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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 来源 :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18-03-15 17:38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18.23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8.7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5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8年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年初预算,安排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今年没有发生出国出境业务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8.73万元,主要用于省、州市及乡镇等部门交流学习接待及住宿费用,民工上访,退休老干部座谈,劳动争议仲裁等办案接待。比上年减少1.5万元,下降14.66%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我人社系统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按照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严格执行接待标准,压减接待批次和人数,确保当年接待费只减不增。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费9.5万元,比上年减少1.5万元,下降13.64%,主要用于保障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降低公务用车运行成本。

附表: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三公”经费

财政拨款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年初预算数

2018年年初预算数

本年预算比上年增减情况

增减额

增减幅度

合计

21.23

18.23

3

14.13

1.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

10.23

8.73

1.5

14.66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

11

9.5

1.5

13.64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

 

 

 

 

      2)公务用车运行费

11

9.5

1.5

13.64

 

附件:“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州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州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