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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水务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来源 :景洪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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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17-10-23 14:57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深化水利水电改革,全面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为工农业生产和国民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水利条件和能源保障。
  负责对《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等有关水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的组织实施,宣传贯彻和监督检查工作。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水利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工程的安全保卫,依法治水、依法管理水资源。
  负责和组织对全市的小(一)型以下水利工程和对中型水利工程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设计任务书的报审工作。组织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

(二)主要工作

2017年计划完成水利投资20000万元。

1.抓好重点工程建设。加快曼点水库工程EPC项目、边境转移支付项目、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大寨水库工程、普文和基诺集镇供水工程建设进度。

2.加强山区“五小”水利建设。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的实施,力争在2017年完成农村1万人的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

3.加强水利工程项目前期。做好“十三五”规划项目的各项前期工作。从各级、各部门积极争取项目前期资金,加快推进新建水源项目、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集镇供水等项目前期工作进度,重点是加快推进红光等六座水库的前期工作,力争2017年再新开工建设红光水库、2017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界河0.治理项目、1件病险水闸除险加固项目和2件集镇供水工程项目。

4. 加快推进景洪市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示范县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工作,进一步强化景洪市水资源管理工作,拟定详细的考核工作制度,对全市各乡镇开展考核。

5.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及挂钩扶贫、抓好水利安全生产、防汛抗旱、水利综合执法等工作,确保水务工作有序开展。

6.各个站所、六大水库完成各自的本职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景洪市水务局严格按照2017年部门预算口径、标准及要求编制预算,做到数据全面、真实、准确、及时。

在编制部门预算工作中:一是认真做好部门预算编制的各项基础工作,以“强化预算编制前期工作、狠抓预算编制基础工作”为重点,提升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二是不断增强预算的计划性、前瞻性和完整性,使部门预算能够保证机关的正常运转,年度预算与年度任务相结合,切实减少和避免年度执行中追加预算,进一步增强预算约束力。三是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细化部门预算编制,逐步建立一套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预算管理体制,从源头上为预算执行的有效性提供保证。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9个,分别是景洪市水务局、景洪市水土保持监督站、景洪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队、景洪市曼飞龙水库管理所、景洪市曼岭水库管理所、景洪市曼么耐水库管理所、景洪市云盘水库管理所、景洪市黄草岭水库管理所、景洪市勐宋水库管理所。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9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8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93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事业编制72人。在职实有84人,其中:财政全供养84人。离退休人员42人,其中:退休42人。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5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景洪市水务局财务总收入1450.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50.76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50.7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50.76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50.76万元(本级财力1335.51万元,专项收入11.65万元,收费成本补偿86.6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7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50.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5.51万元,占总支出的91.37%,项目支出125.25万元,占总支出的8.63%。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主要反映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的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主要反映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的支出;“农林水支出—水利”,主要反映行政运行、水土保持、防汛、抗旱、水资源安排的支出、其他水利支出的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主要反映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景洪市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25.5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59%;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41%。与上年对比增加249.46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及调资等。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景洪市水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5.25万元,如防汛抗旱工作经费、水资源安排的支出、水库承包费的返还款等开支。与上年对比减少444.75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每年项目预算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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