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景洪市统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作者 :胡正红
- 来源 :景洪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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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7-12-21 16:18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1、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 基本职能
景洪市统计局是全额财政拨款单位。主要是进行全市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行使统计调查,统计监督的职权。
(2) 主要工作
按照国家统计制度的规定,各专业按时完成全面统计上报任务。完成景洪市国民经济年报资料的编辑,在每月编制月度国民经济主要指标册子的基础上完成《景洪市经济工作手册》和《2016年统计年鉴》的撰写,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汇总工作。
2、 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根据《景洪市财政局关于景洪市统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的批复》(景财预〔2017〕83号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总结分析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找出影响本预算的各种因素,客观分析本年度国家有关政策对预算的影响。在编制部门预算工作中:一是认真做好部门预算编制的各项工作;二是不断增强预算的计划性、前瞻性和完整性,使部门预算能够保证局机关的正常运转,年度预算与年度任务相结合,进一步增强预算约束力;三是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细化部门预算编制,逐步建立一套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预算管理体制,从源头上为预算执行的有效性提供保证。
3、 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景洪市统计局。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事业编制1人。在职实有1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5人。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退休4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景洪市统计局财务总收入327.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27.0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27.0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27.0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27.03万元(本级财力327.0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27.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7.03万元,占总支出的73%,项目支出90万元,占总支出的27%。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计信息事务”支出261.17万元,主要反映单位用于人员工资、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统计专项普查活动及开展各类统计调查工作的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4.56万元,主要反映单位用于退休人员退休经费;“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3.5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开支;“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支出17.74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统计局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支。
(1)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我部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0.5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7%;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15.9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支出单位退休费及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0.5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6%。
2017年我部门基本支出预算237.03万元,比2016年增加44.98万元,增幅2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增加。
(2)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我部门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0万元,如专项普查和各项抽样调查等开支。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8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缩减了其他统计信息事务8万元和国家统计局景洪调查队的工作经费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