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烟草专卖局2016年—2018年市本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编审体系表
- 来源 :景洪市烟草专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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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02-28 08:28
附件1:表1 | |||
部门三年项目支出规划 | |||
项目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部门三年项目支出总规划 | 依据《关于重申返还协办单位办案补助经费比率的通知》(西烟专〔2007〕13号)文件,通过对专卖管理经费的投入,充分调动有关执法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加大对烟草违法案件的查处打击力度,对有关部门协助烟草专卖管理部门查办的涉烟案件,结案后财政返还办案经费,一律按全额,即100%比率返给协办单位。 | ||
分年部门项目支出规划 | 实施计划如下:每年根据案件查办情况,向协作单位支出协同办案经费,1-12月协同办案经费支出12万元。 | 实施计划如下:每年根据案件查办情况,向协作单位支出协同办案经费,1-12月协同办案经费支出12万元。 | 实施计划如下:每年根据案件查办情况,向协作单位支出协同办案经费,1-12月协同办案经费支出12万元。 |
市本级支出 | |||
协同办案经费 | 12万元 | 12万元 | 12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