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农垦局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来源 :景洪市农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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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02-15 10:53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市农垦局属市政府2011年新成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是一级预算单位,单位基本性质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有零余额基本账户和专用存款两个账户。市农垦局编制14人,局领导一正两副共三人,设置有行政办公室、经济发展股、社会事务股、财务股四个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垦改革发展的法律、法规,以及省、州、市有关农垦工作的方针、政策,为市委和市政府决策服务;承担全市农垦改革发展的有关政策、规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农场管委会做好农垦改革发展工作;衔接州农垦局及州级有关部门部署的农垦工作,协助市级相关部门管理农垦经济社会事务,服务垦区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主要工作
2017年市农垦局的主要工作是:
1.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部署,积极贯彻和落实好云发15号、西发36号文件和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农垦改革工作精神,扎实推进农垦改革工作。
2.团结各级干部,认真学习党中央关于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继续深入开展党员干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作风建设,努力创建一支作风强,工作积极性高,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进一步深化农垦改革做好准备。
3.密切与各农场的联系,协调好、指导好农垦各项工作,稳步推动农垦改革,维护垦区社会稳定。
4.继续加大对农场民生工程建设项目、惠民工程督促指导力度。
5.指导各农场做好产业调整,切实做好景洪市农垦“环境友好型生态胶园和生态茶园”建设工作。
6.认真做好“农场企业化、垦区集团化、股权多元化”的深化农垦改革发展的试点工作。
三、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根据《关于编制试编2016年——2018年中期财政规划和2016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景财预〔2015〕217号)的文件通知要求,结合《景洪市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景洪市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景洪市级预算单位基础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总结分析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找出影响本预算的各种因素,客观分析本年度国家有关政策对预算的影响。在编制部门预算工作中:一是认真做好部门预算编制的各项工作;二是不断增强预算的计划性、前瞻性和完整性,使部门预算能够保证局机关的正常运转,年度预算与年度任务相结合,进一步增强预算约束力;三是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细化部门预算编制,逐步建立一套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预算管理体制,从源头上为预算执行的有效性提供保证。
四、部门基本情况
我单位是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单位基本性质为事业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我单位在职人员编制14人,其中:事业编制14人。在职实有13人,财政全供养13人。我单位无退休人员。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内设机构为行政办公室、经济发展股、社会事务股、财务股。
五、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14.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14.59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14.5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14.59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14.59万元(本级财力214.59万元)。2017年市农垦局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入。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14.59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214.59万元,其中:基本支184.59万元,占本级财力支出的86%,项目支出30万元,占本级财力支出的14%。2017年市农垦局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184.5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8.6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1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85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30万元,全部为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家庭承包工作经费5万元,农垦改革工作经费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