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人大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来源 :景洪市人大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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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6-03-11 10:36
景洪市人大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按照决算管理的相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是保证宪法、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依法行使决定权、监督权、人事任免权,开展对同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推动地方政治、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景洪市人大常委会主要职责是: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法规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领导和主持市人民代表大会和选举;召集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族、民政等工作的重大事项;根据市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变更;监督市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工作等。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4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3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2人;在编实有车辆6辆。离退休人员18人,其中:退休18人。
三、部门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市人大部门决算总收入695.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2.34万元,占总收入的97%;上其他收入23.2万元,占总收入的3%。
部门决算总支出651.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0.43万元,占总支出的53.82%;项目支出300.71万元,占总支出的46.18%。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4年用于保障人大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50.43万元。与上年374.11万元对比减少23.68万元,原因分析: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22.1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9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8.2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08%。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4年用于保障人大常委会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0.71万元。与上年397.67万元对比减少96.96万元,原因分析:
2010102类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4.21万元,占总支出的5%。比上年90.24万元减少56.03元,降低62%,主要是车辆购置费用减少60万元,业务费用略比上年增加。
2010104类人大会议支出35.34万元,占总支出的5%。比上年90.92万元减少55.58万元,降低61%,主要是去年是市级换届,有选举任务,工作人员较多,会期长,今年严格压缩会期、控制工作人员人数,厉行节约,故费用大幅度降低。
2010106类人大监督支出15.65元,占总支出的4%。比上年4.84增加10.81元,增长223%,主要是以拨代支给13个选区用于29名代表人均4000元的述职评议经费计11.6万元,其次是4个选区补选4个代表的补选经费。
2010107类代表履职能力提升支出5万元,占总支出的1%。与上年5万元持平。
2010108类人大代表工作支出69.13万元,占总支出的11%。比上年83.7万元减少14.57万元,降低17%,主要是上年有换届选举经费,今年换届结束,无费用支出。
2010199类其他人大事务支出130.98万元,占总支出的20%。比上年103.27万元增加27.71万元,增长26%,主要是今年增加了退休干部郑纯祥的一次性抚恤金支出14.97万元以及景财预(2014)5号文支出的2013目标责任考核奖6万元。
2080205类老龄事务支出1万元。与上年1万元支出持平。
其他拨款支出9.39万元,占总收支出的1%。比上年9.71万元减少0.32万元,降低3%,主要是州补人大运动会经费在今年列支。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1.1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93.61%。与上年762.08对比减少120.33万元,原因分析: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勤俭持家,杜绝公款旅游、出国,严格控制公车私用,严格接待标准,各项支出大幅度降低所致。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1.66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221.95万元,按经济分类:一是工资福利支出174.4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52.70万元、津贴112.38万元、年度考核奖4.47万元,社会保障缴费(残疾人保障金)2.15万元,其他工资是编外人员工资2.77万元的支出。二是商品和服务支出27.64万元,其中:办公费4.23万元,邮电费1.79万元,差旅费0.20万元,培训费0.49万元,工会费2.96万元,福利费0.6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28万元。三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84万元,其中:遗属生活补助1.24万元,奖励金18.6万元。
项目支出299.71万元,主要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4.22万元,主要用于维持人大机关正常运转的各项开支及工委议题调研、检查产生的活动费;人大会议支出35.34万元,是景洪市五届人大三次人民代表大会所产生的会议食宿、农民误工费、场租及其他会务费;人大监督支出15.65万元,主要是补选代表、议案表彰、人大代表述职评议、专题调研等发生的费用;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支出5万元,主要是为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开支的培训费;代表工作支出69.13万元,主要是按标准以拨代支给10个乡镇、1个街道办事处的代表活动费;其他人大事务支出140.37万元,主要是以拨代支拨付乡镇的办公室,基层人大建设及人大病故人员的一次性抚恤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64万元,主要是人大退休人员的工资支出。
(三)医疗卫生支出16.14万元,主要用于人大机关工作人员的医疗保险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21.71万元,主要用于人大机关工作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及退休人员购房补贴支出。
五、“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市人大201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34.2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3.5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0.67万元。
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数34.22万元,比2013年决算数108.61万元减少74.3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杜绝浪费,减少车辆购置及严格接待标准,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4年人大未购置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公务用车购置比上年66.76减少66.76万元,主要是2014年未购置车辆所以支出比上年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55万元,比2013年决算27.57减少4.02万元,主要是严格控制公车私用、厉行节约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所致。
(二)公务接待费
2014年人大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150批次,300人,公务接待费开支10.67万元,比2013年决算14.28减少3.61万元,主要用于上级检查指导,同级业务交流及乡镇人大的接待费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决算数:指省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