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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来源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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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18-03-16 08:39

监督索引号532801050333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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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云财预[2016]184号)和《景洪市财政局关于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部门预算的批复》(景财预发[2018]32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规范性文件草案;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级城镇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节能项目。

(三)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措施并监督执行;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等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负责住房个人信息系统建设;指导监督房屋产权管理。

(四)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根据上级精神拟订住房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

(五)承担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城镇住房政策、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性住房和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廉租住房资金并监督实施。

(六)承担城乡规划管理的责任。拟订城乡规划的规章制度和政策;组织编制市域城镇体系规划;指导城乡规划编制并监督实施;负责城乡规划、城市勘测、城市景观、城市测量和城市雕塑的审查报批和监督实施;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

(七)承担监督实施工程建设标准的责任。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和发布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并监督执行;拟订地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监督实施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八)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的管理规定并指导和监督实施;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对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九)指导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指导和监督城市建设管理工作。

(十)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寨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庄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环境治理、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负责农村民居通用图的设计及推广;指导重点小城镇建设和旅游小镇建设。

(十一)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房屋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执法检查。

(十二)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管理制度并指导实施;负责风景名胜区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的申报工作。

(十三)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组织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负责震后应急抢险的相关工作;负责农村地震安居工程的监督管理。

(十四)承担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行使城市规划、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市绿化、门头招牌、市政、房地产、物业小区、污染城市道路车辆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行使集贸市场之外城区道路和公共场所摆摊设点、流动兜售经营的行政处罚权;行使侵占道路(主干道和车行道除外)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十五)承担行使人民防空工作职能职责。贯彻执行国家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本行政区域的人民防空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监督管理;依法对人防工程建设和维护管理进行监督;编制人防经费年度预决算;负责人防经费和国有资产管理;依法征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落实人防组织指挥、通信、警报和信息化规划建设;编制城市防空袭方案,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平时参与城市抢险救灾、应急救援服务和保障工作;指导人民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和防空防灾技能知识普及;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

(十六)承办景洪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设置了14个科室,分别是:1、办公室2、计划财务股3、住房保障管理股4、房地产市场和物业服务监管股5、市政建设管理股6、城乡规划建设股(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7、市容市貌管理股(城管委办公室)8、建筑业管理股9、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股10、风景名胜区管理股11、人防工程建设与指挥通信股12、抗震防震办公室13、综治维稳和法制督察股14、综合信息股(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数字化城管信息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州市党委、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攻坚克难,开拓创新,认真履职,依法行政,在加快推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基础上,圆满完成了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各项工作任务和目标。近年来,我局紧紧围绕“雨林景洪、柔情傣乡”城市定位和“宜居、宜业、宜游”的国际生态旅游城市建设目标,极力提升城市品味,彰显城市特色,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目前,我局管辖城区道路43条、小街小巷44条,环卫清扫保洁面积220.8万平方米,绿化管养面积55.79万平方米 ,其中主要工作有:

1、完善规划编制,强化规划管理,确保了总规落实和规划实施;

2、从严加强建筑市场管理,不断规范市场秩序,确保了建筑领域持续健康发展;

3、加快城市建设步伐,完善基础设施,城市功能显著增强;

4、加强城市管理,强化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城市品质得到进一步提升;

5、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保障房地产业平稳健康运行;

6、大力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提高机关效能。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根据《关于编制2018-2020年中期财政规划和2018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景财预[2017]436号)文件精神,结合本机关的发展实际在编制部门预算工作中按照部门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坚持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努力降低行政成本。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提高部门预算的完整性,提升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化、规范性、和透明度。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8个,分别是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机关、景洪市环卫站、景洪市园林绿化处、景洪市城区路灯管理所、景洪市住建局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景洪市房地产交易所、景洪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景洪市质量监督站。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6个;部分供给单位1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7个。在职人员编制259人,其中:行政编制 30人,事业编制229人。在职实有234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214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20人。离退休人员 202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02人。车辆编制53辆,实有车辆55辆。





 

三、部门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总收入8977.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977.11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拨款收入8977.1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977.1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977.11万元(本级财力6977.11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0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200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977.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97.34万元,占总支出的77%,项目支出2079.77万元,占总支出的23%。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2018年预算支出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5万元,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5.2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436.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9.14万元。分别列:

1、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机关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82.74万元 

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5.27万元。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4.68万元。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7.88万元。

2082702财政对工伤险基金的补助1.4万元。

2082703财政对生育险基金的补助3.51万元。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6.06万元。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 49.8万元。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6.27万元。

212     城乡社区支出1658.47万元

2120101行政运行1658.47万元。

221    住房保障支出102.94万元。

2210201住房公积金102.94万元。

2、景洪市环卫站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91.95万元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289.49万元。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0.58万元。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8.23万元。

2082702财政对工伤险基金的补助1.04万元。

2082703财政对生育险基金的补助2.6万元。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8.92万元。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36.66万元。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2.27万元。

212     城乡社区支出2025.2万元

2120501城乡环境卫生2025.2万元。

221    住房保障支出67.26万元。

2210201住房公积金67.26万元。

3、景洪市园林绿化处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16.81万元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185.05万元。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8.67万元。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5.47万元。

2080805抚恤3.06万元。

2082702财政对工伤险基金的补助1.3万元。

2082703财政对生育险基金的补助3.26万元。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7.69万元。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46.06万元。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1.62万元。

212     城乡社区支出1121.6万元

2120501城乡环境卫生1121.6万元。

221    住房保障支出84.21万元。

2210201住房公积金84.21万元。

4、景洪市住建局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3.9万元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5.67万元。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7万元。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07万元。

2082702财政对工伤险基金的补助0.29万元。

2082703财政对生育险基金的补助0.72万元。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89万元。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0.08万元。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5.44万元。

212     城乡社区支出159.69万元

21201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159.69万元。

221    住房保障支出18.5万元。

2210201住房公积金18.5万元。

5、景洪市城区路灯管理所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4.98万元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8.37万元。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44万元。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58万元。

2082702财政对工伤险基金的补助0.17万元。

2082703财政对生育险基金的补助0.42万元。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22万元。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5.94万元。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28万元。

212     城乡社区支出169.56万元

212039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69.56万元。

221    住房保障支出10.8万元。

2210201住房公积金10.8万元。

6、景洪市房地产交易所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3.63万元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19.68万元。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72万元。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88万元。

2082702财政对工伤险基金的补助0.1万元。

2082703财政对生育险基金的补助0.24万元。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48万元。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5.08万元。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41万元。

212    城乡社区支出139.58万元

21201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39.58万元。

221    住房保障支出5.84万元。

2210201住房公积金5.84万元。

  7、景洪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212    城乡社区支出82.88万元。

2120201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82.88万元。

221    住房保障支出9.6万元。

2210201住房公积金9.6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977.1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977.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97.34万元,项目支出79.77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如下:

1、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机关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82.74万元 

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5.27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补助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4.6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7.8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082702财政对工伤险基金的补助1.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伤险缴费支出。

2082703财政对生育险基金的补助3.5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生育险缴费支出。

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6.06万元。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 49.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险缴费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6.2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险缴费支出。

212城乡社区支出1658.47万元。

2120101行政运行1658.4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工资发放,单位工作运行经费等支出。

221    住房保障支出102.94万元。

2210201住房公积金102.9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公积金缴费支出。

2、景洪市环卫站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91.95万元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289.49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补助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0.5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8.2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082702财政对工伤险基金的补助1.0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伤险缴费支出。

2082703财政对生育险基金的补助2.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生育险缴费支出。

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8.92万元。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36.6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险缴费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2.2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险缴费支出。

212城乡社区支出2025.2万元

2120501城乡环境卫生2025.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工资发放,单位工作运行经费等支出。

221    住房保障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67.2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公积金缴费支出。

3、景洪市园绿化处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16.81万元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185.05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补助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8.6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5.4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080805抚恤3.06万元。主要用于已故职工家属生活补助。

2082702财政对工伤险基金的补助1.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伤险缴费支出。

2082703财政对生育险基金的补助3.2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生育险缴费支出。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7.68万元。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46.0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险缴费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1.6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险缴费支出。

212     城乡社区支出1121.6万元

2120501城乡环境卫生1121.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工资发放,单位工作运行经费等支出。

221    住房保障支出84.21万元。

2210201住房公积金84.2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公积金缴费支出。

4、景洪市住建局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3.9万元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5.6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补助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0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082702财政对工伤险基金的补助0.2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伤险缴费支出。

2082703财政对生育险基金的补助0.72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生育险缴费支出。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89万元。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0.0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险缴费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5.4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险缴费支出。

212     城乡社区支出159.69万元

21201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159.6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工资发放,单位工作运行经费等支出。

221    住房保障支出18.5万元。

2210201住房公积金18.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公积金缴费支出。

5、景洪市城区路灯管理所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4.98万元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8.37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补助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4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5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082702财政对工伤险基金的补助0.1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伤险缴费支出。

2082703财政对生育险基金的补助0.4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生育险缴费支出。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22万元。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5.9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险缴费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2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险缴费支出。

212     城乡社区支出169.56万元

212039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69.5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工资发放,单位工作运行经费等支出。

221    住房保障支出10.8万元。

2210201住房公积金10.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公积金缴费支出。

6、景洪市房地产交易所187.53万元。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3.63万元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19.68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补助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7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8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082702财政对工伤险基金的补助0.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伤险缴费支出。

2082703财政对生育险基金的补助0.2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生育险缴费支出。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48万元。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5.0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险缴费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4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险缴费支出。

212    城乡社区支出139.58万元

21201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39.5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工资发放,单位工作运行经费等支出。

221    住房保障支出5.84万元。

2210201住房公积金5.8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公积金缴费支出。

7、景洪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212    城乡社区支出82.89万元。

2120201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82.8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工资发放,单位工作运行经费等支出。

221    住房保障支出9.6万元。

2210201住房公积金9.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公积金缴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如下:

2018年总支出8977.11万元,基本支出6897.3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953.56万元,商品与服务支出375.1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支出563.33万元;项目支出2079.77万元。

1、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机关

基本支出2020.1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43.16万元,商品与服务支出131.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支出45.77万元;项目支出1279.77万元。

2、景洪市环卫站

基本支出2553.3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46.25万元,商品与服务支出102.7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支出292.87万元,资本性支出1.5万元;项目支出300万元。

3、景洪市园林绿化处

基本支出1600.2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02.02万元,商品与服务支出107.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支出189.12万元,资本性支出1.5万元;项目支出400万元。

4、景洪市住建局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基本支出228.9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2.31万元,商品与服务支出10.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支出5.81万元;资本性支出0.2万元。

5、景洪市城区路灯管理所

基本支出214.5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5.19万元,商品与服务支出9.9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支出8.29万元,资本性支出1.1万元;项目支出100万元。

6、景洪市房地产交易所

基本支出187.5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8.9万元,商品与服务支出7.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支出21.48万元。

7、景洪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基本支出92.4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5.73万元,商品与服务支出5.75万元,资本性支出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6977.11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307.11万元,下降4%。主要原因是2017年退休人员的工资纳入社保管理,现2018年社会保险缴费数未含退休人员的社会保险费,2018年退休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由财政统配,所以2018年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少。 

具体情况如下:

功能科目

2018(万元)

2018(万元)

对比

主要原因

1、景洪市住房和建设局局机关

2080501

45.27

86.73

减少41.46万元,下降47%。

2018年退休人员退休费纳入社保发放。

2080505

94.68

    0

增加94.68万元,增长100%。

2017年无此科目预算支出

2080506

37.88

0

增加37.88万元,增长100%。

2017年无此科目预算支出

2082702

1.4

0

增加1.4万元,增长100%。

2017年无此科目预算支出

2082703

3.51

0

增加3.51万元,增长100%。

2017年无此科目预算支出

2101101

49.8

63.86

减少14.06万元,下降22%。

 

2101103

26.27

30.63

减少4.35万元,下降14%。

 

2120101

1658.47

1008.89

增加649.54万元,增长64%。

在职人员调资增资增加支出。

2210201

102.94

76.63

增加26.3万元,增长34%。

在职人员增资公积金缴费支出增加

2、景洪市环卫站

2080502

289.49

586.91

减少297.42万元,下降51%。

2018年退休人员退休费纳入社保发放。

2080505

70.58

0

增加70.58万元,增长100%。

2017年无此科目预算支出

2080506

28.23

0

增加28.23万元,增长100%。

2017年无此科目预算支出

2082702

1.04

0

增加1.04万元,增长100%。

2017年无此科目预算支出

2082703

2.6

0

增加2.6万元,增长100%。

2017年无此科目预算支出

2101102

36.66

83.31

减少46.65万元,下降56%。

 

2101103

32.27

40.78

减少8.51万元,下降21%。

 

2120501

2025.2

1368.89

增加656.31万元,增长32%。

在职人员及编外人员调资增资增加支出。

2210201

67.26

52.18

增加15.08万元,增长22%。

在职人员增资公积金缴费支出增加。

3、景洪市园林绿化处

2080502

185.05

376.58

减少191.53万元,下降51%。

2018年退休人员退休费纳入社保发放。

2080505

88.67

0

增加88.67万元,增长100%。

2017年无此科目预算支出

2080506

35.47

0

增加35.47万元,增长100%。

2017年无此科目预算支出

2080805

3.06

0

增加3.06万元,增长100%。

2017年无此科目预算支出

2082702

1.3

0

增加1.3万元,增长100%。

2017年无此科目预算支出

2082703

3.26

0

增加3.26万元,增长100%。

2017年无此科目预算支出

2101102

46.06

74.45

减少28.39万元,下降38%。

 

2101103

31.62

36.17

减少4.55万元,下降13%。

 

2120501

1121.6

764.53

增加357.07万元,增长32%。

在职人员及编外人员调资增资增加支出。

2210201

84.21

62.73

增加21.48万元,增长26%。

在职人员增资公积金缴费支出增加。

4、景洪市住建局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2080502

5.67

12.64

减少6.97万元,下降55%。

2018年退休人员退休费纳入社保发放。

2080505

20.17

0

增加20.17万元,增长100%。

2017年无此科目预算支出

2080506

8.07

0

增加8.07万元,增长100%。

2017年无此科目预算支出

2082702

0.29

0

增加0.29万元,增长100%。

2017年无此科目预算支出

2082703

0.72

0

增加0.72万元,增长100%。

2017年无此科目预算支出

2101102

10.08

11.73

减少1.65万元,下降14%。

 

2101103

5.44

5.64

减少0.2万元,下降4%。

 

2120199

159.69

136.12

增加23.57万元,增长17%。

在职人员调资增资增加支出。

2210201

18.5

14.79

增加3.71万元,增长20%。

在职人员增资公积金缴费支出增加。

5、景洪市城区路灯管理所

2080502

8.37

17.5

减少9.13万元,下降52%。

2018年退休人员退休费纳入社保发放。

2080505

11.44

0

增加11.44万元,增长100%。

2017年无此科目预算支出

2080506

4.58

0

增加4.58万元,增长100%。

2017年无此科目预算支出

2082702

0.17

0

增加0.17万元,增长100%。

2017年无此科目预算支出

2082703

0.42

0

增加0.42万元,增长100%。

2017年无此科目预算支出

2101102

5.94

10.98

减少5.04万元,下降46%。

 

2101103

3.28

3.39

减少0.11万元,下降3%。

 

2210399

169.56

86.14

增加83.42万元,增长83%。

在职人员调资增资及编外人员增加和增资增加支出。

2210201

10.8

7.87

增加2.93万元,增长27%。

在职人员增资公积金缴费支出增加。

6、景洪市房地产交易所

2080502

19.68

42.35

减少22.67万元,下降54%。

2018年退休人员退休费纳入社保发放。

2080505

9.72

0

增加9.72万元,增长100%。

2017年无此科目预算支出

2080506

3.88

0

增加3.88万元,增长100%。

2017年无此科目预算支出

2082702

0.1

0

增加0.1万元,增长100%。

2017年无此科目预算支出

2082703

0.24

0

增加0.24万元,增长100%。

2017年无此科目预算支出

2101102

8.48

8.36

增加0.12万元,增长1%。

 

2101103

5.08

4.05

增加1.03万元,下降20%。

 

2120199

139.58

52.8

增加86.78万元,增长62%。

在职人员调资增资增加支出。

2210201

5.84

0.85

增加4.99万元,增长85%。

在职人员增资公积金缴费支出增加。

7、景洪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2120201

82.88

0

增加82.88万元,增长100%

2017新成立单位。

2210201

9.6

0

增加9.6万元,增长100%

2017新成立单位。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

我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为2000万元。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我单位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为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我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为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无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本部门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5.3万元,比2017年增加5.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7年我单位政府采购无年初预算。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516.8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375.1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日常支出较上年4827.4万元,增加1689.49万元,增长26%,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调资增资增加支出。日常公用经费与上年310.87万元增加 64.27万元,增长17%.增长变化原因主要是机关运行经费增加,其他下属事业单位无人员车辆等项目的变动,所以经费与上年基本持平。

具体情况如下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79.77万元,如用于城市维护经费、街灯电费、公用自行车管理运行经费、综合执法经费等开支。与上年3645.47万元,减少1645.47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2018年城市维护经费减少。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预算绩效管理】  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财政资金。具体包括:一是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的资金,如每年的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的超收收入,年终调整列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预算周转金。二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尚未列支的资金。三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已经列支的资金。不包括当年季节性收支差额形成的资金。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县级基本财力的保障范围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民生支出以及其他必要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国家和省统一出台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工资性附加支出,地方津补贴等项目。各地自定政策或参照省级确定的政策及提高标准部分不纳入;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基本民生支出主要包括中央和省统一制定政策,涉及农业、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科学技术、计划生育、环境保护、保障性住房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等直接针对公民或政策权益人应保障的项目支出。各级政府应按照“先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再保其他方面支出”的顺序安排预算,足额保障基本支出责任。

“三公”经费】是指政府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2016年10月,财政部印发了《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试行方案》,明确从2018年起将在试行改革的基础上正式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改革试行方案提出通过分设两套经济分类(政府预算经济分类和部门预算经济分类),清晰反映政府对行政(参公)单位、事业单位、企业、个人补助规模和政府资本性支出规模,加强对政府资产、债务、涉企资金的管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是173万元,比上年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数、车辆数以及工作业务等都无较大变化。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2018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纳入绩效评价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185.65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26.7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8.9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8年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年初预算,安排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单位没有申报和业务需要等安排出国事项。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6.75万元,主要用于涉及各乡镇来参加会议、培训办事人员用餐和住宿等费用;接待上级部门工作检查用餐等费用,与上年持平的主原因是没有增加接待任务事项发生。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8.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没有计划购买公务和生产用车事项;公务用车运行费158.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主要用于车辆维修费,车辆燃油费,过路过桥费、车辆保险费,与上年持平的原因是没有增加车辆经费支出事项。

附表: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附件:“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州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州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附表:

1、2018年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2、2018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2018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6、2018年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7、2018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8、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

9、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10、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11、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12、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13、2018年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14、2018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15、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表

16、2018年部门基本支出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7、2018年部门项目支出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8、2018年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一

19、2018年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二

20、2018年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三

监督索引号53280105033300111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