因分析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部分统筹内待遇支出统一由景洪市社保局发放。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8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1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水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0,858,048.4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122,690.91元,减少13.03%,主要原因分析当年建设项目减少,项目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包括:景洪市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2016年五小水利工程、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景洪市5条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景洪市大寨水库工程建设、景洪市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勐罕镇整村推进项目、山洪灾害防治项目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水务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868,605.0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41%。与上年对比减少1,990,048.3元,减少4.64%,主要原因分析当年建设项目减少,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2%。主要用于2017年财政增收奖励经费及边境项目管理费;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66,683.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8%。主要用于统筹外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61,824.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9%。主要用于单位医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39,290,469.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14%。主要用于景洪市水务局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景洪市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2016年五小水利工程、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景洪市5条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景洪市大寨水库工程建设、景洪市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勐罕镇整村推进项目、山洪灾害防治项目等;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79,62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8%。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水务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8,000.00元,支出决算为24,764.39元,完成预算的51.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6,804.39元,完成预算的42.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960.00元,完成预算的99.5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5,265.61元,下降17.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035.61元,下降23.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30.00元,下降2.81%。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804.39元,占67.86%;公务接待费支出7,960.00元,占32.1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804.39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6,804.39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水资源管理、水利工程建设、防汛抗旱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7,96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96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6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水资源管理、水利工程建设、防汛抗旱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水务局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9,215.5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30,762.74元,主要原因分析办公费及差旅费等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构正常运转发生的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差旅费、办公费、交通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景洪市水务局部门资产总额46,526,639.58元,其中,流动资产44,551,414.46元,固定资产1,975,225.1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28,318.00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375,969.00元,固定资产减少704,287.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80,150元;报废报损资产2项,账面原值455,297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36,176.84元;出租房屋146.96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75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减:累计摊销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

车辆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合计

1

46,526,639.58

44,551,414.46

1,975,225.12

997,137.94

248,000.00

0.00

730,087.18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1,900.0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31,900.00元,工程采购支出0.00元,服务采购支出0.00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2017年景洪市水务局无预算绩效自评项目。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280111033201111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