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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来源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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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17-10-25 10:40

 

  第一部分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责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市总体规划和各项详细规划的编制及上报审批工作;负责规划范围内各项建设用地的选址、审批、核发证及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区内建设工程的放线、验收工作;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承担行使人民防空工作职责,依法对人防工程建设和维护管理进行监督;承担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对违章占道,违章建筑依法进行处罚、拆除;承担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承担着景洪市公共设施的建设与维护和市容市貌的维护管养,承担着景洪市建筑业、房地产业,给排水及指导乡镇村镇建设和维护等管理职责。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设置了14个科室,分别是:

1、办公室2、计划财务股3、住房保障管理股4、房地产市场和物业服务监管股5、市政建设管理股6、城乡规划建设股(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7、市容市貌管理股(城管委办公室)8、建筑业管理股9、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股10、风景名胜区管理股11、人防工程建设与指挥通信股12、抗震防震办公室13、综治维稳和法制督察股14、综合信息股(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数字化城管信息中心)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州市党委、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要求,攻坚克难,开拓创新,认真履职,依法行政,在加快推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基础上,圆满完成了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各项工作任务和目标近年来,我局紧紧围绕雨林景洪、柔情傣乡城市定位和宜居、宜业、宜游的国际生态旅游城市建设目标,极力提升城市品位,彰显城市特色,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目前,我局管辖城区道路43条、小街小巷44条,环卫清扫保洁面积220.8万平方米,绿化管养面积64万平方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景洪市住建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市住建局2016年度末实有人员编制76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参公管理4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8人)。

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4人。

实有车辆编制9辆,在编实有车辆9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度收入合计246,563,335.4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24,233,649.49元,占总收入的50.39%; 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 0.00%;事业收入0.00元,占 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 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 0.00%;其他收入122,329,685.96元,占 总收入的49.61%。年度收入与上年2015年度收入合计120539.83万元对比下降79.5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与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11007.93万元对比增长12.86%,其他收入与上年2015年度其他收110460.56万元对比下降88.92%。与上年度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长是因为综合执法局和人防办并入主要是增加人防经费8405000元退休经费增加289866.83元、基本养老保险增加654294.6元、医疗保险增加234361.2元行政运行7088719.25元其他城乡社区增加46419.98元保障性住房增加20700372.1元公积金增加308077元;其他收入减少是因为主要减少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费496345603.21元、减少保障性住房资金485930308.11元

 

  

 


 

 

2、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度支出合计295,263,804.60元。其中:基本支出 18,771,161.00元,占总支出的6.36%; 项目支出276,492,643.60元,占总支出的 93.6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占总支出的 0.00%。年度支出与上年2015年度支出合计116616.63万元对比下降74.68%,其中:基本支出与上年2015年度基本支出599.06万元对比增长213.34%,项目支出与上年2015年度项目支出116017.57万元对比下降76.17%。与上年度对比基本支出增加是因为景洪市人民防空办与景洪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两个单位的并入,人员增加。项目支出减少主要是因为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减少892938165.95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771,161.00元。与上年2015年度基本支出599.06万元对比增长了213.34%,主要原因是2016年景洪人民防空办公室和景洪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两个单位合并入住建局,在编人员及编外合同人员大幅增加,日常公用开支也随着增加。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6.85%;办公费、印 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3.1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6,492,643.60元。与上年2015年度项目支出116017.57万元对比下降了76.17%,与上年对比主要是因为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减少892938165.95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120,562.8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7.97%。与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56.35万元,占当年支出合计的5.28%对比,与上年对比主要原因是景洪市人防办和景洪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两个单位的并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是用于发放人防办2014年目标绩效综合考核心奖励金;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30,775,851.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45%。主要用于支付人防4403工程款以及人防机动指挥所通信系统项目建设和维护人防日常工作相关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47,595.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8%。主要是用于缴纳编外合同工的五险以及在编职工2014年10月-2015年10月养老职业金;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43,892.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0%。财政统配医疗部分主要是用于职工2014年10月-2015年10月基本医疗和大病医疗。
  10.节能环保(类)支出3,082,91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5%。主要用于景洪市环保局农村节能环保减排支出3000000元,用于提升城乡人居环境项目相关支出8291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43,564,020.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85%。主要用于城市规划与管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公共自行车服务建设等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2,646,293.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12%。主要用于发放廉租房租赁贴以及棚户区改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435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64000,公务接待费179500元)支出决算为 311,372.23元,完成预算的48.39%。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 267,907.23元,完成预算的57.74%;公务接 待费支出决算为43,465.00元,完成预算的 24.21%。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增强行政成本意识,努力提高执行力,超前谋划,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对公车运行费用实行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统一保险和统一报废更新制度,每季度对燃修费用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如实登记上报公务车辆情况,节假日严格执行公务车辆统一停放在单位院内的规定。压缩公务接待标准及次数,故“三公”经费明显下降。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103172.23元,增 长49.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元,与2015年度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 130407.23元,增长94.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 27235.00元,下降 38.52%。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景洪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和景洪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两个单位并入住建局。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267,907.23元,占86.04%;公务接待费支出 43,465.00元,占13.9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7,907.23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67,907.23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主要用于城市建设和管理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3,465.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3,46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 内公务接待1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00人(其 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工作检查用餐、住宿以及涉及各乡镇参加的会议、培训用餐和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等加班用餐。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22,380.18元,与上年机关运行经费95.88万元对比大幅增长,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人防办和执法局的并入,人员大量增加,日常公用经费如办公费支出610552.8元,比上年增长546%;印刷费支出85280元,比上年增长2696%,咨询费支出84000元,比上年度增长171%;车辆维修运行费支出240223.23元,比上年度增长74.71%;专用材料费和被装购置费因为人防及执法局并入支出591794.06元、上年度无此两项支出;维修(护)费支出了1069358.47元,办公室搬迁办公设备更新购置支出增加。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资金1920893.08元,实际支出了1914893.08元。主要用于购置办公设备:电脑、空调、打印机、文件柜、执法电瓶车、执法记录仪。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 (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 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 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我单位在2016年决算中无相关专用名词需进行解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