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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来源 :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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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17-03-17 12:01

关于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基本职责:

    (一)负责市政务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家、省、州、市有关政务服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政务服务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根据市政府的决定,会同相关部门对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进入中心的服务工作,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务咨询和办理各类行政管理服务事项手续。

3.负责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的管理、协调和监督,组织各窗口高效、便捷、依法实施行政审批和证照办理工作。

4.监督、检查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办公的各部门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的办理环节、流程进行精简、优化,依法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联合审批进行组织协调和督办。促进政务服务中心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5.负责组织投资项目报件咨询接件、录入分办、初步审查、受理审批、查询反馈和跟踪监督,推动实施审批事项授权办理、重点项目并联审批、企业重大项目代办和三级联动审批等工作。

6.负责组织网上大厅办件咨询、接件取件、查询反馈、跟踪监督和办件异常处理;负责受理网上大厅业务办理中的相关咨询、投诉和举报,按职责转送相关部门处理;负责网上行政审批服务平台各业务系统的管理和运维保障工作。

7.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管理,做好监督评价工作,依托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完善中介超市平台。

8.负责对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各单位窗口及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负责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考勤和考核。

9.负责政务服务中心信息网络建设;负责向市委、市人民政府报送政务服务的有关信息资料;负责政务服务中心的对外宣传与联系,提高政务服务中心对外影响力、吸引力。

10.协助市监察局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的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投诉,并按有关规定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二)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管理

1.监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流程、运作规则开展工作,促进公共资源交易行为公开、公正、公平。

2.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拟订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制度、规则。

3.负责交易中心信息网络建设;负责向市委、市人民政府报送交易中心的有关信息资料;负责对外宣传与联系。

4.接受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具体负责招投标行业管理方面的相关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委托,受理市级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相关投诉和举报,按职责转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三)对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工作进行指导

1.会同相关部门拟定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及公共管理制度,指导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建立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制定办事指南,实施政务信息公开。

2.对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进行指导,对业务办理情况进行统计汇总。

3.对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管理业务素质。

4.对为民服务中心的运行、管理进行监督、指导。

(四)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我们将全面推进全市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提升政务服务工作水平和行政效能。 
    1.规范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一是将市政务服务中心打造成集行政审批、便民服务、中介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位一体的综合性政务服务平台;二是继续推进乡镇为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建设大厅式集中办公的为民服务站,推行乡、村免费代办服务制度,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办事效率。
    2.规范政务服务工作。一是认真落实首问首办、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服务承诺制等制度,积极开展优秀窗口 “服务之星年度先进个人等创先争优活动,完善入驻窗口工作人员管理办法,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二是各乡镇为民服务平台以流程最简、时限最短、服务最优为目标,创新咨询查询、全程代办、延时办理、预约办理、联动办理、上门办理等服务方式,最大限度的做到便企利民。
    3.进一步深化中国竞彩网。市级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规范公开办理部门名称、审批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承诺时限、电话号码等内容,办理信息适时通过电子显示屏滚动公示;对中心LED电子公告栏、电子触摸屏、窗口办事指南等公开的内容及时更新;进一步完善各类交易信息的公开工作。
    4.建立完善网上审批平台。进一步推动实体性政务服务大厅功能向网上大厅迁移,推行各类行政审批事项网上集中,实现行政审批事项网上申报、预审、办理、查询、反馈和监督管理,初步形成横向到部门、纵向连三级的网上办事系统,充分发挥政务服务中心与网上审批大厅和电子监察系统的联动作用,切实提升系统的应用水平和实效。协调各部门切实转变观念,将网上办理深度向二级、三级提升,真正实现行政审批事项网上申报、预审、办理、查询、反馈和监督管理全程办理。
    5.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水平。建立起全市管理科学、规则主导、管办分离、监督有力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交易活动提供一流的市场环境和交易秩序。按照《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及相关技术规范,将电子招投标软件系统与交易场所配套硬件设施有机结合,全力配合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好一网三平台工作。
    6.抓好精确扶贫工作。根据省、州、市关于开展精准扶贫工作的相关要求以及本单位扶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工作方案,结合曼召村委会南岭、曼召、那井、南孔上4个村民小组实际,制定结对帮扶计划,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扶贫攻坚工作。
    7.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继续加强业务理论学习,开展经常性的廉洁从政示范教育、遵纪守法教育、警示教育,支持和鼓励干部职工参加各类专业技术培训,提升队伍整体素质,以适应新的工作需要,并引导和推动干部职工真正做到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
   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根据上述职责,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拟设3个股室:

办公室、督办股、业务股。

二、 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根据《景洪市财政局关于试编2017年-2019年中期财政规划和2017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景财预〔2016〕306号)的通知要求,结合《景洪市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景洪市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景洪市级预算单位基础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总结分析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找出影响本预算的各种因素,客观分析本年度国家有关政策对预算的影响。在编制部门预算工作中:一是认真做好部门预算编制的各项基础工作,以“强化预算编制前期工作、狠抓预算编制基础工作”为重点,提升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二是不断增强预算的计划性、前瞻性和完整性,使部门预算能够保证机关的正常运转,年度预算与年度任务相结合,切实减少和避免年度执行中追加预算,进一步增强预算约束力。三是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细化部门预算编制,逐步建立一套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预算管理体制,从源头上为预算执行的有效性提供保证。

三、 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是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共计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实有1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7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财务总收入298.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98.4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98.4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98.4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8.40万元(本级财力298.40万元,专项收入7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98.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8.40万元,占总支出的76.54%,项目支出70万元,占总支出的23.46%。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03”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的支出175.69万元,主要反映为开展正常业务活动的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208-05”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1.31万元,主要反映我单位退休人员的退休工资支出;“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2.75万元,主要反映我单位在职职工的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费;“221-02”住房改革支出18.65万元;主要反映我单位财政补助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201-03”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的支出70万元,主要反映我单位“两个中心”运行经费的支出。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1.3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0.66%;自治州特殊津贴、在职人员公积金、退休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22.0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32%9.51%。基本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69.97万元,增加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因为人员增加和人员工资增加,致使费用相应的增加。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我单位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0万元,要用于政务服务中心运行经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运行费、办证大厅系统维护费等开支。与上年对比减少30万元,减少变化的原因主要是本着勤俭节约、精打细算的原则。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本年预算政府采购金额360240元,其中:财政性资金360240元。采购类型:政府购买服务360240元(其中:保洁服务费65000元,保安服务费100800元,机电服务费32250元,政务大厅系统设备维护费80000元,政务大厅服装费82190元)。

六、名词解释

“两个中心”是指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附件: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相关表格.xls