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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景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来源 :景洪市人大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18-03-13 15:31

关于景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第一部分   景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云财预[2016]184号)和《景洪市财政局关于景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的批复》(景财预发[2018]35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景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景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地方组织法》规定,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职能是保证宪法、法律 、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依法行使决定权、监督权、人事任免,开展对同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推动地方政治、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

根据《地方组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景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制定和颁布我省地方性法规,审查批准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审查批准我省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3.领导或者主持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4.召集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5.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6.根据市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7.监督市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8.撤销乡镇人大主席团的不适当的决议;

9.撤销市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10.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市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地方组织法》第五十三条:“常务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办事机构和其他工作机构”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景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以下机构组成:

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法制工作委员会、财经工作委员会、民族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体工作委员会、农业、环境资源与保护工作委员会、代表选举联络工人委员会共7个工作机构。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8年重点工作: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创新人大工作。依法行使好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更好地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作用。

2、努力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为景洪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建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生态文明试验示范区、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中心城市提供强劲动力和法制保障。

3、坚持以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围绕民生改善,加强对惠民实事、农垦改革、食品安全、公立医院改革、农村危房改造等方面的监督。

4、坚持以增强人大公信力为目标,不断增强人大监督实效。更加注重推进刚性监督,改进监督方式方法,在广泛运用视察、调查、评议、检查等监督形式的基础上,继续完善工作评议、专题询问监督形式,不断探索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刚性监督方式,加强沟通协调,积极支持和帮助“一府一委两院”开展工作、化解难题。

5、坚持以宪治国为重点,坚定不移推进依法治市实践。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全会关于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一系列重大部署,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全力推进依法治市和民主法制建设。推动“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进一步提高公众对法律的信赖度

6、多措并举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加强人大代表思想政治建设,健全代表学习履职长效机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做好代表工作。

7、从严从实抓好人大自身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不断提高履职能力水平。狠抓思想政治建设、能力素质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和制度建设,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完善人大常委会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注重发挥各工作委员会的作用,强化对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调查研究和议事决策能力。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景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兼顾,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盘活财政存量,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加强预算管理,严肃财政纪律,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金额、科目、用途执行,本着勤俭节约、精打细算的原则,统筹安排使用好各类资金,确保全年事业发展计划的顺利实施。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在职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 25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27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27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24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24人。遗属1人,编外人员3人,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景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财务总收入792.7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2.7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景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财政拨款收入792.7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92.7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92.70万元(本级财力792.7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92.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6.40万元,占总支出的80.28%,项目支出156.30万元,占总支出的19.72%。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

2010101 人大行政运行 407.24万元,主要反映人大常委会机关正常运转的工资、日常公用等的基本支出;

2010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2万元,主要反映6个工委开展检查、视察工作发生的各项办公费,差旅费的支出;

2010106 人大监督5万元,主要反映人大代表述职评议、专题调研等各项监督工作的支出;

2010107 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26万元,主要反映为提高代表履职能力所发生的差旅费、培训费的支出;

2010108 代表工作113.3万元,主要反映为市乡人大代表依法开展履职工作提供服务保障,参加部分人大常委会会议题的调研、视察活动发生的办公费、差旅费等的支出;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78.08万元,主要反映人大退休干部退休经费的支出;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44.46万元,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7.78万元, 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2082702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0.65万元, 主要反映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082703 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1.62万元,主要反映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101101 行政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81万元,主要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支出;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15.40万元,主要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支出;

2210201 住房公积金支出47.36万元,主要反映按规定比例为在啊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92.7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92.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6.40万元,项目支出156.3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支出636.40万元,其中:

2010101 人大行政运行 407.24万元,主要反映人大常委会机关正常运转的工资、日常公用等的基本支出;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78.08万元,主要反映人大退休干部退休经费的支出;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44.46万元,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7.78万元, 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2082702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0.65万元, 主要反映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082703 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1.62万元,主要反映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101101 行政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81万元,主要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支出;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15.40万元,主要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支出;

2210201 住房公积金支出47.36万元,主要反映按规定比例为在职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项目支出156.30万元,其中

2010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2万元,主要反映6个工委开展检查、视察工作发生的各项办公费,差旅费的支出;

2010106 人大监督5万元,主要反映人大代表述职评议、专题调研等各项监督工作的支出;

2010107 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26万元,主要反映为提高代表履职能力所发生的差旅费、培训费的支出;

2010108 代表工作113.3万元,主要反映为市乡人大代表依法开展履职工作提供服务保障,参加部分人大常委会会议题的调研、视察活动发生的办公费、差旅费等的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2.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2.49万元,(其中:工资奖金津补贴333.03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07.73万元,住房公积金47.3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编外人员工资14.37万元)。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212.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万元,(其中:办公经费45.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6.7万元);项目支出156.30万元,(其中:办公经费43.2万元,会议费27.5万元,培训费20万元,委托业务费35.2万元,公务接待1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4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7.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90万元,(其中:社会福利和救助0.63万元,退休费77.2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景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792.70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61.28万元,下降7.17%。主要原因是开展代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由州外培训转入州内培训,费用相应减少;其次是退休人员工资由单位统一发放转为移交养老中心发放,统筹内的工资由市级财政负担,列入单位预算。

12010101  2018年预算数为407.24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21.97万元,增长5.7%,主要原因是2018整奖励性工资标准,增资所致。

22010102  2018年预算数为12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各工委检查、调研工作计划与上年一致。

32010106  2018年预算数为5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述职评议、专题调研、评议政府等工作计划与上年一致。

42010107  2018年预算数为26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41.5万元,下降61.48%。主要原因是: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坚持从严从简,勤俭办一切事业,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总额,厉行勤俭节约,讲求务实高效,压缩各项开支,代表培训由州外培训转入州内培训,减少各项开支。

52010108  2018年预算数为113.3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市乡人大代表活动费、乡镇人大主席团经费预算标准、人数与上年一致。

62080501  2018年预算数为78.08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81.740万元,下降51.13%;主要原因是:政单位退休人员转入养老中心发放工资,统筹内的工资由市级财政负担,列入单位预算。

72080505  2018年预算数为44.46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44.4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未列入单位预算,由财政直接支付。

82080506  2018年预算数为17.78万元, 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7.7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未列入单位预算,今年开始列入预算。

92082702  2018年预算数为0.65万元, 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0.6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缴费未列入单位预算,今年开始列入预算。

102082703  2018年预算数为1.62万元, 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6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缴费未列入单位预算,今年开始列入预算。

112101101   2018年预算数为23.81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21.15万元,下降47.04%;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医疗因工资基数提高,金额增加。

122101103  2018年预算数为15.40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6.17万元,下降28.6%;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医疗补助因在职人数比上年减少5人等所致。

132210201   2018年预算数为47.36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5.51万元,增长13.16%;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支出因工资基数提高,金额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

我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为0万元。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我单位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为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我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为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无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支出为0个,与上年持平,持平原因:2017年及2018年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待配置的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等需要进行更新时再作预算。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人大常委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36.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2.33%;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与上年对比减少19.77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比上年减少5人,相对应的工资及各项财政配套缴费资金减少。2018年用于保障人大常委会机关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6.3万元,如人大工委工作经费、人大监督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经费、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市乡人大代表工作经费等开支。与上年对比减少41.5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由州外转州内培训,费用减少。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人大常委会机关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6.3万元,如人大工委工作经费、人大监督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经费、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市乡人大代表工作经费等开支。与上年对比减少41.5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由州外转州内培训,费用减少。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预算绩效管理】  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地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财政资金。具体包括:一是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的资金,如每年的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的超收收入,年终调整列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预算周转金。二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尚未列支的资金。三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已经列支的资金。不包括当年季节性收支差额形成的资金。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县级基本财力的保障范围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民生支出以及其他必要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国家和省统一出台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工资性附加支出,地方津补贴等项目。各地自定政策或参照省级确定的政策及提高标准部分不纳入;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基本民生支出主要包括中央和省统一制定政策,涉及农业、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科学技术、计划生育、环境保护、保障性住房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等直接针对公民或政策权益人应保障的项目支出。各级政府应按照“先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再保其他方面支出”的顺序安排预算,足额保障基本支出责任。

【“三公”经费】是指政府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201610月,财政部印发了《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试行方案》,明确从2018年起将在试行改革的基础上正式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改革试行方案提出通过分设两套经济分类(政府预算经济分类和部门预算经济分类),清晰反映政府对行政(参公)单位、事业单位、企业、个人补助规模和政府资本性支出规模,加强对政府资产、债务、涉企资金的管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是56万元,比上年增加21.15万元,增长60.6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后,行政单位公务车交通补贴由上年的“工资福利支出”预算中提出列支在今年的“商品服务支出”预算所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鉴于截至2017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2018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6.30万元; 纳入绩效评价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目录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景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23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1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8年景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年初预算,安排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用于开展0工作。与上年持平,主要是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厉行勤俭节约,讲求务实高效,压缩各项开支,故未开展此项工作。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景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1万元,比上年减少1万元,下降8.33%,主要用于上级检查指导,同级业务交流、乡镇人大及代表的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本着厉行节约、精打细算的原则,严格执行标准,控制陪餐人员,在接待上严禁上高档酒,坚持按标准接待,不铺张浪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景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公务用车运行费12万元,比上年减少3万元,下降20%,主要用于保障景洪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正常运转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公务用车统一管理,严禁公车私用,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加强公务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的管理

附表:景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附件:“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州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州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附表:

12018年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22018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2018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62018年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72018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8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

9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10、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11、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12、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132018年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142018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15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表

162018年部门基本支出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72018年部门项目支出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82018年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一

192018年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二

202018年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三

     景洪市人大常务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