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城市你我共建,幸福景洪你我共享
  • 切换成纯文本
  • 页面放大功能
  • 页面缩小功能
  • 页面配色功能
    • 页面原始配色
    • 黑底黄字白链接
    • 黄底黑字蓝链接
    • 蓝底黄字白链接
    • 白底黑字蓝链接
  • 十字辅助线功能
  • 示屏放大器功能
  • 页面后退功能
  • 页面前进功能
  • 退出无障碍

关于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来源 :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18-03-14 04:29


 

 

关于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

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预算绩效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财预[2016]184号)和景洪市财政局关于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的批复》(财预发[2018]62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文化市场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经批准后监督实施。

2、组织拟订并协调推进食品安全规划;依法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按规定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依法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3、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的各类行政审批并监督管理。

4、组织指导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文化市场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5、组织实施商标战略和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推荐省著名商标、市著名商标;依法保护特殊标志、官方标志,负责地理标志产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6、依法承担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监管责任;负责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交易行为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依法负责个体工商户、民营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企业信用,行业信用建设,实施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服务;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济活动;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行为,依法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依法开展有关反垄断执法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等经济违法行为。

7、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开展指导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管理、质量技术管理、文化市场的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

8、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规范合同行为;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实施消费类格式合同条款备案;监督管理拍卖行为,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9、指导广告业发展,依法负责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

10、依法对文化经营单位和文化经营活动进行稽查,制止和查处文化经营中的违法行为,依法保护合法经营,打击违法经营活动,组织联络、协同市有关执法部门实施联合执法工作。

11、负责组织实施提高质量水平发展战略、名牌发展战略及有关政策,推进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企业质量档案;负责质量综合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兴市工作,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工作,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按分工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

12、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负责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3、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承担组织机构代码证管理工作,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

14、负责统一管理和监督认证认可工作,对依法授权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监督。

15、承担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搞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16、负责消费环节餐饮服务许可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监督实施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承担消费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开展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发布与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的信息;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的卫生监督管理,负责监督实施国家保健食品标准,负责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的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的安全监测和评价;承担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食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工作;组织开展食品质量监督抽查。

17、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督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监测;负责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负责依法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及消费环节餐饮服务有关人员的培训,资格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依法对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监督管理,发布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信息;依法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疗机构制剂管理规范;开展对药品经营、使用、医疗机构制剂的监督管理;负责对辖区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督抽样。

18、领导和管理下设和派出机构的工作;指导与本局业务有关的社会团体工作。

19、承办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景洪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设10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统计财务股、政策法规股、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股、行政审批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质量技术监督股、食品监督管理股、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加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牌子);下设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对应街道(乡镇)组建市场监督管理所(分局)16个,城关分局、开发区分局、工业园区分局、江北分局、曼弄枫分局、空港分局、勐龙管理所、嘎洒管理所、景哈管理所、勐罕管理所、勐养管理所、基诺山管理所、景讷管理所、大渡岗管理所、普文管理所、勐旺管理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聚合力助升级,服务发展质效提升

一是商事制度改革持续深化。以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宗旨,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巩固和扩大证合一、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成果,做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各项改革举措,稳步实施简易注销、新版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改革进一步为企业开办和成长提供便利化服务,降低创业准入的制度性成本,放宽市场主体准入管制,切实优化了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就业增加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是实施三大战略卓有成效2017年,全系统在商标、质量和标准化三大战略实施上都取得了非常优异的成绩。

三是助企强企效果显著办理股权出质设立登记11户,出质股权数额8240万元被担保债权数额5800万元。办理动产抵押登记5件,助企融资3465.6万元扶持培育小微企业,推动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2017年推荐116户企业网上申请贷款,目前已有8户企业通过审核,共获得570万元的贴息贷款。积极落实贷免扶补创业扶持工作,扶持企业28户,获得贴息贷款278万元,带动就业人数86人。支持个体工商户从小、弱、散向规模化、规范化发展,2017至今,中国竞彩网共有20户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带动就业人员约75人。

)守底线强监管,民生安全防线牢筑

一是加强食品安全全程监管。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能,牵头组织召开了全市食安委成员单位第一次全体会议,与各成员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书;二是保障二品一械安全。做好药品经营企业新申办、变更、换证工作,共受理审批新开办药品经营企业33家,变更51家;开展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工作,共办理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43家,变更4家,三类医疗器械许可材料审核及现场核查43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换发、变更现场核查14家;完成30家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初审,完成GSP飞行检查20家,将认证整改情况以文件形式报告州局17份;对辖区326家药店进行GSP跟踪检查,覆盖率100%;规范药械生产经营行为,先后组织开展了学校、幼儿园用药安全美容馆(会所)、医疗美容机构不合格化妆品32个专项整治行动;加强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共上报ADR报表353例,超额完成93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上报102例,超额完成34例,上报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12份;建立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信用档案,并实施安全信用等级评定,129家药品经营企业完成信用等级评定,其中守信等级药店22家,基本守信等级药店106家,警示等级药店1家,实行分类重点监管。

三是狠抓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制定出台《2017年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方案》,与分局、所和重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签订了《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书》,推动辖区特种设备安全联动监管和责任落实机制进一步健全;坚持日常监察、重点检查和专项整治相结合,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力度。

(三)强措施,齐联动,全面推进无传销城市创建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及时部署。制定印发了《关于印发景洪市打击传销创建无传销城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系列制度,形成了政府牵头、社会参与、群防群治、共同抵制的工作格局。二是协调联动,主动作为。签订了《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景洪市公安局联合开展打击传销执法协作机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排查整治消费高额返利+发展新客户分红营销模式、MMM进入互助平台涉嫌传销行为。三是认真做好规范直销工作。四是强化宣传,推动社会共治。

(四)抓要点,严打击,全力净化旅游市场秩序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业务股室、分局(所)和大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旅游市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旅游市场规范整治工作方案》、《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二阶段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方案》等工作方案,明确了不同阶段的整治目标、实施步骤和任务分工。二是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辖区内的景区景点、涉旅商品销售点等涉旅单位为重点整治对象,重点整治其经营活动中的商业贿赂、虚假宣传、违法广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旅游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零容忍态度加大对案件查办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三是加强联动形成工作合力。针对景洪市旅游市场存在的问题,加强与州工商、市旅发委、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的联合协作,从单一部门监管逐步向综合监管、联合执法转变,通过联合执法,进一步规范了旅游企业和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四是加强宣传引导,促进行业自律。五是认真办理涉旅督办事项。

(五)提认识,强引领,助推脱贫攻坚

一是加强政治引领。根据上级工作部署,我局积极组织筹建了中国共产党景洪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委,并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兼任党委书记;行政审批股股长兼任党建工作人员,以切实加强对全市非公企业的政治引领,加强对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指导。另一方面,积极加强个体私营协会党支部建设。二是强化党建引领。按照党建+精准扶贫的模式要求,发挥各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充分发挥党组织在技术、人才、信息、资金、就业岗位等方面的优势,聚智聚力,帮助脱贫致富。

)抓重点净环境,市场秩序规范稳定

2017年,我局从构建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入手,以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突破口,运用日常巡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监管方式,全面加大执法力度,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取得新进展。全年,我局共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426起,其中:无照经营案件151起、走私案件144起、特种设备类案件13起、烟草类21起、商标广告类12起、食品类19起、医疗器械案7起、商业贿赂案件4起,其他案件55件,收缴罚没款371.88万元

  (七)多举措重实干,维权惠民扎实有力

一是切实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新创建6景洪市消费满意示范店,其中3家已经升级为州级消费满意示范店,创建“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88个,为消费纠纷的快速调处和解决提供了保障2017局共受理各类消费投诉、举报共计614为消费者挽回各类经济损失共计约101.42万元。

二是开展计量惠民活动对农贸市场计量器具进行免费监测,共检测计量器具54台,扣押1台涉嫌计量器具作弊的台秤。向景洪辖区内33个集(农)贸市场配备公平秤和《公平秤管理制度》,配备率达100%。并为我局15个分局、所配备了执法用标准砝码,用于加强公平秤和市场计量监管,建立集(农)贸市场主办者与政府行政部门齐抓共管的长效监管机制。

(八)认真完成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扎实开展登革热防控工作。二是积极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优素质求效能,组织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一是队伍建设水平不断提高。二是党风廉政与作风效能建设水平不断提高。三是法治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

按照市财政局预算制度改革的要求,积极推进预算编制和执行积决算的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逐步建立公平、公正的预算编制机制,科学合理编制预算。本着统筹兼顾、量如为处、突出重点、有保有压的思路,坚持厉行节约,从严从从紧编制预算。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消耗支出,努力达到资金的科学调度、合理分配,保障市场监管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基本原则及编制方法

1、合理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要符合《预算法》和国家法律、法规,要在法律赋予部门的职能范围内编制。收入要合法合规,支出要符合财政宏观调控目标及相关规章制度。

2、真实性原则。收支预测要参考财政政策和部门履行职能的需要,对各项收支数据不夸大、不隐瞒、确保真实准确。

3、稳妥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要稳妥可靠,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不编赤字预算。优先保证基本支出;项目预算的编制,要以上年支出为参考,量力而行。

4、重点性原则。合理安排各项资金,在兼顾一般的同时,优先保证重点支出。先重点、急需项目,后一般项目。

5、完整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要体现综合预算是思想,要将部门依法取得的包括所有财政性资金在内的各项收入以及相应的支出编入预算,不得在部门预算之外保留其它收支项目。

(三)预算编制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在职人员编制131人,其中:行政编制122人,事业编制9人。在职实有118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118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57人,其中: 离休 1人,退休 56人。车辆编制14辆,实有车辆14辆。

三、部门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财务总收入2510.6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10.6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财政拨款收入2510.6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510.6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510.60万元(本级财力2510.60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0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0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510.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40.26万元,占总支出的97.20%,项目支出70.34万元,占总支出的2.8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

2011501行政运行161.59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2011550事业运行26.6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080501归口管理行政单位离退休192.9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离退休费及离退休人员其他支出。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2.8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退休费及其他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1.69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2.68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

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2.79万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缴费。

2082703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6.97万元。主要用于生育保险缴费。

210110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94.27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54.5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189.29万元,主要反映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510.6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510.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40.26万元,项目支出70.34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

2011501行政运行161.59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2011550事业运行26.6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080501归口管理行政单位离退休192.9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离退休费及离退休人员其他支出。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2.8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退休费及其他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1.69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2.68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

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2.79万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缴费。

2082703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6.97万元。主要用于生育保险缴费。

210110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94.27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54.5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2210201住房公积金189.29万元。主要缴纳住房公积金。

2011599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1.34万元,主要用于营业执照证芯及许可业务有关成本费等。

2101016食品安全事务49万元,主要用于食品抽样检验经费及2018年景洪市食品药品信息员及协管员补助经费。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50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2137.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98.99万元,包括:50101工资奖金津补贴1425.53万元,50102社会保险缴费412.94万元,50103住房公积金189.29万元,5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1.23万元;项目支出39万元,主要是5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9万元。

50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77.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6.65万元,包括:50201办公经费112.43万元,50202会议费1万元,50203培训费1万元,50205委托业务费2.72万元,50206公务接待费9万元,5020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万元,50209维修(护)费3万元,5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85;项目支出31.34万元,包括:50201办公经费21.34万元,50204专用材料购置费2万元,50205委托业务费8万元。

5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4.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4.62万元,包括: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0.86万元,50905离退休费193.7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2510.60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490.25万元,增长24.27%。增加原因一是根据政策调整,2017年我省规范改革性补贴,工资津补贴支出增加,2018年在职人员绩效目标考核奖、住房公积金纳入工资福利支出

2017年是由养保中心与财政根据实际缴费核算且未纳入单位预算2018年预算“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等社会保险缴费纳入预算

三是编外人员工资待遇增加;

四是退休人员已纳入社会发放,单位预算中只纳入统筹外工资项目,其余项目由养老中心核算

是本级财力安排新增3项项目经费。

12011501行政运行2018年预算数为161.59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128.59万元)增加33万元,增长25.67%增加的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工资正常增资,20182011501行政运行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三项预算增加;二是根据《中国竞彩网关于调整使用编外人员及工资待遇的通知》(景政办发〔201784号)文件规定,提高了编外人员的工资待遇

22011550事业运行2018年预算数为26.69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5.31万元,增长24.8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事业人员在职2人,2018年实有人数无增减变化,根据政策调整,事业在职人员工资正常增加。

32080501归口管理行政单位离退休2018年预算数为192.91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352.90159.99万元,下降45.34%减少的主要原因为:2017年退休人员的工资纳入社保管理,2018年退休人员工资纳入社保体系,由社保中心发放工资,所以2018年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少。

4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2018年预算数为2.84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2.84万元,增长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事业人员于2017年中退休1人,未纳入2017年年初预算。2018年新增事业退休人员预算,统筹内资金由社保发放,统筹外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5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181.69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81.69万元,增长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预算2080505中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纳入预算,2017年是由养保中心与财政根据实际缴费核算且未纳入单位预算

6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72.68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72.68万元,增长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预算2080506中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纳入预算,2017年是由养保中心与财政根据实际缴费核算且未纳入单位预算

7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2018年预算数为2.79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2.79万元,增长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预算2082702中的“工伤保险”纳入预算,2017年是由养保中心与财政根据实际缴费核算且未纳入单位预算

82082703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2018年预算数为6.97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6.97万元,增长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预算2082703中的“生育保险”纳入预算,2017年是由养保中心与财政根据实际缴费核算且未纳入单位预算

9210110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18年预算数为94.27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37.80万元,减少28.6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数减少,2018年年初预算人数为118人,2017年年初预算人数为119人,人数减少1人。

10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018年预算数为54.54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8.67万元,减少13.7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数减少,2018年年初预算人数为118人,2017年年初预算人数为119人,人数减少1人。

112210201住房公积金2018年预算数为189.29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49.35万元,增长35.2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工资调整,比上一年度有所提高,公积金的计算基数是基本工资,住房公积金缴纳也较上年增加。

122011599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21.34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21.34万元,增长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未安排此项目预算资金,2018因我局实际业务需求,本级财力新增项目。

132101016食品安全事务2018年预算数为49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4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的2017年未安排此项目预算资金,2018因我局实际业务需求,本级财力新增项目。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

我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为0万元。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我单位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为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我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为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无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情况,并与上年持平,持平的原因是:2018年度经费安排方向以市场监管及食品药品抽样工作为主,暂未安排2018年度资金用于设备购置。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40.26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6.0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01%。与上年对比434.91万元,增的原因一是2017年我省规范改革性补贴,工资津补贴支出增加,2018年在职人员绩效目标考核奖、住房公积金纳入工资福利支出。二是本级财力安排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0.34万元,如营业执照证芯及许可业务有关成本、食品抽样检验、2018年食品药品信息员及协管员工作补助开支等。与上年对比增加55.34万元,增加的原因是本级财力安排增加,主要是根据我局工作需要新增3个项目,分别是:营业执照证芯及许可业务有关成本费、食品抽样检验经费及2018年景洪市食品药品信息员及协管员补助经费。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预算绩效管理】  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地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财政资金。具体包括:一是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的资金,如每年的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的超收收入,年终调整列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预算周转金。二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尚未列支的资金。三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已经列支的资金。不包括当年季节性收支差额形成的资金。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县级基本财力的保障范围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民生支出以及其他必要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国家和省统一出台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工资性附加支出,地方津补贴等项目。各地自定政策或参照省级确定的政策及提高标准部分不纳入;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基本民生支出主要包括中央和省统一制定政策,涉及农业、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科学技术、计划生育、环境保护、保障性住房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等直接针对公民或政策权益人应保障的项目支出。各级政府应按照先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再保其他方面支出的顺序安排预算,足额保障基本支出责任。

三公经费】是指政府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201610月,财政部印发了《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试行方案》,明确从2018年起将在试行改革的基础上正式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改革试行方案提出通过分设两套经济分类(政府预算经济分类和部门预算经济分类),清晰反映政府对行政(参公)单位、事业单位、企业、个人补助规模和政府资本性支出规模,加强对政府资产、债务、涉企资金的管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是177.99万元,比上年增加41.36万元,增长30.2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我局实际工作业务需要本级财力安排增加,同时,我局人员变动,增加机关运行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2018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0.34万元; 纳入绩效评价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60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8年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年初预算,安排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持平的原因主要是根据我局工作实际,未开展相关业务,未安排相关经费。

、公务接待费

2018年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0万元,与上年预算经费持平,持平原因是接待对象减少和我加强内部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制度,压减公务接待开支。 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接待省州质监系统及开展质监特种设备、质量、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接待上级和外县市同行、基层交流学习,乡镇交通和安全生产服务中心学习培训费及药品安全示范县现场验收会议产生的费用;接待省州工商系统及开展工商执法等业务工作费用。经费使用严格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2万元,比上年增加22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购买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县级快速检验车。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中央配套88%经费购买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县级快速检验车,地方配套22%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28万元,比上年减少2万元,下降6.67%,主要用于保障市场监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公车改革政策的执行致公车费大幅度降低。

附表: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年初预算数

2018年年初预算数

本年预算比上年增减情况

增减额

增减幅度

合计

40

60

20

50%

1.因公出国(境)费

0

0

0

0

2.公务接待费

10

10

0

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

30

50

20

66.67%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

0

22

22

100%

      2)公务用车运行费

30

28

-2

-6.67%

 

 

附件: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州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州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附表:

12018年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22018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2018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62018年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72018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8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

9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10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11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12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132018年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142018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15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表

162018年部门基本支出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72018年部门项目支出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82018年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一

192018年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二

202018年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三

 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