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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景洪市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来源 :共青团景洪市委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18-03-15 11:50

 

 

                     目录

第一部分    共青团景洪市委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云财预〔2016184号)和《景洪市财政局关于景洪市委共青团2018年部门预算的批复》(景财预〔201855号)的相关要求,现将共青团景洪市委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共青团景洪市委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团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是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之一。

(一)基本职能

1)领导全市共青团和少先队的工作。根据市委的中心任务,提出每个时期团的工作任务,制定全市团的工作计划,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各地团的工作;交流各地的工作情况,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树立先进典型;负责筹备、召开共青团全市代表大会、委员会和常委会。

2)深入基层,联系青年,了解青年的思想动态和青年的工作情况,及时向市委汇报团的工作。

3)研究青年工作中的理论和实际问题,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措施。

4)关心青少年利益,促进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为青少年服务,从各方面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成才。

5)加强团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团结和带领好团的队伍。

6)协助各级党委考核、选拔、管理、培训团干部,管理好团的基层干部。

7)承办中共景洪市委、中国竞彩网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主要工作

1.实施组织引导青年工程,把广大青年紧紧凝聚在党的周围

一是持续加强青少年思想理论武装。组织引导青少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学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更加坚定地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抓住“五四”青年节、建党节、建团日、改革开放40周年等重要节点,采用青少年易于接受、乐于接受的方式,生动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不断深化“四进四信”活动和“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扎实做好青少年思想引导工作。加强青少年素质教育,组织好环保公益行、18岁成人仪式等活动。开展“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优秀团干部”等青年典型选树工作,讲好青年故事,用青年身边的正能量引导青年。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宣传教育和“我的中国梦”系列主题活动,不断增进广大青少年对党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坚定不移跟党走。

二是坚决开展网络思想引导和舆论斗争。进一步优化网络宣传发动和管理流程,提升网络舆论引导效率,针对理论热点和社会热点进行在线交流和正面发声,着力构建清朗网络空间。建好团属微博、微信、微邦、“青年之声”等新媒体平台,进一步提升共青团新媒体平台的整体影响力,建好用好网络评论员、网络宣传员、网络文明志愿者、中国好网民四支队伍,集中开展“青年好声音”网络文化行动和争做中国青年好网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广大青年在网上发声亮剑,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

三是深化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把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作为重要任务常抓不懈,紧紧围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这一党政重点工作,大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坚持向青少年灌输“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意识。针对不同民族青少年的特点进行分类引导,重点依托“傣历新年”节、“嘎汤帕”节等少数民族重要节庆活动,组织开展主题联谊、民族文化展示和民族传统体育竞赛等活动,促进各民族青少年交流交往交融,促进不同民族文化的相互认同。

四是组织青年参与对外交流合作。充分发挥边境区位优势,着眼于以“走出去”和“引进来”,主动融入和服务“一带一路”、“沿边开发开放”,推动建立区域性的青年友好交流机制。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团组织以文艺交流、体育竞赛等形式加强与邻国青年的交流互动。加强与老挝、缅甸等国在景洪留学人员的团结互动,持续增强与东南亚、南亚等国青年的友谊。

五是组织青年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紧紧围绕“建设绿色工程、宣传绿色文化、开展绿色活动、培育绿色队伍、倡导绿色生产生活”工作布局,以“保护母亲河行动”、“共青团添绿行动”、“青年成长林”等工作项目为抓手,持续引导青年力量助力景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和创建生态文明试验示范区。加强与林业、环保、水利等部门合作,广泛宣传生态环保法规政策,组织和动员广大青少年开展爱心捐赠、公益健走、植树护绿等活动,努力营造争做生态文明建设者的浓厚氛围。充分发挥各级团属宣传平台作用,广泛运用新媒体手段,发掘和宣传城市“四治三改一拆一清一增”、农村“七改三清”环境整治行动中涌现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积极倡导广大团员青年、少先队员关注和参与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结合共青团实际,从小处着眼,从青少年能为的角度出发,设计安排清理绿化带垃圾、宣教拒绝“车窗抛物”、铲除小广告、等“小而实”的志愿服务项目,组织动员团员、青年志愿者、机关企事业单位青年职工、青年民兵等人员持续接力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2.实施服务维护青年工程,支持团员青年为建设美丽景洪作贡献

一是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关于进一步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云南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完善各级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办公室运行机制,充分发挥专项组办公室作用,加强青少年普法宣传教育,帮助他们学法、守法、懂法、用法,努力控制和降低青少年违法、犯罪率,提高他们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发挥“青年之声”互动平台核心服务能力,持续深化“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共青团倾听日”、“青少年维权岗”创建等活动,形成线上线下整体联动。

二是引导青年有序参与社会事务。加强青少年事务社工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系统培训,发展服务机构,探索推动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加强与民政、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合作,争取将部分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支持范围。配合团州委实施青年诚信行动,做好《青年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宣传解读,推动《优秀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行动计划》落实,加强学习教育、信贷租赁、抚养赡养、医疗健康、旅游出行等重点社会事业领域的青年信用体系建设。

三是拓宽服务青少年成长锻炼渠道。继续做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下乡”、志愿支教团等工作,推动更多青年人才到基层建功立业,服务区域协调发展。广泛实施“青少年学艺大赛”、“农村青年电商培训”、交友联谊活动、大学生“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主题活动等有形有效的服务项目,为青少年搭建锻炼自我、展示才能、提升技能、拓展社交空间的平台。统筹建设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七彩小屋、“青年之家”等各类服务平台,避免服务项目重叠和资源分散,实现各平台信息互联互通,推行线上线下结合的工作模式,逐步构建融合型综合服务平台品牌体系。

四是服务青年创新创业创优。稳步推进“贷免扶补”、小额担保贷款、“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等项目,帮助更多青年获得创业启动资金,努力为青年提供项目展示、政策推介、产品推广等服务。充分发挥“青”字号的激励带动作用,深化KAB青年创业教育,助推青年创业。

3.实施关心关爱工程,切实增强青少年对党和政府的朴素感情

一是全力推进共青团助力脱贫攻坚。大力宣传脱贫攻坚的政策、措施、成效等,引导广大团员青年自觉成为脱贫攻坚的生力军。充分发挥青联等组织的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对口帮扶单位、爱心企业、公益组织、社会爱心人士开展“一对一”、“多帮一”等精准扶贫活动。继续实施共青团助力脱贫攻坚“六大工程”,切实做好“三个重点青少年群体”帮扶工作。加大资金、项目和人才帮扶力度,扎实做好“挂包帮”、“转走访”工作。

二是广泛实施共青团助力社会公益事业。大力传播“人人公益、快乐公益、志愿公益、阳光公益”的现代公益理念。深入调查研究,团结民间公益组织,创新动员方式,优化工作品牌,广泛筹集资金,以希望工程为抓手,不断拓展希望小学援建升级、山区教师培训、“希望‘心’生命救助计划”、“爱心圆梦大学”等工作。深化开展圆梦“微心愿”公益活动,广泛征集残疾儿童、贫困中小学生、孤儿等弱势青少年群体在学习、生活中的微心愿,并依托“青年之声”互动平台发动各界人士认领和帮助实现,切实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团组织的关心送到弱势青少年的心坎上。 

三是狠抓落实志愿服务助力共享发展。推动团员注册成为志愿者,规范有序开展青年志愿者工作,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继续开展“暖冬行动”、“食品安全志愿服务行”、“做好事做善事做志愿者”主题活动,深化开展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留守儿童集中关爱月”等品牌活动,重点帮助农民工子女、残疾儿童、留守儿童等弱势青少年群体解决生活、学习、心理等方面的现实问题。

4.实施创新创优(改革)工程,确保全面深化改革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一是更加广泛地凝聚改革共识。大力宣传市委对景洪共青团改革的要求以及《共青团景洪市委改革实施方案》精神,积极营造有利于共青团改革的舆论氛围。通过宣讲、培训等方式,帮助各级团组织和团干部明确改革方向、吃透改革精神,激发推进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推动改革的强大合力。

二是统筹推进各项改革工作。处理好改革工作与日常工作、共青团改革与少先队改革之间的关系,稳步有序推进各项工作,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细化时间安排、任务措施、工作步骤和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不散不乱、蹄疾步稳。认真对照改革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着力构建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工作体制机制,逐级压实工作任务,在组织制度、工作方式、干部人事等方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成果,建立改革工作推进情况定期研究通报、定期检查督导制度,强化跟踪督导和问责问效,确保改革把准方向、聚焦关键、落地见效。

三是深入推进“网上共青团”建设。按照团中央“智慧团建”系统建设要求,探索依托网络强化基础团务、提升服务能力、活跃基层工作的有效方式。推动“青年之声”与共青团工作全面融合、与“青年之家”全面融合,实现工作线上线下一体化运转。推动“青年之声”互动社交平台建设纵深发展,不断提升工作队伍的业务能力和整体素质,强化其在青少年思想引导、就业创业、情感、学业等方面的核心功能。加大团属网站以及微博、微信、微邦平台建设力度,优化团属新媒体平台管理使用机制,发挥矩阵总体效能。

四是汇聚各界力量助力共青团事业。以更加包容、开放的工作态度扩大共青团和青年联合会组织的联系面,进一步团结社会各界力量,逐步推动形成大团结大联合的工作格局。深入做好青年社会组织和新兴青年群体的联系、服务、引导工作,实施“青年社会组织伙伴计划”和“青年社会组织骨干培养计划”,培育和凝聚一批青年社会组织,做好青年社会组织骨干的联系和培养。

5.实施组织建设工程,进一步激发景洪共青团的生机与活力

一是坚持把从严治团贯穿于各项工作的始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和州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切实保持和增强团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克服“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对标全面从严治党的高标准、严要求,严格落实团中央《关于新形势下推进从严治团的规定》,抓实思想建团、制度治团、纪律管团、作风强团等各项工作。在按照党的要求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同时,带领全市各级团组织开展“一学一做”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对团员的经常性教育,严肃团的纪律,规范“三会两制一课”等团组织生活,引导团员在日常工作学习中创先争优、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勇于担当,充分体现先进性。严格落实团员发展规划和发展细则,加强对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合理控制初、高中阶段毕业班团青比例。做好全市团干部培训,坚持开展团员“推优入党”工作。

二是加强团的组织建设。主动融入基层党建工作大格局,努力破解团的组织覆盖不全、活力不足,基层团组织缺编制、缺人员、缺经费、缺场所等问题。增强传统领域组织活力,推进新兴领域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深入推进区域化团建、中学共青团“强基固本”工程。加强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通过有效服务,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团的工作和活动。

三是从严抓好团干部的选配管理和教育培训。严格执行团省委《关于严格管理团干部的几项规定》,加强团干部成长观教育,帮助团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争取组织部门支持,制定挂职、兼职团干部选配、管理、培养制度,建设专挂兼相结合、符合群团组织特点的团干部队伍。积极探索构建“团干部+社工+志愿者”队伍,充实基层工作力量。全面落实“8+4”“4+1”“1+100”工作制度,开展团的机关开放日、驻校蹲班等活动,让团干部更加紧密地联系青年,推动工作作风持续转变。

二、机构设置情况

共青团景洪市委为一级预算单位,内设机构3个,分别为:办公室(组织宣传股)、青年事务股、学少和权益股。

(一)办公室(组织宣传股)职能职责

负责团市委书记办公会议和全市共青团大型会议、活动的会务、文秘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团州委和团市委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负责协调机关各内设机构和团内上下之间的工作关系及与有关单位的联系工作,及时向书记、副书记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协调、承办团市委机关日常事务;负责审核印发团市委文件及起草有关重要材料;负责公文、档案、印章管理,机要收发,信息收集报送和编发简报;负责对市委、市政府、团州委和团市委领导的重要批示、重要文件、重要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协调、督促和反馈;负责机关财务、审计、行政事务、后勤服务、资产管理和机关值班、信访、保密、保卫、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办公自动化的规划、建设、管理;负责团市委党组会议的统筹和文秘工作;负责团市委机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退休干部等工作;负责团市委机关挂职、兼职团干部的选拔使用工作。

制定全市共青团组织、干部和团员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承担团市委协助相关党委和组织部门管理下级团委领导班子的职责,推动团的各级组织、团员队伍和团干部队伍建设;指导各级团的选举工作;负责团费收缴、管理和团的基层组织统计工作;规划指导团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协助党组抓好团市委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班子建设;组织开展全市性先进基层团组织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和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及青年五四奖章的评选表彰工作;指导推动团的基层阵地建设和基层组织信息化工作。

研究分析团员青年思想状况,根据党的要求和青年实际,提出开展团的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组织开展团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指导团员青年理论学习,提供和编创青年文化产品;指导、协调和推动团的理论研究;指导开展健康有益的青少年文化、体育活动;指导团的网络新媒体舆论阵地建设和网络舆论引导工作;负责团市委的新闻宣传工作,抓好团的宣传队伍建设;选树、宣传青年先进典型;组织开展团市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完成团市委领导班子和党组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青年事务股职能职责

推动促进青年发展规划的制订及工作落实;构建服务青年发展的工作联动机制;加强青年发展问题的研究;统筹资源,开展促进服务青年就业创业、创新创优和青年职业文明素养培养、技能培训提升、促进社会融入等工作;联系服务农村、社区、机关、企业、事业单位青年工作;组织开展“青”字号品牌工程;牵头组织实施全市共青团助力脱贫攻坚工作。

研究、指导全市各族青年工作;统筹青少年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和服务各民族青少年成长成才工作;联系非党青年知识分子、宗教界青年和少数民族等各族各界青年代表人士,并开展交流和联谊工作;开展对台港澳地区青年及侨胞青年的统战工作,联系台港澳青年代表人士;负责与国内外青少年团体、政府青年机构及国际地区性青年组织及其他友好团体的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市青联秘书处的日常工作,指导地方和行业青联工作;完善青年人才的举荐、选拔和培养机制。

拟定全市共青团、青年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建设的总体规划和政策制度;开展对青年社会组织和新兴青年群体的联系服务和引导工作;拟定青年志愿服务工作规划、意见;指导青年志愿服务工作;协调、引导青少年参与生态文明建设;负责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景洪项目管理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开展青年志愿者等青年社会服务工作的典型选树工作;指导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担全市青年社会组织的指导和联系工作;完成青联、团市委领导班子和党组交办的其他事宜。

(三)学少和权益股职能职责

研究指导全市中学团的工作;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握青年学生思想动态,开展学校团的各项活动,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引领;指导开展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素质拓展、勤工助学等活动;组织开展全市中学的校园文化体育和课外实践活动;负责留学生联系服务工作;参与学生青年外事交流和服务工作;指导学校团的基层组织建设。

研究、指导全市少先队工作;负责市少工委的日常事务;研究并组织开展少年儿童的思想道德教育及综合能力提升等多种教育活动;维护少年儿童合法权益;指导少先队校外阵地建设;负责少先队宣传工作;研究制定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指导少先队地方工作委员会、基层组织、干部队伍和队员队伍建设;

开展“希望工程”工作,实施农村留守儿童、城乡贫困家庭青少年、残疾青少年等困难青少年群体关爱帮扶行动;开展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工作,构建符合青少年特点的维权工作体系,加强维权队伍、阵地建设;畅通青少年诉求渠道,代表青少年向党委、政府反映有关诉求;研究并起草有关青少年权益的意见、规划,向党委、政府提出相关建议;履行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办公室的职能;推动出台有关青少年的法律法规,加强全市青少年普法工作;承担党委、政府交办的有关未成年人保护、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方面的工作;完成市少工委、团市委领导班子和党组交办的其他事宜。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青少年思想引领扎实有力

1.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团市委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市委和团中央、团省委、团州委重要精神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通过召开会议、集中学习、分享座谈等形式认真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对共青团工作、青年工作的重要批示,着力深化对重要精神的理解和把握。大力开展“我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代言”、“向上向善好青年—奋斗的青春最美丽”、“青春喜迎十九大·不忘初心跟党走”等主题活动。

2.深化“我的中国梦”系列主题活动。团市委创新活动方式,深入开展大力开展“我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代言”、“向上向善好青年—奋斗的青春最美丽”、“青春喜迎十九大·不忘初心跟党走” 、“学党史、知党情、跟党走”主题团课、等一系列主题活动。建党节期间,号召全市团员青少年参与“缅怀先烈,重温入党、入团誓词”为主题的爱国主义教育活动。

(二)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1.号召青年在绿色发展中引领潮流。一是紧紧围绕景洪市创建国家生态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这一重点工作,持续深化“保护母亲河”、“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等主题活动,全年开展“拒绝车窗垃圾、倡导文明出行活动,参与“留住蓝天碧水,我们在行动”大型公益环保主题活动,宣传绿色出行理念,倡导绿色生产生活。二是持续开展“共青团添绿行动”,通过“青年林”生态环保工程建设,开展义务植树造绿活动,在基诺乡、勐龙镇建立青年林,种植果树、珍贵苗木。三是以城市精细化管理为抓手,动员广大青少年志愿者积极参与美化家园清洁行动。

2.在创新社会治理中积极作为。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宣教力度,组建一批普法青年志愿者队伍和禁毒防艾志愿文艺宣传队,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禁毒防艾知识“六进”活动。如:开展大学生暑期禁毒防艾“三下乡”、“禁毒志愿服务边境行”等宣传教育活动。

3.引导青年在开放发展中贡献力量。持续深化与东南亚、南亚等国家以及与辖区外青年的友好交流,以友好交流活动促进边境青年友谊。充分发挥边境乡镇区位优势,在勐龙镇与掸邦东部第四特区开展“共筑友谊 携手同行”青年友好交流活动,以文艺交流、体育竞赛等形式,不断增进与相邻国家的青年友谊。

4.为构建和谐社会注入正能量。一是继续深化开展“做好事做善事做志愿者”、“关爱农民工子女”、“阳光助残行动”主题实践活动和专项行动。继续规范注册志愿者工作,按要求做好“学雷锋”、“暖冬行动”等志愿活动,大力开展禁毒防艾、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环保节能等方面的志愿服务活动。二是继续推进希望工程。继续实施“爱心圆梦大学”、“春暖童心”等公益项目。

5.努力做好共青团助力脱贫攻坚工作。准确把握脱贫攻坚工作的各项要求,全面落实《景洪共青团助力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和《全力做好两个“直过民族”村帮扶工作的实施方案》。一是认真落实“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要求,加强本单位挂钩的嘎洒曼典村委会坝勐、纳板河上寨的帮扶力度;二是以“六大工程”(即:组织建设工程、素质提升工程、爱心帮扶工程、文化育民工程、美丽乡村工程、产业扶持工程)为抓手,切实抓好“三个重点青少年群体”帮扶(即:直过民族青少年群体帮扶、民族乡(镇)青少年群体帮扶、边境乡(镇)青少年群体帮扶);通过推进农村青年创业致富“领头雁”培养计划,利用山区综合开发扶持农村青年创业;通过开展“春暖童心”微心愿认领等活动开展爱心捐赠等一系列关爱行动,激发社会组织参与精准扶贫的积极性,来加强爱心帮扶工程;通过与科技、就业部门整合资源,以景洪市作为劳动力转移就业工程全州试点为契机,与就业部门共同开展以农业实用技术、劳动生产技能、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农村青年劳动力转移工程培训班和电子商务为主的农村青年“领头雁”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班;通过推动党建带团建制度落实,强化阵地建设,在团市委办公室挂牌县级青年之家,在勐养镇、勐罕镇、基诺乡挂牌乡镇级“青年之家”,在景洪市校外活动中心、景洪市青少年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花卉园社区建设国家级和州级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来夯实组织建设工程;通过开展“泼水节”、“特懋克”、“嘎汤帕”等少数民族文体活动,配合开展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来抓好文化育民工程。

(三)服务青少年成长

1.坚决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认真做好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的经验总结推广,深化“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和“共青团倾听日”活动。更好地发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组长单位职责,抓好“六类”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深化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

2.努力延伸服务青少年工作手臂。重点推进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和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以下简称服务中心和服务平台),稳步打造“五有”建设标准(有场地、有队伍、有项目、有机制、有业绩)的“青年之家”,探索发展“专职团干部+专职社工+志愿者”组成的人才队伍。

3.切实履行全团带队职责。指导少工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景洪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意见》。大力协助少工委深化少先队理论研究,坚持推进少先队活动课程体系建设,持续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全面支持少工委开展“红领巾相约中国梦”、“缅怀革命先烈,争做最美少年”等主题活动,支持开展绘画展、手抄报展览、歌咏比赛、读书比赛等实践活动;支持开展欢度“六·一”、“泼水节红领巾赶摆场”等庆祝活动。

(四)扎实推进团的自身建设

1.探索推进“网上共青团”建设。积极探索“互联网+共青团”工作模式,坚持巩固和优化团属网站和新媒体阵地,全力推进“网上共青团·青年之声”试点建设,重点推进“三微一网”工程,依托网络强化基础团务,活跃基层工作,逐步推动景洪共青团工作走向“互联网+”。

2.稳步推进“强基固本”工程。一是带领全市中学团委认真学习《关于推进云南省学校共青团改革的工作方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开拓创新,细化举措,稳步推动改革。二是在全市中学、中职学校中持续实施共青团“强基固本”工程,一方面控制增量,严格团员标准和入团程序,控制中学阶段团员发展比例,提高团员发展质量;另一方面管好存量,严格组织生活,严格教育管理,不断提升学校团组织的先进性。三是积极强化入团仪式和成人仪式,坚持“三会两制一课”制度,运用好团旗、团歌、团徽、团员证等标志,提升团员意识。

3.大力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实际制定符合景洪共青团实际的《共青团景洪市委改革实施方案》。不断推进党建带团建各项工作的落实,全面推进“两新”组织、新兴领域、区域化团建等工作,深入推进农村区域化团建和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工作。积极争取党政支持,加大对基层的资金倾斜,尤其是乡镇、街道、农场团委的经费支持,确保基层团组织各项工作、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4.继续改进工作作风。推动团干部直接联系青年制度化、常态化,创建直接联系青年的“青年之声”微信群,加强“1+100”的网上互动,加强机关团干部和青年的联系。组织全市共青团组织参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践活动,号召各级团干部认真学习党内法规,发动团内党员干部认真参与党章党规网络测试。

5.提升共青团宣传工作水平。加强与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的合作,精心策划以傣历1380泼水新年节“取水少女”活动,活动内容在网站、微信、微博宣传,成为泼水节的亮点。在团中央宣传部、中国青年报组织的全国地市级组织微信公号综合影响力排行榜上“景洪青年”在全省排名多次领先。

6.继续加强团干部队伍建设。抓好团干部队伍的经常性教育,加强团干部配备管理,认真指导各市属企事业单位、学校团组织的换届工作,继续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坚持办好景洪市2018年团干、少先队辅导员培训班。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主题主线,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加强部门预算管理。逐步建立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预算制度。

(二)基本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科学预测的原则;坚持量入为出、增收节支、收支平衡;坚持量力而行、统筹兼顾,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

(三)编制方法:将本单位的各项收入全面、完整地纳入部门预算,按照编制口径,实事求是填报和审定各项基础数据。按照市财政局相关文件精神,准确填报部门基础数据、科学合理编制收入预算、编实基本支出预算、编细项目支出预算。

(四)总体思路:紧紧围绕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目标,合理安排各项支出,做到量入为出,量力而行,收支平衡,做实项目库,坚持全面统筹、优化结构,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厉行节约,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严肃财经纪律,硬化预算约束。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为共青团景洪市委。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在职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0人,工勤编制1人。在职实有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部门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共青团景洪市委财务总收入69.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02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共青团景洪市委财政拨款收入69.0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9.0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9.02万元(本级财力69.02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0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0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9.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02万元,占总支出的78.27%,项目支出15.00万元,占总支出的21.73%。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29”群众团体事务49.39万元,主要反映共青团组织的事务支出,具体为行政运行、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208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5.00万元,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方面的支出;“20827”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0.21万元,主要反映财政对工伤和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91万元,主要反映本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支出;“21307”农村综合改革7.00万元,主要反映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22102”住房改革支出4.51万元,主要反映本单位在职职工财政配套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9.0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9.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02万元,项目支出15.0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2901”行政运行41.39万元、“2012999”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8.00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57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43万元、“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0.06万元、“2082703”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0.15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97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0.94万元、“2130701”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7.00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4.51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财政拨款安排按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其中:基本支出54.02万元,项目支出15.00万元),分别为:

1.基本支出54.02万元,具体为:301工资福利支出48.92万元(基本工资7.99万元、津贴补贴15.25万元、奖金7.8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5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4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8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9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69万元、住房公积金4.5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79万元);302商品和服务支出5.10万元(办公费0.47万元、水费0.06万元、电费0.14万元、差旅费0.30万元、公务接待费0.20万元、工会经费0.66万元、福利费0.0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5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68万元)。

2.项目支出15.00万元,具体为:302商品和服务支出8.00万元(办公费1.30万元、水费0.03万元、电费0.20万元、邮电费0.35万元、物业管理费0.32万元、差旅费1.00万元、维修(护)费0.05万元、培训费2.00万元、公务接待费0.30万元、劳务费0.05万元、其商品和服务支出2.40万元);312对企业补助7.00万元(利息贴补7.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共青团景洪市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69.02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1.64万元,下降2.32%。主要原因是:按相关要求调整增加工资标准,相应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和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公务交通补贴、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财政对工伤和生育保险的预算,2018年预算实有人数较上年减少1人。具体如下:

1.2012901行政运行2018年预算数为41.39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2.35万元,增长6.00%。主要原因是:2018年预算财政供养人员较上年减少1人;按相关要求调整增加工资标准;2018年预算较上年新增公务交通补贴项。

2.2012999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8.00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14.50万元,下降64.44%。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依据工作计划减少团委节日(五四、六一)活动和关少工委业务,减少团委工作经费预算。

3.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3.57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3.57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17年未预算该项支出。

4.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1.43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43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17年未预算该项支出。

5.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2018年预算数为0.06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0.07万元,下降62.03%。主要原因是:按相关规定调整2018年工伤保险基金缴费基数而减少预算的支出。

6.2082703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2018年预算数为0.15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0.02万元,增长15.73%。主要原因是:按相关规定调整2018年生育保险基金缴费基数而增加预算的支出。

7.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018年预算数为1.97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1.14万元,下降36.76%。主要原因是: 2018年预算财政供养人员较上年减少1人而减少行政单位医疗的预算支出。

8.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018年预算数为0.94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0.55万元,下降36.71%。主要原因是: 2018年预算财政供养人员较上年减少1人而减少公务员医疗补助的预算支出。

9.2130701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2018年预算数为7.00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7.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18年新增对企业贴息资金的预算支出。

10.2210201住房公积金2018年预算数为4.51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0.26万元,增长6.04%。主要原因是:按相关要求调整增加工资标准和2018年预算财政供养人员较上年减少1人而减少住房公积金的预算支出,相应增加住房公积金预算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

我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为0.00万元。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我单位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为0.0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我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为0.0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无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共青团景洪市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4.0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48.9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56%;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5.1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4%。与上年对比增加5.86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按相关要求调整增加工资标准,相应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和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公务交通补贴、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财政对工伤和生育保险的预算;2018年预算财政供养人员较上年减少1人,相应减少工资和社会保障类等的预算支出;取消自治州津贴的预算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共青团景洪市委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00万元,主要用于对企业的贴息支出和团委建设工作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7.50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我单位依据工作计划减少团委节日(五四、六一)活动和关少工委业务,减少团委工作经费预算;新增对企业贴息资金的预算支出。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预算绩效管理】  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地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财政资金。具体包括:一是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的资金,如每年的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的超收收入,年终调整列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预算周转金。二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尚未列支的资金。三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已经列支的资金。不包括当年季节性收支差额形成的资金。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县级基本财力的保障范围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民生支出以及其他必要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国家和省统一出台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工资性附加支出,地方津补贴等项目。各地自定政策或参照省级确定的政策及提高标准部分不纳入;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基本民生支出主要包括中央和省统一制定政策,涉及农业、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科学技术、计划生育、环境保护、保障性住房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等直接针对公民或政策权益人应保障的项目支出。各级政府应按照“先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再保其他方面支出”的顺序安排预算,足额保障基本支出责任。

【“三公”经费】是指政府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201610月,财政部印发了《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试行方案》,明确从2018年起将在试行改革的基础上正式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改革试行方案提出通过分设两套经济分类(政府预算经济分类和部门预算经济分类),清晰反映政府对行政(参公)单位、事业单位、企业、个人补助规模和政府资本性支出规模,加强对政府资产、债务、涉企资金的管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共青团景洪市委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是5.10万元,比上年增加1.49万元,增长41.4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预算调整增加公务交通补贴2.58万元,同时由于预算编制人数减少1人,日常公用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00万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00万元。2018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00万元;纳入绩效评价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0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目录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共青团景洪市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10.00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公务接待费1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8年共青团景洪市委根据年初预算,安排出国(境)费预算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根据八项管理规定和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加强因公临时出国管理,未安排此项工作。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共青团景洪市委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0.00万元,比上年减少1.80万元,下降15.25%,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调研,下级单位工作交流,开展青年儿童、团员和少先队员调研等工作接待。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根据八项管理规定和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执行相关接待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不铺张浪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共青团景洪市委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原因是我单位公车改革后,无公务用车购置事项;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原因是我单位公车改革后,无公务用车。

附表:共青团景洪市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共青团景洪市委201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年初预算数

2018年年初预算数

本年预算比上年增减情况

增减额

增减幅度

合计

11.80

10.00

-1.80

-15.25%

1.因公出国(境)费

0.00

0.00

0.00

0.00%

2.公务接待费

11.80

10.00

-1.80

-15.25%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

0.00

0.00

0.00

0.00%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

0.00

0.00

0.00

0.00%

      2)公务用车运行费

0.00

0.00

0.00

0.00%

 

附件:“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州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州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附表:

12018年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22018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2018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62018年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72018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8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

9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10、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11、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12、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132018年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142018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15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表

162018年部门基本支出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72018年部门项目支出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82018年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一

192018年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二

202018年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三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景洪市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