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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景洪市民族宗教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来源 :景洪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18-03-21 09:41

 

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民族宗教局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云财预[2016]184号)和《景洪市财政局关于景洪市民族宗教局2018年部门预算的批复》(景财预发[2018]42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景洪市民族宗教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景洪市民族宗教局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民族方面

1、组织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工作的政策建议。

2、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促进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贯彻落实。

3、拟定相关民族政策,负责监督检查落实情况,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认真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和相关民族法律法规。

4、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工作,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5、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地方经济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6、研究分析民族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加快发展。

7、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的培养教育和推荐使用工作。

8、负责组织指导民族法律法规、民族政策和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承办景洪市委、市人民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9、研究提出民族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特殊政策建议,帮助解决民族教育的特殊困难。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等工作。

10、做好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生活、学习等各项管理工作。

11、负责组织协调民族工作领域有关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组织接待少数民族重要学习、参观考察等事宜。

12、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宗教方面

1、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指导、监督宗教团体在宪法、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2、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

3、组织、指导宗教政策和宗教法制的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巩固和发展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4、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工作,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帮助宗教团体办好宗教院校,培养宗教教职人员和后备人才。

5、负责了解掌握周边国家、地区的宗教情况,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宗教界对外交往活动。

6、指导各乡镇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的管理职能,及时处理宗教事务的重大问题,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协助或协调的事务。

7、排查调处宗教各种矛盾、热点、难点问题,维护宗教界的和谐稳定。

8、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景洪市民族宗教局下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秘、会务、信息、人事劳动、财政、档案、保密、信访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负责机关行政事务工作;发布网络信息和政务信息;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人才培养教育、选拔推荐工作;承担各种重大庆典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民族股

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负责做好少数民族文化、教育、科技、卫生、体育等工作;负责民族文化古籍的收集、整理工作;参与承办各民族传统节日,开展城市民族协调管理工作;参与调处涉及民族关系方面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加强对全市少数民族调查研究工作。

(三)、宗教股

负责管理宗教事务工作,指导监督各种宗教事务活动;全面贯彻宗教政策和宗教法律、法规;承办佛教、伊斯兰教、基督教事务管理工作;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调查调处宗教事务热点、难点问题;根据有关,依法办理宗教活动场所的登记、审批手续;承当联系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人士的工作。

(四)、经济项目股

研究提出民族经济发展特殊政策建议,制定少数民族扶持项目专项规划;参与协调民族贸易、民族特需品生产的有关工作,参与少数民族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和扶贫工作;开展电脑农业专家系统推广工作;负责人中较少民族、特困民族、散居民族扶持工作;负责兴边富民重点县建设工作。

(五)、示范创建股

组织协调开展景洪市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景洪市创建工作。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7年我局以民族团结示范村、特色村项目全面完成为突破口,认真抓实2016年工程竣工,2017年项目动工以及2018年项目前期准备,取的较好成效。1个民族特色乡镇(景哈乡)建设工程已进入收尾阶段,共投入项目资金300万元。推进5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3个民族特色村建设,共投入建设资金800万元。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月活动,在全市13家成员单位悬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标语,在街道张贴宣传标语31条,发放《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宣传资料8000余份。积极参与“傣历1379新年节”、“嘎汤帕”节、“特懋克”节等传统节日的组织协调工作。五是做好民族成份更改工作,全年共办理民族成份更改20件20人。六是认真做好辖区平安建设,对影响民族团结的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分析、化解工作,执行每月零报告制度。在寺庙、学校和机关单位开展“和谐双语”教育示范和民族文化进校园活动。

推行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宗教事务管理常态化、宗教工作数据信息化、管理宗教事务法制化的“四化”目标。全市宗教和谐稳定的局面得以巩固。建立宗教工作会议联席制度,定期不定期召开宗教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为载体,以送法进宗教场所为推手,多渠道、多形式宣传《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宗教事务条例》、《云南省宗教事务规定》等宗教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宗教工作会议、省州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与统战部共同组织开展宗教界代表人士培训班,不断提高宗教界人士和教群众对新时期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和宗教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履职能力。

强化督导检查,规范宗教活动。为专项整治全面检查了188所寺院、8所基督教教堂、1所清真寺。通过检查,没有发现违法违规设立功德箱、雇用假僧假道、非法从事宗教活动骗取钱财、以教牟利等严重违反党的宗教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损坏宗教界的形象和声誉,伤害信教群众的感情、侵害游客的权益,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的现象。完成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换发证工作,完成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工作。加强南传佛教僧人服务和管理工作。2017年,勐罕镇曼搭佛寺、景洪清真寺、嘎洒镇曼景勐佛寺报省民族宗教委命名为和谐寺观教堂。

沿边三年行动及时有序开展。投入财政项目360万元,其中涉及农村危房改造及抗震安居房建设300万元,产业互助发展资金60万元。2017年度共投入资金396万元,主要用于民族村寨基础设施建设,其中实施财政局项目资金296万元,分别用于景哈乡136万元、勐龙镇160万元;实施省民族宗教项目资金100万元,投入勐龙镇,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及时的完成了沿边行政村边民人身意外保险21.14万元。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景洪市民族宗教局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编制方法、总体思路等内容。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紧紧围绕主题主线,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加强部门预算管理。逐步建立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预算制度。

(二)基本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科学预测的原则;坚持量入为出、增收节支、收支平衡;坚持量力而行、统筹兼顾,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

(三)编制方法:将本单位的各项支出全面、完整地纳入部门预算,按照编制口径,实事求是填报和审定各项基础数据。各项预算支出按功能分类细到到项级科目,分别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和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细到款级科目,编实、编准、编细预算;研究推进预算定额标准体系建设,科学配置财政资源。

(四)总体思路:紧紧围绕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目标,合理安排各项支出,做到量入为出,量力而行,收支平衡,做实项目库,坚持全面统筹、优化结构,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厉行节约,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严肃财经纪律,硬化预算约束。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在职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 1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9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9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 6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6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部门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景洪市民族宗教局财务总收入207.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7.63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景洪市民族宗教局财政拨款收入207.6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07.6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7.63万元(本级财力207.6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07.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7.63万元,占总支出的95.18%,项目支出10万元,占总支出的4.82%。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

2012401行政运行129.53万元,主要反映行政运行的支出;

2012499其他宗教事务支出10万元,主要反映其他宗教事务的支出;

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9.44万元,主要反映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的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73万元,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89万元,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的支出;

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0.21万元,主要反映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082703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0.52万元,主要反映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7.61万元,主要反映行政单位医疗的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4.65万元,主要反映行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15.05万元,主要反映行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07.6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07.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7.63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

主要用于2010101行政运行129.53万元;2012499其他宗教事务支出10万元;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9.44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73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89万元;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0.21万元;2082703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0.52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7.61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4.65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15.05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基本支出197.6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31.79万元,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49.72万元,工资福利支出-奖金24.25万元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73万元,工资福利支出-职业年金缴费5.89万元,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37万元,工资福利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65万元,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23万元,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15.05万元,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7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0.3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水费0.1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电费0.0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邮电费0.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物业管理费1.2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差旅费0.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接待费0.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2.2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福利费0.0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7.9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19.25万元,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0.96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差旅费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培训费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景洪市民族宗教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207.63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127.01万元,下降37.95%。主要原因是2018年市本级财政收支矛盾异常突出,部门预算中主要编列了保工资、保机构正常运转和保基本民生的支出,项目预算开展数及规模减少,预算数也相应减少。

1、2012401行政运行2018年预算数为129.53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8.16万元,增长16.31%。主要原因是:2018年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工会经费增加,所以2018年预算数比2017预算数年增加。

2、2012499其他宗教事务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10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50万元,下降83.33%。主要原因是:2018年开展项目数量减少,项目资金预算的规模也较2017年减少,所以2018年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

3、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18年预算数为19.44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14.15万元,下降42.13%。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纳入社保管理,部份退休经费转由社保负责,所以2018年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

4、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14.73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4.7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该项预算为2018年新增项,2017年未做该项预算。

5、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5.89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5.8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该项预算为2018年新增项,2017年未做该项预算。

6、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2018年预算数为0.21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0.2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该项预算为2018年新增项,2017年未做该项预算。

7、2082703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2018年预算数为0.52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0.5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该项预算为2018年新增项,2017年未做该项预算。

8、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018年预算数为7.61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3.97万元,下降34.28%。主要原因是:大病补充医疗保险金额减少,2018年退休人员纳入社保管理,所以2018年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

9、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018年预算数为4.65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0.90万元,下降16.17%。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移交社保,部份退休经费转由社保负责,医疗补助基数减少,该预算经费也相应减少。

10、2210201住房公积金2018年预算数为15.05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3.25万元,增长27.52%。主要原因是:2018年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预算缴交基数相应增加,致使2018年该预算数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

我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为0万元。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我单位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为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我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为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无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景洪市民族宗教局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0.96万元,比2017年减少19.04万元,下降95.2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开展的项目预算个数及规模减少,同时我局也未安排相关的项目支出政府采购。具体预算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采购目录

部门预算经济科目

单价

数量

金额

办公设备购置

空气调节设备

31002-办公设备购置

3200元

3台

9600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景洪市民族宗教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7.63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94%;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6%。与上年对比增加22.99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18年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及因人员工资福利增加致使相应的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等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景洪市民族宗教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万元,如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开支。与上年对比减少150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18年市本级财政收支矛盾异常突出,部门预算中主要编列了保工资、保机构正常运转和保基本民生的支出,预算项目开展数及规模减少,预算数也相应减少。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预算绩效管理】  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代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财政资金。具体包括:一是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的资金,如每年的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的超收收入,年终调整列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预算周转金。二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尚未列支的资金。三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已经列支的资金。不包括当年季节性收支差额形成的资金。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县级基本财力的保障范围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民生支出以及其他必要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国家和省统一出台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工资性附加支出,地方津补贴等项目。各地自定政策或参照省级确定的政策及提高标准部分不纳入;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基本民生支出主要包括中央和省统一制定政策,涉及农业、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科学技术、计划生育、环境保护、保障性住房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等直接针对公民或政策权益人应保障的项目支出。各级政府应按照“先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再保其他方面支出”的顺序安排预算,足额保障基本支出责任。

【“三公”经费】是指政府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2016年10月,财政部印发了《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试行方案》,明确从2018年起将在试行改革的基础上正式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改革试行方案提出通过分设两套经济分类(政府预算经济分类和部门预算经济分类),清晰反映政府对行政(参公)单位、事业单位、企业、个人补助规模和政府资本性支出规模,加强对政府资产、债务、涉企资金的管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民族宗教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是17.90万元,比上年增加6.56万元,增长57.8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增加,新增设了其他交通费项,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中未含其他交通费,为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中的新增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2018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万元; 纳入绩效评价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目录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景洪市民族宗教局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4.5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8年景洪市民族宗教局根据年初预算,安排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持平原因主要是2017年预算中我局未安排出国(境)费,今年我局也未开展相关工作,故出国(境)费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景洪市民族宗教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5万元,比上年减少3.8万元,下降60.32%,主要用于接待民族宗教人士、乡镇民族宗教工作人员和民族宗教群众。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减少接待量;压缩不必要的接待经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景洪市民族宗教局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持平原因主要是2017年预算中我局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也未做购置新车的计划;公务用车运行费2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保障景洪市民族宗教局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持平的原因主要是公务用车经费为2万元/辆,我局2018年公务用车数量与2017年持平。

附表:景洪市景洪市民族宗教局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景洪市景洪市民族宗教局2018年“三公”

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年初预算数

2018年年初预算数

本年预算比上年增减情况

增减额

增减幅度

合计

8.3

4.5

-3.8

-45.78%

1.因公出国(境)费

0

0

0

0

2.公务接待费

6.3

2.5

-3.8

-60.32%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

2

2

0

0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

0

0

0

0

(2)公务用车运行费

2

2

0

0

附件:“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州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州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附表:

1、2018年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2、2018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2018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6、2018年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7、2018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8、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

9、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10、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11、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12、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13、2018年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14、2018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15、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表

16、2018年部门基本支出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7、2018年部门项目支出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8、2018年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一

19、2018年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二

20、2018年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三

附件:景洪市民族宗教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