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园林绿化管理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来源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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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10-18 16:37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园林绿化管理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洪市园林绿化管理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景洪市园林绿化管理处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市的园林绿化养护工作,绿化工程建设工作,绿化环境整治工作,绿化监督检查工作,绿化景观效果提升工作,安全生产管理工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市政公共绿化日常保洁、养护管理工作
为实现城市精细化管理目标,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我处对城区道路行道树枯枝、垂枝进行修剪,清除行道树枯枝黄叶1153车次,清除死树、枯树180棵。集中清除绿带内枯枝败叶、白色垃圾、杂草等各类垃圾1440车次。为保持较好绿化景观,我处除了加强城市绿化管理工作外,在各大节日和重大会议接待前每天出动两辆大吨位的绿化浇水车,重点对宣慰大道、勐海路、机场路、北环路及214线绿化带上灰尘较多的植物进行冲洗。
(二)施肥工作
为使园林绿化植物茁壮成长,我处抢抓当前雨水充足的有利时机,对城区主干道、绿地、花坛的行道树、景观树、绿化植物及花草进行土壤改良和施肥。全年对市政公共绿地施用复合肥和有机肥共11230公斤。
(三)缺塘补苗
为提升绿地养护标准及景观效果,达到绿地、绿化带内无缺塘、露土现象,我单位上半年加强了对人为踩踏、城市建设开挖等造成的零星空塘进行补植,补栽各类花灌木21712株,地被258平方米。
(四)病虫害防治
上半年对常见的叶斑病、炭疽病、枝枯病、木虱、蚜虫、粉蚧类、叶蝉类等病虫害进行了喷药防治,防治面积1143010平方米,出动人员900余人次。为防治病虫害对42782棵行道树进行涂白。
(五)浇水情况
大部分绿地除了用人工浇水和绿化带喷灌外,为缓解春、夏季旱情,我处每天出动8台浇水车,对新栽苗木、草花和没有浇水设施的花箱、绿地进行浇水,以确保苗木正常生长所需水份。
四、营造节日气氛
(一)鲜花布景工作
为弘扬民族节日、增添喜庆祥和节日气氛,我处在春节、州庆、泼水节、国庆节等重要节假日摆放鲜花装点城市景观。全年我处不仅完成城市主干道鲜花更换,还重点突出勐泐文化广场、孔雀湖周边及州政府大门口主要区域鲜花布置工作,先后摆放万寿菊、郁金香、孔雀草、海棠花、鸡冠花、百日草和菊花等共计141869盆,使整个城区洋溢着节日的氛围。
(二)城市设施设备维护
在泼水节来临之前重点完成景洪市东、西、南、北路和嘎兰中路等城区32处取水点的维护检修工作,安排专人清洗生态水景观6个,修补、刷新城区89座雕塑、78个小品和56个特色化路牌。
五、精细化管理城市公共绿化提升改造工作
根据市委市政府和主管局确定的今年城市园林绿化工作任务,我单位承担市政公共绿地、绿化带的新建和改造工作,全年更新改造绿地和绿化带154处,改造面积33788.7平方米,栽种各种花灌木803559株、地被1283平方米、更换草花220023株、栽种乔木164棵。
六、加强园林绿化监察检查力度
我处监察中队立足本职,内强素质,紧密结合实际,改进工作方法,夯实工作基础,狠抓创建落实。重点对城区绿化带内占道经营、流动摊点、乱摆乱放乱挂进行清理,上半年集中整治了勐泐文化广场周边占道经营及宣慰大道、勐泐大道临街商铺乱拉、乱挂,乱堆乱放的现象,清理绿化带内乱摆小广告牌67块,乱扯横幅43条、乱放拖把19把、口头教育108次,处理交通肇事损绿、破绿事件35起,追回经济损失99009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洪市园林绿化管理处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园林绿化管理处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6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9人。
实有车辆编制 15 辆,在编实有车辆19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园林绿化管理处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21,706,583.9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322,030.84元,占总收入的84.4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753,966.74元,占总收入的3.47%;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630,586.40元,占总收入的12.12%。与上年对比收入减少2129228.03元,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5321856.65元,调整工资和人员经费;经营收入减少5615607.08元;其他收入减少1835477.6元,主要原因城市绿化维护纳入财政预算项目,经营收入减少,承接路化工程项目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园林绿化管理处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21,868,599.15元。其中:基本支出16,048,453.01元,占总支出的73.39%;项目支出5,066,179.40元,占总支出的23.1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753,966.74元,占总支出的3.45%。与上年度22,047,512.63元比较减少178,913.48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221,455.74元、项目支出增加5,066,179.4元、对附属单位不再支出减少4,023,637.14元。主要原因是城市绿化维护支出纳入预算财政项目支出。所以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园林绿化管理处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048,453.0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21455.74元,主要原因分析城市绿化维护由基本支了纳入项目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5.2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4.80%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园林绿化管理处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066,179.4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066,179.40元,增加100%主要原因分析主要原因分析城市绿化维护由基本支了纳入项目支出,项目支出用于日常绿化维护一线人员工资、五险支出,绿化苗木费用支出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园林绿化管理处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417,866.6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9.65%。与上年12,803,844.75元增加4,614,021.86元。主要原因是城市绿化维护费用支出纳入财政预算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29,344.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8%。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发放。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943,943.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障费及公务人员体检费用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4,306,977.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14%。在职人员工资发放、社会保险缴费、人员经费、生活生产工作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37,60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保障缴费。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人员支出(元) |
公用支出(元) |
2080502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 |
1,529,344.8 |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509,112.6 |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406,384.05 |
|
2101199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
28,446.39 |
|
2120303 |
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
4,000,000 |
|
2120501 |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
18,757,710.31 |
|
2121399 |
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
|
1,134,000 |
|
2210201 |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 |
637,601.00
|
|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园林绿化管理处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0,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0,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持平。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000.00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0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0,00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园林绿化管理处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景洪市园林绿化管理处部门资产总额6,142,260.03元,其中,流动资产2,696,625.94元,固定资产3,445,634.0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43,752.49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775,382.49元,固定资产增加31,63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83,440.0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83,440.00元,工程采购支出0.00元,服务采购支出0.00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⑴对城区道路行道树枯枝、垂枝进行修剪,清除行道树枯枝黄叶1153车次,清除死树、枯树180棵。集中清除绿带内枯枝败叶、白色垃圾、杂草等各类垃圾1440车次。为保持较好绿化景观,加强城市绿化管理工作外,在各大节日和重大会议接待前每天出动两辆大吨位的绿化浇水车,重点对宣慰大道、勐海路、机场路、北环路及214线绿化带上灰尘较多的植物进行冲洗。对常见的叶斑病、炭疽病、枝枯病、木虱、蚜虫、粉蚧类、叶蝉类等病虫害进行了喷药防治,防治面积1143010平方米,出动人员900余人次。为防治病虫害对42782棵行道树进行涂白。
⑵项目实施日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⑶项目城市绿化维护费4000000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980000元,维护费20000元。
自评分88分。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