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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烟草专卖局2016年—2018年市本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编审体系表

  • 来源 :景洪市烟草专卖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18-02-28 08:28

附件1:表1
部门三年项目支出规划
项目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部门三年项目支出总规划 依据《关于重申返还协办单位办案补助经费比率的通知》(西烟专〔2007〕13号)文件,通过对专卖管理经费的投入,充分调动有关执法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加大对烟草违法案件的查处打击力度,对有关部门协助烟草专卖管理部门查办的涉烟案件,结案后财政返还办案经费,一律按全额,即100%比率返给协办单位。
  分年部门项目支出规划 实施计划如下:每年根据案件查办情况,向协作单位支出协同办案经费,1-12月协同办案经费支出12万元。 实施计划如下:每年根据案件查办情况,向协作单位支出协同办案经费,1-12月协同办案经费支出12万元。 实施计划如下:每年根据案件查办情况,向协作单位支出协同办案经费,1-12月协同办案经费支出12万元。
  市本级支出  
协同办案经费 12万元 12万元 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