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建设局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来源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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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10-18 16:37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建设局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洪市建设局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景洪市建设局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工作职能: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开展市政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建立和完善市政公用事业建设工程的前期储备,为市政建设项目提供咨询服务。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设置了3个办公室分别是:1、办公室2、计划财务股3.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办公室。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项目储备和计划编报等工作
按州住建局和市发工局等部门的要求,及时编制上报了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工程包重点项目明细表、云南省生态环保类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明细表、省重点项目投资基金项目梳理表、申报2017年项目前期经费等项目申报表和资料。
同时按要求每月及时上报2017年重点建设项目进展情况月报表、城镇污水处理管网建设运营月报、乡镇“一水两污”建设项目情况表、“一水两污”省级补助资金项目情况表、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一期)--北环路至勐海路道路综合管廊及景洪市乡镇两污项目工作进展情况、2017年景洪市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20项工作任务工作情况推进表等报表,未出现漏报、缺报现象。
(二)项目申报和审批工作
1、继续完善景洪市民航路(流沙河—214线)工程相关手续。但由于预算超过概算和估算较多,现正在协调重新报批可研和初设的手续问题。
2、北环路至勐海路道路建设工程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地质勘探文本编制和报批工作,分别取得了市发工局和州住建局的批复文件,并已完成施工图设计,正进行施工图审查。
3、景洪市北片区一期道路路网建设工程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地质勘探文本编制和报批工作,分别取得了市发工局和州住建局的批复文件,并已完成施工图设计和审查工作,可开工建设。
4、办理北环路至勐海路、北片区一期路网、三叶路(宣慰大道至勐腊路)三条道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申请。
5、景洪市地下综合管廊项目(一期)因建设内容和规模调整,正在修改完善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已委托PPP咨询单位开展实施方案、财政承受能力和物有所值论证报告编制工作。
6、江北片区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因建设内容和规模调整,正在修改完善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已委托PPP咨询单位开展实施方案、财政承受能力和物有所值论证报告的编制工作。拟先启动兴豪门至江北转盘段。
7、景洪市乡镇两污PPP项目建设模式和开展前期咨询服务工作的请示已行文上报市政府并取得批复,与昆明高新贝邦公司签订了合同,已编制完成实施方案、财政承受能力和物有所值论证报告,按市政府领导的安排正在协调由省财政厅审核财政承受能力和物有所值论证报告事项。
8、景洪市回归雨林民族生态示范园区(一期)项目已委托省林业科学院编制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正在按程序报送市发工局审批。开展PPP项目前期咨询工作及费用请示报市政府后取得批复,已与北京市工程咨询公司签订合同,正在着手编制实施方案、财政承受能力和物有所值论证报告。
9、景洪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根据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已完成了项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示、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工作,取得市政府项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批复;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实施方案》、《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和《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取得了市政府实施方案的批复,市财政局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和物有所值评价报告的批复;由于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动放弃代理,领导小组通过约谈的方式与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招标代理合同,已按照公开招标采购社会资本方的程序开展第三次公开招投标工作。
10、景洪市大渡岗茶园旅游小镇建设工程PPP项目确定咨询服务单位及费用请示报市政府后取得批复,正在与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商谈签订合同事宜。
11、按照市政府的工作安排,完成了西双版纳旅游轨道交通问卷调查工作,共发放问卷300份,收回284份。
12、景洪大桥至龙舟广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江南岸(含音乐喷泉项目)完成了监理招标和签订合同工作。
(三)积极做好其他重要工作
1、积极做好景洪市城乡一体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主要是指导和协助乡镇开展2014-2015年取得省级“一水两污” 资金补助项目的前期工作。
2014年的嘎洒镇、普文镇、中国竞彩网、基诺族乡4个乡镇垃圾转运设施项目,已编制完成项目实施方案并取得云南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专家委员会实施方案技术审查意见,同时已按专家组要求修改完善实施方案后上报州住建局审查,现均已通过审查并取得批复,批复文件已于2016年9月6日前转发至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各乡镇正在按要求开展施工前的招标准备工作。
2015年的勐龙镇、勐养镇、勐罕镇3个镇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已编制完成项目实施方案并取得云南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专家委员会实施方案技术审查意见,现已按审查意见修改并完善准备按程序上报审批。
为确保能顺利完成任务,多次以文件和电话形式督促乡镇加快工作进度,指导和协调乡镇积极做好工作,并及时报送了景洪市2011年-2015年水污染防治资金审计自查整改报告。
2、积极开展景洪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
一是参与领导小组组织的景洪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初步选址工作,实地查看并搜集整理各部门意见,初步确定项目选址意向。
二是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准备工作。通过到州、市发改、市财政、市政务局、市中介超市等部门咨询前期工作程序,现经过两次公开招标流标,正按程序进行第三次公开招标。
三是认真做好各种资料、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等收集整理和建档工作。
积极参与和配合做好G214线景洪南过境公路联络线嘎洒至嘎栋道路改建工程和民航路流沙河~214线工程指挥部工作,主要参与拟定指挥部机构设置和人员工作职责、制定工程管理办法,按时组织上报工作进展和存在问题等。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洪市建设局公用事业服务中心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建设局公用事业服务中心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 0 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建设局公用事业服务中心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914,233.3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14,233.39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增加了173096.67元,主要原因是 2017年度财政调资及调入人员,增加了各项工作福利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建设局公用事业服务中心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908,980.39元。其中:基本支出1,908,980.39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增加了183843.67元,主要原因是 2017年度财政调资及调入人员,增加了各项工作福利经费。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建设局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08,980.39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183843.67元,主要原因是 2017年度财政调资及调入人员,增加了各项工作福利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9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0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建设局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建设局公用事业服务中心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08,980.3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了183843.67元,主要原因是 2017年度财政调资及调入人员,增加了各项工作福利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9,36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9%。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发放.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69,686.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障缴费及公务人员体检费用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547,222.00元,占一般公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05%。在职人员工资发放、社会保险缴费、人员经费、生活生产工作用车运行费等用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42,70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8%。用于在职职工住房保障缴费。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人员支出(万元) |
公用支出(万元)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2080502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 |
49,366.00 |
|
2080502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107,019.90 |
|
2101102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56,605.80 |
|
2101103 |
2101199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
6,060.69 |
|
2101199 |
2120199 |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
1,431,945.84 |
115,276.16 |
2120199 |
2210201 |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 |
142,706.00 |
|
2210201 |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建设局公用事业服务中心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5,000.00元,支出决算为1,800.00元,完成预算的7.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00.00元,完成预算的18.00%。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厉行节约,认真执行开支,所以本单位的“三公”经费没有超出预算。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0.9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90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我单位厉行节约,认真执行开支,所以本单位的“三公”经费没有超出预算。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1,800.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 (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80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8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市政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建设局公用事业服务中心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景洪市建设局公用事业服务中心部门资产总额535,689.28元,其中,流动资产55,601.28元,固定资产480,088.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比上年,475,688元增加,60001.28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39,601.28元,固定资产增加20,40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减:累计摊销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 |
车辆 |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合计 |
1 |
535,689.28 |
55,601.28 |
480,088.00 |
0.00 |
453,988.00 |
0.00 |
26,10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6,600.0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6,600.00元,工程采购支出0.00元,服务采购支出0.00元,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无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有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